会计与税收差异概论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概述(ppt 66页)
• (4)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 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 (5)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 分配方法应该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基本处理规定
(一)企业在确认收入、成本、费用、损 失以及进行损益核算和账务处理时,应该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准则的规定执行。
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 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 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 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权责发生制原则。
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 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即 配比性原则。
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即相关性原则。 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
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 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录中予以说明。即一贯性原则。 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 一致、相互可比。即可比性原则。 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即及时性原则。 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即明晰性原则。
第一节 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确认:4条标准同 时具备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发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控制;
会计与税收的不同
会计与税收的不同会计是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提供会计信息。
税法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是税收机关征税和纳税⼈据以纳税的法律依据。
那么会计与税法有哪些差异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谨慎性原则有不同的认识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信息质量在依据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显著的提⾼,不会低估损失或负债,也不会⾼估收益或资产;⽽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是避免偷税漏税⾏为的发⽣,减少税收收⼊流失现象的发⽣。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员凭经验所做的估计,并不⼀定真实的发⽣;⽽税法认为除⾮损失确实发⽣了,费⽤才可以被扣除。
2.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权责发⽣制原则认识不同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制,企业应遵循权责发⽣制原则来计算⽣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法只依据权责发⽣制计算⽣产经营所得,依据收付实现制来计算其他所得。
权责发⽣制增加了会计估计的数量,税法会采取措施防范现象的发⽣。
3.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不同会计认为会计核算仅以企业交易事项的形式为依据是不全⾯的,应以企业交易事项的实质为依据进⾏核算,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税法承认巨额坏账准备,将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基,因此税法⼀般不接受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会计与税法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会计在⼀些情况下会放弃原则,为确保会计信息是相关的,新会计体系扩⼤了公允价值的应⽤;税法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运⽤,因为征税属于法律⾏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加⾼,⽽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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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主要差异。
税收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定,旨在确定个人和企业应纳税额以及税收征收和报告的要求。
而会计准则是由专业会计组织制定的准则,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以下将详细讨论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第一,目标和目的不同。
税收政策的目标是为了筹集政府的财政收入,用于满足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的需求。
税收政策还可以被用来调节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而会计准则的目标是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准确和可比的信息,用于支持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
第二,时间差异。
税收政策通常是在税务法规定之后制定的,因此会出现时间上的滞后。
而会计准则则通常会根据企业的会计周期和核算要求制定,往往是提前制定的。
第三,区分税务利益和会计利益。
税收政策通常考虑到纳税人的税务利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负担,例如提供各种税务减免和优惠政策。
而会计准则主要关注会计利益,旨在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而不考虑税务优惠。
第四,计量和报告的差异。
税收政策往往要求按照特定的计税规则来计算纳税额,例如对收入、利润和资产进行特定的计税处理。
而会计准则则根据会计原则和基本假设,例如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对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五,披露要求的差异。
税收政策一般要求纳税人披露与税务相关的信息,例如是否享受税收减免、税务风险和税税待缴。
而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披露与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例如会计政策、重大会计估计和业务风险。
第六,法律效力。
税收政策是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违反税收政策可能会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制裁。
而会计准则虽然具有专业规范性,但并没有法律效力,违反会计准则通常只会受到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和批评。
综上所述,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主要差异。
税收政策的目标是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活动,而会计准则的目标是提供可比和准确的财务信息。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会计与税收是企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它们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深度解析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并探讨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会计与税收在概念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会计是一种记录、分析和报告经济活动的方法和原则,它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而税收则是国家为了筹集财政收入而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财政手段,它主要关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税收政策。
在会计和税收的核算对象上也存在差异。
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
而税收的核算对象是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应税消费、应税财产等。
在会计和税收的计量方法上也有所不同。
会计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即以交易实际发生时的成本计量资产和负债。
而税收往往采用公允价值原则,即以市场价格或合理估计价格计量纳税对象。
在会计报表与税务申报方面,会计和税收也有不同的目标和要求。
会计报表是为了提供给内外部用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价,它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而税务申报是为了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义务和纳税信息,它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等。
在实务操作中,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的差异。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实现的净收益,它是在符合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计算得出的。
而税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纳税期间内应纳税的收益额,它是在符合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计算得出的。
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会计和税收在计算利润时所采用的核算方法和政策不同导致的。
其次是费用的确认和计算差异。
会计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可以计量的支出。
而税务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纳税期间内可以从纳税所得中扣除的支出。
会计费用和税务费用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会计和税收在确认费用的时点、计算方法和限额等方面存在差异。
会计和税收在资产计量、减值准备、投资收益的确认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浅谈所得税核算中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浅谈所得税核算中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了与国际会计的趋同,但由于会计与税法服务的目的不同导致二者产生差异,该差异会降低企业纳税遵从度、增加会计工作核算难度、利用差异避税。
针对该差异提出了几点建议从而使二者之间的差异实现协调统一。
标签:所得税核算;会计和税收;差异1 现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概述(1)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趋同。
财政部还于2011年印发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目的是为了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大大简化了部分业务的会计处理,也减少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如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再对任何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对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要求调整,其制定的原则之一是协调《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关系,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会计与税收上仍存在一定的差异。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企业所得税实现了国内外核算统一的要求,统一并规范了内、外资企业税前扣除的标准及方法,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了税收优惠,使得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实现公平,促进了企业的均衡竞争。
2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分析目前我国会计与税收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种。
2.1 永久性差异分析(1)对于永久性差异,所得税核算时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只需在汇算清缴时做调增、增减处理,只调整纳税申报表即可。
它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所得税与会计利润计算的时期相同、计算口径不同。
如某企业的工资薪金在2014年采取计提的方式计入了当期的费用,而税法上规定只有“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则提取的部分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仍有未支付的结余部分,此时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一项永久性差异,即会计上已扣除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差异,永久性差异只对当期纳税产生影响,对以后纳税没有影响。
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比较
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比较会计政策广义上包括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基本会计政策是指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一般方法。
前者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致性、相关性、明晰性、及时性、重要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除规定了上述九项原则外,还规定了权责发生制、配比、历史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原则。
后者如设置账户、复式记账等方法。
具体政策是指企业在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及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等等。
一般所说的会计政策主要指具体会计政策。
税收政策也有总政策和具体政策之分。
税收总政策是指根据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税收实践中所必然发生的基本矛盾而制定的用以解决矛盾的指导原则,也称为“税制建立原则”,如税收的财政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
税收的具体政策是指在每项税收制度中规定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确定性、合理性等原则,并对成本和费用、工资薪金支出、资产折旧或摊销、借款费用和租金支出、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的扣除标准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
这就是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决定着税制结构模式、税收种类以及各种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等税收要素的确定,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的税收负担具有直接的影响。
会计政策服从和服务于会计目标,而税收政策则服从和服务于税收目标。
从两者的相互关系看,税收政策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环境因素,它制约和影响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披露方法,而会计政策则是税收制度的实现基础,它决定或影响税收政策的实现。
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基本关系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基本统一模式,即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基本保持一致甚至完全相统一。
年实行“两则两制”前我国基本上采用这种模式。
会计与税收制度差异
会计与税收制度差异一、目的和职能差异:会计的目的是记录和报告组织的经济活动,以提供决策的依据,确保组织的财务健康和稳定。
而税收制度的目的是从纳税人收取税款,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实现公共利益的分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二、内容和方法差异:会计涉及记录和处理财务信息的各个方面,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成本管理等。
而税收制度主要涉及税法、税收政策、税费征收和管理等。
会计的主要方法有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以提供不同层次的财务信息。
税收制度主要通过税制设计、税费征收和管理,以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并及时缴纳税款。
三、主体差异:会计主体是组织,包括企业、机构和组织等。
通过会计信息,组织可以了解和掌握自身的经济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而税收制度主体是纳税人,包括个人和企业。
纳税人根据税收制度的要求,按时缴纳税款。
四、时间差异:会计是持续、连续的活动,会计信息按会计期间进行记录和报告。
而税收制度通常按年度进行,纳税人每年根据税收制度的要求申报和缴纳税款。
五、目标差异: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决策的信息,了解和掌握组织的财务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税收制度的目标是向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实现公共利益的分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会计与税收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会计是一门记录和报告组织经济活动的学科,旨在提供决策的信息,确保组织的财务健康和稳定。
税收制度是一套规范个人和企业缴纳税款的法规和政策,旨在向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实现公共利益的分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虽然二者有差异,但会计和税收制度密切相关,在组织的经济活动中都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会计与税收差异对比探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会计与税收差异对比探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应纳税款和已缴纳税款进行核算,计算出应补缴或者退还的税款,进行最终的汇算清缴。
在进行汇算清缴的过程中,会计与税收之间存在着常见的差异,这些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中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会计与税收差异进行探讨,分析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企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的会计与税收差异概述1. 会计与税收差异的概念和特点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中,会计与税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会计差异是指在企业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之间产生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不同而导致的。
这些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具有重要的影响,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和调整。
会计与税收差异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差异的产生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同而导致的;二是差异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产生影响;三是差异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调整和处理。
2. 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差异的主要原因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的:(1)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有着不同的规定,会计上确认的收入可能与税收上确认的收入时间不一致,导致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
(2)成本费用的抵扣处理的差异。
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对成本和费用的抵扣处理有着不同的规定,会计上确认的成本和费用可能与税收上确认的成本和费用不一致,导致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
(3)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差异。
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对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有着不同的规定,导致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可能与税收申报上的项目不一致,进而影响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
3. 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差异的影响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之间的差异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企业税务成本的影响。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管理文书-
税收:计税基础为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抵扣
的坏账后的金额
CA
TB
应收账款
1500
1990
暂时性差异=-490万元
30
30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后续计量
如果税法规定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则全部坏 账准备均构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收账款
CA 1500
TB 2000
暂时性差异=-5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当期变动金额 •确认所得税费用
9
9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结合税法中对于资产税 务处理规定确定
负债的计税基础—结合税法中对于可税前扣除 费用的规定确定
未作为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 (开办费、广告费支出)
10
10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差异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
例: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被投资单
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当期被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利润中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
1000万元。
CA
TB
长期股权投资
11000
10000
暂时性差异=1000
税收影响:1000/85%×10%=117.65万元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资产的账面价值 1000 资产的计税基础 800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例:资产的账面价值 800 资产的计税基础 1000
11
11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B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无形资产摊销 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 期末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 备金,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技术开发费 总机构管理费 无形资产摊销: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 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开办费摊销: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 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 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 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 什么是纳税调整: 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应税所得与会计 所得的计算口径不同。按税法的规定,将会计 所得调整为应纳所得,称为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存在应调整事项而未调整,在应税所 得小于会计所得的情况下,会导致多纳税的损 失,即使日后发现,申请退税也十分费用;反 之,如果应税所得大于会计所得,直接按会计 所得申报会导致少纳税,在税务检查时如被查 出,税务机关会将该纳税误差定性为“偷税” 而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第一纳 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 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 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 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 度结转扣除。 –准备金处理: 准备金处理: 准备金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 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外购的商誉不得摊销费用( 外购的商誉不得摊销费用(注:股权投资差额属商誉的 一种形式,借差为商誉,贷差为负商誉)。 一种形式,借差为商誉,贷差为负商誉)。 –非货币资产投资的处理 非货币资产投资的处理 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按公允价 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所得税处理。 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所得税处理。 –债权投资的处理 债权投资的处理 ——利息收入纳税 利息收入纳税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8.税法与会计主要差异
二、资产与负债
(一)计量属性
会计准则: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 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所得税法:基本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各税法项目,在以下 几个方面补允采用了公允价值:
(1)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 确定收入。(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 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资产成本金额)。(3)通过 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存货,以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一、收入与权 益、收入、费用和利润。所得税法主要规定了收入和支出两 项。
1.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 会计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 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 流入。不包括利得,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 会到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 益的流入,包括政府补助等。 所得税法:收入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 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不但包括会计准则中日常经营活动产 生的经营业务收入、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还包括归于利得 的营业外收入。
(二)费用与支出的具体差异 1.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职工商业保险
费 2.开办费 准则:企业开办费在发生当期计入管理费用。 税法:开办费在发生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3.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 4.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5.借款利息 6.捐赠 7.减值准备 8.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非公益性捐赠、赞助支出 9.或有事项(未决诉讼等):或有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公 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税法: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换入 资产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收差异研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收差异研究一、引言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收,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国家税收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清算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的问题,这其中就包含了会计和税收方面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结算和缴纳的重要环节,而在汇算清缴的过程中,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收差异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年度结束后,对当年度实际应纳税额进行结算,清算后按规定进行缴纳的过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应税所得:企业应首先确定当年度的应税所得额,这需要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
2. 利润调整:在确定应税所得额后,企业还需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利润调整,比如非营业额收入、费用扣除限额等。
3. 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4. 检查核算: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问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对企业进行税款核算。
以上便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这其中涉及到了会计和税收两个方面。
会计是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税收则是国家对企业利润的一种征收手段。
在汇算清缴的过程中,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问题就尤为突出。
三、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1. 会计核算的差异:会计核算是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资产责任、资产负债、损益等方面,而税收核算则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进行核算。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往往会根据会计准则和管理需要进行一些调整,比如资产减值准备、费用计提等,而在税收核算中,这些调整可能并不被税务机关认可,造成了会计核算和税收核算之间的差异。
试论会计与税法间的差异
其他负债
按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原则计算确定 例:企业当期应交纳的违反有关规定的罚款和滞纳 金为10万元。 会计:计入费用,同时确认其他应付款 税收:罚款和滞纳金等不允许税前扣除 账面价值:10万元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万元-可自未来经济利益中 扣除的金额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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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1
长期股权投资
• 构成企业改组的情况,视改组前后经营的连续性及权益 的连续性及非股权支付额的比例,区分免税改组与应税 改组 免税改组--以账面价值计量,账面价值为计税基础 应税改组--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 其他不构成改组的情况下,以公允价值计量,即长期股权 投资的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计量金额:会计与税法规定相同 后续计量:会计--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进损益
税法--不认可持有利得或损失 例:企业持有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 为100万元,该时点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即可作 为成本费用自未来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中扣除的 金额为100万元 会计期末,公允价值变为90万元,会计确认账面 价值为90万元,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保持不变, 仍为100万元
2.不作为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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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3.不构成税前会计利润,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 收益 •将自产商品对外捐赠、分配给股东等
一般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项目,如用于在建工程, 则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暂时性差异 •关联交易销售商品,售价偏低-按正常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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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不能扣除的费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可予扣除 •盈利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等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及所得税会计引言会计和税收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方面。
会计是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管理工具,用于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而税收则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所得和交易等方面的强制性征收。
本文将讨论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别,并重点讨论所得税会计的相关内容。
会计与税收的差别定义和目标会计的定义是指通过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等手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记录、核算和报告的一门学科。
它的目标是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税收的定义是指国家依法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所得和交易等方面征收的一种经济行为。
它的目标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范围和内容会计的范围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
财务会计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财务报表供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使用。
成本会计关注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计算和控制。
管理会计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
税收的内容广泛,包括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方面。
其中,所得税是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重点讨论所得税会计。
记录原则和方法会计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和持续性假设。
会计通过采用会计准则和原则,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
常用的会计方法包括借贷记账法、会计周期法和货币计量法等。
税收的记录和计算方法受到国家税收法规的限制和约束。
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规定了税收的计算和申报程序。
企业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税务申报表和缴纳相应的税款。
所得税会计所得税基本概念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所得额需要缴纳的税款。
所得税的计算依赖于企业的会计利润和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税率。
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和原则计算出的企业税前利润。
所得税会计的目的所得税会计的目的是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和报告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它不仅是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决策和税务筹划的依据。
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会根据国家的税法规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
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以会计与税收差异深度解析及实务操作为题,本文将全面探讨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并介绍一些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会计和税收作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计算方法的不同:会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追求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税收往往以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追求最大限度的税收收入。
2. 记账要求的不同:会计要求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账,主要追求收支平衡和会计核算的完整性;而税收往往要求按照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记账,主要追求纳税义务的确定性和税收合规性。
3. 报表要求的不同:会计报表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编制;而税务报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和税务审核,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编制。
4. 时效性要求的不同:会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进行编制;而税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情况,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二、会计与税收的实务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性,合理运用会计和税收规则,以达到企业经营和税收管理的双重目标。
以下是一些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 利用差异优化税务筹划:由于会计和税收存在差异,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会计政策和税收规则,优化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企业利润。
2. 注意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变化:会计准则和税法都是不断变化的,企业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确保会计和税收操作符合最新的要求。
3. 加强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会计和税务是密切相关的,企业应加强会计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和矛盾。
4.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和税收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范会计与税收风险。
5. 做好税务风险管理:会计和税收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做好税务风险管理,遵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不利影响。
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
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会计与税法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又有一定差异的领域。
下面将从定义、目的、原则、对象、内容等方面进行总结,重点分析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一、定义1. 会计:会计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通过核算、计量、报告经济活动,为决策者提供经济信息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和技术体系。
2. 税法:税法是国家依法征收税款的规范,以维护和促进国家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法规体系。
二、目的1. 会计:会计的目的是通过记录、分类、核算和报告经济信息,提供给各种经济主体,以支持管理决策、评价经济绩效和满足财务报告的需要。
2. 税法:税法的目的是建立和规范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确保国家能够正常运转并为公共利益提供资源。
三、原则1. 会计:会计有一系列的原则,如真实性、谨慎性、连续性、收入确认、费用匹配等原则,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完整和可比性。
2. 税法:税法也有一系列的原则,如公平性、平等待遇、依法纳税、税收优惠等原则,以确保纳税人公平缴纳税款,同时鼓励和规范经济活动。
四、对象1. 会计:会计的对象包括各种经济主体,如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涉及各种经济活动,如生产、销售、投资、融资等。
2. 税法:税法的对象是纳税人,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对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收入、利润、财产等进行征税。
五、内容1. 会计: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核算和报告,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等。
2. 税法:税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的种类、税基、税率、计算方法、纳税义务的确定、税收减免、税收追缴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纳税申报、征收、稽查等程序的管理。
综上所述,会计与税法在定义、目的、原则、对象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会计着重于提供经济信息,支持决策和评价绩效,注重真实准确;税法着重于征收税款,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注重公平合法。
尽管会计和税法有不同的目标和要求,但两者又是相互依赖的。
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为税法实施提供了基础,税法的要求也影响着会计的核算和报告。
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与协调
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与协调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是两个相互关联却又有着不同目的的重要因素。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一系列原则、规则和方法,目的是为了提供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
税收政策则是国家制定的用以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其目的是为了产生税收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不同目的和侧重点,往往会带来差异和冲突。
本文将探讨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差异以及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在目的、原则和方法上存在诸多差异。
1. 目的差异会计政策的目的是提供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以满足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而税收政策的目的则是为了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原则差异会计政策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强调真实、全面和公允,追求信息质量。
税收政策则根据国家的财政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税收制度和政策来调节产业结构、鼓励投资、扩大消费等,强调税收公平和合理。
3. 方法差异会计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规定,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
税收政策则由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规定,企业必须遵守,且缴税金额和方式受到严格控制。
二、差异带来的影响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差异会对企业经营和税务规划产生影响。
1. 会计信息与税务报表之间的差异由于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不同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时,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基础,导致两者之间的差异。
这就给企业及其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带来理解和分析财务状况的困难,也给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核和征收带来难题。
4. 企业税务筹划的难度会计政策的选取和运用对企业的税务筹划产生直接影响。
企业通过调整会计政策,尤其是会计估计和确认标准的改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税务成本和税收负担,从而实现合法避税或减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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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会计改革几发展方向1992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13个大行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变革了我国40年来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会计模式,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新的会计模式。
紧接着,在1993年,财政部与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修订后,形成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适应了企业改组上市的需要,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资本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针对“琼民源”等事件,财政部首次发布并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此后,陆续发布了投资、收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金流量表、或有事项、借款费用、无形资产、租赁、中期财务报告、存货、固定资产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中,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借款费用、2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租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或有事项、现金流量表等7项准则在所有企业实施,其余9项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在此指导下,于同年7月31日,以“财会函[2002] 6号”印发了《关于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政策征求意见的函》,函中指出: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精神,为深化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深化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鼓励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率先实施,自2002年1月1日起,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实施。
该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企业和小型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它打破了企业在行业、所有制、经营方式、组织方式等方面的界限.取代了原有的行业财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等,在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同时又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它对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金融市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9号”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
同样,该制度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同时结合了我国金融企业的实际,旨在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金融资产质量,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企业的发展。
目前,财政部正着手制定小规模企业会计制度,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得以颁布实施。
到此,我国已基本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会计规范体系框架(如图l—l所示),并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而且,这一会计规范体系具有鲜明的、切合我国国情的特色: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计准则将与统一会计制度并存。
其中,会计准则侧重于规定会计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和方法,以及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统一会计制度则具体运用这些原则和方法规定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要求予以统一规范。
产生差异的根源: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在前述的我国会计改革历程中,它所体现出的一个非常明确的特点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正逐步走向与税法适当分离的道路,两者之间的差异越来越显著。
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为特定的会计目标服务的,而制定税法也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税收目的,因此,要探究产生这一差异的根源,必须对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进行比较分析。
(一)会计目标的变迁我国曾长期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对应的是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没有什么自主财力,也没有资金使用的决策权,因而仅仅是一个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企业资金运动要依赖于国家财政,这时的财务与会计都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二者相结合在一起,难分彼此。
”正所谓“会计服从财务,财务服从财政”。
即由国家制定高度集中统一的具体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而这一切都是服务于国家财政管理的需要,通俗地讲,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为了组织国家的财政收支、实施财政管理而算账、报账的。
尽管后来我国进行“利改税”的改革,企业与国家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由单一的上交利润向缴纳税金和税后分红的模式转变,税收收入逐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税收法律法规的建立也在逐步推进。
但在开始,由于国家以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所行使的所有者职能与以社会事务管理者身份行使的税收管理职能和会计事务管理职能未能严格区分,仍共同存在于财政管理职能之下,因此,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与税法保持了较高程度的统一性。
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序幕的拉开,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得以确立,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逐步分离,企业所有制形式和投资主体趋于多样化和多元化,企业经营方式、组织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
在这一新的经济背景下,企业各相关利益者从自身决策、管理、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角度出发对会计信息的内容、结构、质量特征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向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推进,会计信息作为商业交流的语言,其国际化的外在需求日趋强烈。
因而,作为规范会计核算的会计标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必须与时俱进,重新定位其目标,并围绕新的目标进行全方位的变革。
(二)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在会计规范改革的同时,我国也加快了税制改革和税法建设的步伐,先后于1991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1993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并于次年发布其实施细则;于1993年、1994年,通过授权立法,由国务院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几个主体税种的暂行条例。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开征了包括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房产税、屠宰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关税等24个税种,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实体税法律法规,并于2001年和2002年修订了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因此国家税收的取得和稳定增长必须依靠法律作为保障。
制定税法的总体目标是规范税收分配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通过公平税负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经济活动的运行。
那么,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间的关系?早在会计改革之初,时任财政部会计司司长的陆兵女士就明确提出:“我们认为,由于会计与税法的规范目的和出发点不同,如果强求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一致,不利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况且,我国的税收法规体系也还处于健全之中。
因此,我们倾向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适当分离,当进入新一轮会计改革时,现任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先生进一步肯定了两者间的差异:“我们一贯主张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相分离,因为两者属于两个体系,不能混为一谈……在我国,要使会计制度得以很好地贯彻,并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必须遵循会计和税收相分离的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制度如有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或不相协调的,应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纳税时再作调整。
”由此可见,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之间存在本质的不同。
我们固然不能因此而割裂会计规范体系与税法问的联系,并且还要看到两者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会计核算仍是税收征纳的必要基础和条件,查账征收仍是主要的税收征收方式,但更重要的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将会产生并长期存在着一系列的差异,这将是不可回避、也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是一个国际通行的基本会计原则,其内涵是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
一项交易或事项的实质与其法律形式或外在形式有时是不一致的。
例如,企业采用合同方式约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收款日期和收款金额,从形式上看,销货方持有一项依法索取收入的凭据,但实质上,在约定的收款日并不一定能够有全部约定经济利益的流入。
又如,企业试销一批商品,从形式上看,企业已将发票、提货单等索取货款的凭据提交给对方,但实质上,交易双方一般都会在合同中附加上试销期内可退货的条款,在试销期内销售能否实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按照交易的法律形式立即确认销售收入,就不能如实反映交易的真实面目和结果,也就难以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在会计核算中,还广泛存在着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是将其结果确认为收入要素的变动还是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等方面的选择,所有这些,都应分析并依据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在新《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要求,且这一原则贯穿于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之中,是会计规范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然而,税法在确定计税依据时,总体上并不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这是因为,对一项交易和事项的把握,尽管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给予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要较多地利用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
如果将财务人员专业判断的结果作为计税依据,税法就不能保持其应有的严肃性和确定性,税收征纳的随意性现象则会滋生和蔓延,纳税人利用其“判断”延迟纳税甚至不缴、少缴税款的现象也就难于遏制。
因此,税法必须更多地考虑一项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且在这些法律形式的基础上凸现税收的强制性特征。
税收与财务的谨慎性原则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时,必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例如,应收款项可收回程度如何?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存货发生跌价的可能幅度多大?如此等等。
对此,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要求财务人员就现有的经验和资料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并且在运用专业判断时应加入一定程度的谨慎性,以便不虚夸资产或收益,也不人为压低负债或费用,从而向投资人、债权人等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
既然谨慎性原则或稳健性原则根植于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企业稳健经营、规避风险的客观需求,在会计计量中实际运用起来必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模糊性,但只要运用得当,它并不会妨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