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本科生选课、退课和免听课程试行规定
复旦大学本科生选课、退课和免听课程试行规定(二〇〇五年九月制订二〇〇九年八月修订)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本科生选课、退课和免听课程作如下规定:一、选课第一条学生在选课前,务必认真阅读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和导师的指导进行选课。
第二条学生每学期注册后其选课方为有效,凡未选课者无权修读相关课程且不能获得成绩。
第三条选课时间为每学期最后两周至下学期开学后两周之间。
第四条学生进入本科生选课系统后,应注意“复旦大学教务系统选课说明”的提示。
第五条学生同一学期中不得重复选修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对已选定的课程,必须参加教学活动。
第六条学生修读本院系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计学分和成绩。
第七条因故未选上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在选课系统内提交选课事务处理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学生每学期选课的总量不得超过32学分。
第一至第四学期,学生修读课程每学期应不少于20学分。
上述学分不包括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课程。
第九条学生选课必须由本人完成,任何委托他人选课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学生在选课时未经授权和许可非法获取他人选课数据,或对他人的选课数据进行修改、添加、删除等操作行为,均属于违反学校关于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给予相关校纪处分。
二、退课第十一条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经过试听可对所选课程进行调整。
开学两周后,如果学生确因所选课程不适合自己修读,可以在期中根据教务处网站上的通知在选课系统内提交退课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时间,注册考务中心不受理退课事宜。
第十二条注册考务中心不接受学生对下列课程的退课申请:1、重修课程;2、有明确说明不允许退课的课程。
第十三条期中退课按每学分学费标准缴费。
三、免听课程第十四条学生对所选课程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经任课教师和院系考核合格并批准,可申请免听该课程,但必须在选课系统选入该课程,才能登录成绩。
形势与政策课要求
2012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考核要求[发布日期:2012-9-9点击次数:604]2012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考核要求为规范“形势与政策”课成绩评定程序和尺度,方便选课学生自我学习和检查,营造良好的教学管理秩序,我们特制定“2012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考核要求”,请授课教师和选课学生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考核概要2012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考核成绩采用两级制,即,合格或不合格。
合格学生取得相应学分,不合格学生重修课程。
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课堂考勤和课程作业考核。
第二部分课堂考勤课堂考勤由授课教师随堂随机抽查。
“旷课”2次或以上者,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考核成绩直接记为“不合格”;“早退”2次或以上者,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考核成绩直接记为“不合格”;严重迟到(》5分钟)2次或以上者,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考核成绩直接记为“不合格”。
如发生选课学生遇特殊情况不得不请假的情形,则需选课学生在上课(确定需要请假的那节课或那讲课)之前,将学院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已经盖章同意的请假条交予授课教师;过后补假或不补假者,均视为旷课。
第三部分课程作业考核(一)课程作业形式(同学们只需选择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一种形式作答即可)1、思考题形式。
请在“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形势与政策教学网”“教学资源”栏目中(:82/jxzy.asp)查询“2012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思考题”,并只选做其中一道题目即可。
2、学习感想形式。
同学们如对某一老师所讲的某一专题(有4个老师分别讲4个不同的专题)非常感兴趣,可围绕这一专题畅谈自己的学习感想或见解。
3、读后感形式。
在仔细阅读“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形势与政策教育网”(:81/)上的相关内容后,若有所悟,可以写一份主题明确的、论证合理的、观点科学的读后感。
(我们设定,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读后感素材为“2012年9月10日或以后”上传的文章或评论,请采用此作业形式的同学务必注意这一点,否则会影响成绩)(二)课程作业规范(此项规定对采用任何一种作业形式的同学都适应)1、使用统一发放的西南科技大学答题纸(16开)作答;使用其它纸张作答会影响成绩。
关于教育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关于教育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形势与政策论文: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和对策研究摘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高等教育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试图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视角,在对其成效和基本走向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指出已有的改革仍存在着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定位不相符合的问题和倾向,具体表现为:素质教育的形式化、表面化倾向;培养方式上过多的共性制约;忽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教育评价中的机械化、教条化倾向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今后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高等教育;改革;人的全面发展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基本走向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教育界展开了关于“素质教育”的大讨论并取得了不少共识。
1998年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则明确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
高校纷纷响应。
自90年代中期以来,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积极进行改革实践。
确立了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文化素质教育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为重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在教育模式上,注重学校和学生的自主性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教育工作者就意识到国家对高校管得过死,不利于高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培养,提出要深化高校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
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还分别在招生权、教学权、学科专业设置权、科研权、人事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高校自主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扩大高校自主权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要按《高等教育法》规定,切实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形势与政策课程质量标准
形势与政策课程质量标准形势与政策课程是高校培养学生社会思想品质和政治素养的一门重要课程。
其质量标准对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内容的科学性、教材的可靠性、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以及教学手段的多样性等方面,探讨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质量标准。
首先,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和及时性。
它应围绕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和热点事件展开教学。
教师应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关注国家最新政策变化,使学生能够掌握最新的社会动态和政策信息。
同时,教材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避免主观偏见和个人观点的介入。
教材的编写应注重事实真实性,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其次,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材应当选择可靠性较高的版本。
作为一门关乎国家大事和政策的课程,教材必须选取来自权威机构和专家的论著、研究报告和政策文件。
教材应当具备系统性和深度,能够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背景和研究视角。
此外,教材的语言应当简练明了,易于学生理解和消化。
第三,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师队伍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性。
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国家政策体系和相关文献资料,能够准确传授政策的内涵和实施情况。
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国家观念。
教师还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此外,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手段应当多样化。
教师可以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多种教学手段,以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和思考能力。
同时,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教师可通过多媒体教学、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互动机会。
课程评估应当综合考察学生在课堂、作业和考试等方面的表现,以全面评价课程的教学质量。
总之,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质量标准应包括内容的科学性、教材的可靠性、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以及教学手段的多样性等方面。
只有通过科学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社会思想品质和政治素养,促进他们成为具有正确价值观和国家观念的合格公民。
复旦大学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复旦大学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外籍教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相结合,以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五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堂教学、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
第七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浪费学校设施。
第八条学生应当保持宿舍整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传播、下载、复制、传播有害信息。
第十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有困难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助学金。
第十二条学生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学生教育管理。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当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能源,维护学校环境。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保证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教职工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自收到“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获得复旦大学入学资格。
具有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获得学籍。
入学时,新生须持“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及“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
延长报到期以两周为限。
延期申请未获批准或获准后未在限期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事由所致者除外。
第二条自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
经全面复查合格后,新生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节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而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复查期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无注册资格。
体检中被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教务处批准,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提交书面入学申请,并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
申请者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确认病愈的,按被编入年级的新生序列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逾期不提交书面入学申请者,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在读学生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学籍。
未经注册的学生,学校取消其选课资格。
(一)学生在注册前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否则学校可取消其注册资格。
(二)注册由注册者本人持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
注册人员在注册者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否则注册无效。
中国矿业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规范
中国矿业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形势与政策课建设,根据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件和我校本科培养方案(2012版),结合我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实际,现制定《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规范。
一、学时分配我校本科培养方案(2012版)规定,《形势与政策》为通识必修课,2学分,32学时,其中讲授学时16学时,自主学习学时16学时。
《形势与政策》学时安排为:专题讲授24学时,录像4学时,读书研讨4学时。
二、开课安排根据本科教学实际情况,我校《形势与政策》开课安排如下:三、教学组织1、教研组。
设政治建设形势、经济建设形势、社会建设形势、文化建设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六个专题教研组。
每个专题教研组每学期承担4学时讲授任务。
2、教学内容。
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统一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大纲,提供每学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编发参考资料、订购音像资料。
专题教研组根据教育教学大纲和资料,自行确定讲授主题,制定本教研组专题讲稿及多媒体课件,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录像教学实行六个专题教研组轮值制,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安排。
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专题学习网站,及时公布教学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网络教学、网络自学、网络考试。
3、进度安排。
每学期第2周,党委宣传部发放本学期教育教学要点;第4周,各教研组完成上学期教师课时工作量核对及本学期课表安排;第5周,党委宣传部提供教学资料;第6-8周,各教研组集中备课,确定讲稿及课件;第11周-18周各主讲教师进行授课;第16周,由党委宣传部确定牵头教师名单报送至教务部,汇同教务部安排下一学期课表;第19周,各教研组进行教学执行情况小结,党委宣传部撰写全校教学情况总结。
4、成绩评定。
采取考查方式进行成绩评定。
综合课堂出勤、网络自主学习等情况评定平时成绩,牵头教师评定期末成绩,总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
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
第七条 选修课是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理论基础、扩大知识面及提高相应 能力的课程。各院系除开设各专业领域内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外,还可要求 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跨领域或跨一级学科的选修课程。
第二十五条 跨学科入学、以同等学力入学、或入学后导师认为有必要补充 某些专业基础知识的研究生,须补修课程。研究生参加补修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 后,可获得相应学分,但所获学分不得计入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数。
第七章 课程考核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教学活动;因故无法按时参加 的,应当事先向授课教师请假、获得批准并报开课院系备案。研究生在参加课程 学习过程中缺席课时数或者缺交作业次数超过教学规定总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参 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记为不合格(F)。 研究生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考核包括考 试和考查。其中,考试可采取课堂开卷考试、课堂闭卷考试、课程论文、笔试加 口试等形式,考查可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 等情况综合评定。合格的成绩分为 A、A-、B+、B、B-、C+、C、C-、D 和 D-, 不合格的成绩为 F。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和有专门规定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 绩分为合格(P)和不合格(NP)。各院系应制订专门的考核标准和相关工作细 则,并提前向师生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的学位课考核必须以考试方式进行,选修课考核可以考 试或考查方式进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分钟。考试试卷应有适当的试
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复旦大学
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一、课程成绩规定《形势与政策》课程共2学分,分为4个课程代码,分别为形势与政策Ⅰ(大一上)、形势与政策Ⅱ(大一下)、形势与政策Ⅲ(大二上)、形势与政策Ⅳ(大二下)。
学生所选课程每学期有两堂,分别由两位任课老师就不同专题进行授课,并当堂下发答题纸进行测试,以答题纸测试结果为准记录学生成绩。
且,只有两堂课程全部出席并通过测试,成绩方可记为P,否则为NP。
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决定学生成绩的除两堂课程外,还有一个持续时间为一学年的实践课题结项成绩。
教研室向学生提供实践课选题方向,辅导员组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任课教师予以指导并参与报告会和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将就自身擅长领域,出任学生实践项目指导老师,给予课外指导。
实践课最终成绩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实践课题结项情况给予P或NP成绩。
如实践课程为NP,则该生该学期成绩也不能通过,记为NP。
二、请假及补课规定1.学生在课程开始前,由本人提交请假条至任课教师处,或通过邮件方式向任课教师请假。
2.如因疾病等特殊事由无法事先请假,可视情况允许事后补假。
补假时需要向教师提供病历诊断书(病假)、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章的事由说明(事假)。
3.任课教师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同意,说明是作不合格处理,还是缺考处理),并通知学生补课时间。
学生按任课教师通知的补课时间补课。
4.学生必须遵循补课任课教师不变的原则,按照与任课教师通知的补课时间,按时出席补修课程。
5.若请假学生所缺课程为任课老师在该学期所开设的最后一节课,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补课,经与任课老师协商后学生应在学期第17周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
(请参阅《复旦大学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缓考规定》)。
复旦大学生管理制度
复旦大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培养学生成才,促进学术交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
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习和科研活动,争做合格的学生党员和优秀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应当在学校内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锤炼品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
第四条学生应当热爱学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与科研训练,培养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
第二章学生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有权利接受学校的教育和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第六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纪律。
第七条学生有权进行自主创新、科研实践与社会实践。
第八条学生有权在学校内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学生组织要遵守学校规定,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学生有义务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荣誉。
第十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发展自己的特长,同时要求学生要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培养良好的学风和人品。
第三章学生组织第十一条学生组织指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学生科研团队等,在学校内进行自我管理,有关活动要得到学校的支持和指导。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要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组织有义务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有权获得学校的相关支持。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学生要对学校提出的要求进行积极响应。
第十五条学生管理包括日常生活、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学校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不得违反学校的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学生进行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五章学生奖励与处分第十九条学校对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表现不好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奖励与处分制度,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国家教委1996年10月7日颁布)自1987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设置《形势与政策》必修课以来,高等学校普遍将《形势与政策》课列入教学计划,以开设常规性课程或者进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教学,对大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不可低估的成绩。
但是,从总体上看,这门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还不够平衡,教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委《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推动这一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性质和重要地位,切实重视课程建设《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品德课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是每个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是学校德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国际形势,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对于帮助学生了解国内外重大时事,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方针和政策,认清形势和任务,激发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珍惜和维护国家稳定的大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发学习、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复旦大学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校园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来访人员以及校园内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校园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二)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园管理部门,负责校园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园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等工作;(三)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四)负责校园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学术交流等活动组织与管理;(五)负责校园信息发布、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校园秩序管理第六条校园内禁止以下行为:(一)非法携带、使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二)酗酒、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三)在校园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破坏公共环境的行为;(四)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占用公共设施、绿化带等行为;(五)其他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上课、自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二)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丢弃;(三)保持宿舍卫生,不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四)遵守网络道德,不传播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他人;(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二)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丢弃;(三)遵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四)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
第十条学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复旦大学学籍治理规定
复旦大学学籍治理规定(2017年7月6日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8月1日发布,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进展,依照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学生治理规定》和《复旦大学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同意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以下统称学生)的学籍治理。
第三条研究生院承担研究生的学籍治理工作,教务处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学籍治理工作,继续教育学院承担非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治理工作。
第四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招生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依照录取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得手续。
新生有特殊情形需要延期报到的,应当在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批准后,能够延期二周报到。
超期不报到的,视为舍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合法事由无法提交申请书的除外。
第五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取消入学资格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的,学校出具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
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但有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发觉有违背国家或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情形的,取消学籍。
取消学籍的决定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生在入学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军队的,能够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外国留学生在入学前应征服兵役的,能够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一年;新生在入学前有其他特殊情形需要延期入学的,能够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在入学体检中被发觉身心健康状况异样,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以为通过休养和医治能够到校学习的,能够向学校申请取消学籍、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或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休学;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也不申请休学的,取消学籍。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
专业:护理本科四年制(一)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核心课程】24学分 【专项教育课程】16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二)(三)(四)通识教育课程
3分5分2分2分2分2分8分
8分2分4分1分1分
2分
大类基础课程
2分4分
3分3分3分4分
专业教育课程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
总学分:153
大类基础课程(19学分)【医学类】6学分 【社会学类】13学分
专业教育课程(90学分)【专业必修课程】84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24学分)1.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16学分)
2.核心课程七大模块(8学分)在四个模块中任选4门
(二)专项教育课程(16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4课B组中任选一节课
任意选修(2学分)心理学导论高等数学D
(一)医学类课程(6学分)
现代生物学导论有机化学
(二)社会科学类课程(13学分)
社会学导论公共行政学(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学分)
任选一门
1.大学外语
2.计算机
3.体育课
4.军事理论
5.创新创意创业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学分学分。
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1440576286390
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
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
为此,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求1.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应该严格按照各个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安排。
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具体体现本学科硕士生和博士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要着眼于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需要。
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包括对课内外学习在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加大课外的阅读量、工作量和训练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使各门课程在加深和拓宽研究生理论基础和学科知识面及相关的能力培养等方面,既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又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同时还要注意硕士生课程与本科生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根据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要求新变化而新开设的课程,必须先由主讲教师填写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由有关学科进行申报,经所在学院、系(所)论证通过、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方可正式开课。
二、研究生应修课程及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1.必修课程(1) 学位公共课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由研究生院委托校社会科学基础部、大学英语教学部等单位,按国家制订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进行教学。
(2) 学位基础课学位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重要基本课程,应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设置。
学位基础课一般应由理论基础深厚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主讲教师。
学位基础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同时应有相对稳定的教材或教学大纲。
(3) 学位专业课每一学科均应为本专业的研究生开设学位专业课。
学位专业课是在本专业范围内为拓宽理论基础、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包括本专业经多年积累而形成的具有专业特色研究成果)的重要课程,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
形势与政策课程管理规定
形势与政策课程管理规定形势与政策课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形势与政策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必修的政治理论课程。
第三条形势与政策教学管理和课程建设由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政治课教研室、各系及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课程教学目标:形势与政策教学应以促进学生深入了解国情民情、准确把握社会发展动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为目的,着力培养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课程教学时间:每届学生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的时间为两学年,每学期为四课时,一般安排在学期中。
第二章教学内容第六条教学内容由学院思想政治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教师教学以《时事报告干部版》和《时事VCD》作为教学参考资料,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开展具体教学。
第七条建立与《形势与政策》课相衔接的形势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地方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校级领导做形势与政策报告。
第八条加强实践教学。
通过实践教学展示和学生互动平台,把课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形势与政策》教学学时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参考条件。
第十九条政治课教研室定期组织任课教师讲课比赛、示范观摩活动,组织以任课教师参加全校讲课比赛,提高任课教师授课质量。
第二十条学院每年举行形势与政策课程教研总结表彰会,对教学和科研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形势与政策课程按百分制实行学年考核。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课程教学规范实施办法d..doc
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课程教学规范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2月)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承担的本科生课程有学校综合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计算机专项教育)以及选修课程;技术科学类基础课程(简称平台课程);学院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量多面广,任课教师多,听课学生多。
为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本科教学各环节的教学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科生课程教学规范的实施办法。
一、开课之前的准备工作1 开设学校综合教育课程中计算机专项教育课程、平台课程以及其它由多位教师承担并使用统一教材的课程,由教学小组组长(或召集人)及时召开小组讨论会,确定教学大纲以及教材。
在前一学期末学生选课之前,将教学大纲以及教材要求通知学院教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务办”)。
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将教学大纲及教材要求通知学院教务办。
(教学大纲通过电子邮件交学院教务办)。
2 每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要及时去教务办了解上课时间、教室、上机情况、教材· 1 ·准备及发放情况。
3 认真备课,除数学等基础课以外,其它课程的教学内容每个学期要有一定比例的更新。
开学时要提供给学生该课程这学期的教学大纲,开学后不得更改该课程名称及其核心内容。
建议教师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将课程内容放到校园网上,网址:http://。
4为了保证教师备好课,学院给每门课每个教师300元的复印、购买教学参考资料等经费支持。
学院在开学初按学校选课单做名册,将经费拨给各系,由各系转发给各位任课教师,方法由各系决定。
(原则上同一门课一学年给一次经费)。
二、开课过程中的规范要求1 开学第一堂课要求提前15—3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查看教室、计算机投影设施等情况。
(需用投影设备的教师事先到各大楼电教中心办公室登记)。
2 教师不得随意停课和调课。
如确有需要,至少一周之前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教学系主任同意,报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报学校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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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课程成绩规定
《形势与政策》课程共2学分,分为4个课程代码,分别为形势与政策Ⅰ(大一上)、形势与政策Ⅱ(大一下)、形势与政策Ⅲ(大二上)、形势与政策Ⅳ(大二下)。
学生所选课程每学期有两堂,分别由两位任课老师就不同专题进行授课,并当堂下发答题纸进行测试,以答题纸测试结果为准记录学生成绩。
且,只有两堂课程全部出席并通过测试,成绩方可记为P,否则为NP。
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决定学生成绩的除两堂课程外,还有一个持续时间为一学年的实践课题结项成绩。
教研室向学生提供实践课选题方向,辅导员组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任课教师予以指导并参与报告会和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将就自身擅长领域,出任学生实践项目指导老师,给予课外指导。
实践课最终成绩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实践课题结项情况给予P或NP成绩。
如实践课程为NP,则该生该学期成绩也不能通过,记为NP。
二、请假及补课规定
1.学生在课程开始前,由本人提交请假条至任课教师处,或通过邮件方式向任
课教师请假。
2.如因疾病等特殊事由无法事先请假,可视情况允许事后补假。
补假时需要向
教师提供病历诊断书(病假)、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章的事由说明(事假)。
3.任课教师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同意,说明是作不合格
处理,还是缺考处理),并通知学生补课时间。
学生按任课教师通知的补课时间补课。
4.学生必须遵循补课任课教师不变的原则,按照与任课教师通知的补课时间,
按时出席补修课程。
5.若请假学生所缺课程为任课老师在该学期所开设的最后一节课,或因其他特
殊原因未能参加补课,经与任课老师协商后学生应在学期第17周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
(请参阅《复旦大学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缓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