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企业应当加强 安全生产监督, 对生产过程中 的违法行为进 行查处,确保 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得到有效
实施03。
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整改与持续改进
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 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
03
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于1998年颁布 实施,2008年 进行了修订。
01
该法规定了消 防工作的基本 原则、监督管 理体制、火灾 预防、火灾扑 救、法律责任
等内容。
02
强调了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加 强消防安全管 理,预防火灾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于2002 年颁布实施, 2018年进行了
修订。
01
该法规定了职 业病防治的基 本原则、监督 管理体制、职 业病预防、职 业病诊断与治 疗、法律责任
等内02容。
强调了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加 强职业病防治 工作,预防职 业病,保障劳 动者的健康权
04 地方法规层面: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02 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4年进行了修订。
02
该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点一、安全生产法规的背景和重要性近年来,各个国家都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人民的安全。
安全生产法规的出台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包括宪法、生产安全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多个层面的法律法规,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也对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法生产安全法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中包含了对企业、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预防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2. 劳动法劳动法是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
例如,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雇员有权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3. 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条例是对生产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了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检查、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四、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法规的核心原则是预防为主,即防患于未然。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监控系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安全生产法规鼓励企业以及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共同维护生产环境的安全。
3. 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法治的手段来保障和促进生产安全。
五、安全生产法规的责任分工安全生产法规明确了各个生产主体的责任分工。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安全;政府应强化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安全生产法规的追责机制安全生产法规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也做出了相应的追责机制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法律制裁,以起到震慑作用。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 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要求。
7.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包括项 目建设前的安全评估、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项目竣工后的安全验收等。
8. 《煤矿安全规程》:该规程是针对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组织 、煤矿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矿工的安全教育等。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3.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该法规要求企业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程序,要求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调查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措施,包括工作场 所的安全设施、法规知识要点
9. 《消防法》:该法规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管理要求,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火灾预防和 应急救援等。
10.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 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诊断治疗等。
以上是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要点,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加强 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 定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以下是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要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是中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安全生产 的责任、义务和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包括企 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以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等。
安全生产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和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规定了各个行业在工作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同时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安全防护规范》:该规范针对机械设备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机械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要求,以保证人员在机械设备周围的安全。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要求,包括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工艺的控制、施工人员的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4.安全隐患排查:各个行业都应该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安全生产培训:针对不同的行业和工种,应该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应急处理知识。
6.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提高大众的安全素养。
8.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和完善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的避险意识。
9. 紧急救援措施: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和权责,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培训,加强紧急救援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行动。
10.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这些法规和知识对于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详细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详细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详细版第一章:安全生产基本概念1.1 安全生产的定义安全生产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
1.2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3 安全生产的原则安全生产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分类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为宪法和行政法规两个层次,其中行政法规又分为全国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等多个层级。
2.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等各个方面。
第三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1 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3.3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措施4.1 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定,并且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2 安全生产措施的分类和应用安全生产措施主要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等方面,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4.3 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对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原则、责任、措施等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必须放在首位,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3.综合治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防范和控制危险因素。
4.整体推进:全员参与,协同推进安全生产。
5.法制保障: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实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需要履行的主要责任包括: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2.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生产设施、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检测、试运行和验收工作。
4.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5.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7.建立和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也涉及到了安全生产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具体要求如下:1.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条件和设备。
2.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并向劳动者提供使用说明。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确保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防止劳动过度导致工伤事故。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的劳动者提供特殊保护措施。
6.提供安全记录和事故统计报告,接受劳动者的监督。
三、《消防法》《消防法》是我国消防领域的基本法律,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消防法》,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3.提供必要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4.根据消防法规定,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义一、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1.《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促进安全生产。
2.《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3.《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益。
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生产活动。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利: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危及生命安全的工作,有权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要求。
三、安全生产法的责任和义务1.企业主要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益。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
3.劳动者也有安全生产义务,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法的保障措施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国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
五、总结安全生产法是维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
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抱歉,根据我目前的知识和能力,我无法继续写1500字的相关内容。
2023注安法规100个必背知识点
2023注安法规100个必背知识点1.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2.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制度3.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4.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5. 安全生产法的监督管理6. 安全生产法的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7. 安全生产法的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8. 安全生产法的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9. 安全生产法的安全评价与鉴定10. 安全生产法的危险源管理11. 安全生产法的安全标志与警示标识12. 安全生产法的职业卫生管理13. 安全生产法的环境保护要求14. 安全生产法的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15. 安全生产法的行政许可与备案16. 安全生产法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17. 安全生产法的刑事责任18. 安全生产法的民事责任19. 安全生产法的经济赔偿与保险20. 安全生产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21. 安全生产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22.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解释与实施细则23.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范围与对象24.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适用与法律位阶25.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条文解析26. 安全生产法的案例分析27. 安全生产法的理论探讨与研究28. 安全生产法的实践应用与操作指南29. 安全生产法的政策解读与实施要求30. 安全生产法的标准制定与修订31. 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与教育普及32.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文化建设与价值观引导33. 安全生产法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34. 安全生产法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标准35. 安全生产法的设备选型与采购管理36. 安全生产法的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37. 安全生产法的检测检验与验收管理38. 安全生产法的质量安全体系认证与管理39. 安全生产法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40. 安全生产法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41. 安全生产法的项目投资与融资管理42. 安全生产法的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43. 安全生产法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44. 安全生产法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保障45. 安全生产法的员工权益保护与企业社会责任46.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文化与企业形象建设47.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竞争力与发展策略48.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49.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创新50.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诚信经营与社会信誉建设51.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维护52.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53.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54.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绩效评估与改进55.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与发展56.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知识普及与技能提升57. 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培训与考核体系58.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哪些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59.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60.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61. 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62. 如何建立健全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3. 如何加强企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64. 如何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65. 如何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66. 如何加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67. 如何加强企业矿山安全管理?68. 如何加强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69. 如何加强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70. 如何加强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71. 如何加强企业电力安全管理?72. 如何加强企业石油天然气安全管理?73. 如何加强企业冶金安全管理?74. 如何加强企业化工安全管理?75. 如何加强企业机械安全管理?76. 如何加强企业轻工安全管理?77. 如何加强企业纺织安全管理?78. 如何加强企业烟草安全管理?79. 如何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80. 如何加强企业药品安全管理?81. 如何加强企业医疗器械安全管理?82. 如何加强企业环保安全管理?83.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84. 如何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85.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86.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87.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88.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工作?89.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90. 如何加强企业安全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工作?91.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点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并颁布了这部法律。
该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历经2014年、2018年两次修正。
二、主要内容(一)总则1.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保障,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并履行相关职责。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应当向从业人员公示。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4. 危险源的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6. 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 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 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本文将简要介绍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这些法规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宪法以及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 工伤保险法工伤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使身体损伤、功能障碍、残疾或者死亡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康复治疗和经济补偿的法律。
该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工伤的定义、赔偿福利、责任及程序等相关内容。
2.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为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核验、审批和监管等流程,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4. 基本安全生产要求基本安全生产要求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要求。
该法规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设施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5.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
该法规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解除和终止等相关内容。
三、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途径,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发生。
3. 完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
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法规
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
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如各省市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例和规章。
0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 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
保工人安全。
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事故概述
事故原因
某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 造成多人中毒和环境污染。
经调查发现,事故是由于设备老化、维护 不当以及操作不规范所致。
事故后果
案例教训
该事故对化工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并对 当地居民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化工企业应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规范操 作流程,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安 全和环境保护。
安全文化培育
企业应积极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使员工自觉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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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防与管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识别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噪声、辐 射等。
职业病防护措施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降低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危害。
职业健康监护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采取相应的治 疗和管理措施。
05 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原则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 终把安全放在首位,确
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基本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责任义务,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保障了危化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和管理。
4.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主要针对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规定了矿山等特定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和监督制度。
5.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针对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措施。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明确了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等相关事宜。
7. 《燃气安全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确保了燃气的安全使用。
8.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加强对轨道交通安全的监管和管理。
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法》:规定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惩,保障了安全生产的法治化。
10. 《环境保护法》:虽然不是专门的安全生产法规,但其中有关环境安全的规定对于保障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基本概述,希望大家能够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实施,共同创建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一、安全生产法律基本知识1.法律的概念法律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法律的基本特征(1)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
(4)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3.法律的职能是指法律所负担的任务与作用,包括经济、政治、社会职能,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的职能主要表现为社会公共管理职能:(1)通过规定安全生产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立他们之间的安全生产法律关系.(2)通过规定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相关法人、公民的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律秩序。
(3)通过明确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制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的行为,惩戒违法人员,维护安全生产法律秩序,教育群众,约束违法倾向。
(4)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4.法定权利和义务(1)权利(2)义务(3)权利与义务的相对应5。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两个要素。
违法的性质和应负的责任与这四个要素的特征直接相关.行为的主管方面与行为的安全生产定性直接相关(如自残不认定为工伤)。
6。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指法律义务,狭义的法律责任指违法者实施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责任。
法律责任由法律规定、由国家司法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来追究。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7.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层次结构和法律效力(1)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安全生产有关法律(3)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4)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5)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二、安全生产法与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一)立法目的、法律地位和使用范围1.安全生产法第1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法定立法目的,保障人民群众多生产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是立法的根本目的.2。
安全生产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规常识安全生产法规常识一、安全生产常识1. 安全生产的定义及意义安全生产是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生产活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2. 安全生产的原则安全生产的原则包括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有效地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推进。
3. 事故的分类按照发生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一般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类。
4.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故责任由企业主体承担,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行政处罚。
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如讲座、培训、演示等,有助于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规1. 建筑安全法建筑安全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程序、建筑材料的选择、建筑机械设备的使用及其他安全规定。
2. 公路法公路法规定了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了公路客车、货车的安全使用以及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等方面。
3. 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规定了矿山开采的安全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以及矿井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检查等方面。
4. 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安全权利,规范了劳动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实施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5.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措施。
6. 消防法消防法规定了建筑物的消防要求,包括建筑物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防设备等内容。
7.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及相关保险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结尾处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安全生产是指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的原则包括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律责任;安全事故一般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类;事故责任由企业主体承担,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与矿山企业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紧密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考试知识点归纳总结,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归纳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
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
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
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
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了解的事情。
安全无小事,这句话可真是一针见血。
无论是工地、厂房,还是我们的生活环境,安全意识都得时刻挂在心上。
一、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1.1 什么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
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让每个工作场所都像温暖的家一样,安全、舒适。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这些法规,工人们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那可真是像行走在刀尖上,随时都有可能摔一跤。
1.2 重要性不可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仅是保护劳动者的“保护伞”,还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
企业一旦忽视安全法规,不但会遭到罚款,甚至还会影响声誉。
口碑不好,生意也就难做。
这就像盖房子,如果基础不稳,楼上再华丽,也会变成一场空。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2.1 预防为主在安全生产中,预防是最重要的原则。
预防就是提前做好准备。
想象一下,如果能提前发现隐患,那就能避免许多麻烦。
就像冬天我们穿上厚厚的衣服,早早地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这样才能抵挡寒风。
2.2 责任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每个人都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这句话听上去简单,但意义深远。
每个人都要明白,自己的小行为可能会影响到整体安全。
就像一条链子,哪怕是一根小小的链环断了,整条链子也会受影响。
工友们,咱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2.3 持续改进安全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不能说今天做好了,就可以高枕无忧。
要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就像打磨一块璞玉,总是要不断打磨,才能让它发光发亮。
三、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3.1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它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责任和法律责任。
这部法律就像一部“安全手册”,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
比如,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这样才能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3.2 《消防法》《消防法》则是保障火灾安全的重要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小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小知识1、安全生产法律小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生产过程中,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企业必须要遵守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1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
- 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 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
1.1.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必须重新申请。
1.1.3 安全生产事故的管制和处理- 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隐患。
-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 事故责任追究: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2.1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按时领取合法的劳动报酬。
- 工作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合法休假权益。
- 工作环境和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1.2.2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继续续签或解除。
-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违反规定: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1 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责任- 前期准备罪:准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
- 犯罪未遂:已经实施一部分犯罪行为,未达到犯罪结果。
- 危险驾驶罪:驾驶机动车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 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
2、本文所涉及附件如下: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3、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指企业建立的一套明确责任人、分工、制度规定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的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是企业必须重视的重要方面,法律法规的遵守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培训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介绍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措施,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及时报告事故、进行调查,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责任追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条件和程序,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管理要求,要求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等,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和程序,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 《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煤矿井下作业的安全要求、透风、瓦斯、矿
压等安全措施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遵守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近年来,由于各种事故频发,安全生产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介绍一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基础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律,该法于2002年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权益等。
该法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是我国对企业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具体细化的法规。
该条例于2018年12月1日施行,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它规定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要求,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该条例的实施将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落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企业应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1. 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指人们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在生产活动中,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是预防事故的基础。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行为的自觉性。
2. 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例如,防护栏杆、消防设施等。
企业应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安全操作:正确的安全操作是预防事故的关键。
工人在操作设备和机械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杜绝违章操作和操作失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4、《安全生产法》6月29日公布,11月1日起生效;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2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2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2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27、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安全设施的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28、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建档、检测检验、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告知措施;29、禁“三合一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宿舍不能在同一建筑,并与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0、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31、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32、非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需由主管部门对其考核后任职;33、特种设备的使用: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使用前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使用前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获得相关资质和技能;34、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国家实行淘汰制度;35、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不能委托总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3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37、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38、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39、工伤社会保险遵从无过错原则,民事赔偿遵从过错原则;4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遵守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4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伤社会保险、民事赔偿,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紧急停工避险;4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一、查阅资料、了解情况;二、对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三、对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四、查封、扣押的物资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4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的职权不包括对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分;44、安全中介机构: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对其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4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负责人汇报;46、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4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内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4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49、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查清原因,提出措施;50、事故调查处理目的:查清原因、提出措施、防止同种事故重演、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瞒报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52、发生特大事故,企业不应直接组织事故调查并处理责任人;53、“三合一体”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责令停业整顿,直到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开始生产经营活动;54、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罚款;55、未能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应追究刑事责任;56、不具备法律法规国标行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的予以关闭并吊销其有关证照;57、发生重大事故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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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2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2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2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27、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安全设施的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28、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建档、检测检验、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告知措施;29、禁“三合一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宿舍不能在同一建筑,并与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0、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31、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32、非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需由主管部门对其考核后任职;33、特种设备的使用: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使用前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使用前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获得相关资质和技能;34、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国家实行淘汰制度;35、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不能委托总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3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37、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38、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39、工伤社会保险遵从无过错原则,民事赔偿遵从过错原则;4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遵守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4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伤社会保险、民事赔偿,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紧急停工避险;4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一、查阅资料、了解情况;二、对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三、对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四、查封、扣押的物资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4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的职权不包括对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分;44、安全中介机构: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对其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4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负责人汇报;46、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4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内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4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49、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查清原因,提出措施;50、事故调查处理目的:查清原因、提出措施、防止同种事故重演、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瞒报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52、发生特大事故,企业不应直接组织事故调查并处理责任人;53、“三合一体”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责令停业整顿,直到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开始生产经营活动;54、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罚款;55、未能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应追究刑事责任;56、不具备法律法规国标行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的予以关闭并吊销其有关证照;57、发生重大事故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逃匿的,15日以下拘留;58、在被责令的期限内未改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5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情况下,若不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分;60、安全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负责人不承担行政处分法律责任;61、安全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造成他人损害的,分别与承租方和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相关责任赔偿;62、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他人损害的,与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赔偿;63、拘留——公安机关,有期徒刑——法院,关闭——政府,罚款——安监,停产——安监;64、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事项:设计文件、通风系统、安全出口、竣工验收;65、矿山开采作业使用的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66、矿长——定期作报告,职工——批评、检举、控告,工会——监督;67、所有矿山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上岗作业;68、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69、不得录用未成年人、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7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施工许可证;71、公安消防机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程竣工验收;7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73、行政处分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74、火灾事故单位在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给予警告和处以罚款;75、保护现场,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变动;76、《道路交通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不包括行政处分;7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照;78、机动车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79、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80、设计最高时速为80公里的机动车可以进入高速公路;81、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82、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构成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除工程重大事故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时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罚金外,其余重大事故罪项均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时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83、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有玩忽职守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的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其余犯罪行为均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时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84、机构: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受贿而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5、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86、常见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87、行政处罚设定:法律(国家)——各种都行;行政法规(国务院)——除限制人身自由;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执照;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省市人民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其他不得设定;88、我国绝大多数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管辖(属地管辖),适用于违法行为不严重,但违法事实的确定尚需要法定依据的情况;89、当场实施行政处罚:公民——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90、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91、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92、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书送达当事人;93、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94、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95、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96、女职工“四期”保护:经期、孕期、哺乳期、产期;97、“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98、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9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劳动行政部门——《劳动法》其他内容的监督管理;100、职业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101、职业病危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102、职业病的病因是职业因素;10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04、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10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106、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107、职业病诊断机构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108、当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109、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进行监督;110、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111、煤矿安全监察:垂直管理、分级监察(三级,国家为主,省、地方);112、建议报告权: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其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11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114、煤矿建设工程安全条件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115、煤矿安全监察内容:安全责任制、矿长安全资格、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验收、作业现场检查复查、专用设备;116、被责令停止生产、停止施工后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后无变化,可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煤矿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117、煤矿“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118、人员“三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119、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暂扣煤矿“三证一照”和矿长“两证”;120、对决定予以关闭的煤矿,吊销煤矿“三证一照”和矿长“两证”;121、煤矿予以关闭的情况:无证照、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有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停产整顿后验收不合格;122、煤矿关闭程序:县级煤监部门——关闭建议,责令停产;有关人民政府——7日内作出决定;123、关闭煤矿要求:吊销有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封闭井筒、妥善遣散从业人员;124、扩建工程已开工,超出安全设计划定的范围和规模,属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12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126、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监督检查;127、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28、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压缩合同的工期;129、建设单位为申领施工许可证,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送;130、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15日前报送;131、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事故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