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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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各工程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做法,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1.2 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1.3 本作业指导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工集团企业标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规程》编制,是以上文件的补充和细化,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职责
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两级管理模式,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2.1 公司职责
(1)公司技术质量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分别负责本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技术质量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针对技术资料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和交流。
(4)公司技术质量部为竣工工程技术资料保存管理部门,定期对工程技术档案按照附录B保存期限进行鉴定,并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5)负责对各项目经理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2 项目经理部职责
(1)项目经理部应至少配备一名有上岗证书的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2)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门用于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计算机和专用软件及必要的资料存储设施。
(3)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各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项目经理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5)项目经理部应明确分包单位资料管理要求。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2.2.1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各种有关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3)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4)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5)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2.2.2 技术员职责
(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2)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2.2.3 资料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3)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4)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5)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6)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2.4 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1)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2)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基本形式要求
本章对于使用的资料盒、资料封面、资料目录、资料装订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目的是为了整齐划一,体现本企业的特色。
3.1 资料盒
3.1.1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3.1.2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3.2 资料封面、目录和备考表
3.2.1 资料封面
(1)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结构“长城杯”或省(市)优及以上工程用浅绿色硬卡纸打印)。
(2)竣工档案封面按档案馆要求进行编制。
3.2.2 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3.2.2.1 卷内总目录
(1)在工程竣工后、阶段验收、优质工程验收前均应编制卷内总目录,规格为A4纸,目录必须打印。
(2)当一册资料中汇集了多种资料时,应编制卷内总目录。卷内总目录应为本册各类资料目录的汇总。
(3)卷内总目录应附于资料封面之后,格式按城建档案卷内目录(样式见附录E)编制。
3.2.2.2 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
(1)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分别按其类别和属性建立资料管理专项目录。
(2)资料管理专项目录附于对应资料之前,应及时整理填写。工程竣工后,资料管理专项目录作为资料的组成部分进行组卷归档。目录规格为A4纸,在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阶段验优检查或分阶段需要检查或核查技术资料时,目录必须打印。
(3)资料管理专项目录格式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中附录C编制。
3.2.3 备考表
每册资料后都应附备考表,规格为A4纸,在资料移交前,按本册资料实际情况填写好备考表,各有关人员签字齐全。样式见附录E。
3.3 资料的装订
3.3.1 施工过程中资料也必须分类夹牢(可用黑色小铁夹),每册不宜超过200页,超过200页时要进行分册管理。
3.3.2 每册资料的装订顺序为:封面-卷内总目录-分目录及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