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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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营造拔尖人才快速成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教学水平髙、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强的师资团队,促进学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及专业群、专业建设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旨在加强专业群、专业建设,促进重点专业与一般专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在专业群、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和营造专业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快速提升专业实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要坚持专业水平与师德并重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期遴选、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治学严谨、师德高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领导本专业群、专业的建设,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威信较高。

(三)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能在本专业前沿开展研究工作,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并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具有综合实训项目开发与指导能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工作量饱满,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有—门应是专业的主干(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成效显著。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建设和研究能力。近年来积极进行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已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担任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带头人,或担任省级、教育部教指委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在全国大学生竞赛中担任指导教师并且取得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中担任主编,或主持省级教研项目(课题)一项等。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年来积极参与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在本人从事研究领域的核心刊物发表专业教研和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以上,或撰写(含合著)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一部等,或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等。

(六)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传、帮、带”工作中成绩突出。

(七)掌握一门及以上外语,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学、科研手段和方法。

(八)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九)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正常开展和完成岗位工作。

(十)原则上应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是所在专业群、专业的团队成员。

三、工作职责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是一个专业群、专业建设的主持者,是专业群、专业团队的核心。专业群、专业带头人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研究方向的学术水平,精心谋划本专业群、专业的建设发展、引领专业群、专业不断前进,带领专业群、专业团队成员快速提高学术水平、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专业群、专业实力。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要组织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拟定专业群、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拟定本专业群、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努力将本专业群、专业建设成为一个有特色的髙水平的专业群、专业;

(四)拟定本专业的实验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划;

(五)拟定本专业群、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本专业群、专业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开展专业群、专业建设工作。

四、遴选办法与程序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要以学校现有的专业群、专业为基础,在现已招有学生的专业院系,且具有一支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基本合理的师资梯队时,每个专业群、专业可遴选1位带头人,各专业群带头人必须兼任其专业群内一个核心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在申报人不具备专业群、专业带头人条件时可暂时空缺,先遴选1位专业群、专业临时负责人,待有合适人选时再补充。

根据学校专业群、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遴选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根据遴选范围和条件,各二级学院(系)组织教师按专业群、专业进行个人申报,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系)负责材料初审,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二)院(系)推荐。申请人在本单位述职,介绍对专业群、专业发展的思路、建设途径和具体措施,公开展示材料等。各二级学院(系)成立评审小组(5~7 人),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学水平、教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工作实绩、业务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并结合现有专业群、专业情况和师资队伍状况,择优推荐,向学校提出个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推荐人选并提交推荐意见。

(三)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专业群、专业建设的需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并将评审通过的人选上报学校。

(四)学校审批。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予以审议,并批准确认各专业群、专业带头人。

(五)公示。对已确定的专业群、专业带头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至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按照规定程序提交书面投诉、申诉材料,学校将重新审核。

(六)聘任。经学校批准确定的各专业群、专业带头人或临时负责人,由学校颁发聘书,并按规定填写《南京工程业技术学院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目标任务书》或《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专业临时负责人目标任务书》。专业群、专业带头人聘期一般为三年,原则上与学校岗位聘用的聘期一致;专业群、专业临时负责人聘期为一年。

五、培养与管理

(一)学校在建设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注意发挥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骨干带头作用,为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系统的培养培训工作,有计划的优先支持专业群、专业带头人进行学历进修、双师素质锻炼、国内外高等学校访问研修和学术活动

(二)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试行)》中明确了教学管理业绩分主要用于专业群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实验室建设等,对其中的重点专业重点支持。

(三)鼓励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独立主持教研、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校企间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支持他们申报院级以上的教研、科研课题,在评审立项时给予一定倾斜。

(四)校院(系)两级对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五)学校对重点建设专业和缺乏带头人的专业群、专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专业群、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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