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doc
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政策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 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具体参见道哥1月24日文章《建储藏窖,国家最少补贴1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
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范围:种养植、加工、农产品流通销售、休闲农业等,原则上不支持纯农业生产类项目。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2017年农业补贴项目大全
26农家之友 2017. 7三农聚焦 政策前沿2017年农业补贴项目大全休闲农业项目 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报时间:6月 2.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6.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1月种植农业 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元~2亿元 申报时间:6月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元 申报时间:9月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元以内 申报时间:7~8月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报时间:12月 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补贴额度:800~1500万元 申报时间:2月 1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120万元 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100元 申报时间:3月 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500万元 申报时间:6月 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时间:8月 1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15.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补贴额度:100~300万元 申报时间:7月 16.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1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1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 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补贴额度:80~120万元 申报时间:3月养殖农业 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2月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元~2亿元 申报时间:6月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27农家之友 2017. 7 日前,桂林罗汉果产业生态创新联盟成立。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情况通报
告 农产 品加 工局 。同时 ,通过项 目观 摩 、实地 考 察 、研讨 交流 、印发 明 白纸等 方式 ,大力宣 传项
目建 设 成 效 、做 法 经 验 、 技 术 要 点 等 内 容 ,积 极 营 造 良好 的 社 会 氛 围 , 进 一 步 放 大 示 范 效 应 。 二
是 尽快 编制省级 实施 方案 ,及 时上报 审核 。 已经 下达预拨资金指标的 l 4 个省( 区 、兵团) ,根据预拨 资金 额度及2 0 1 4 年项 目指导 意见 、技术方案 ( 征求
差 。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要 坚 持 项 目实 施 原 则 与 制 度 ,
确 保项 目规 范 实 施 。
布 ,同时加大 对补 助设施建 设情 况的核 查力度 。 要 高 度重视项 目申请 、审核 、结算 等档 案的信 息
化 管 理 ,通 过 项 目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项 目县 申请 审 批 、 信 息 录 入 、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验 收 、 资 金 兑 付 等 工 作 进 度 。 四 是 注 重 建 、管 、
单 、设施 管理更规 范 。但 指导 意见 明确规 定补 助
对 象 为 农 户 与 合 作 社 ,其 他 建 设 主 体 不 安 排 。部 分 地 方 反 映 ,有 些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兴 办 企 业 ,两 块 牌 子 ” 。 对 此 ,只 能 以 合 作 社 名
三 项 目实施 的原则 制度
2 0 1 3 年 , 农 产 品 加 工 局 组 织 多 个 调 研 组 分
设 内容 匹配 ,避免结 余浪费 。三是 加强项 目督 导
检 查 。 各 地 制 定 的 项 目实 施 方 案 要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某某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某某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X农(计)发[20XX]41号)精神,为实施好我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现结合全县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支持农村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业,实现“反季节销售、增加有效供给、提高附加值、均衡上市、平抑物价、减少损失、促农增收”等多赢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1.政府扶持,农民为主建设。
农牧部门采取资金引导、技术培训等措施,鼓励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根据需求出资出劳、自主申请、自主建设,不搞包办代替。
2.突出重点,向主产区集中。
烘干设施主要向枸杞六小产区和京菊黄花基地集中,冷藏库主要向蔬菜、苹果、红枣等优势特色作物产区集中,整体推进主产区农产品的“产加销”协调发展,同时适度向产业脱贫示范区倾斜。
3.建管用并举,确保发挥实效。
即要组织好设施建设过程的指导、服务工作,也要重视设施使用过程的管理、维护等技术培训工作,确保产地初加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农产品减损、提质、增效目标的实现。
4.节能环保,推动创新引领作用。
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的导向,推广使用绿色节能高效的设施设备,推广使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高的初加工设施。
5.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受益主体确认、项目验收等环节均须建立公示制度,相关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设内容、规格及地点(一)建设内容。
20XX年,按照自治区下达我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任务,重点建设农产品储藏设施和烘干设施2大类8个规格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其中农产品冷藏库8个,烘干设施23个。
(二)建设规格。
农产品冷藏库20XX个、50T1个、100T2个、20XX1个、300T1个,共5个规格8座。
政府补贴农产品加工方案书范文
政府补贴农产品加工方案书范文一、项目背景。
咱都知道,农产品那可是宝啊,但很多时候就因为加工没跟上,好东西卖不出好价钱。
咱这地儿农产品那是相当丰富,就像那漫山遍野的宝藏,可不能让这些宝藏就这么埋没了。
所以,政府补贴农产品加工这个事儿,就像是给这些宝藏开了个闪闪发光的大门,让农产品能够华丽变身,走向更广阔的天地,赚更多的票子。
二、目标。
1. 短期目标。
在接下来的[X]个月内,先扶持几家有潜力的农产品加工小作坊,让它们把加工设备升级一下。
比如说,让那个做水果罐头的老张,能把他那老掉牙的杀菌设备换成先进的,这样做出来的罐头又安全又好吃。
然后,帮助这些小作坊提高产量,让市场上咱们本地的水果罐头、腌制咸菜之类的农产品加工品的供应量增加个[X]%。
2. 中期目标。
一两年内呢,吸引一些有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来咱这儿扎根。
把咱这儿变成农产品加工的小天堂。
比如说,要是能把那个在邻省做得很大的蔬菜加工企业吸引过来,那就不得了啦。
到时候,咱们的农产品加工品不但能在国内畅销,还能出口一部分呢,让咱这农产品加工的名声传得远远的。
3. 长期目标。
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出咱自己的农产品加工品牌。
就像提起五常大米大家都知道一样,咱也得让别人一提起咱这儿的某种农产品加工品,就竖起大拇指,说“这个好,这个有名”。
让咱的农产品加工产业成为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大火车头,带动就业、增加税收,让老百姓的腰包都鼓鼓的。
三、补贴对象。
1. 小型家庭作坊。
像村里那些世世代代做传统农产品加工的人家,他们虽然规模小,但是手艺那可是传了好几代的。
就说李奶奶家做的辣椒酱,那味道绝了,可是因为设备简陋,产量一直上不去。
这些家庭作坊只要有意愿改进加工技术、扩大生产规模的,都是我们补贴的对象。
2. 新兴的农产品加工创业企业。
现在有些年轻人有想法,从大城市回来搞农产品加工创业。
比如说那个大学生小王,他想把咱这儿的特色水果做成新颖的果干,卖给年轻人。
这些新兴企业虽然刚开始,但是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也是我们要重点扶持的。
政府补贴农产品加工方案书范文
政府补贴农产品加工方案书范文一、项目背景。
咱这地儿啊,农产品那叫一个丰富,就像宝藏似的,啥粮食啊、水果啊、蔬菜啊,多得不得了。
可是呢,光靠卖这些农产品原料,农民朋友们赚的钱还是有限得很。
这时候农产品加工就像是魔法棒,能把这些普通的农产品变得超级有价值,就像灰姑娘变成公主一样神奇。
所以啊,政府为了让农产品加工发展起来,让农民口袋鼓起来,就打算给这个农产品加工来点补贴。
二、目标。
1. 短期目标。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至少让[X]家农产品加工小作坊升级设备,让他们加工出来的东西质量更好,产量也能提一提。
比如说以前一天只能加工100斤水果,升级后能加工200斤,还又好又快。
帮助[X]个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站稳脚跟,开始盈利,就像扶着刚学走路的小娃娃,让他们能自己跑起来赚钱。
2. 长期目标。
经过[X]年的努力,打造咱本地的农产品加工品牌,让咱这的农产品加工品在全省,甚至全国都能打响名声,就像提到烤鸭大家就想到北京一样。
让农产品加工产业成为咱这儿的支柱产业,带动就业,让大家都能在这个产业里找到工作,过上好日子。
三、补贴对象。
1. 本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只要是规规矩矩加工农产品的,都有机会。
就像不管是大饭店还是小餐馆,只要菜做得好,都能参加美食评选一样。
2. 那些小型的农产品加工家庭作坊也别担心被落下,只要你们积极改进加工技术,保证产品质量,政府也会拉你们一把。
四、补贴范围及标准。
# (一)设备采购补贴。
1. 如果企业或者作坊购买新的加工设备,像先进的水果榨汁机、粮食烘干机之类的,政府会按照设备采购金额的[X]%给予补贴。
比如说买了一台10万块钱的设备,政府就给补贴3万块,这就减轻了不少负担呢。
2. 对于一些价格比较高的大型环保设备,补贴比例可以提高到[X]%。
因为这些设备既能让加工更环保,又能提高产品的质量,是个好东西,政府当然要大力支持。
# (二)技术研发补贴。
1. 如果企业投入资金进行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像研究怎么把水果加工成果脯还能保留更多营养的新技术,政府会根据研发项目的投入和重要性,给予[X]万 [X]万不等的补贴。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6.02.22•【字号】闽财农〔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6〕7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农业局:为了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2016年2月22日福建省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下称固投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固投补助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下称重点县)扶持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林产品等产业的深加工项目,但不含造纸、纺织、粮食酿酒、林产化工、海洋生物制药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固投补助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择优扶持、协调发展等原则。
第四条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起5年内省级设立的固投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23个重点县,对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规定额度,且符合产业政策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实施补助。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的《XX省农委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X农财〔XX〕200号)文件精神,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XX年,我县将继续在部分乡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通过资金引导、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严格把关、强化服务、加强监督等系列措施,推广科学实用的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技术。
支持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初加工设施条件,实现“减少损失、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障加工、促进增收”等一举多效目标。
(二)实施原则1.政府扶持,农民为主。
政府采取资金补助、扶持引导、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等综合措施,鼓励、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自愿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不包办代替和变相包办代替。
2.突出重点,连片建设。
结合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特点和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基础,继续以食用菌、水果、蔬菜优势产区为重点,优先选择农产品主产乡镇、主产村集中连片建设,在申报条件相符或相近的前提下,重点扶持受灾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农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地区和种植户,合理确定实施区域和建设规模,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争取建一片成一片,整体推进主产区农产品的“产、加、销”协调发展。
3.建管用并举,确保实效。
政府部门既要组织好设施建设过程的指导和服务,更要重视设施使用过程的善后维护、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产地初加工设施的科学使用、长久耐损和提质增效。
4.阳光操作,规范管理。
推进项目管理全程公开,简化程序,方便农民。
政策内容、资金分配、受益主体确认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补助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工作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
本文将就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进行探讨,以期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
一、政策支持1.财政补贴为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发展,政府将财政补贴作为一项重要手段。
这些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支持生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及研发创新等方面。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以解决资金问题,推动生产效率的提升。
2.税收优惠政府为了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发展,通常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在农产品初加工领域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这样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土地政策支持政府通常会提供土地政策支持,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发展。
这包括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土地资源,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补贴政策1.原材料补贴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通常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来进行加工。
为了鼓励企业采购和使用农产品原材料,政府会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补贴政策。
这样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2.技术培训补贴农产品初加工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政府通常会提供技术培训补贴,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通过培训,企业员工可以更好地掌握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3.市场推广补贴政府会通过市场推广补贴政策,帮助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扩大销售渠道,提高品牌影响力。
这包括打折促销、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实质性的经济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增加销售额。
结语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各级政府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政策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 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
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范围:种养植、加工、农产品流通销售、休闲农业等,原则上不支持纯农业生产类项目。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业发展而实施
的一项经济政策。
该政策旨在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
根据该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补助措施。
首先,政府将
提供资金支持,以帮助企业建设或改造加工设施,购买先进的加工设备,改善加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系统。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培训人员等方面,从而提高农产品初加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其次,政府将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国内税收和关税等费用,降低企业成本。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给予土地优惠政策,例如延长土地租赁期限或减免土地租金等,鼓励企业扩大产能。
此外,政府还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与农民合作,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供应链。
政府将提供补贴和奖励措施,鼓励企业与农民合作种植、采购农产品原料,并为农产品供应链的建设提供支持与配套服务。
通过加强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合作,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规模,促进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旨在推动农产品初加工业的发展,提高
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企业可以通过享受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和土地优惠等政策来提升技术水平、降低成本。
同时,企业与农民的合作也将得到政府的支持,促进农产品供应链的建设,实现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2017年农业补助项目
2017年农业补助项目1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2林业产业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3观光类农庄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4运动体验类农庄可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以及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特色: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
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选址: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
5特色文化类农庄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定位:休闲农庄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6科教类农庄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主要目的:农庄内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逐步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并将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展示、展览与体验,让人们认识并体验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技术发展。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农庄都会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的申请,例如科技类农庄同时可以发展农业产业,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发展观光餐饮。
关键是庄主们要学会将自己的农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解,既可以享受产业类,又可以向科技类、旅游类和特色类靠拢,争取从多个部门申请到更多的资金。
可申报的补助项目都有哪些?下面,再来看看可申报的补助项目都有哪些: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请申报时间:6月2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受理部门:发改委3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受理部门:农业部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申请申报时间:6月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受理部门: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扶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申请补助数额:5000元/亩,300万以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闽财农[2017]34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7.07.14【实施日期】2017.07.14【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改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修订《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34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农业局:为了加强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2017年7月14日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下称固投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固投补助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扶持农产品(含水产品、林产品)加工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固投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23个重点县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的设备。
第四条补助标准由各重点县自行确定,但最高补助标准不得超过企业所购置的设备进项税额的50%。
第五条固投补助工作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发布项目申报公告,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局进行项目批复、补助资金拨付及报备。
第六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项目申报公告,向县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一)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三)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四)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第七条 2018年起,固投补助资金采取以绩效为导向、正向激励方式分配资金。
国家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
术 劳务 收 入 不 足 的现 象还 未 能从 根 本 上得 到 改 变 。推 进 新 农 合 支付 方 式 改
革 ,有利 于引导 医疗机 构控 制 医疗 费 用 的 不合 理 增 长 ,提 高参 合 农 民 的 实
工主题 培训班 ;第 四类 是针 对刚刚进
入农村 的新任 大学生 村官 ,举办综合 性培训班。
解读 : 年 1月, 去 1 中组 部 和 农 业 部 首 次联 合 举 办全 国大 学 生村 官培 训 考 核 情 况 ,避 免 医 疗 机 构 实 行 门诊 总 额预付后病人不合理转诊分 流。积极 班 , 到 参 训 学 员的 广 泛 欢 迎 , 会 各 得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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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展 迅 速 , 在 产 地 初 加 工 领 域 , 于 亩 产达 :5 3 斤 ,比非超 级 稻 品种 平 但 由  ̄ 8公 J ] 设 施 简 陋 、方 法 原 始 、工 艺 落后 等 原 均 亩 增 产6 .公 斤 . 产 l . , 除肥 78 增 32 扣 % 因 , 致 农 产 品 产 后 损 失 严 重 , 质 下 料、 导 品 农药等投入 , 每亩增收14 元。 4. 6 进一 降 。农 产 品 产地 初 加 工 补 助 资金 通 过 步加强超级稻研究与推广工作 , 对于保
奖补农 户和农 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 产地 障 国 家粮 食 安 全 、 高粮 食 产 量 、 加 提 增 初 加 工设 施 等 , 求 实现 减 损 增 供 、 农 民收入具 有 重要 意 义。 力 均 衡 上 市、 定价格 、 高质量 、 稳 提 促进 增 收 的 目标 .进 一 步提 升 农 产 品 有 效供
给 水平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2•【字号】闽政办[2013]53号•【施行日期】2013.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5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扎实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若干意见》中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印发你们。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逐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日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一)稳定粮食生产供应。
继续组织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万吨左右。
推广高优品种和关键增产技术,推进水稻集中育秧、超级稻和再生稻生产。
加强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在产粮区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建立100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
巩固和发展粮食产销协作,推进我省与中储粮总公司的战略合作,办好“九省粮洽会”和省内产销区粮食购销洽谈会。
推进储备粮库建设,抓好农户储粮罐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粮食局、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协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科院、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综合开发办)(二)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闽财发[2017]14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7.03【实施日期】2017.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闽财发〔2017〕14号)各设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你们申报的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有关文件和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经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同意将长乐等29个县(市、区)上报的45个项目列为福建省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具体见附表)。
二、项目计划总投资1959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714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029.5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398.8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0451.9万元。
三、各设区市要及时组织做好上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及批复下达工作,并按要求将审定的实施方案(PDF)报省农发办备案。
1.有关市县农发办和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
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建设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应包括项目设计方案(总平设计、工艺方案设计、建筑设计、田间基地工程设计、给排水及电气设计等主要内容)、总投资构成情况、各单项工程及投资细化概算、具体的设备与投资概算(列出设备名称、数量、价格、型号等)及项目相关的附表和附图等。
项目业主要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单项工程类型择优委托符合行业设计资质要求的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符合实际,编制深度达到初步设计要求。
市县农发办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把关,进一步提高实施方案编制水平。
2.负责实施方案编制的单位,要符合相关行业设计资质要求,按行业规范标准和编制规程认真编制。
概(预)算编制要符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GB50500)等规定;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生产车间、仓库、保鲜库等房屋建筑类工程的,须由相应的工民建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涉及基地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田间工程的,须由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编制;涉及大棚等设施农业工程的,须由相关行业的技术人员和造价人员参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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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为改善我省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在我省部分县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为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和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实施原则(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有关通知精神和总体要求为依据,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水果(重点柑橘)、蔬菜、食用菌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实现“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等一举多效的目标,不断提高我省水果、蔬菜、食用菌的质量安全,推动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实施原则1. 突出重点,向主产区集中。
结合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特点和初加工设施建设基础,以水果、蔬菜、食用菌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特别要向柑橘主产乡镇倾斜,合理确定实施区域和建设规模。
2. 坚持政府扶持、农民为主建设。
政府部门采取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综合措施,鼓励、引导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出资出劳、自主自愿建设。
3. 坚持连片建设,整体推进。
设施建设尽可能在主产区的主产乡镇、主产村集中连片建设,优先考虑柑橘贮藏库建设,争取建一片成一片,整体推进主产区农产品的“产加销”协调发展。
4. 坚持建管用并举,确保实效。
政府部门既要组织好设施建设过程的指导、服务工作,也要重视设施使用过程的管理、维护等技术培训工作,确保产地初加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农产品减损、提质和增效目标的实现。
5. 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受益主体确认、项目验收等环节均须建立明确制度,规范管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补助范围、对象、标准和方式(一)补助范围。
优势主产区、特色产业带主要农产品保鲜、烘干等设施建设。
2013年补助当年新建水果(重点柑橘)、蔬菜、食用菌保鲜和烘干设施。
(二)补助对象。
项目实施区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
为使更多农民受益,每个农户当年享受补助的设施建设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
(三)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附表1)。
(四)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兑现补助资金。
三、实施程序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照省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本项目实行两次公示制,即项目实施区的农户或专业合作社自愿提出补助设施建设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表2),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后,开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当年新建,并符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如果申请者较多,所需资金超过预算额度,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当年享受补助政策的农户或专业合作社。
四、补助项目建设内容(一)建设地点按照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分布情况,结合各地现有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重视程度和农户及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等情况,确定闽清县、福安市、古田县、仙游县、惠安县、漳浦县、平和县、连城县、建宁县、顺昌县10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县为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试点县。
(二)建设重点2013年我省补助项目重点扶持特色水果(重点柑橘)、蔬菜、食用菌的冷藏保鲜和烘干设施的建设。
1. 闽清县柑橘、橄榄、食用菌产业带:重点建设冷藏库23座。
2. 福安市脐橙(柑橘类)、葡萄、水蜜桃产业带:重点建设水果冷藏库28座、水果烘干设施4座。
3. 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带:重点建设食用菌冷藏库30座。
4. 仙游县文旦柚(柑橘类)、枇杷、蔬菜产业带:重点建设果蔬冷藏库29座、烘干设施23座。
5. 惠安县龙眼、蔬菜产业带:重点建设果蔬冷藏库31座、烘干设施7座。
6. 漳浦县荔枝、柑橘、蔬菜产业带:重点建设果蔬冷藏库32座。
7. 平和县蜜柚(柑橘类)产业带:重点建设蜜柚冷藏库28座。
8. 连城县红心地瓜、蔬菜产业带:重点建设地瓜、蔬菜冷藏库25座、烘干设施16座。
9. 建宁县莲子、黄花梨产业带:重点建设组装式冷藏库25座、热风烘房2座。
10. 顺昌县柑橘、食用菌产业带:重点建设柑橘、食用菌冷藏库37座。
五、补助项目奖补资金预算及安排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2500万元,结合我省水果(重点柑橘)、蔬菜、食用菌产后初加工发展实际情况及需求,重点补助冷藏保鲜设施和烘干设施建设。
各县奖补资金额度预安排详见附表3。
六、项目建设进度及任务分工(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4月15日)1. 省农业厅召开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局局长参加的补助项目工作布置会,传达学习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全面动员布置补助项目相关工作;2. 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政策宣传。
各项目建设试点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设立政策咨询、监督电话,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助项目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
(二)编制实施方案、技术培训阶段(4月1日—5月31日)1. 省农业厅、财政厅完成《2013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报批、下发;2. 根据省里的方案,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局、财政局制定、报批本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3. 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培训组织工作,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首先是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县级农业部门和县级技术依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农业部主办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其次是各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部门和技术依托机构对辖区内申请人进行培训,如人数较多,可分批进行,在培训过程中,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将对各项目实施县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三)项目申报、建设阶段(6月1日—8月31日)1. 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局指导相关乡镇组织项目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组织进行补助项目设施建设申请;组织补助项目设施建设申请的审核、批复、公示、登记编号及信息录入;指导相关乡镇组织开工建设、设备安装等;补助项目设施建设竣工后,指导相关乡镇在自下而上组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向县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
2. 省农业厅、财政厅对项目建设试点县申报、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巡查,并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四)项目验收、资金兑付阶段(9月1日—10月31日)1. 省农业厅、财政厅制定下发验收考核方案,明确验收标准和内容;2. 各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局、财政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标准喷涂标识编号,并登记造册,组织做好信息录入,同时将验收结果报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3. 省农业厅、财政厅对项目建设试点县(市)验收的项目进行抽验;4. 根据验收的结果,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省财政厅和农业厅及时向试点县财政局和农业局下达奖补资金,县财政局和农业局按照国家规定的奖补标准和具体要求,一次性向项目建设主体兑付奖补资金。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1. 各项目建设试点县进行总结,向省农业厅、财政厅上报总结报告;2. 省农业厅、财政厅对全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组织召开总结大会,点评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3. 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写补助项目总结报告,与省财政厅联文于2013年12月15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我省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由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考核与管理。
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主要领导组成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办公室成员由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和省财政厅农业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任务和资金的督导落实与指导。
省财政厅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组织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本地化设计、技术指导培训和项目验收督查等;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为省级技术依托单位,具体负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技术指导与培训;项目建设有关县根据本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的申请、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同时做好自查、自验、信息录入工作,按补助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及时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建设方案、工程进度、完成验收、资金兑付及补助项目总结等。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熟悉政策措施,把握精神实质,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确定奖补对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公示等制度。
项目建设试点县农业、财政部门应及时组织项目审批、技术培训、项目验收等工作,加快实现奖补项目申请、审核、结算等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要确保奖补设施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发挥成效,为推进补助项目示范引领、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的作用。
如出现落实不力、延误工期等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调整项目分配资金额度,甚至取消项目实施县资格。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制定督查方案,明确建设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
县农业局、财政局对项目的申报、审核、公示、验收和资金结算等工作进行认真核实。
省农业厅、财政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奖补指标、套取奖补资金、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对发生问题的县(市)和个人,将查实情况通报全区农产品加工、财政系统,并抄送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