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南宁市武鸣区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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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南宁市武鸣区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说明

一、编制目的

《关于印发〈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16〕913号)和《关于下达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8〕2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行编制。

二、编制依据

制定本方案,以明确各单位职责,按期推进项目建设任务。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说明了工作任务;第三部分明确了年度项目布局、建设内容及规模;第四部分提出了项目建设期及建设进度计划安排;第五部分讲解了实施管理。

四、方案的目标

方案目标:根据《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农经〔2017〕22号),我城区201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岩溶土地面积32.8km2,石漠化土地面积17.26km2。其中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引水灌溉渠3022m,截水沟7247m,农田防护堤2747m,田间生产道路12532m。畜牧养殖业工程:棚圈建设700 m2,青贮池250m3,草地建设2.5hm2。项目计划总投资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自治区和本城区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项目设计成果已于2017年12月得到南宁市发改委的批复,2018年3月底自治区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下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甘圩镇的赖坡流域和那望流域,锣圩镇的玉泉流域和弄七流域,共2个镇4个小流域。。

五、《方案》采取的实施措施

(一)完善项目管理机构,统筹推进工程建设

鉴于武鸣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岗位有变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城区发改局: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做好项目建设中的进度督查、月进度上报和县级完工验收等。

城区财政局:负责建设项目城区配套资金的筹措和资金的审核拨付及其监督管理等。

城区林业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草食畜牧业发展工程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城区水利局:负责做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等,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城区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项目建设区域所在镇的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工程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配合项目的施工建设,指导村委完善村规民约和竣工移交工程的后续管理。

(三)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桂发改农经〔2016〕严格按《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913号)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施工。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和招标制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实行报账制,以工程检查验收和造价审核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资金的依据。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单项工程检查验收结果和有关财务凭证予以报账。严格资金用途管理,工程建设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所需物资、材料、种苗等的购置,以及机构作业费、劳务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改变用途。工程建设管理费按级别建设有关规定提取,在地方投资中列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经费、基本预备费及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计提和使用,并从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本级的配套资金中支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图文材料等工程档案的编制与管理、检查验收、信息统计、效益检测及工程建设日常管理支出等。

(四)加大督查力度,建立考核机制

项目执行进度月报制度,各建设责任单位于每月26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表,年中和年末各报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区市发改委;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由城区发改局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和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镇人民政府进行督查考评。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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