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诚信档案手册的登记建立 (3)

第三章诚信档案手册的应用 (6)

第四章监督管理 (9)

第五章附则 (10)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施工企业) (11)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监理企业) (14)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勘察设计企业) (17)

QSF-2016-37000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有关建筑企业: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动态监管,全面推进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

附件:《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动态监管,全面推进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建筑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企业是指取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资格证书,并在我省参与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的企业(含省外企业)。

建设单位及参与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质量安全监测机构、施工图审等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档案手册是指记录建筑企业基本信息、从业活动中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和诚信等级评价信息,形成反映企业经营和从业人员执业情况的档案手册。

第四条诚信档案手册的载体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诚信档案手册两种版本记录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本为准。

诚信档案手册书面版本含有二维码,评标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可通过二维码

扫描查验真伪信息。

第五条诚信档案手册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以及企业资质升级或增项审批、创先评优等环节。

第六条建筑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诚信档案手册。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我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的统一监督管理,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诚信档案手册的登记、建立工作。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

机构负责完善诚信档案手册的信用信息,监督诚信档案手册的使用。

第八条诚信档案手册依托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全省通用,信息公开、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即时公开建筑企业相关诚信信息。

第二章诚信档案手册的登记建立

第九条诚信档案手册内容包括基本信用信息、在琼业绩信息、诚信行为信息三部分。

基本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工商注册情况、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批准日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省外企业的基本信息还包括驻琼承揽业务负责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任命书等。

在琼业绩信息为企业申请建立诚信档案手册之日起近

三年在琼承揽业务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开竣工时间等。

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第十条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在琼业绩信息按照“谁审批,谁录入”的原则,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在办理企业资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过程中通过信息平台即时采集录入。

第十一条诚信行为信息通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在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信息平台采集录入。

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录入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cn/)登录信息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对本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在琼业绩信息进行完善、变更。建筑企业应妥善保管密码,并对账号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的建筑企业首次建立诚信档案手册,应在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后,扫描上传下列资料,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申请核验: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进入本省承揽业务的省外建筑企业首次建立诚信档案手册,应在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后,扫描上传下列资料, 由在琼承揽业务负责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下列材料原件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申请现场核验:(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

(三)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在琼承揽业务负责人任命书及在琼承揽业务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第十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核验合格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建筑企业可即时在信息平台查阅本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第十五条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发生变更的,建筑企业应在变更发生后十日内在信息平台提交变更申请,扫描上传相关变更资料,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申请审核。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通过信息平台审核合格的,5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平台予以更新登记。

第十六条企业在琼业绩信息发生变更的,建筑企业应在变更发生后十日内在信息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并持相关变更资料原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审核。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5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平台予以更新登记。

第十七条如发现诚信档案手册登记信息有误的,企业可在信息平台提交更正申请,并持相关资料原件到原录入登记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更正。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5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平台予以更新登记。

第三章诚信档案手册的应用

第十八条诚信档案手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

行差别化管理、创先评优的依据,是对企业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监管的主要手段。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记录的内容作为企业在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批、诚信评价、创先评优、行政处罚等方面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凡未在诚信档案手册上进行登记的工程项目和良好行为,建筑企业在参与投标或办理资质升级或增项和创先评优时一律不作为在琼业绩信息或良好行为信息进行申报。

第十九条建筑企业参与投标前,应登录信息平台,填报投标项目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并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交评标委员会。

投标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

打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仅限于所填报的投标项目的

投标、质量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阶段使用。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登录信息平台查验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将查验到的诚信档案手册记载信息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评审和评分内容,依据《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对企业诚信评价进行评审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资质审批部门在资质升级或增项审批时,应登录信息平台调阅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即时信息。在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

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十)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一)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建筑企业在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过程

中,应提交建筑工程诚信档案手册。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质量安全报监、发放施工许可时,需对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建立诚信档案情况进行核验方可予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建筑企业填报诚信档案手册时,应对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已经建立诚信档案手册的,应予以撤销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进行全省通报,且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建立诚信档案手册;正在建立的,停止建立,且自通报发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报建立。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不得拒绝登记建立。

第二十四条企业未按照要求建立诚信档案手册、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诚信信息采集、审核工作中,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对照诚信评价标准,做到全面、及时采集信息、准确定性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引导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第二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积极应用诚信档案手册中记载的诚信行为信息,避免出现投标企业诚信分评分失实的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填报<建筑业企业业绩管理手册(试行)>的通知》(琼建管函〔2012〕303号)同时废止。

附件列表:1、诚信档案手册(施工企业)

2、诚信档案手册(监理企业)

3、诚信档案手册(勘察设计企业)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施工企业)

* 实际式样以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中内容为准。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监理企业)

附表2

* 实际式样以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中内容为准。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勘察设计企业)

附表3

精品最新-最新年城管协管员笔试题目和答案

2017-2018年城管协管员笔试题目和答案 回答面试题目对于城管求职者的面试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最新的城管面试题目与参考答案,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最新的城管面试题目与参考答案(一)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参加这次面试。 母校是211重点大学,我对法律很感兴趣,在老师的辛勤指导和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大学四年的综合测评和学业平均成绩名列第一,2014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为了活学法律我去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实践过,大学毕业后主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学到了法律经验,提高了与人交往

的能力。这些都有利于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在大学时二次参加“体验城管工作,做一名协管员”活动,亲身体会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对城市管理工作产生了浓厚兴趣,激起了我进城管局工作的欲望。我希望能做一名优秀的城管局执法队员,为城市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 最新的城管面试题目与参考答案(二)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不是很好,你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首先,由于我国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尤其对于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因此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就难免有不严格执法执人情法的可能从而影响到城管部门的公正形象。因此需要相关立法部门对城管执法的执法过程监督和提供执法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细化立法。 其次,不排除部分执法者自身素质低下执法时对百姓态度恶劣行为粗暴从而影响到城管执法者在百姓心中的地位。 解决方法:第一,城管执法部门对自身严格管理,加强道德业务方面的培训教育,第2,适当引进更高素质的城管执法人员,比如适量招进大学生来充实执法队伍,同时尽量减少由社会人员组成的协管队伍,加强对协管队伍的管理。 再次,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量失地农民下岗工人等低技能劳动人口的涌入,使他们的生存压力加大生存机会减少创业成本加大因此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等现象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发挥自己的智慧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允许这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细则

1. 目的 系统整合供应商资源,选择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供应商,获得最具性价比的产品或服务,开发潜在供应商,建立和维持长期的供应商合作关系。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含市外分公司)业务相关的服务类和物资采购类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供应商管理部门 3.1.1. 根据业务需求开发合格供应商,负责组织供应商(含新增供应商)相关评审工作; 3.1.2. 组织采购部门(服务中心、案场、职能部门和市外公司)开展供应商日常服务/ 质量评价、信用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3.1.3. 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编制、更新和供应商档案管理工作。 3.2. 相关职能部门 3.2.1. 配合完成相应专业线供应商评审工作,协助完成评估报告; 3.2.2. 协助开展相应专业线供应商日常评价、信用评价与年度综合评价等工作。

4. 供应商分类 4.1. 服务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 4.1.1. 环境服务类:保洁、绿化养护、绿化租摆、除四害、生活垃圾清运、装修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水池清洗及其他环境类服务; 4.1.2. 工程服务类:电梯维保、智能化维保、消防维保、中央空调维保、中央空调水处理、高压配电维保、室内外装饰装修、停车场划线、门禁、监控、车场、周界防卫系统加装改造等工程类服务; 4.1.3. 专项服务类:安防服务、交楼现场设计布置、标志设计制作、物业管理系统服务等专项类服务。 4.2. 物资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 4.2.1. 业务类:保安器材、消防器材、五金配件、客用品等; 4.2.2. 行政后勤类:日常办公用品、宿舍用品、福利物资等; 4.2.3. 固定资产类:各类大型设备、工具,项目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 5. 供应商管理 5.1. 供应商评审 5.1.1. 供应商评审流程 5.1.1.1. 资信材料审核:供应商管理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开发新增各类供应商,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企业简介、服务/ 产品介绍及合作方名录等资料以供

信用平台操作手册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操 作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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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1)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50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第十一条县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聘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供应商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1.3权责单位 (1 (2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 (3 (4 (5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请购。 (2)询价。 (3)比价。 (4)议价。 (5)定价。 (6)订购。 (7)交货。 (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2.7供应商奖惩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精心整理 .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着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1 (2)C等、D (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 (5 式交易。 (6 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 注 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 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城市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市协管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城市协管员由白塔、清溪、龙门、小龙、青莲、都京、青松街道办事处等工作所在的部门进行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二条高坪区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城市协管员职责: (一)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团结同志,遵守纪律。 (三)文明执勤、依法管理,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纠正。 (五)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管执法活动(不得单独行使行政执法权)。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协管员必须持证上岗。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高坪区城市管理局统一制作发放。城市协管员离岗或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须交回工作证及其工作服装、标志等,聘用单位及时将其工作证件、服装、标志等收回。 第五条城市协管员实施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及考核细则,对城市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除劳动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聘用单位应建立城市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劳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装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城市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如有违反进行扣分考核。 (一)拒绝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违反一次扣20分。 (二)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男性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性化浓妆,戴耳环、项链;在室外着制式服装时不戴制式帽子,将制服与便装混穿;违反一项一次扣2分。 (三)穿高于5cm的高跟鞋上班,穿拖鞋上班,穿背心、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15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 试行 ) 受控状态: 受控号: 持有者: 发放日期: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 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 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图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的监管,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的企业提出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由行政审批机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为:在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企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在办理经营许可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组织实施)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市“证照分离”试点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推进。 常熟市运管处负责本辖区“证照分离”试点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负责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监管。 第二章经营许可相关规定 第五条(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 (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第六条(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1 引用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2 管理职责 2.1 部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批。 2.2 人事部文员负责酒店员工加班及调休的统计及抽查。 2.3 人事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调休事项的审核。 3 操作规程 3.1 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用膳时间除外),具体工作由部门安排。 3.2 超时工作 3.2.1如酒店有需要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须与合作,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事培训部审核。 3.2.2员工超时工作1小时由部门作超时工作记录,累计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1天,并在每月26日前报人事培训部。 3.2.3超时的工作时间,可申请补休或由部门经理决定给予补薪。 3.2.4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一律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具体加班费标准如下: 1) 临时工加班费为17元/天。 2) 实习生加班费为20元/天。 3) 计时工、计件工在原标准上加倍。 4) 其他各岗位加班费为40元/天。 5) 行政人员(上行政班)、销售人员不发加班费。 6) 法定假期间适逢休息天,不再补发调休卡。

3.2.5员工在其他时间加班,不发加班费,部门文员每月根据出勤表统计员工的加班天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培训部,经人事部文员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个月, 逾期失效)。 3.2.6 6级以上管-理-员加班不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但当值时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3.3 补休 3.3.1各部门人员加班后,若在本月补休,应征得部门经理批准后并在当月考勤表中予以 体现。 员工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XHMCRS13:2003 3.3.2当月补休不了的加班,由部门文员统计后,经人事部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 个月,逾期失效。 3.3.3原则上补休时间不能改作加班费发放。

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

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新供应商的引入,保证采购物资质量,交付周期、合理价格,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因新产品开发、旧供应商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替代及降低成本等情况需要开发的新供应商的管理。 2.2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委外加工的新供应商引入必须遵循本办法。 2.3客户指定的需引入的新供应商不在本规定之内。 3.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因新产品开发、供应商资源开拓及降低成本等需要,新引进的全新供应商。 3.2合格供应商:是指通过评审和确认有能力正常供货的供应商 4、职责: 4.1 购买部负责组织技术中心、品质部选择和评价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负责制订新供应商监查计划,建立供应商档案,并保存相关资料。 4.2品质部负责实施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新引进供应商的监查、评估及量产后的供应商监查,负责形成审核报告,并跟踪验证。负责审核资料的保存及归档。 4.3技中心负责提供原材料、外协零部件等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负责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引入及量产前的监查、评估及实施。

5.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的提出: 5.1供应商整改不力或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需要开发替代供应商的需求由品质部提出,新产品开发涉及的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由技术中心提出,涉及拓展供应商和降低成本的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由购买部提出。 5.2提出开发申请的部门填写《新供应商开发申请表》交购买部,购买部进行寻源,寻找到资源后由技术中心对技术要求进行确认、品质部对质量管控进行确认,采购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资料评审 5.3.1供方调查表 购买部负责向新寻源到的供应商发放和收集《供方调查表》,调查表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经营资格及能力 (2)供应商认证情况及相关资料 (3)供应商的产品结构 (4)供应商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 (5)关键(特殊)工序控制情况 (6)主要分供方清单 (7)供应商主要客户清单 (8)供应商主要联系人清单有等 5.3.2证实性材料 除完整的《供方调查表》外,购买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交但不限于以下证实

信息部中心工作流程..

信息中心工作流程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企业管理部: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组织结构设置的通知》(青能发〔201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细化、充实本部们职责范围,明确部门工作内容;树立、制定本部门各项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对应职责范围及工作流程编制出本部门工作质量标准,作为标准化管理中衡量工作质量和考核的依据,本部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一、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企业信息化建设方案、网络规划、企业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管理制度,按分解计划考核。 2、负责集团公司计算机、办公系统、网络视频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配合、协助和指导调度中心、生产经营和基建单位搞好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生产调度系统,运行正常。 3、收集、整理、发布企业信息;研究和了解国内外企业发展最新信息为公司领导做出决策提供及时、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4、采取可靠措施,杜绝企业机密信息通过网络或计算机丢失和泄露。 5、配合资产财务部加强U8财务软件管理;指导、帮助建立集团公司供应链、销售链信息化管理操

作平台;推广实施企业自动化办公平台,年内完成OA办公自动化系统搭建,制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6、根据集团公司发展与改革的需要,认真履行本人的岗位职责,并及时、主动地改进、完善岗位工作内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中心工作流程 1、信息中心工作计划管理流程 1.1 信息中心工作计划管理流程说明 信息中心工作计划管理流程说明 流程名称:信息中心工作计划管理流程 (1)目的:明确信息中心工作计划的基本程序 (2)原则: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员工。 二、加班原则 1.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得到相关授权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项目为人事行政部,下同) 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 倡加班,如因工作效率较低或处理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3.加班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工作纪律要求与日常工作要求相同。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每个月的最长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即天。 6.结合工程体系(工程、采购、库管)的工作特点,生产期范围内以完成工作为前 提,不受每月36小时的限制,并根据公司安排在淡季调休。 7.《加班申请单》(附件一)应由加班员工填写,填写时需预估实际加班时长。如 实际加班时长小于预估时长,以实际加班时长(根据考勤记录)为准;如实际加 班时长大于预估时长,以预估时长为准。 三、加班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需由加班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必须全项填写,审批领导应对加班内容及所用时间严格确认。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如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时,加班员工需在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由中心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5.出差加班: (1)在出差地正常开展工作的,按照以上流程执行。 (2)发生在出差来回途中的加班,加班时间依据出差派遣单与长途交通票时间为准。 6.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特殊原因需外出公干而无法在工作地进行打卡考勤的,除《加班审批单》外尚需提供授权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外出办公联络单》,申请、审批时间与以上《加班审批单》相同。即无打卡记录,也无《外出办公联络单》的,不视为加班。司机外出公干加班导致无法打卡的,可使用《司机工作延时确认单》,作用等同于《外出办公联络单》。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员工因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应完成而未完成本职工作导致 延迟下班的; 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4.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的; 7.其他情况。 五、统计及补偿 1.加班统计 (1)工作日延时加班自18:00起计算,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满4小时按天计。节假日、周六日的加班按1小时起算,满4小时累计天,最多累计1天。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的,可以累计到下月。 出差加班时,工作日8:30-17:30以外的工作时间均视为加班,包括往返途中。(以车、机票时间为准)

城管协管员面试1

城管协管员面试 面试要求: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你准备充分点就行了,不要紧张。一般会问你对城管的看法,你是如何看待社会上对城管的负面看法的,你打算如何做好这份工作。千万别答太虚的东西,否则会立即被刷下来。 3、法律知识肯定需要的,如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等。 4、然后公文写作,这个可以上网找一些资料。 你对城管工作的认识: 答: 1、就是管理城市市容市貌,规范商贩经营,并配合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具体职责就是协助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确确保城市的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持和维护工作 2、城市的发展最来越快,城市也慢慢提升着地位,与城市的市容市貌离不开,我也希望为我们的城市的美好变化奉献出我的力量。城管就是这城市美好变化的主力军。 城管协管是干什么的? 答:1、协助城管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城市的文明协调。

为什么要参加城管协管员工作? 答: 因为自己作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应该为自己所处的城市美化和建设出一份力,尽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改变市民对城管看法,体验生活。 如何做好城管协管员 答: 首先要做好自已的本份,不要和小贩发生冲突,就算别人不对都不要用野蛮手段。协管员由于没有执法权,目前主要承担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注意,是管理,在中队安排下,可以协助执法人员处理一些事务。可以说,协管员主要负责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执法行为,例如罚款、暂扣物品等强制手段,应由执法人员实施,协管员无权实施执法行为。 突发性事件的解决: 城管协管员面试大概的问题不外乎是突发性事件的解决。 要记住,协管员是没有执法权的,所以千万不要回答不服从管理的就直接暂扣,那是不行的。 举例: 1、你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不服从管理的,你该怎么办? 答:先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劝其服从管理,不听从的,再联系当地街道执法部门联合解决。 2、突发事件,例,小贩袭击你怎么办?

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

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交“包头市建设工程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予以登记并对外发布,信息库发布的我单位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我单位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凡我单位在包头市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等情况,我单位均将事先在信息库对外予以披露,未披露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我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条承诺一旦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包头市参加的投标项目,并愿意承担由此给我单位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年月日

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 法人授权委托书 包头市建设工程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全权委托同志前来新建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事宜,以我单位的名义办理,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章) 年月日

企业基本账户确认承诺书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户。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包头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如因以上信息不准确,在招投标活动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我公司将及时申报更新,在不及时变更的情况下,参加招标投标活动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公章): 年月日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例)

技术部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 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株洲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 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 实。 3. 2、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进行安排,主 管负责审核,部长进行审批。 3. 3、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 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 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 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岀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 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 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 同时相关领导把批 准意见email或信息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 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 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加班调休 (1)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丄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口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纳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文章标题: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执法协管员,是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在本辖区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城管执法协管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编入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察管理。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全市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对各聘用单位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核准聘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监制着装标识和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自聘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辖区内街道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统一组织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第四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单位是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劳动用工政策聘用、管理城管执

法协管员;(二)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三)参照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协管员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四)对群众投诉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回复有关部门和信访人。(五)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经费。第五条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坚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按照辖区面积和人口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城管执法协管员的聘用数量。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有明确的经费渠道,并列入聘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不得通过罚款解决协管员经费,不得利用协管员进行收费创收。第六条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先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申报计划,列明聘用名额、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申报计划内容,将聘用计划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核准,并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规定条件统一招考,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首次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城管执法协管员的续聘,由聘用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逐年签订聘用合同。第七条城管执法协管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三)初次聘用年龄一般应在四十五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城镇户

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

供应商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为保证供应商工程变更时,能对变更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质量保证活动,确保零 部件制造过程受控,同时也保证分供方进行同样持质量保证活动。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为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配套的产品供应商和外协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涉及图纸(技术资料)更改的变更定义为设计变更。指为了提高产品性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优化原材料或制造成本、解决潜在或已发生的质量问题等而引起的产品更改。包括产品尺寸、形状、制造材料、制造工艺参数、控制程序软件等的变化,会影响BOM、开发技术要求、装配技术条件、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档、技术资料的同步变更。 3.2过程变更:与制造工程有关的更改定义为过程变更。外购零部件(以下简称“零部件”)制造过程的变化,包括:生产工艺、生产工装、材料/辅料、分供方、生产场地、包装方式、工装停止使用超过一年重新恢复生产等未导致产品开发技术要求、图纸资料等相关文档、技术资料发生更改的变更。 4、职责 4.1 采购室: 4.1.1 负责接收供应商变更申请; 4.1.2 负责对变更申请进行可行性评审,涉及成本变化的工程变更告知财务部; 4.1.3 负责组织办理变更手续,制定变更推进计划; 4.1.4 负责跟踪供应商工程变更进度; 4.1.5 负责确认零部件验证的结果; 4.1.6 负责完成零部件样件及小批认可签署。 4.2 供应商: 4.2.1 负责提出变更申请; 4.2.2 负责变更方案验证及实施; 4.2.3 负责样件提交及问题整改; 4.3 质量部 4.3.1 受理过程变更,评估变更风险、可行性及试装要求。 4.3.2 参与变更样件的质量评审和封样。 4.4 开发部 4.4.1 受理设计变更,评估变更风险、可行性及试装要求。 4.4.2 参与变更样件的质量评审和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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