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范标准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标准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标准1. 引言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的主要防火设施之一,它能够提供水源并将水输送到火灾现场,起到灭火的作用。
为了确保消火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需要定期进行检验。
本文档旨在制定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的规程标准,以确保系统的运行状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2. 检验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正常运行,包括:•检查消火栓系统的各个部件是否完好;•验证消火栓系统与供水系统之间的连接是否畅通;•检验消火栓系统是否满足水压要求;•探测系统中是否存在泄漏问题;•确保消火栓系统的操作性和使用便捷性。
3. 检验内容3.1 检查消火栓系统的各个部件检查消火栓系统的各个部件,包括水泵、水箱、管道、消火栓阀门等,确认是否存在破损、腐蚀、堵塞等问题。
特别要注意检查消火栓阀门的密封性能和操作灵活性。
3.2 验证消火栓系统与供水系统之间的连接确保消火栓系统与供水系统之间的连接畅通可靠。
检查连接处是否松动、渗漏以及是否安装了适当的接头和管道。
3.3 检验消火栓系统的水压要求使用专业仪器对消火栓系统的水压进行检测,确认其是否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
同时还需检测水流速度是否符合标准,确保消火栓系统能够提供足够的灭火水流。
3.4 探测系统中是否存在泄漏问题使用敏感的泄漏探测器对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的泄漏检测,包括管道、阀门、接头等部位。
确认系统中不存在任何泄漏问题,以确保消火栓系统的正常运行。
3.5 确保消火栓系统的操作性和使用便捷性检查消火栓系统的操作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手轮、操作杆等。
确保消防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系统,灵活开启或关闭阀门。
4. 检验方法4.1 目视检查法对消火栓系统的各个部件进行目视检查,包括观察是否存在破损、腐蚀、堵塞等问题,并记录下来。
4.2 仪器检测法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对消火栓系统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如水压、水流速度等,并记录下检测结果。
4.3 泄漏探测法使用敏感的泄漏探测器对消火栓系统进行泄漏检测,并记录下检测结果。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标准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标准一、目的为了保障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灭火能力,制定本规程,规范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验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工作,包括消火栓管道、喷头和水泵等设施的检验。
三、检查内容1. 检查消火栓系统的水压是否正常,是否能够满足灭火需求。
2. 检查所有消火栓喷头是否完好无损,喷水是否正常。
3. 检查消火栓系统的阀门、泵房和水泵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4. 检查所有管道接头、阀门和橡胶软连接件等是否有渗漏或损坏。
5. 检查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是否干净,水质是否清澈。
四、检验人员1.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消防设施检验资质,并经过专业培训。
2.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检验周期1. 室内消火栓系统应定期进行年度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定期检验的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如发现问题需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
六、检验记录1. 对每次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的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2. 检验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以上,以备查阅和核实。
七、检验结果1. 对于检验结果合格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应出具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2. 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进行检验。
八、附则1. 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检验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于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检验工作进行追溯和总结,以便不断改进和提高检验质量。
以上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并重新发布。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工作,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周期性检验工作,包括建筑消防水系统、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系统、建筑排烟系统、建筑泡沫灭火系统等。
第三条建筑消防设施检验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检验内容第六条建筑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防水泵和室外消防接水设备等。
检验内容包括消防水源、供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泵、阀门等的检测和试验。
第七条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水幕、喷洒管道、控制器和喷头等。
检验内容包括喷头灵敏度、管道泄漏、泵站运行情况等的检测和试验。
第八条建筑灭火器系统包括灭火器和灭火器架等。
检验内容包括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期是否到期、灭火器架是否牢固等的检测和试验。
第九条建筑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通风管道、排烟机组和控制系统等。
检验内容包括排烟通风口是否通畅、排烟机组运行情况等的检测和试验。
第十条建筑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发生器、泡沫管道和控制器等。
检验内容包括发生器喷射范围是否覆盖全部区域、泡沫管道是否通畅等的检测和试验。
第三章检验标准第十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包括《建筑消防设备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使用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建筑消防水系统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备检验评定标准》中的相关要求,保证消火栓正常供水、管网不泄漏、泵站正常运行等。
第十三条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备检验评定标准》中的相关要求,保证控制器正常、喷头灵敏、管道不泄漏等。
室内消火栓规范
室内消火栓规范火灾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灾害之一,为了减少火灾对人们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我国建筑行业制定了室内消火栓的规范标准。
这一标准规定了室内消火栓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对于消火栓的材料、技术指标和检验评定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室内消火栓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室内消火栓的规范要求。
一、设计要求室内消火栓的设计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结构特点,合理规划室内消火栓的数量、布置和使用设备。
消火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消火设备应选择正规厂家优质产品,保证其质量和性能。
2. 消防水泵的流量和压力应满足建筑物的消防要求,同时要保证供水管网的安全稳定。
3. 消火栓的布置应合理,每根消火栓的覆盖范围不应超过300平方米。
4. 消防给水管道和阀门的布置要合理,以方便检修和维护。
二、安装要求室内消火栓的安装要进行严格的检验评定,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安装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 消火栓的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角度应在15度以内。
2. 消火栓的连接保养要求采用铜制接头,并与管子连接牢固。
3. 消火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的配电系统旁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供给消防水为用。
4. 消火栓的盖板、盖板支架和手轮等部位应固定牢固,防止使用时出现瓶颈。
三、使用要求室内消火栓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消防设备应常年保持润滑,使用前应查看状况是否正常,对异常情况要及时修理。
2. 消防栓出水口处应设置苏打粉袋,以弥补部分绝对缺陷。
3. 消防器材使用前应先打开进水阀门,等水流稳定后再检验设备功能。
4. 消火栓应定期维护和检测,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以备复查。
四、维护要求室内消火栓也需要定期的维护保养,以确保其安全性能。
具体维护要求如下:1. 室内消火栓润滑要坚持常规保养,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
2. 消火栓的弹簧要保持灵活,出水口要保持畅通。
3. 消火栓的玻璃制动手轮、接头等部位要注重保养,以免生锈磨损影响性能。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检验批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记录
主控 项目
1
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
设计要求
√
符合要求
1
室内消火栓水龙带在箱内安放 第4.3.2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
栓口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般 项
2
栓口中心距地面1.1m允许偏差
目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允许偏差140mm,
距箱后内表面100mm,允许偏差
√√√√√√√√√√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同意验收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2012年11月1日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42-2002
京建 050102 0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 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 称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验收部位
1单元 地下一至28层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 号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20mm
14
-7
9
7
11
0
3
15
18
3
符合要求
±5mm 1 -5 -3 -3 5 0 2 4 3 -5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
3mm
1101120212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2012年11月1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 论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1、电源线标志技术要求:控制器主电源线应有明显标志。
检验措施:目测。
2、助焊剂类型技术要求:不得使用带腐蚀性旳助焊剂。
检验措施:目测,手感。
3、报警音响技术要求: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器件中心lm处,音M 向器件旳声压级应在65—115dB。
检验器具:声级计。
检验措施:用声级计测量报警音响声压级。
4、控制器基本功能技术要求:a)报警功能: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来自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二次报警: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重新开启。
c)故障报警:当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播火灾报警信号作用旳部件发生故障时,应能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旳声、光故障信号。
d)自检功能: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
e)火灾优先功能:当火灾和故障同步发生时,火灾应优先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f)记忆功能:具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报警时间旳功能。
g)消音、复位功能: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
h)电源转换功能:主电切断时,备电应自动投入运营。
i)电源指示灯功能: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时,主备电源指示灯功能应正常。
检验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
检验措施:a)报警和记忆功能: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使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及计时或打印情况。
b)二次报警: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先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然后使另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c)故障报警:使控制器任一回路、电源或内部线路先处于故障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及故障部位、故障类型指示情况。
d)自检功能:操作控制器检验机构,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e)火灾优先功能:在控制器处于故障报警状态时,使任一非故障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f)消音、复位功能: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首先手动消音撤消火灾报警回路旳输入报警信号,然后复位,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室内消火栓验收规范
室内消火栓验收规范篇一:消火栓系统设计及验收规范管道设计及选用8.2.1 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管道所采用的消防设施、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
8.2.2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水灭火系统直接由市政给水系统供水时,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确定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但当小于0.60MPa时,工作压力按0.60MPa计;2.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高位消防水池的供水压力;市政给水系统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3.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稳压泵稳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工作压力为消防水泵的搅动压力+水泵吸水口净压+0.07MPa。
8.2.3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PE塑料管和加强防腐的钢管等管材;室内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有特殊美观和腐蚀性要求时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等。
8.2.4消防给水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或钢丝网PE塑料管给水管道,但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0.8MPa,须采用镀锌钢管。
公称直径DN≤25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的影响;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8m;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0.9m;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0.3m;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钢丝网PE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PE聚乙烯管道的PE原材料应是不低于PE80;2.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8MPa;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PE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7.钢丝网PE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1.0m;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PE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8.钢丝网PE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1.5m;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1个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10点以前;10.钢丝网PE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CJJ101的有关规定。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974-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研究、制造、设计和维护管理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研究、制造、教学、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外先进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5号,邮编: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参 编 单 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南华大学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广东东方管业有限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三正电气有限公司上海上龙阀门厂主要起草人: 黄晓家 马 恒 曾 杰 孙 巍 王宝伟 张 力 张亦静 谷训龙 关大巍 赵力增 赵世明 朱 勇 郝爱玲 方汝清 赵力军 冯旭东 王 研 张洪洲 刘德军 黄 琦 杨 欣 姜 宁 谢水波 吴 雪 林津强 孙青格 季能平 陶松岳主要审查人: 张学魁 赵克伟 倪照鹏 黄德祥 徐 凤 戚晓专 刘国祝 李向东 陈云玉 刘新生 高国瑜 涂正纯 周明潭 韩 玲 黄坚毅 刘 方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基本参数 (7)3.1一般规定 (7)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7)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8)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9)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14)3.6 消防用水量 (15)4 消防水源 (18)4.1 一般规定 (18)4.2 市政给水 (18)4.3 消防水池 (18)4.4 天然水源 (20)5 供水设施 (22)5.1 消防水泵 (22)5.2高位消防水箱 (25)5.3稳压泵 (27)5.4 消防水泵接合器 (28)5.5 消防水泵房 (29)6 给水形式 (32)6.1一般规定 (32)6.2 分区供水 (33)7 消火栓系统 (36)7.1 系统选择 (36)7.2 市政消火栓 (36)7.3室外消火栓 (37)7.4室内消火栓 (38)8 管网................................................................................................... . (41)8.1一般规定........................................................................... ............. .. (41)8.2 管道设计………………………………………………………………………………… ..428.3 阀门及其他 (44)9 消防排水 (46)9.1 一般规定 (46)9.2 普通场所 (46)9.3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 (47)10 水力计算 (48)10.1水力计算 (48)10.2消火栓 (51)10.3减压计算 (52)11 控制与操作 (54)12 施工 (56)12.1 一般规定 (56)12.2 进场检验 (57)12.3施工 (61)12.4 试压和冲洗 (73)13 系统调试与验收 (77)13.1 系统调试 (77)13.2 系统验收 (80)14 维护管理 (86)附录A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88)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9)附录C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90)附录D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94)附录E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95)附录F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96)附录G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97)本规范用词说明 (98)引用标准名录 (99)附:条文说明 (101)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and symbols (2)2.1 Terms (2)2.2 Symbols (3)3 Design parameter................................................................................. (7)3.1 General requirement (7)3.2 Fire flow rates of town (7)3.3 Fire flow rates of outdoor hydrant for building (8)3.4 Fire flow rates of outdoor for structures (9)3.5 Fire flow rates of indoor hydrant (14)3.6 Fire protection water demand (16)4 Fire water (18)4.1 General requirement (18)4.2 Water works system (18)4.3 Fire reservoir (18)4.4 natural water (20)5 Facilities of water supply (22)5.1 Fire pump (22)5.2 Elevated fire tank (25)5.3 Make up pump (27)5.4 Fire department connection (28)5.5 Fire pump room (29)6 Types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32)6.1 General requirement (32)6.2 vertical zone of water supply (33)7 Hydrant systems (36)7.1 Types of system (36)7.2 Municipal hydrant (36)7.3 Outdoor hydrant (37)7.4 Indoor hydrant (38)8 Pipeline works (41)8.1 General requirement (41)8.2 Pipeline design (42)8.3 Valves and others (44)9 Fire protection drainage (46)9.1 General requirement (46)9.2 Ordinary area (46)9.3 Toxic and hazardous area (47)10 Hydraulic calculation (48)10.1 Hydraulic calculation (48)10.2 Hydrant (51)10.3 Pressure reduction (52)11 Control and operation (54)12 Installation (56)12.1 General requirement (56)12.2 Admission Inspection (57)12.3 Installation (61)12.4 System pressure Testing and flush washing (73)13 System commissioning and acceptance (77)13.1 System commissioning (77)13.2 System acceptance (80)14 Maintenance (86)Appendix A Classifications for Subprojects and Subunits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88)Appendix B Construction Site Quality Management Inspection Records (89)Appendix C Quality Inspection Records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Installation Processes (90)Appendix D Inspection Records for Quality Control Documentation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Projects (94)Appendix E Records of Acceptanc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Projects (95)Appendix F Classifications for Deficiencies in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Acceptanc (96)Appendix G Inspection Items for Maintenance and Supervision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9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9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99)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1 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一、总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建项目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质量验收,如本标准的要求高于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以本标准为准,否则以国家规范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内容随最新版本更新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1 图纸会审完成。
1.2 编制详细的分项施工要点方法及技术交底。
1.3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
1.4各安装施工单位综合管线的排布图,形成一致意见。
1.5 参照设计图,厂家提供消防设备的基础图。
2 物资准备2.1 管材、管件及设备等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和公司标准;消防专用设备及附件,应有消防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书及3C认证证书。
2.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2.3管件:卡箍式管件接头和配件应与管道设计工作压力相匹配,且符合CJ-T156-2001的规定。
2.4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2.5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 作业条件准备3.1 土建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所做的各项预留孔洞、预埋铁件、预埋套管等的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3.2室内墙体厚度已定或墙面粉刷层已结束;室内明装箱背面腻子等已完工;管井内防水已施工。
3.3 通过管道的室内位置线及地面基准线已检测完毕。
三、施工工艺1 施工工艺流程本工艺流程见下图。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流程图2 操作要求2.1、套管预留预埋1)、管道穿楼面、屋面及墙体均需设置套管(除住宅户内)。
套管采用钢性套管或塑料套管,结构采用钢性套管,砌体采用塑料套管。
2)、穿墙套管应保证两端与墙面饰面平齐,穿楼板套管应使下部与楼板平齐,上部有防水要求的套管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其它应为20mm,套管环缝应均匀,用油麻填塞,外部用腻子或密封胶封堵,且端面应光滑;当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套管的环缝应该用防火胶泥等防火材料进行有效封堵。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wwwshxfnet)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GB50***—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of fire protection installationsfor building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原文来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2004年9月1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2002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本规范“征求意见稿”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初步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验收的实践经验,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
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共分8章及5个附录,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第2章术语,第3章基本规定,第4章钢结构防火处理,第5章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第6章消火栓系统,第7章防排烟系统,第8章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仅作征求意见之用。
各单位专家收到后,请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及有关信息和资料等迅速反馈给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联系人:陆曦),以便汇总处理和送审稿定稿时使用。
谢谢合作!6 消火栓系统6.1设备和配件进场6.1.1 一般规定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消防防火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消防防火验收规范最新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消防防火验收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建筑技术和材料。
以下是最新的消防防火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一、总则1. 消防防火验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
2. 验收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部门或专业机构执行。
3. 建筑业主或建设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建筑资料和必要的现场条件。
二、建筑结构防火1.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2. 建筑材料和构件应具备相应的防火性能,并通过国家认可的防火性能测试。
3. 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三、消防设施验收1. 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2. 所有消防设施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安装,并进行功能测试。
3. 消防设施的验收应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和维护保养记录的审核。
四、电气防火1. 电气线路、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防火规范。
2.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适当的防火分区,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
3. 电气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电气安全检查和功能测试。
五、安全疏散1.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 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应清晰可见,并配备应急照明。
3. 疏散楼梯、电梯等应符合设计规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六、消防水源1. 建筑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包括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2. 消防水源应定期检查,确保水源充足、水质合格。
3. 消防水源的验收应包括水源检查、供水能力测试和维护保养记录的审核。
七、消防培训与演练1. 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操作和疏散演练。
3. 演练应模拟真实火灾情况,检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疏散计划的可行性。
八、验收结论1. 验收完成后,消防部门或专业机构应出具验收报告,明确指出验收结果。
2. 对于不符合规范的项目,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规定整改期限。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标准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206-2000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1总则1.1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施工安装质量,规范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检验项目及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1.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验评定。
1.4 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项目在整个室内消火栓系统中,对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项(关键项):系指直接关系到室内消火栓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项(主要项):系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室内消火栓系统功能的项目。
C类项(一般项):系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标准中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1.5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DB21/T12026-20002 一般规定2.1 在施工单位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2.2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a)检验申请;b)设计图样、设计变更单及竣工图;c)建筑工程设计消防监督审核意见;d)地下及隐蔽工程记录;e)系统调试报告;f)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2.3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系统功能不全,不能联动。
b)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3、检验项目及分类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验项目及分类见表1DB21/T1206-2000表1(续)DB21/T1206-2000 表1(续)DB/21T1206-2000 表1(续)DB21/T1206-2000 表1(完)4 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4.1 消防供水系统DB21/T1206-20004.1.1 消防水池4.1.1.1 有效容积技术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总和的要求。
消防设备检测与验收标准
消防设备检测与验收标准消防设备的检测和验收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准确、规范的检测与验收工作可以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消防设备检测与验收的相关标准和要点。
一、火灾报警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是消防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检测和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测与验收应符合《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GB 16806-2014)的要求。
包括控制器的性能检测、显示功能测试、输入输出端口测试等。
2. 火灾报警探测器的检测与验收应符合《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GB 16806-2014)的要求。
包括探测器的感应性能测试、报警反应时间测试、灵敏度测试等。
3. 火灾手动报警按钮的检测与验收应符合《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GB 16806-2014)的要求。
包括按钮的触发可靠性测试、复位可靠性测试等。
4. 火灾声光报警器的检测与验收应符合《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GB 16806-2014)的要求。
包括报警声音强度测试、报警灯光亮度测试等。
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检测和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灭火器材的选择应符合《消防设施设计标准》(GB 50016-2014)的要求。
不同场所和用途的灭火器材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搭配。
2. 灭火器的外观检测与验收应注意判断其是否有明显的损坏、变形、漏气等情况。
3. 灭火器压力检测与验收应符合《灭火器检验规程》(GB 3836.1-2010)的要求。
包括灭火器内部压力是否正常、灭火剂容量是否达标等。
4. 自动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收应符合《自动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62-2011)的要求。
包括系统的灭火剂充足性、喷头间距合理性等。
三、消防水源与消火栓设备消防水源与消火栓设备的检测和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消防水源的选择与验收应符合《消防给水设施设计标准》(GB 50157-2013)的要求。
包括水源的数量、水压、水质等。
2. 消火栓的检测与验收应符合《室内消火栓系统》(GB 50974-2014)和《室外消防栓》(GB 50286-2014)的要求。
室内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1)
室内消火栓系统试射
惠园地下车库及会所合肥市劳武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的相关要求
1.本试射试验为检验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枪的密封性能、强
度,和消防水带的耐压性能。
2.室内消火栓的水压增至1.6MPa,持续2min,无渗漏现象;阀体、筏盖
部位的水压增至2.4MPa,持续2min,无破裂、渗漏现象,符合要求。
3.消防水枪在1.6MPa,持续2min,枪体密封部位均无破裂、渗漏现象;
4.消防水带以
5.0~10.0MPa速率升压保压5min,无渗漏现象。
经检查验收,该部位试验结果符合要求。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标准及检验程序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标准及检验程序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内部的一种灭火设备,其检查内容、标准及检验程序是确保消火栓的正常工作和可靠性,从而提高室内火灾的应对能力。
以下是关于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标准及检验程序的详细介绍。
一、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1.外观检查:检查消火栓的外观是否完好,包括消火栓箱、消火栓接口、水龙带等部分是否有破损、老化、生锈等情况。
2.管网检查:检查消火栓的管网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管道是否有渗漏、管网连接是否紧密、拐角处是否有积水等情况。
3.阀门检查:检查消火栓的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阀门是否有松动、生锈等问题。
4.压力检查:检查消火栓的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可以通过安装压力表进行检测,压力应保持在指定范围内。
5.喷头及喷头直径检查:检查消火栓的喷头是否完好,喷头直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水源供应检查:检查消火栓的水源供应情况,包括供水管道是否通畅,水流是否充足等。
7.标志标识检查:检查消火栓的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包括安全标识、警示语等。
二、室内消火栓的标准1.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如《消防产品标准化技术规范》等。
2.消火栓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如《消防设施维护规范》等。
三、室内消火栓的检验程序1.准备工作:检验前要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标准和规范,准备所需检验工具和设备等。
2.外观检查:首先进行室内消火栓外观检查,确保箱体完好,接口无破损,水龙带无老化等。
3.管网检查:对室内消火栓的管网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检查管道是否有渗漏、连接是否紧密、拐角处是否有积水等。
4.阀门检查:检查消火栓的阀门,确保阀门正常开关,无松动和生锈等问题。
5.压力检查:使用压力表对消火栓进行压力检查,确保压力在安全范围内。
6.喷头及喷头直径检查:检查消火栓的喷头是否完好,直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7.水源供应检查:检查消火栓的水源供应情况,确保供水通畅、水流充足。
8.标志标识检查:检查消火栓的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包括安全标识、警示语等。
墙壁消火栓 标准
墙壁消火栓标准摘要:1.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2.室内消火栓的标准3.室内消火栓的检验程序4.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内容及标准正文:室内消火栓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施,它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对于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具有关键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标准及检验程序,以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内容及标准。
一、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室内消火栓的检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路和水源三部分。
1.消火栓的检查:消火栓箱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其它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检查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对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供水管路的检查:对管路进行外观检查,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及时修复;检查阀门是否漏水及时修复;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态;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及时加固。
3.水源的检查:对水泵设施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要特别注意启动水泵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良好;对水箱(或气压给水设备)进行检查,若有损坏及时修复;检查水泵接合器上的设施是否良好,特别是单向阀、安全阀及接口等部件。
检查时还应注意水泵接合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它水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二、室内消火栓的标准室内消火栓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在检查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应确保消火栓的性能和功能符合标准要求。
三、室内消火栓的检验程序室内消火栓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检查消火栓外观,确保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2.检查消火栓箱内设备,确保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3.检查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确保功能正常、无故障;4.进行水源测试,检查水泵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良好,水箱(或气压给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5.进行模拟灭火试验,检查消火栓的出水压力、流量等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GB 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807号根据原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88)建标委字第10号和建设部(91)建标技字第13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五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88)建标委字第10号文的要求,并按建设部(91)建标技字第13号文通知,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消防局、能源部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有关标准规范,并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所属施工、设计、科研、生产、使用单位和公安消防、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六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系统的施工、系统的调试和系统的验收。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七号,邮政编码:11003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布线第三节火灾探测器的安装第四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第五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第六节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第七节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第三章系统的调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调试前的准备第三节调试第四章系统的验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系统竣工验收第三节系统运行附录一调试报告附录二系统竣工表附录三系统运行日登记表附录四控制器日检登记表附录五季(年)检登记表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消防系统验收标准
消防系统验收标准1、消防验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基本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自动报警及信号有反馈显示,联动功能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时能实施设计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系统联动,并有信号反馈显示。
2、布管、布线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标准检查选用火灾探测器型号、规格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检验时探测器不应发出故障和火灾报警信号。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距离的一半。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标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安装在距地面高度1.3~1.5m处。
操作报警按钮启动部位,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直到启动部位复原,报警按钮方可恢复原状态。
手动报警按钮处对讲电话插孔,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5、消防主机标准电源应采用消防专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1)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插头。
(2)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6、报警音响标准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器件中心lm处,音向器件的声压级应在65~115dB。
db21 t 1206-2003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doc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206-2003代替DB21/T1206-2000 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2003-08-20发布2003-12-01实施目次前言.......................................................................Ⅱ1 总则....................................................................12 一般规定................................................................13 要求与检验方法..........................................................24 检验规则................................................................16前言DB21/T1206—2003是DB21/T1206—2000的修订版,与DB21/T1206—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市政给水管道的检验要求(见3.1.1);——增加了对消防水池设置的检验要求(见3.1.3.1);——增加了对消防水池取水口的检验要求(见3.1.3.4);——增加了对消防水箱防水套管、柔性接头的检验要求(见3.1.4.6.3);——增加了对消防水泵房水泵控制装置的检验要求(见3.1.6.4);——增加了对稳压泵设置、外观标识及吸水方式的检验要求(见 3.1.8.1.1、3.1.8.1.3、3.1.8.1.4);——增加了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设置及外观标识的检验要求(见 3.1.8.2.1、3.1.8.2.3);——增加了对室内消火栓管道连接、管道安装、管道支、吊架设置的检验要求(见3.2.6、3.2.7、3.2.8);——增加了对消火栓箱组件配置及组件标识的检验要求(见3.3.4.1、3.3.4.2);——增加了对消火栓设置间距及型号规格的检验要求(见3.4.1.2、3.4.1.3);——增加了对消火栓按钮外观标识、基本功能的检验要求(见3.5.3、3.5.4);——增加了对消防控制设备检验报告、外观标识的检验要求(见3.6.1、3.6.2);——增加了对消防控制设备基本功能的检验要求(见3.6.3);——增加了对消防控制设备备用电源的检验要求(见3.6.4);——增加了对手动控制装置的检验要求(见3.6.5);——增加了对消防配电线路的检验要求(见3.6.6);——增加了对系统远程启动和现场启动的检验要求(见3.7.1、3.7.2);——增加了对备用泵启动的检验要求(见3.7.4);——增加了对稳压泵启动的检验要求(见3.7.5);——取消了对消防水池补水时间的检验要求(2000版4.1.1.2);——取消了对室内消火栓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外观标志、型号规格、栓口朝向、栓口距地面高度的检验要求(2000版4.2.5.1 b、c、d、f、g);——取消了对消防水枪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外观标志、喷嘴口径、喷射性能的检验要求(2000版4.2.5.2 a、b、c、d);——取消了对消防水带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外观标志、型号规格的检验要求(2000版4.2.5.3 a、b、c);——取消了对消防接口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外观标志的检验要求(2000版4.2.5.4 a、b);——取消了对消防水喉检验报告、外观标志、喷射性能的检验要求(2000版4.2.5.5 a、b、c);——取消了检验项目类别(2000版1.4);——调整了对稳压泵备用泵的检验要求(2000版4.1.7.1 b,本版3.1.8.1.1);——调整了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气压罐的检验要求(2000版 4.1.7.2 b,本版3.1.8.2.1);——调整了对消火栓箱标识的检验要求(2000版4.2.3,本版3.3.2);——调整了对检查用消火栓设置位置的检验要求(2000版4.5.3,本版3.4.1.1);——修改了检验判定规则(2000版5.4,本版4.4)。
GB1456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_消火栓箱_》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561GB14561--20032003代替GB14561-1993消 火 栓 箱Fire hydrant box2003—10—08发布 2004—05—01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消 火 栓 箱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火栓箱(以下简称栓箱)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栓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73 铸造铝合金GB/T 1176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GBll76—1987,neqIS01338—77)GB 3265 内扣式消防接口GB 3445—1993 室内消火栓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eqv IEC 947—1:1988)GB 6246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8181 消防水枪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HG 2184 输水、通用橡胶软管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火栓箱 Fire hydrant box指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水管路上,由箱体、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水带、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及电器设备等消防器材组成的具有给水、灭火、控制、报警等功能的箱状固定式消防装置。
4 分类4.1 型式4.1.1 栓箱按安装方式可分为:a) 明装式;b) 暗装式;c) 半暗装式。
4.1.2 栓箱按箱门型式可分为:a) 左开门式;b) 右开门式;c) 双开门式;d) 前后开门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地点标准DB21/T1206-2000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1总则1.1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施工安装质量,规范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验收和监督治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检验项目及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1.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验评定。
1.4 的分类是依照被检项目在整个室内消火栓系统中,对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项(关键项):系指直接关系到室内消火栓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项(要紧项):系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有重要阻碍,可能间接阻碍室内消火栓系统功能的项目。
C类项(一般项):系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有轻微阻碍,消防规范、标准中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1.5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DB21/T12026-20002 一般规定2.1 在施工单位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2.2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a)检验申请;b)设计图样、设计变更单及竣工图;c)建筑工程设计消防监督审核意见;d)地下及隐蔽工程记录;e)系统调试报告;f)系统要紧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2.3 检验过程中,若发觉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系统功能不全,不能联动。
b)系统要紧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3、检验项目及分类建筑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验项目及分类见表1表1DB21/T1206-2000表1(续)DB21/T1206-2000 表1(续)DB/21T1206-2000 表1(续)DB21/T1206-2000 表1(完)4 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4.1 消防供水系统DB21/T1206-20004.1.1 消防水池4.1.1.1 有效容积技术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连续时刻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连续时刻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总和的要求。
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连续时刻内补充的水量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消防水池容量应按消防用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
检验方法:查看设计资料,用通用量具测量消防水池的容积。
4.1.1.2 补水时刻技术要求:消防水池的补水时刻不宜超过48h。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核实补水方式及补水时刻。
4.1.1.3 设置方式技术要求:消防水池的总容量超过500m3时,应分成2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
4.1.1.4 合用水池技术要求:消防用水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4.1.1.5 防冻设施技术要求:严寒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纳防止因冰冻阻碍储水量或中断供水的措施。
检验方法:目测,并查看有关设计资料。
4.1.1.6 水池施工a)溢流管、泄水管技术要求:消防水池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溢流管、泄水管,并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DB21/T1206-2000b)防水套管、柔性接头技术要求:管道穿过钢混凝土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
检测方法:目测并查看施工记录。
4.1.2 高位水箱4.1.2.1 设置技术要求:采纳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应设依靠重力供水的高位消防水箱。
其供水压力应满足供水不利楼层和部位的消火栓压力。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
4.1.2.2 储水量技术要求:一类公共建筑高位水箱的储水量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住建筑不应小于6m3。
检验方法:用通用量具测量并计算。
4.1.2.3 合用水箱技术要求: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
4.1.2.4 增压设施技术要求:当高位消防水箱压力不能满足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年看。
4.1.2.5 水箱安装a)溢流管、泄水管技术要求:消防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溢流管、泄水管,并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b)通道、距离技术要求:消防水箱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箱间的要紧通道宽度不小于1m,钢板水管四周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水箱顶部DB21T/1206-2000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应小于0.6m。
c)连接方式技术要求: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纳焊接,焊接处应作防锈处理。
检验方法:目测并用通用量具测量。
4.1.3 天然水源技术要求:当采纳天然水源作系统供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的技术措施。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4.1.4 系统流量、压力技术要求:系统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设超高频资料,并查看未端放水试验记录。
4.1.5 消防水泵房4.1.5.1 设置技术要求: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或其它楼层,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
4.1.5.2 供水管数量技术要求:消防水泵房应设许多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出水管上应设检查用的放水阀门,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实地查看。
4.1.5.3 备用动力技术要求: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应设备用动力。
若采纳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可采纳内燃机作动力。
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且设有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DB21/T1206-2000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查看备用动力的连接情况及运行记录。
4.1.5.4 通讯设备技术要求: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检验方法:目测并做通话试验。
4.1.5.5 消防应急照明技术要求:消防水泵就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应急照明灯具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其最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检验方法:目测并用照度计测量其照度。
4.1.6 消防水泵4.1.6.1 检验报告技术要求:消防水泵应是经国家法定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其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讲明书。
检验方法:查看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4.1.6.2 产品标志技术要求:在消防水泵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的铭牌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流量、扬程、功率、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出厂日期等内容。
检验方法:目测4.1.6.3 工作泵设置技术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室内消火栓系统宜分不设置供水泵,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供水泵的设置情况。
4.1.6.4 备用泵设置技术要求:系统的供水泵应设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工作泵。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宜采纳柴油机作备用泵。
柴油机与供水泵应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并实地查看备用泵的设置情况和工况。
4.1.6.5 吸水方式DB21/T1206-2000技术要求:消防水泵采纳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上应设阀门,阀门的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纳蝶阀。
检验方法:目测4.1.6.6 吸水管数量技术要求:每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检验方法:目测,并查看有关设计资料。
4.1.6.7 吸水管安装技术要求: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就加设柔性连接管。
检验方法:目测4.1.6.8 水泵出水管技术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应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65mm放水阀门。
消也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口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
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