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婚姻登记处关于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及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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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标准

辽宁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标准

省婚姻登记工作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章婚姻登记员第四章结婚登记第五章撤销婚姻第六章离婚登记第七章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八章婚姻登记档案第九章监督与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婚姻登记规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及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

(一)全省办理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公共服务得到落实。

(三)设区的市、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统一婚姻登记员服装。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登记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第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免收婚姻登记证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的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市级民政部门办理一方户口为我省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四)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五)办理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

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

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工作方案范文一、目标转型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目标从扁平化向立体化转变。

无论从机构设置、工作经费、登记员配备、场所设置布局、设施配备、便民服务、婚姻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都有祥细要求。

多方位、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

二、管理转型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对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经费、设备、证件、印章、档案等都要建立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小到办公用品的`使用与管理,都有各种制度的管理与约束,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实现精细化、零”差错管理。

三、服务转型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婚姻颁证员需经省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对婚姻登记机关泛众化的服务向专业化、人性化方向转变。

对婚姻登记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取得资格证书;婚姻家庭辅导员必须具有社工或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律师资格。

也就是提供服务的人员由泛众化向专业化转变,提供的服务向人性化转变。

无论是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的设置、还是环境布局、甚至座椅、饮水机、水杯、老花镜等细小设施的配备,都是为了便民、利民、惠民。

四、责任转型按上级要求我市对婚姻登记网点进行了调整撤并,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责任由宽泛化向具体化转变。

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中。

从原来的86个婚姻登记处减少到现在7个婚姻登记处,每个县区只在民政局设立了1个婚姻登记处,相应的由86个登记处人员承担的责任,集中在7个婚姻登记处人员身上,责任更加重大、更加具体。

网点调整撤并后,为了解决偏远乡镇群众的不适应,采取定期巡回登记的服务方式打消他顾虑。

将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实现以上四个转型。

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工作的服务需求,也必然促进婚姻稳定、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各项工作,强化各项管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提前十分钟上岗,在上班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清理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及时整理档案资料;下班时做到登记对数、款项、证件、档案四相符。

三、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玩手机发信息、不准带小孩、不准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实行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办公用语。

四、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和无故外出,遇事需外出的必须请假,得批准后方可外出,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需要加班时,要无条件的服从统一安排,可实行事后补假。

首问负责制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婚姻登记处(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由经办单位(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位接受服务对象办事请求和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要求予以办理。

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

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将记录作为转交材料。

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

五、服务对象提出的请求和询问事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并给予必要帮助。

六、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婚姻登记管理方法具体内容(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归档;(二)建立健全各项,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四)办理查档效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五)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结婚登记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三)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guo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各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四)当事人身份证件(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同)复印件;(五)其他有关材料。

(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二)《撤销婚姻》;(三)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以下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

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摘要:婚姻登记处是一个重要的政府机构,负责处理和管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务。

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障公民权益,婚姻登记处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通过分析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工作流程、员工管理和纠纷处理等方面,探讨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引言婚姻登记处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在婚姻登记相关事务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婚姻登记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高效运行,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二、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婚姻登记处作为一个法律、行政和公共服务机构,获得了一系列的婚姻登记职责。

首先,婚姻登记处需要接受公民的婚姻登记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婚姻登记处需要向申请人提供有关婚姻登记手续的咨询和指导。

此外,婚姻登记处还需要负责婚姻登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

通过合理划分职责,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接着,婚姻登记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婚姻登记处将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最后,婚姻登记处将签发婚姻登记证书,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婚姻登记册中。

通过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婚姻登记事务。

四、婚姻登记处的员工管理婚姻登记处的员工管理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婚姻登记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处理婚姻登记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处需要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婚姻登记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婚姻登记处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通过良好的员工管理,婚姻登记处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

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

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

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

而婚姻登记则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是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方式。

通过建立健全的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可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促进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一、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的意义1.考评制度:通过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考评,评选出优秀的婚姻登记工作单位和个人,为他们颁发奖励,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对工作不力、不称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促使他们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监督制度:建立婚姻登记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运行。

5.约谈制度: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防止问题扩大化和复发。

1.建立健全的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明确制度的内容、标准和适用范围,确保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3.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素质,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结语第二篇示例:婚姻登记是一个社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婚姻登记管理中,为了使婚姻登记更加严格、规范,各地建立了一系列的考评奖惩制度,对于提升工作质量,保障社会正常秩序和鼓励婚姻登记员工作动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下文将从不同角度来解析【婚姻登记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评制度1.考核对象:主要对象包括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员是婚姻登记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工作质量和态度对婚姻登记结果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婚姻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对婚姻登记员的监督和考核也是必不可少的。

2.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

工作效率是指婚姻登记员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操作速度和准确度,工作质量是指婚姻登记员对登记材料的审核和录入是否准确无误,服务态度是指婚姻登记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时是否礼貌周到。

婚姻登记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婚姻登记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超过十天当 5
月不得分 超过五天当 5 月不得分 100
8
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月报表
姓名
加减分 加减 项目 分值
加减分理由
实际得分
备注
考勤考核员意见
科室负责人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 日
签字: 年月日
9
备注
100 当月不得分
50 40
100 当月不得分
100 30 5 3 100
30
30
30
20
10 10 10 5 5 50 30
30
7
未按时完成资料归档要求的
20
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工作秘密,丢失机要文件和档案资 30
料的
旷工半天以上: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当月不得分
100
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
5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告诫, 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者;
2、经查属实,有索贿、受贿、贪污行为的; 3、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 拘留以上行政刑事处分者; 4、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非婚先孕或生育者; 5、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6、发现有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社会活动的行为; 7、因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恶劣影 响者; 8、有违反政策、法令的情况,给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 9、年度考核中被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含基本称职)者; 10、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的。
第五章 奖励处罚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分(按 福利待遇规定的月奖额标准每百分 700 元为基数): 1、荣获国家级集体荣誉的,年终一次性加 100 分/人,单项 荣誉相关人员加 40 分/人(提出协调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 2、荣获市级集体荣誉的,年终一次性加 70 分/人,单项荣

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规范

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规范

附件1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规范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粤民规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标准,细化办公时间、预约轮候、告知指引等工作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办公时间各婚姻登记机关在周一至周五应当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本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外办公时间可与本区政务服务大厅对外办公时间一致,办公时间调整经区民政局同意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周六上午(其他法定节日期间的周六上午除外)和元旦、五一、中秋、国庆节当天对外办公。

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逐步优化周六、周日对外办公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二、场地管理婚姻登记机关要规范服务场地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确保音像设备全覆盖对外服务场所(如候登区、填表区、登记室、家庭文化活动室等),音像记录信息应在24小时内储存至指定平台或储存器。

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挂提示牌,告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已步入监控区,工作人员已开展音像记录。

有条件的逐步完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条件,将相关音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

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处与婚姻服务机构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严禁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内宣传或开展营利性服务,严禁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内、大门口宣传和开展任何营利性服务。

三、预约制度各婚姻登记机关要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制度,结合本区窗口数量、人员安排、场地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常规预约量,优先办理已预约申请,优先办理老人、伤残人士、军人、优抚对象等特殊对象申请。

在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的咨询台、登记室等区域醒目位置张挂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温馨提示(样稿见附件1-1)。

有条件的区要积极推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预约制度,开发微等候系统及时反馈预约排队情况,方便群众安排等候时间,避免扎堆。

四、一次性告知婚姻登记咨询时,应一次性全面准确地告知当事人所应知晓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条件是否具备和办公地址时间等相关信息。

【精编范文】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范文word版 (4页)

【精编范文】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范文word版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区)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婚姻登记“以县为单位、集中登记、网络管理”的目标。

根据民政厅《关于加快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甘民发〔〕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依据,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公开、公正、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标准,设立县(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全市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更好服务。

二、任务及标准(一)完成县(区)新的婚姻服务大厅的设立。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1.要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以文件形式确定其登记资格。

2.婚姻登记机关是行政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设有婚姻登记处主任和婚姻登记员。

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辖区内每8—12万人口配有一名行政或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婚姻登记员。

3.在办公楼(院)醒目处悬挂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名称及尺寸的标识牌并公告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印章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九条的要求。

4.婚姻登记机关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登记机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200平方米,机构内分设候登(区)、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颁证大厅,有条件的可设立微机室、会议室等;服务设施完备,婚姻登记室配备宽敞、开放式登记工作台,候登室配有足够的桌、椅、笔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

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置排队叫号系统或触摸式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设施。

登记场所内部布置要做到宽敞、明亮、温馨、庄严、整洁;工作规范透明,婚姻登记办公场所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登记公示牌,明确结(离)婚登记条件、程序、所需证件、收费标准等。

婚姻登记处支部整改措施

婚姻登记处支部整改措施

婚姻登记处支部整改措施尊敬的领导:我公司所属的婚姻登记处自开办以来,一直遵循着“基础管理、服务为先”的运营理念,不断推陈出新,不断创新发展。

目前,婚姻登记处已经成为我们城市婚姻登记的重要窗口,并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好评。

然而,在长期的办公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不少的问题:一项项不规范的操作步骤、一个个不合理的制定规定以及不少对于服务流程的不全面思考。

这些问题影响的并不只是我们自身部门的工作质量,更可能直接影响到婚姻登记的公正、公平、规范等基础原则。

因此,我们提出进行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重新梳理业务流程为了更好地提高婚姻登记处的管理水平,我们需对原有的制度及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制定更加详细、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其中,重点要加强对于婚姻登记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婚姻登记业务水平。

同时,为了保证登记工作的公正及透明,我们还将加强对于登记程序的监管和对业务人员的考核。

2、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我们将立足于“服务为先”的宗旨,打破员工与市民之间的“墙”,优化内部服务流程,加强市民服务理念的落地。

为此,我们将增加服务宣传,通过微信、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宣传办事流程、提高市民婚姻登记的便利性。

我们还将推进电子化、智能化婚姻登记方案,如网上预约、排队抽号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的加强,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管理力度,强化监督体系为了保障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部门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工作监督和考核。

我们将把全年工作计划、考核和绩效相结合、责任明确、问责有力的目标考核制度作为工作核心,促进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

在面对违纪违法情况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做到“有逾矩者必追究”的原则,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保障司法的公正性。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我们相信婚姻登记处可以更有效地加强人员管理、强化流程规范、加强市民服务保障,为广大市民提供公正、公平、规范的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常态化、流程化以及制度化,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各项保障工作,为民众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

XX市婚姻登记处关于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及考评办法

XX市婚姻登记处关于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及考评办法

**市婚姻登记处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为在全省扎实开展“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并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考评标准,我处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考核目标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运用“精、准、细、严”的精细化管理理念,实现以“规范、便捷、高效、廉洁”为核心的便民服务要求。

二、考核要求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此次考核是全省民政重点工作年度综合评估优秀县市的重要依据。

考核中要坚持实行“三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工作实绩。

2、分级分类、科学考评。

按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运用简便考核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奖优治庸、重在激励。

通过开展考核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常规性动态管理,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将工作绩效与工作纪律、学习情况、工作成效、请销假制度等指标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公平公正。

三、考评范围及对象**市婚姻登记处**市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四、考评内容及标准(一)考评内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贯彻落实,登记程序的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出具,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的规范化,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婚姻文化推广及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考评标准1、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行登记程序,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100%(6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

婚姻登记程序存在一般问题、没有引起登记矛盾的扣2分;因登记程序存在一般问题、引起登记矛盾的扣4分;因登记程序存在较大问题、引起严重登记矛盾的扣6分。

2、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按要求及时归档,做好婚姻登记记录证是出具工作(6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民政局,市涉外婚姻服务中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加强我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70号)文件精神,现将《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员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婚姻登记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民政依法履行职责,体现民政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市民政局要重视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照《意见》,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

要着眼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婚姻登记员队伍。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行政上下功夫。

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以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整体发展与进步。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需重点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意见》内容,市局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4月至2006年10月,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市13个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以严格执行《条例》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和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和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和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逐渐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旨在规范婚姻登记流程、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提高婚姻登记的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

本文将从试点工作内容、试点范围以及试点后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试点工作内容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婚姻登记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促进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 推进婚姻登记流程的标准化和流程化,提高婚姻登记的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

3. 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规范婚姻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提高婚姻登记的信息化水平。

4. 鼓励优化婚礼形式,减少铺张浪费,推动简约绿色婚礼,实现婚姻登记与婚礼的有机结合。

二、试点范围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于2016年全面启动,截至2020年,共涉及27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50个试点单位。

试点范围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和城市,并尝试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开展试点工作,以期得到更全面、更深入和更可靠的试点结果。

三、试点后效果通过近年的试点工作可以发现,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效果显著。

试点工作实施后,婚姻登记流程得到了明确的规范,整个流程不仅更加简单、通俗易懂,而且办理效率得到了巨大提升。

同时,婚姻登记信息管理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各类婚姻登记资料得到了更为全面和准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信息化水平。

除此之外,试点工作还鼓励人们实行简约绿色婚礼,减少婚礼铺张浪费的现象。

这一方面降低了婚礼的经济成本,另一方面也更加强调婚姻登记的本质,使得更多的人们能够更加理性地看待婚姻,并以更为稳健的心态面对婚姻生活。

综上所述,婚姻登记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效果显著,通过试点工作,婚姻登记流程得到了明确规范,办理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各类婚姻登记资料得到了更为全面和准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同时,试点工作还推动了人们注重婚姻登记的本质,减少了婚礼铺张浪费的现象,促进了人们理性看待婚姻,提高了社会普遍的婚姻素养。

最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 精品

最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 精品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1近年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创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开展工作,使**市婚姻登记机关在全国率先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再迈上新台阶。

今年,**市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光荣称号。

2019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671对。

其中:结婚登记3797对(含复婚登记46对);补发结婚登记990对;离婚登记884对;婚姻登记率、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均达100%。

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9件。

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力度。

为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首先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建设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其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认真组织婚姻登记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宜昌市民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坚持每月一次组织学习会,学习政治和专项业务知识和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每个人有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

二、加强依法婚姻登记的力度。

加强依法登记工作,必须坚持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法律规定。

认真审核当事人的有关资料,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婚姻登记。

坚决做到“四不办”即: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资料不全或不相符的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的不办。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清正廉明,秉公办事的原则。

三、加强热情服务工作的力度。

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难免和服务对象造成矛盾。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旨在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婚姻登记的公正性和法律性。

下面是一份关于实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详细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1. 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2. 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3. 加强对婚姻登记申请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婚姻家庭观念。

二、活动内容1. 制定和完善婚姻登记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流程;2. 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3. 加强对婚姻登记申请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活动步骤1. 制定和完善婚姻登记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流程(1)制定婚姻登记标准和规范:制定婚姻登记的基本标准,如申请人的年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等。

明确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如登记申请、证件复印、证明材料准备等。

(2)完善婚姻登记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操作和时限要求,确保婚姻登记的顺利进行。

制定婚姻登记申请表,核对各项信息和证件,保证申请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1)组织培训课程: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课程,包括法律知识、登记业务流程、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2)定期考核评估:定期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

(3)建立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数据库:建立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信息数据库,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培训经历等。

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调配提供依据。

3. 加强对婚姻登记申请者的宣传教育工作(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和普及婚姻登记的法律意义、程序和要求。

通过宣传材料、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提供婚姻登记相关的信息和知识。

(2)设立指导咨询机构:设立婚姻登记指导咨询机构,为婚姻登记申请者提供婚姻登记相关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项制度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项制度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项制度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一、宣传婚姻法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件,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三、倡导文明婚俗,提供便民优质服务。

四、提高业务水平,完成单位交办工作。

民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守则一、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婚姻登记业务。

二、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严把登记关,保障公民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收礼,不受贿,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刁难群众。

四、真填写打印各种婚姻文书,做到整洁规范,不遗漏,及时整理婚姻档案并按要求立卷、保管和使用。

五、上班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

六、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七、忠于职守,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各蔼,服务周到。

八、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告知制。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员行为规范一、工作作风1、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婚姻登记员。

2、严格程序,热情服务,勤政高效,求实创新。

二、优质服务“四好”、“五心”1、“四好”:服务态度好、遵守承诺好、工作质量好、执行政策好。

2、“五心”:对待群众热心、解答咨询耐心,处理问题细心,服务工作诚心、听取建议虚心。

民政婚姻登记处礼仪规范一、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和蔼可亲,摆正心态。

严禁为不问不理,精神不振。

二、语言文明,谈吐儒雅,用词得当,使用祝福语。

严禁脏话、土话。

三、行为得体,面带微笑,说话清楚,走路轻缓,举止文雅。

严禁醉酒上班,索取财物。

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

四、服装整洁,佩证上岗,着装得体。

严禁奇装异服。

五、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茶水卫生。

严禁物品杂乱无章。

六、在岗时间不得吸烟,吃零食,聊天,玩游戏等。

民政婚姻登记处政治学习制度一、政治业务学习具体按政务中心安排,民政局有特殊情况除外,每次学习留一人值班,其他人员一律参加,除出差、开会、请假外,原则上不得缺席。

二、学习内容。

民政局、政务中心规定的学习文件,时事政治、婚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工作。

某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材料

某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材料

某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经验材料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那么创建和谐家庭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婚姻登记部门的职能就是在做好自身婚姻登记工作的同时,还要从维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生命价值与尊严的角度去介入家庭问题,才能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为此,我区婚姻登记处对引入社会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20XX年X月,我们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婚姻家庭指导工作室,配置了2名专业社工,借助“登记”这个工作前台,免费向婚姻当事人提供离婚调解、优生优育、法律法规、婚姻危机干预等诸多方面的咨询、指导,有力的促进了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专业化工作初见成效在工作实践中,工作室运用多元化的工作方法,人性化的举措,为有需要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服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

在服务方式上:一是分类介入。

通过婚姻引导员根据当事人意向、问题或他所想了解的内容,分别引导到不同的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家庭健康、优生优育、心理辅导、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二是个性化服务。

开通一条快速的、私秘的咨询热线,方便那些不愿当面接受咨询的求助者使用,让更多有需求的群众能得到专业服务。

在服务内容上:一是为未婚或新婚夫妇提供婚前、婚后辅导,帮助他们以成熟的方式去发展婚姻;二是为处于危机状态的家庭提供夫妻关系调适的咨询与辅导,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三是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四是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亲子教育咨询与辅导;五是对离婚与再婚者提供咨询与辅导,教育离婚当事人打破“离婚是家庭的灾难或厄运”的观念,帮助离婚或再婚当事人重新树立对自己、对家庭秩序恢复能力的信心。

二、人性化服务尽现温情在服务过程中:工作室的社工采取了一系列人性化、亲情化服务。

特别是在做离婚当事人的服务时,当事人多带有婚姻纠纷、夫妻矛盾等负面情绪,这时社工把他们当成自己的朋友,倾听他们的诉说,在其情绪激动时递上一张纸巾或倒上一杯水,平复他们的情绪,帮助其寻找婚姻问题的根源,进行疏导和调解;对经过调解后仍要办理离婚的,则为当事人提供在处理子女问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帮助。

2021年婚姻登记处考勤制度

2021年婚姻登记处考勤制度

Everyone has many dreams in their life, but if one of them keeps disturbing you, the rest is just action.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婚姻登记处考勤制度为了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婚姻登记记员当前的工作状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婚姻登记员创造出更佳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考评奖惩办法。

第一条坚持客观、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婚姻登记员每月考评一次,一年进行总体考评。

绩效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评先选优、津贴挂钩、职务调整。

第二条按照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结合实际,对婚姻登记员考评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考核。

德:政治理论修养较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群众观念强。

能: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高,工作效率高,婚姻登记管理规范。

勤:模范遵守各项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并能够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完成任务。

绩:办证数多,接待群众多,处理矛盾、问题时积极主动,未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较大贡献。

廉:坚持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徇私情和接受吃请,坚决同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考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第四条婚姻登记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对婚姻登记员实行百分制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评定,其中“廉洁”方面不合规定的直接化为“较差”等次。

第五条考核等次由婚姻登记处主任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领导和局党组研究讨论后确定。

第六条登记处主任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考勤、上级反映、群众投诉、股室的互评意见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婚姻登记员客观公正评定。

考评意见确定后,采取有效措施对婚姻登记队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纠正。

第七条考核结束后,对前两个等次进行嘉奖;对后两个等次由分管领导进行帮助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对连续二年被评为后两个等次的,扣发紧贴和奖金,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注:查看__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婚姻登记处考勤制度。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意见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意见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是为民服务的窗口。

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对于规范婚姻登记行为、体现政府部门良好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但目前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婚姻登记机关比例不足总数的10%,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现就“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按照场所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的总要求,努力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为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保持和发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态势,努力探索长效机制,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深入,基本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新格局。

——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与行政执法职能相一致,婚姻登记机关编制、经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和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婚姻登记更加健全,婚姻登记流程更加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逐步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制;——婚姻登记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婚姻登记员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态度普遍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手段不断丰富,现代科技成果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初步实现。

力争到,全国85%的县级 __门婚姻登记机关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其中,大中城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西部地区70%的县级 __门婚姻登记机关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20%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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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婚姻登记处
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
为在全省扎实开展“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并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考评标准,我处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考核目标
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运用“精、准、细、严”的精细化管理理念,实现以“规范、便捷、高效、廉洁”为核心的便民服务要求。

二、考核要求
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此次考核是全省民政重点工作年度综合评估优秀县市的重要依据。

考核中要坚持实行“三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工作实绩。

2、分级分类、科学考评。

按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运用简便考核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奖优治庸、重在激励。

通过开展考核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常规性动态管理,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将工作绩效与工作纪律、学习情况、工作成效、请销假制度
等指标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公平公正。

三、考评范围及对象
**市婚姻登记处
**市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考评内容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贯彻落实,登记程序的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出具,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的规范化,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婚姻文化推广及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考评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行登记程序,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100%(6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

婚姻登记程序存在一般问题、没有引起登记矛盾的扣2分;因登记程序存在一般问题、引起登记矛盾的扣4分;因登记程序存在较大问题、引起严重登记矛盾的扣6分。

2、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按要求及时归档,做好婚姻登记记录证是出具工作(6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

婚姻档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扣1分;存在较大问题的扣2分;存在严重问题的扣3分。

出具婚姻记录证明工
作存在问题的扣1分;存在较大问题的扣2分;存在严重问题的扣3分。

3、规范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渠道畅通,群众满意度99%以上,无有效投诉(7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结合。

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没有做到“四分开”的扣2分;没有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扣1分;无监督和投诉方式的扣1分;群众满意度低于99%的扣2分;发生有效投诉事件的扣1分。

4、宣传婚姻文化,推进婚俗改革(3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结合。

没有开展婚姻文化工作的扣3分。

5、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坚持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制度(3分):自评与现场测评结合。

没有开展业务培训的扣1分;是正式的登记人员、但没有持证上岗的扣2分;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扣3分。

五、考评等级设定
评定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依据总评分值确定(满分25)。

总评分值在22分以上(含22分)为优秀,18分至22分(不含22分)为良好,15分至18分(不含18分)为合格,15分以下(不含15分)为不合格。

依据每月考评结果计算平均值确定年终总成绩。

六、奖惩办法
考评工作小组将考评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局,并将年终考评结
果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对年终总成绩排名前三名的个人,由市局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资奖励。

对年终考评总成绩不合格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考评结果作为对评估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精细化考核领导小组,民政局副局长***、社会事务科科长***、婚姻登记处主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分别负责。

精细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业务特点,配备业务骨干,持证亮牌上岗,同时每年不少于2次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研究、消化精细化管理知识,全面加强内部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便民精细化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

精细化考核领导小组要担负起指导和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突出业务特点和核心职能,对照精细化管理的思想、理念、原则,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好婚姻系统的便民服务工作,并做好平时考核和民意调查工作,定期通报考核和民调结果,着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搞好协作配合。

“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登记服务大厅各项工作,突出“贴心式服务,精细化管理”特征,要通过“民情流水线”
工程的实施,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构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回应群众诉求、满足群众期待”群众工作和为民服务一体化模式;构建为民服务、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回应群众诉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时刻践行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

**市婚姻登记处
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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