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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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18万元:三级报销70%,二级报销75%,其他报销80%;
b、18万元以上:7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十八万元以上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4、少年儿童住院花费18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300元;
2、报销比例:
a、个人缴费500元/年: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50%,其他70%;
b、个人缴费300元/年:三级医院25%,二级医院35%,其他6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门诊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在按规定实行“双向转诊”的同时,对其门诊医疗不设起付标准。
3、大学生/少年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为同个人缴费500元/年相同。
报销比例
问题解答专区
一、公司按照规定帮我参加了医保,不知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答】:杭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三级医疗机构76%,二级医疗机构80%,其它医疗机构84%,社区88%。
二、现打算帮妈妈参加居民医保,不知缴费标准为多少参保后住院最多能报销多少
【回答】:杭州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个人缴纳500元。居民医保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个人缴纳300元。参保后住院最多能报销18万元。
三、现行杭州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多少
【回答】:目前杭州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来定,一级医院不高于800元,二级医院不高于600元,其它不高于300元。
扩展阅读
杭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杭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按医保结算年度进行结算。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特殊药品费用,按以下规定结算:
(一)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
1、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低收入农户证》的参保人员为5000元,其他参保人员为2万元;
2、年度零售价格累计金额低于2万元(含)的特殊药品,起付标准为8000元。
(二)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45万元。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药品费用,基金承担比例为:5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基金承担50%;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基金承担60%;20万元以上至45万元(含),基金承担70%;大病保险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后,应由个人承担的特殊药品费用不列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困难救助范围。
年度中参加大病保险的,其大病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一致。
材料
1、《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
2、《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
3、身份证(或市民卡)
4、就诊病历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
7、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流程
1、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