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2014)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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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村庄建设
5.1 规划布局
5.1.1 节约土地利用,功能区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5.1.2 以建制村为单位,因村制宜,结合村落特点和地域文化,注重特色,突出重点,按城乡建设等 相关规划要求及 GB 18055、GB 50188 等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村庄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 5.1.3 属于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要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981 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 18055 村镇规划卫生规范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标准 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 GB/T 28840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188 镇规划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附条文说明)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37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846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CECS 285 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吉县人民政府、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农业和 农村工作办公室、安吉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本标准起草人:彭永之、应珊婷、闵杰峰、方桥坤、郑勤、李健、杨伟、冯骆、席兴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4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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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Baidu Nhomakorabea 912—2014
4.1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 4.2 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3 三年内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4 无陡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资源及毁坏古树名木等现象;无捕杀、销 售、食用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现象。 4.5 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 4.6 村庄无违法用地,无违章建筑,无住人危房。
I
DB33/T 912—2014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事业 发展、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与常态化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建制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建设,社区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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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912—2014
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TD/T 103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YD 5102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33/T 440 浙江省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DB33/T 502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DB33/T 669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DB33/T 700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DB33/T 842 村庄绿化技术规程 DB33/ 1040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DB33/ 1066 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美丽乡村 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符合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 美、乡风文明身心美且宜居、宜业、宜游的可持续发展的建制村。 3.2 景观环境工程 运用土木、园艺、道路、照明、管线、水环境营造等工程手段,为村庄聚居提供具有良好自然环境 和人文环境的工艺与技术的总称。 3.3 设施小品 体量较小,色彩协调,对空间布局呈点缀作用的景观设施。 3.4 低收入农户 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农户。 3.5 病媒生物 又称媒介生物,能通过生物或机械方式将病原生物从传染源或环境向人类传播的生物。主要包括节 肢动物中的蚊、蝇、蜚蠊、蚤、蜱、螨、虱、蠓、蚋等,及啮齿动物的鼠类。
5.3.2 逐步实施危旧房的改造、整治。集中整治影响景观的棚舍及残破、倒塌的墙壁。
ICS 03.080 B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912 —2014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regulation for beautiful village
2014 - 03 - 06 发布
2014 - 04 - 06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912—2014
5.2 土地利用
5.2.1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 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面积总规模不突破,村庄建设新占用耕地通过宅基地复垦实现占补平衡,村庄人 均建设用地标准不突破。
5.2.2 村庄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有关规划。
5.3 房屋建筑
5.3.1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符合规划,住宅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9981,住宅形式、体量、色彩和 高度等协调美观,设置标准化门牌,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农户下水管道设置纳入设计规划,确保 粪污管道分设。院落空间组织合理,格局协调;倡导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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