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审批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公司

动火审批制度

1、凡正常情况下需动用明火(包括焊、割、焚烧物品等)均须向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附申请单,经批准后实施。

2、生产抢修需要动用明火的特殊情况下,应先口头生产部提出申请,边申请边动火,由部门安全员在场监督。

3、厂休息日原则上不准动用明火。特殊情况由部门安全员在现场监护,并且主管部门派员监护,经行政本部批准方可进行。

4、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亮证操作,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5、动火期间现场监护人必须在场。监护人因故离开时,仍动火继续操作者按违章处理。

6、未经批准动用明火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7、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有相应的灭火器具,防患未然。特定情况下,也可使用防护栏。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xxxx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明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意外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在厂区域内需从事电、气焊(割)等明火作业的部门必须到生产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

二、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关事项

1、特殊工种出示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2、动火部门落实现场监护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3、动火部门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要对电、气焊(割)操作者、动火者和现场监护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动火前生产部要到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确认后,经批准方可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中的有关规定

1、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时间,原则上当天有效;

2、动火时操作者、现场监护人必须预先清理作业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方可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火险后才能离开现场。

3、动火作业时,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点,监护人途中离开现场,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4、进行焊接作业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气柜、货垛等保持足够的距离,通常要求焊割点半径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气焊(割)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措施,乙炔瓶与氧气瓶及焊割操作地点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大于5米)。

6、动火作业时如发现有意外不正常现象,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找出问题排除隐患,方可继续作业。

7、易燃气体管道、易燃易爆的贮存容器设备等动火前,必须提前切断易燃易爆物的来源,经清洗后,并须连续三次对容器内的气体取样分析,直至检测合乎安全要求后才能动火。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