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becc7c2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9e.png)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武教职成〔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武教职成〔2022〕1号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要基础,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落实《湖北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引导学校更加专注专业建设、内涵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树立标杆、提高质量,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办学标准,重点支持30所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优质专业(群)建设。
切实发挥优秀学校、优质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高。
(二)重点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双优计划”各方面全过程。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2689f087d4d8d15abe234e97.png)
附件1: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特别是湖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适应行业、企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工作。
市(州)教育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具体规划和管理工作。
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以教育部最新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依照本办法,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第四条市(州)教育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加强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管理,引导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合理分工、错位发展,重点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缺和急需的技能型专业,办出地方特色。
第二章设置条件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2、具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匹配的、满足教学要求的经费和基础设施条件,包括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校内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生均价值,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3000元,文史财经类专业不低于2500元,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能够适应专业教学需要;3、具有能胜任所开设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结构比例合理。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34805ea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ad.png)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武教职成〔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通知武教职成〔2019〕5号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2019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绩效目标涉及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
落实湖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综合试点市重点任务,实施《武汉市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示范应用、共建共享”原则,依托武汉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品牌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打造一批“好空间、好资源、好基地”,实现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全体师生“人人有空间、人人用空间”,汇聚一批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建成一批与国家和省级示范、品牌、特色专业点相匹配的教学资源基地,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推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
建设突显职业教育特点的市级教研中心组空间、行指委空间、专指委等空间。
推动教师和学生空间的全覆盖。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
鼓励学生优化学习空间,充分利用空间资源进行学习,使空间成为个人终身学习的有效载体。
支持教师完善丰富个人学习空间,空间内容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资源要覆盖关键知识点和核心技能点,要充分利用空间开展备授课、指导答疑、教研科研等工作,促进教学相长。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baffb6f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cc.png)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鄂教职成[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鄂教职成〔2014〕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职成〔2015〕9号)要求,在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等18个专业立项建设省级品牌专业,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等36个专业立项建设省级特色专业,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充分认识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认真修订专业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建设措施,落实建设经费;紧密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目标,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为加强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我厅将适时对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立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
附件:1.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名单2.2016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名单湖北省教育厅2016年11月24日。
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
![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3301b0f5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10.png)
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XXX“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一、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1.专业规模逐步扩大。
“十二五”期间,我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能者治教,严谨治学的办学理念,秉承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宗旨,正确处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专业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工、文结合的格局。
专业由“十二五”初的15个发展到“十二五”末的17个,专业规模逐渐扩大。
17个专业中,工科类专业6个,占35.0%;文科类专业11个,占65%。
2.办学特色更加明显。
“十二五”期间,学校的传统优势和特色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学校现有校级特色专业1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特色(重点建设)专业占学校现有专业数的6%,属文科类。
主干学科专业紧紧依托财经类行业,已显现较强优势,成为我校专业建设群的主体,反映了我校鲜明的办学特色。
3.教学条件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学校共投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经费100万元左右,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00万元,实验室建筑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多媒体教室总间数52间、座位数4000多个;实训(实验)实15个;新建校内外实基地30多个。
4.教学管理严格规范。
通过对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更加科学、严谨、健全。
“十二五”期间,学校进一步理顺了校、院(部)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权限和职责,教学管理更加规范,管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了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质量保障体系。
5.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稳步提升,升本录取率达100%,就业率名列前茅,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6.校企合作教育快速发展。
(校内、校外)学校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订单式培养高职学生。
7.科研工作步入新轨、教改工作逐见成效。
学校13个教改科研项目成功立项,其中,重点项目6个(其中市级项目4个),一般项目7个。
(二)面临形势1.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进步。
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
![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36020a60975f46526d3e145.png)
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开展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是优化我院专业学科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院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在全面推进我院专业建设的基础上,重点遴选建设几个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方案富有创意、专业特色建设成效显着、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社会(用人单位)评价较好的品牌、特色专业,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并与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实验、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院综合竞争力。
二、优选原则1、坚持导向,强化建设。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要有利于促进学院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有利于提升专业内涵,优化专业结构;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2、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建设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专业,重点建设与扬州地方经济结合密切相关的专业。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3、择优建设,强化成效。
依据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建设成效、社会声誉和社会需求,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宁缺勿滥。
三、优选条件品牌、特色专业,应充分反映专业发展走向与建设水平,全面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教学体系,拥有优秀教师团队,建有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富有丰富的教改经验与成果。
院级特色专业建设应具有以下条件:1、教师队伍优。
教师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
教师个体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较高的科研能力,较为丰富的实践阅历。
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
2、人才培养模式新。
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培养目标符合社会需求,培养方案体现以生为本,培养模式新颖、灵活。
具有完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充足。
3、教学改革力度大。
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优化课程结构,改革教学内容,丰富课程内涵,努力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https://img.taocdn.com/s3/m/e1b5c676d0d233d4b04e691a.png)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一项基本建设,它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办学特色。
它与学科建设相互依托,成为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
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工作,构建高职办学模式,突出高职办学特点,推进专业教学改革,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院优化专业结构,指导专业建设、专业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产学研结合等工作的咨询机构。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为便于科学管理和分类指导,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分为两个层次,即学院层次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和不同专业群的二级专业建设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
第四条委员会负责对全校的专业建设思路、发展方向、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改革等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2-3人,分别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代表担任;委员若干人,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院系负责人和行业、企业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院外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1/3;秘书1人,由教务处领导兼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分委员会负责对本专业群相关专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审议、咨询和监督。
分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主任由系主任担任,副主任由院外专家担任;秘书1人,由主干专业带头人或相关教研室主任担任;委员由本专业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和校外行业、企业专家组成,院外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1/3。
第二章委员任职资格与聘任第六条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成员应热心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从事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研讨学院专业建设工作的专业教师或在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享有较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行业、企业专家。
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委员会成员一般至少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影响的行业、企业领导和专家不受此限。
学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73b88c3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84.png)
职业技术学院双高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双高校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根据《关于实施XXXXX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XXXX[2015]167号)、《XXXXX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和学院《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双高校项目建设(简称项目建设)中的建设项目,包括:(一)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特色专业群、动漫与艺术设计特色专业群、新媒体技术特色专业群等3个省财政支持的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二)师资队伍建设、治理能力建设、智慧校园建设和基础设施提质改造等4个省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三)财经商贸专业群和表演艺术专业群等2个非省财政支持的自建专业群建设项目;(四)教学诊断与改进机制建设、公共课程群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建设和全媒体综合实训室建设等4个非省财政支持的自建项目。
另外,为统筹全院的实训条件建设,专设实训条件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目标是规范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实现各个建设项目的预期目标,把学院建成“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明显、就业优势突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强、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综合水平领先”的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双高高职学院,成为全国传媒类高职院校的排头兵和引领者。
第四条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全程监督、定期考核”的管理原则,建立项目建设管理与激励机制。
第五条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实施、协调、统计、检查、评估、验收以及建设资金的管理与审计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成立双高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为双高院校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项目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一)研究议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制订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各项政策及措施;(二)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三)审定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四)组织领导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评估和验收。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项目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c39b08a9f61fb7360b4c65bd.png)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品牌专业自评报告学校名称:鄂州职业大学学校主管(所属)部门:湖北省教育厅项目名称: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项目立项年度:2015年填报日期:2019年7月20日目录一、项目概况 (1)(一)学校、学院基本情况 (1)(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项目用途 (2)二、项目完成情况 (6)三、项目实施情况 (14)(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具体任务执行、设备采购招标、任务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14)(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22)四、项目建设成效 (26)(一)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显著提高 (26)(二)教师实践技能及教科研能力大幅提升 (26)(三)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明显改善 (30)(四)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稳步推进 (30)(五)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大力创新 (31)(六)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显著提升 (32)五、项目建设的特色与示范点 (33)(一)依托大型智能化企业,人才培养实现“三元互融,产学互动” (33)(二)坚持技能素养并举,人才培养实现“双证融合” (34)(三)对接企业教科研,人才培养实现“双成果” (35)六、项目建设资金预算与执行情况 (40)(一)项目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40)(二)项目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等)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41)(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44)七、进一步建设的方向及思路 (45)(一)进一步推进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 (45)(二)进一步全面建设信息化专业教学资源库 (45)(三)大力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 (45)(四)专业诊改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46)附件: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情况统 (46)一、项目概况(一)学校、学院基本情况鄂州职业大学是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f694b98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4d.png)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03•【字号】鄂教职成[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鄂教职成[2014]8号)各高职高专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密切产学研合作;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打造湖北职业教育品牌,形成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深化学校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设目标品牌专业是指省内同类专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得到社会公认的专业;特色专业是指服务区域或行业发展成效明显,在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具较强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
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的原则和“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优先、成效明显”的要求,到2020年,在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建设100个左右品牌专业和150个左右特色专业。
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
三、建设任务(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区域产业或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内外先进课程的引进,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基本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c5706cd2bcd126fff6050bea.png)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开展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是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努力形成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的重要举措。
一、我校概况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省政府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的前身是1983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连云港职业大学,1999年3月易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于2008年9月迁入占地115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功能设施更为齐全和现代化的新校区办学。
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医药与化学工程系、公共管理系、艺术与旅游系、外语系、继续教育学院、基础课部、政治教学部等11个院〔系〕部,开设了四十余个专业,涵盖制造、土建、电子信息、生化、环保、农林、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交通运输等12个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大类。
学校从2000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0000多人,教职职工500多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4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4人。
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5390.45万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多个,学校自主建设的产学研一体化实训基地7个。
国家级高职实训基地1个,2个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和1个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我校专业布局比较合理,特色较为鲜明,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灵活设置专业并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在加强机电、建筑、化工等传统骨干专业建设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特别是根据连云港市跨越发展、崛起腾飞,建设国际性的海滨城市、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和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的发展战略以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从2004年至今先后新增了《数控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与审计》、《报关与国际货运》、《港口工程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港口业务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一批新专业,调整了部分应用性及人才需求不强的老专业。
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计划
![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5abb14c96294dd88d0d26b8f.png)
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开展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是优化我院专业学科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院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在全面推进我院专业建设的基础上,重点遴选建设几个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方案富有创意、专业特色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社会(用人单位)评价较好的品牌、特色专业,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并与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实验、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院综合竞争力。
二、优选原则1、坚持导向,强化建设。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要有利于促进学院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有利于提升专业内涵,优化专业结构;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2、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建设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专业,重点建设与扬州地方经济结合密切相关的专业。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3、择优建设,强化成效。
依据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建设成效、社会声誉和社会需求,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宁缺勿滥。
三、优选条件品牌、特色专业,应充分反映专业发展走向与建设水平,全面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教学体系,拥有优秀教师团队,建有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富有丰富的教改经验与成果。
院级特色专业建设应具有以下条件:1、教师队伍优。
教师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
教师个体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较高的科研能力,较为丰富的实践阅历。
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
2、人才培养模式新。
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培养目标符合社会需求,培养方案体现以生为本,培养模式新颖、灵活。
具有完善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充足。
3、教学改革力度大。
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优化课程结构,改革教学内容,丰富课程内涵,努力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
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0e0a9f97cd184254a3535ea.png)
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龙头,是高职院校质量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的教学改革,强化特色专业建设和管理,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特色专业建设目标(一)特色专业是指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获得社会认可并有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
特色专业建设应该符合我院专业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布局,符合社会人才需求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应与我院的办学方向、层次、规模、能力和特色相适应。
(二)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在现有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打造一批特色明显、优势集中的专业,构建国家级、省级、院级三级特色专业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提升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竞争力。
未来5年内,重点新建12个左右院级特色专业,立项建设5~6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二、特色专业建设内容(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行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思想为指导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制定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师资队伍建设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为核心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三)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合理规划本专业的课程建设与发展,制定科学可行的课程建设方案;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以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优质专业课程群,积极打造精品课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用先进适用的教材,积极尝试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教材,鼓励教师编写具有我院特色的高质量的讲义或教材。
(四)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以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为目标,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建立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生产、科研及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结合的多功能校内实训基地;加大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实训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与企业、行业密切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高质量的校外实习基地,以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4077115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5f.png)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0.11•【字号】鄂教职成〔2016〕9号•【施行日期】201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每年遴选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工作室是以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为载体,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共同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攻关创新团队。
工作室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水平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优秀专业教师团队,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
二、工作室建设要求(一)队伍建设:设立主持人1人、特聘顾问1-2名、成员6-8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
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4年。
(二)硬件建设:工作室设在职业院校内。
所在学校能为工作室提供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运行管理:工作室建设规划定位合理、目标清晰;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注重平台建设,动态反映建设成果。
三、工作室职责和任务工作室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其职责和任务是:(一)加强专业建设。
依托工作室,组建专业教师团队,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专业教师培养。
加强校校、校企之间的交流合作,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计划,共同设计教学内容,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https://img.taocdn.com/s3/m/33ddf0eb77232f60dccca16b.png)
机电一体化技术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畜牧兽医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管理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通信技术、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电梯工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金融管理、国际贸易实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淄博职业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类:
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B档)
学校名称
专业群名称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测量技术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护理、药学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色冶金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建设单位名单
教育部 财政部
2019年12月10日
(同一档次内按国务院省级行政区划顺序及校名拼音排序)
第一类:
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学校名称
高职院校品牌专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高职院校品牌专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https://img.taocdn.com/s3/m/fc7a5b2fbcd126fff6050b07.png)
我 国高职教育在经历 “ 规模发 展” 和“ 跨越转 建设工作 , 从教师 队伍 、 办学条件 、 教学内容 、 教学 型” 两个 阶段之后 , 正进入“ 提升质量 、 强化特色” 的 手段 、 教学质量 、 学术水平 、 招生就业等方面提出了 发展时期。当前 , 高职教育既面临从经济大 国向经 品牌专业建设 的标准和内容 】 。山西财经大学 2 0 0 7 济强国 、 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 国迈进的时代 年制定了《 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 提出了品 背景 , 也面临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现代产业体 牌专业建设 的七个基本原则 : 思想先进 、 目标明确 、 系建设 的形势要求 。高职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 改革 领先 、 设 备精 良、 教学优秀 、 特色鲜 明。2 0 1 1 质量 的问题 日渐突 出, 以深化改革 、 突出质量为指 年 , 该 校在 品牌 专业 建设 基础 上 又实施 了特色 专业 向的专业建设成 为高职教育持续发展的核心 。加 建设工作 , 提出特色专业建设的五个内容 : 创新管理 强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既离不 开建设规划 的合理制 机制 、 改革人才培养方案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重视 定 和有效实施 , 更需要遵循专业建设 的内在规律 , 教学 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 加强教材建设 1 。湖北 尤其要注重品牌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要 打造 品牌 省早在 2 0 0 3 年就启动 了省属本科 院校本科 品牌专 专业及专业群 , 就必须深入探讨 品牌专业的内涵和 业建设项 目, 现已建成 1 0 0 个“ 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14873d9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38.png)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专业群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是教学基本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加快专业群建设步伐,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形成专业群优势和办学特色,鼓励特色专业群建设,提高我院的整体办学实力,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秉承“建德筑能,励学创新”的办学理念,围绕“恩施州四大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宗旨,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行业和区域优势,科学规划专业群群布局,整合学院的核心资源,发挥专业群群的整体优势;依托行业、贴近岗位,优化专业群设置,提升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人才竞争力;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并拓展校企合作平台,提高就业质量,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院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专业群建设的原则(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原则主动适应《纲要》所提出的战略目标要求,主动适应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主动适应建设开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要求,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要求。
(二)突出特色原则秉承“建德筑能,励学创新”的办学理念,在统筹优化学院专业群结构的同时,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的优势和丰富的社会资源,重点支持恩施州四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
(三)专业群结构优化与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以"立足恩施、面向基层、服务城乡"的办学定位为指针,对接四大产业集群,优化学院的整体专业群结构。
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形成合理的专业群结构和布局。
第二章专业群建设管理的组织机构三、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土建类专业群建设合作委员会,各专业群教研室,负责专业群建设工作。
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总结
![高职院校教学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39846a46de80d4d8d05a4f1c.png)
xx年教学工作总结xx年,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教学业务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学院的教学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常规教学管理”三个着力点,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现简要总结如下:一、强化内涵,质量工程结硕果学院狠抓内涵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见下表:xx年质量工程建设一览表二、深化改革,提升内涵育特色(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有关任务和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xx]3号)文件精神,学院申报13个项目、14个任务,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专业建设不断加强一是xx年1月,学院下发《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特色随职”建设的实施意见(随职院党[xx]1号)》,以专业建设为平台,以特色专业和专业特色为抓手,加快专业建设步伐,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彰显专业发展优势,形成系列特色专业和专业特色。
优势专业(护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旅游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重点实施特色专业建设,新开设专业和学生规模较小的传统专业重点实施专业特色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年度验收,经费投入与建设质量挂钩。
二是根据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不断拓宽专业口径,灵活调整专业方向。
xx年新增招生专业1个,共有招生专业45个,专业方向21个。
三是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xx]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职成[2015]9号)精神,结合我院特色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和随州市经济发展现状,经过调研、筛选、讨论研究,成功申报统计与会计核算为省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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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的原则和“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优先、成效明显”的要求,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改造、丰富专业内涵,提升专业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文件并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二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密切产学研合作;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打造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品牌,形成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深化学校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第三章品牌、特色专业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品牌专业申报立项的条件1.申报专业应是学院规划或重点建设的专业,连续培养有3届以上毕业生,生源充足、新生报到率高。
上年专业招生规模不低于150人。
2.该专业在学校办学水平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3.专业师资队伍有良好的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且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4.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科学的考核指标。
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5.能够按照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信息化教学,切实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切实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专业建设整体水平高,教学改革整体领先,辐射面广,能在学校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6. 专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
具备较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和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第四条特色专业申报立项的条件1.该专业适应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较好,就业岗位专业性强,且必须有一届以上毕业生,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或主干专业。
2.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和论证,对本专业在校内外的独特性有科学准确的定位。
3.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建设带头人和学科特色鲜明的专业教师队伍。
探索实践特色鲜明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
4.专业建设目标明确,尤其在人才培养规格上有明显特色。
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法等具有显著的特色。
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科学的考核指标。
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5.办学条件优良,有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和学生开展探索性学习及参与科研的条件及制度保障。
具备较为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和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和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6.能够按照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信息化教学,切实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切实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第五条申报程序1.二级学院申请。
由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特色专业申报表》,交教务处。
2.学校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的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拟建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省级品牌专业申报在校级品牌专业中遴选推荐。
3.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与评审。
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由教务处通知。
第四章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与管理第六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期一般为2年。
第七条建设任务1.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以区域产业或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内外先进课程的引进,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基本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2.改革教育教学方式。
坚持“做中学、做中教”,广泛推行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岗位教学等。
注重因材施教,完善分层教学制、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
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开展小班化教学,每班原则上不超过35人。
建立课堂教学质量分析、评比和反馈制度,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达80%以上。
加强教学评价考核,实行教考分离。
加快教学信息化步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
3.改革教师评价制度。
建立和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绩效考核评价与内部分配机制,将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师绩效评价挂钩。
鼓励职业院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并加强绩效考核评价。
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师德建设。
探索实行专业教学团队负责制。
4.完善实践教育体系。
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建立较完整、较先进、较稳定的实践教育体系。
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习实训技术装备水平。
改革创新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大实践教学比重,优选顶岗实习企业,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突出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强化对实习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
5.改进教育质量评价。
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引导行业企业、学生和家长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毕业生“双证率”达80%以上,当年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其中理工农医类专业协议就业率不低于80%),毕业生及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80%以上。
第八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
专业负责人负责对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组织与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核及日常管理等,并定期向学校上报专业建设进展情况。
第九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所在二级学院负有配套支持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督促,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并按不低于学校投入经费的15%配套共建。
在专业建设期间,二级学院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专业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整改,确保建设质量。
第十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签定“项目协议书”,分段检查,按期验收。
学校将进行定期检查,未达阶段建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并停止划拨品牌专业建设经费和取消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1.学校设立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专项基金,对立项的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在2年建设周期内分批投入的资助制度。
对获得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点的专业,学校将追加经费投入。
2.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审批获准后,要根据学校和二级学院投入的建设经费标准,编制和执行经费总预算和年度预算。
若确需调整预算项目,需经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专项基金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阶段划拨,中期检查前划拨50%,中期检查后再划拨余款的40%,剩余部分作为通过验收后的奖励。
财务处单独为每一个建设项目建立资金帐号,由专业建设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报销。
4.经费使用范围:(1)建设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调研、论证等业务费支出;(2)教师短期培训费,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15%;(3)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培养方案、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制定等印刷费;(4)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以及购置专业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等必要开支等。
(5)项目验收和鉴定所需费用(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
第五章检查与验收第十二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负责人每年12月底前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连同当年经费使用与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表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建设进展,并根据检查结果划拨、缓拨或取消以后批次的建设经费。
第十三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期满后,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评审申请,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评审表》,并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写出自评报告、验收书面申请交教务处。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验收。
达标者由学校授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称号;不达标者,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建设项目,同时取消所在二级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资格。
第十五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称号有效期为5年。
对授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称号的专业,学校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主要在网上进行,也可到专业所在学院检查和实地考察。
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取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品牌专业”、“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荣誉称号,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
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专业,取消其重新申报学校品牌专业的资格,同时取消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品牌、特色专业的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