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员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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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员先进事迹材料
篇一:统计法制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统计法制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1981年参加工作,1989年调入***市统计局,20XX年8月任法制科科长至今。***同志不论在哪个统计岗位,都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特别是在法制科工作期间,更是认真钻研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在统计执法上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敢于同统计违法行为作斗争,较好地履行了法制工作职责。连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并荣获全省统计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全省统计执法先进个人。
一、坚持学法
多年的统计工作实践,使***同志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是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从事统计工作近三十年来,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担任法制科长以来,她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规范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先后通学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利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的机会,积极参加培训班,对统计专业法
律法规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共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顺利取得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和《统计执法检查证》。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法制骨干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增长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普法
***同志在认真学法的同时,还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负责起草制定了《***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法制学习、宣传文件和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通过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展板和横幅,印制统计“五五”普法材料,召开法制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掀起普法活动的高潮。主动配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一年一度的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统计法基础知识》是必考课目之一,在我市每年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上,***同志都要亲自备课授课,为学员讲授统计法基础知识,受到大家好
评。目前,我市已累计有1644名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敢于执法
统计执法是统计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维护党和国家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论是统计报表的催领、催报,还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查询,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同志都能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在每年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同志都要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人员,办理检查许可证,并亲自参加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依法立案处理。20XX至20XX年,市统计局直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262起,其中***本人直接参于查处的案件在50起以上。所办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未发生一起错案,也未发生一起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和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并曾多次被评为全省统计系统优秀案卷,其中***同志负责查办的卢氏县某学校瞒报统计资料案的案卷被评为全国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同志作为一名统计战线上的法制工作者,为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为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为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勤奋努力,默默奉献,用近三十年的青春岁月,抒写了一名普通统计法制工作者的亮丽人生。
资料来源:http:///data/xianjinshiji/
篇二:优秀法制员张静的先进事迹
优秀法制员张静的先进事迹
张静同志现年3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95年6月中专毕业后,被分配至含山县公安局工作,曾先后在巡警、刑侦、派出所、治安等部门工作,历任副所长、中队长、副大队长兼中队长,现为含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行动中队队长,大队法制员,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
侦查任务。
多年的基层法制工作经验使他充分认识到法制工作建设在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他倡导全体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保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的工作思路,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在他的带动下,使我局的行政案件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断提高,长期得到原巢湖市局法制部门及各分县局法制同仁的一致好评。
一、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张静同志是一名初中专毕业后改行到公安机关工作的,可以说是“半路上出家”他到公安机关后,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他比较看重,用他的话讲做警察不会执法办案那就是不合格的人民警察,所以他从事公安工作以来,总把学习看作头等大事,在业务上他勤学习,肯钻研,都是学在前。对新知识学习掌握的比较快,执法办案中他善于分析,爱思考,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上半年的“亮剑”专项行动中,他和战友以打掉团伙三个、端掉窝点五个、涉案金额一百余万的卓越战绩向上
级公安机关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在办理此案中他的果敢判断、严密的分析以有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都表现出非凡超群的工作能力,为案件的侦破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执法办案中,他非常注重社会、法律效果的有力结合,特别是在处置我局复杂的群体性事件事件中,能够做到“天理、国法、人情”三结合,使每一起群体性事件得以圆满处置,为我县的维稳工作作出一定的贡献。
二、抓规范,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月评季考”工作。张静同志任法制员后第一件事就是协助分管领导修订《含山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奖惩规定》,统一印制《民警个人执法档案》,集思广益、博采众家之长,数易其稿、字斟句酌,经党组集体讨论后通过方才定稿,后发到所有民警,各警种坚持对每月所办的各类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做到真考评、真兑现、真追究,一抓到底不松懈。
(二)是规范执法基础台帐。今年全省统一了协同办案升级系统建设,结合这一机会,张静同志首先学习升级平台的使用,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到全体民警,使我局民警尽快的了解了升级平台,基本上达到人人会用。
(三)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张静同志作为治安部门的行动队长,身先士卒,疑难案件、复杂案件都是抢着办,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30余起,其中没有一起违法违纪,审查各类对象70多名,
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的情况。同时又对青年民警的执法非常关心,不管是审查对象还是材料的整理,他都对分到局里的新民警认真传授经验,使青年民警的执法水平快速提高,青年民警都爱称他为师傅,而他总是腼腆的说声不敢当,因为他深知学无止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四)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张静同志是县局法制检查组“铁杆子”检查员,每季度对全局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统一评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