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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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中国建筑标准化协会制定的
一项标准,用于指导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相关工作。

该规
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要求:规定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
依据、设计内容等。

其中包括了建筑用电负荷计算、电气
设备的选择与配置、电气线路布置等方面的要求。

2. 供电系统设计:包括了供电方式的选择、主变电站的选
址与布置、配电房的设计、主干线路和分支线路的设计等。

同时还规定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与维护等要求。

3. 照明设计:规定了民用建筑照明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
照明负荷计算、照明设备的选择与配置、照明线路的布置等。

同时还对照明控制系统、照明保护与维护等方面进行
了详细的规定。

4. 弱电系统设计:包括了通信系统、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安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弱电系统的设计要求。

其中涉
及到了设备的选择与配置、线路布置、系统集成与联动等
方面的内容。

5. 特殊场所电气设计:针对特殊场所如医院、学校、商场、酒店等,规定了电气设计的特殊要求。

例如,医院的电气
设计需要考虑到手术室、病房、诊疗室等不同区域的电气
设备配置与线路布置。

6. 安全与保护设计:规定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与
保护要求,包括接地系统的设计、过电压保护、漏电保护、雷电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总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一项详细而精确的标准,旨在确保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民用建筑的供电系统设计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流程,并深入探讨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等方面的设计与实践。

基本原则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可靠。

建筑供电系统是建筑物中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安全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

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问题,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紧密贴合建筑设计。

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紧密贴合建筑设计,并满足不同功能区域的用电需求,避免过度或不足的设计。

3.经济可行。

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应该在满足安全可靠和贴合建筑设计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建筑成本、节约能源。

流程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流程如下:1.研究、分析、选择供电系统的类型,包括传统模式和新型模式,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应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传统的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变电站、配电室、主配电板,变压器和低压断路器等。

而新型的供电系统则可采用可再生能源电池系统、分布式自控智能电源等。

2.设计建筑的用电负荷,包括末端用电设备的功率、电网柜和电力负荷的总功率预测和合理分配,进而确定电气负载的需求。

3.根据电气负载需求,设计高压变电站、配电拉线等设备的容量以及电压等参数。

4.设计配电柜、开关柜以及自动调节与保护装置等,并绘制电气原理图和布线图。

5.建筑照明系统方面,需要考虑室内、室外照明的布局、配光性能、节能等因素,并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空调等集成。

6.弱电系统方面,通常包括电话、电视、宽带、音响、监控等,需要综合考虑并合理规划,避免干扰、误差和电磁辐射等问题。

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系统是建筑内用电设备的控制与供电体系。

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高压变电站、配电室、配电柜、主配电板、分配盘、保护设备、安全措施和接地等。

高压变电站高压变电站负责电力系统以高电压电力传输,需要根据建筑的总用电负荷来设计其容量和数量。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39号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同时废止。

本标准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26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2符号2.3代号3供电系统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电源及高压供配电系统3.3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4负荷计算3.5无功补偿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2所址选择4.3配电变压器选择4.4主结线4.5配变电所型式和布置4.6高压配电装置4.7低压配电装置4.8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4.9移相电容器装置4.10对有关专业的要求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5.1继电保护5.2电气测量5.3二次回路6自备电源及不间断电源6.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6.2自备应急燃气轮发电机组6.3不间断电源系统7室外线路7.1一般规定7.2架空线路7.3电缆线路8低压配电8.1一般规定8.2低压配电系统8.3超低压配电8.4导体的选择8.5低压电器的选择8.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9室内布线9.1一般规定9.2瓷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9.3直敷布线9.4金属管布线9.5硬质塑料管布线9.6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9.7金属线槽布线9.8塑料线槽布线9.9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9.10电缆布线9.11电缆桥架布线9.12封闭式母线布线9.13竖井内布线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1一般规定10.2电动机10.3传动运输系统10.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0.5稳压、整流设备10.6蓄电池10.7自动门10.8家用电器10.9舞台用电设备10.10医用放射线设备10.11体育馆设备11电气照明11.1一般规定11.2照明质量11.3照明方式与种类11.4照明光源与灯具11.5照度水平11.6照度计算11.7照明节能11.8照明供电11.9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12建筑物防雷12.1一般规定12.2建筑物的防雷分级12.3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4二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5三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6其他防雷保护措施12.7接闪器12.8引下线12.9接地装置13电力设备防雷13.1一般规定13.2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保护13.3配变电所及与架空线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的保护13.4旋转电机的保护14接地及安全14.1一般规定14.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14.3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14.4保护接地范围14.5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14.6接地装置14.7通用电力设备及电气设施接地14.8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15共用天线电视系统15.1一般规定15.2系统组成15.3按收天线15.4前端15.5传输与分配网络15.6线路及敷设15.7安装要求15.8供电、防雷与接地16闭路应用电视16.1一般规定16.2闭路应用电视系统16.3设备器件选择16.4传输及线路16.5供电、接地17声、像节目制作17.1适用范围及功能要求17.2系统的组成及技术要求17.3设备配置量及设备选择17.4技术用房及设备布置17.5线路敷设17.6电源及接地17.7对其他专业的要求18呼应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18.1一般规定18.2呼应信号的呼叫方式及系统组成18.3呼应信号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4公共显示装置设置原则18.5公共显示装置显示方案的选择18.6公共显示装置的控制18.7公共显示装置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8时钟系统19电话19.1一般规定19.2对市内电话局的中继方式19.3电话站站址选择19.4电话站设备布置19.5会议电话、调度电话19.6电源、接地、照明19.7房屋建筑20通信线路20.1通信线路网络20.2电缆管道线路20.3直埋电缆线路20.4架空电缆20.5室外墙壁电缆20.6沿电力电缆沟敷设的托架电缆20.7架空线路20.8电缆充气维护20.9建筑物室内配线20.10接地保护21有线广播21.1有线广播的设置原则21.2有线广播网21.3设备的选择与设置21.4有线广播控制室21.5线路敷设21.6电源与接地22扩声与同声传译22.1扩声系统的确定22.2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22.3扩声设计与计算22.4扩声设备的选择22.5扩声控制室22.6扬声器的布置与安装22.7传声器布置与声反馈的抑制22.8扩声网络与线路敷设22.9同声传译22.10电源与接地23仪表自控23.1检测与控制仪表23.2仪表的电源与气源23.3仪表盘与仪表室23.4仪表管线敷设23.5空调自动控制23.6锅炉房热工测量与自动控制23.7冷库自动控制23.8给水排水自动控制23.9微型计算机的应用2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24.1一般规定24.2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的确定24.3系统设计24.4火灾事故广播24.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24.6消防联动控制24.7火灾应急照明24.8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24.9系统供电24.10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24.11消防专用通信24.12防盗报警24.13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24.14接地25公用建筑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25.1一般规定25.2宾馆、饭店经营管理系统25.3图档馆检索系统25.4商业经营管理系统25.5停车场计费管理系统25.6银行经营管理系统25.7铁路旅客站、航空港售票系统25.8办公自动化系统26建筑物自动化系统26.1一般规定26.2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网络结构26.3监控总表的编制26.4BA系统硬件及其组态的规定26.5关于BA系统软件的原则规定26.6信号传输与数据通信26.7电源26.8线路敷设26.9监控中心附录A室外线路A.1典型气象区适用地区A.2架空线路污秽分级标准附录B常用设备电气装置B.1鼠笼型电动机降压起动方式的特点B.2交流稳压器类型特点B.3各种整流器的接线系数B.4整流器η,cosφ参考值B.5固定型铅蓄电池容量计算附录C电气照明C.1灯具亮度限制曲线及其使用方法C.2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C.3应急照明的设计规定C.4光源的混光比C.5灯具的分类C.6民用建筑照明负荷需要系数C.7紫外杀菌灯数量的确定C.8体育馆照明的测量方法附录D建筑物防雷D.1全国主要城镇雷暴日数D.2建筑物年计算雷击次数的经验公式D.3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D.4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D.5工频接地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附录E接地及安全E.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E.2澡盆和淋浴盆区域的划分E.3游泳池和涉水池区域的划分附录F共用天线电视系统F.1系统指标分配系数与分贝值的换算公式F.2天线接收信号场强的估算公式F.3接收天线输出端电平值的计算F.4我国广播电视频道的频率配置附录G闭路应用电视G.15级损伤标准评定G.2照度与摄像机选择的关系G.3摄像机镜头焦距的计算公式G.4使用无自动调整灵敏度功能的摄像机时对镜头的要求附录H声、像节目制作H.1《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的技术要求》H.2各类节目制作系统设备配置参考指标H.3各类节目制作系统用房面积参考指标H.4对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附录K扩声与同声传译部分的有关计算公式附录L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L.1A和R确定探测器a、b的极限曲线L.2房间高度及梁高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L.3按Q确定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个数附录M建筑物自动化系统M.1BA系统中央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2BA系统分站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3各类描述短语示例附录p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浅谈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浅谈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浅谈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摘要】电力是支持和保证高层建筑正常运作的基础,因此其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和电力依赖程度较高。

本文阐述了国内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主要特点,并根据供电系统设计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系统设计1.高层建筑对配电系统的需求在我国按有关规定,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l0层及l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称为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配电特点主要从配电的连续性、供电可靠性、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等五大特性进行技术分析。

高层建筑的用电负荷大。

一级负荷多,且关系到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防排烟设施、电梯、照明、污水处理设备等的正常运行,对电源供电的连续性要求比较高。

一般情况下采用双电源互投供电的运行方式,配电方式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保证供电电源的连续性和电源的时间性,保证供电电源的高度可靠性。

2.常见的高层建筑配电系统2.1双电源各自独立的系统这种系统适用于一类高层建筑物。

要求外部两个电源各自是独立的,以满足一类高层建筑对消防负荷的要求: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大于电源切换时间的供电,该系统自变压器低压端出线后,即把消防及非消防负荷通过自动开关分开,消防及非消防负荷由各自母线分段供电。

一旦火灾发生,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保证对消防负荷可靠供电。

2.2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系统在高层建筑采用的具有应急发电机组的供电系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快速自动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30s的供电。

但是,有做到了消防负荷在末级切换,但由电网供电至切换箱的两路配电线路中任一回路出现故障时闺外电源未停。

备用应急发电机并不会自动启动。

消防负荷仍将断电:当发电机出线回路故障时,虽然发电机已经启动送电,仍然无法保证故障回路的负荷用电。

2.3带不问电电源装置的供电系统为保证消防用电的可靠性。

住宅建筑中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住宅建筑中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作者简介:李彩娟(1977-),女,陕西渭南人,副教授,主要从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

近年来,随着住宅建筑规模的增大,人们对住宅建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供配电系统设计中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属于强制性标准,电气设计时审查要求非常严格,在电气设计中供配电系统主要核查一级负荷及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措施,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的关系、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的关系。

因此在电气设计时,首先应该正确划分负荷级别,再根据一、二、三级不同级别的负荷采取不同的供配电措施。

一、住宅建筑的负荷分级在住宅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中首先根据住宅小区的建设规模、设计定位、使用标准、防火分类、耐火等级要求,按照现行的设计规范准确划分负荷的级别。

结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对住宅建筑中的负荷分级如表1。

高层住宅建筑中的一、二级用电负荷多为消防负荷及非消防必保负荷。

在供配电系统设计说明住宅建筑中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李彩娟(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甘肃兰州730050)摘要:本文对住宅建筑中的负荷分级及供电措施进行了阐述,并就住宅供电设计中容易出错的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负荷分级;供电措施;消防用电设备负荷分级一级负荷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用电设备名称1.超高层及一类高层住宅中的客梯、生活泵、排污泵;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2.一类高层住宅中的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排烟风机、加压风机等)、应急照明、主要通道、楼梯间的照明、航空障碍照明;安防系统、电子信息机房;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超高层住宅中的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安防系统、电子信息机房供电措施必须采用双重电源供电除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应增设应急电源表1住宅建筑负荷分级备注:表中的超高层住宅指高度超过100m 或层数在35层以上;一类高层住宅指层数在19-34层的高层住宅;二类高层住宅指层数在10-18层的高层住宅。

008科技与产业中要分别交代一、二、三各级负荷所对应的用电设备名称与容量。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关键词】超高层建筑;供配电;防雷及保护接地;弱电系统设计1、应注意的问题1.1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1.210KV供电系统设计超高层建筑供电变电所10KV结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形式,当有多台变压器组供电时可以分多段,一般为两台变压器为一组。

10KV外部接线宜考虑环网供电结线形式,可以完善10KV系统的环网结线,提高10kV 配电网的安全可靠性。

如选用SM6环网配电柜,既能改进用户变电所的高压开关柜的整体质量,提高用户变电所的安全可靠性,又能适当降低电气设备的投资及变配电所的土建面积,同时也为推广用户变电所无人值班创造条件。

10kV用户变电所主结线方案采用中置式开关柜,电源进线柜可以设置保护,变压器出线开关采用断路器柜。

选用断路器柜时主要是针对单台变压器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kVA时采用、断路器作为变压器的主保护。

10KV结线系统采用微机保护系统,微机保护系统主机装于值班室内。

1.3供电配电所设置一般超高层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如中央空调机房、水泵房等均设存地下层,其他较大的用电负荷主要没置存一层及以上的裙楼,而且地L建筑高度不超过200m,由变配电所引至屋顶用电设备的供电距离也还存比较经济合理的范围内,为使变压器尽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因此一般在设计中将变配电所设在地下一层,而将柴油发电机房设在变配电所附近。

对于超过200m的超高层建筑,一般在建筑的上部避难层及屋顶也设置了较多的用电设备,当由单个变配电所直接供电不是很经济时,可号虑在上部的避难层再设置一个变配电所,以减少该部位用电设备的供电半径,但设置该变电所应考虑变压器的垂直运输通道以及设备对楼板荷重的影响,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各区域配电中心变压器的设置,可根据所供电的服务范同负荷容量来确定。

超高层建筑中设备层负荷相对集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设置箱式变电站供电。

在超高层建筑群中还应考虑1OkV中心开闭所,要确保每个lOkV区域配电中心有10kV双回路供电电源。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前言根据原建设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7]183号)《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 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部制定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中南工程咨询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立晓、黄祖凯、汪浩、汤威、李俊民、王晖、郭晓岩、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容浩、李疆、林洪思、粟卫权、万力、刘振良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1 总则1.0.1 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条: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十页)电源及供配电系统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第11页)4 配变电所配电变压器选择条: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第17-18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页)低压配电装置条: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应增加出口。

(第24页)对土建专业的要求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25页)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1 变配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 变配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 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6 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第25页)7 低压配电导体选择条: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表导体最小允许截面(第60页)条: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

(第67页)低压电器的选择条: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导体,不得装设断开PEN导体的电器。

高层建筑消防供配电设计

高层建筑消防供配电设计

高层建筑消防供配电设计一、高层建筑消防电源配置1、规范对消防电源的要求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一类建筑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规范》(JGJ/T16-92)规定一级负荷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致于同时停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即第三个电源;二级负荷的电源应做到当电力变压器发生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后迅速恢复),在负荷比较小或地区供电的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以由一回6KV以上专用架空线或电缆供电。

2、高层建筑消防电源的构成消防电源是保证高层建筑平时和火灾情况下消防设备正常工作用电的电源。

通常认为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构成消防电源。

当主电源发生故障时,应急电源能继续供电给消防设备。

常用的应急电源有:(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蓄电池;(4)干电池。

3、常用的消防电源(1)双电源高压单母线不分段供电。

双电源高压单母线不分段供电方式,两回路高压电源同时供电,正常时一备一用,这种方式减少中间联络柜和一个电压互感器柜,对节省基建投资、减小高压配电室建筑面积均有利,这种方式要求两路都保证100%的负荷用电,当清扫母线或母线故障时,将会造成全部停电,其供电的可靠性较差,一般不宜用在高层建筑。

(2)双电源高压单母线分段供电。

双电源高压单母线分段供电方式,两回路高压电源同时供电,互为备用。

这种方式的供电可靠性较高,尤其对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要求在最末一级切换的规定易于实现,因而是目前较为常用的接线方式。

(3)三电源高压单母线分段供电。

三电源高压单母线分段供电方式,三回路高压电源,正常时为两用一备,这种方式具有较高的可靠性,适用于一级负荷中较大容量的重要用户。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如《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等。

这些标准和规范为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提供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和指导。

其次,设计应考虑安全和可靠性。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着重考虑安全性和可靠性。

安全性主要包括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设计时应合理选择电器设备和电线电缆,并设置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可靠性主要指系统的稳定性和免故障运行能力,设计时应合理布置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

另外,设计应满足供电要求。

高层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供电要求,包括电源容量、输入线路容量、分支线路容量等。

设计时应根据居民用电负荷、建筑面积和用电设备等因素,合理确定供电容量和电缆线路的规格,以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

总之,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要求。

设计时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合理选择设备和线路,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电力服务。

最后,设计中还应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维护性,以方便未来的改造和维护工作。

通过合理的设计,可以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用电环境。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用电质量和安全,因此
设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 (2)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 (2)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高层建筑在城市中显得越来越普遍。

而高层民用建筑的供电系统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出现故障或者问题,将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

因此,进行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时必须十分谨慎和细致。

本文将从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流程和设计方案等方面进行讲解。

设计原则在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1.安全性原则。

高层建筑的供电系统设计应当最大程度得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性,防止因为供电系统的不稳定或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可靠性原则。

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系统可靠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

3.灵活性原则。

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应当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以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后续的维护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的可维修性和可维护性。

4.可持续性原则。

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不同阶段发展的需求,同时要兼顾未来的可拓展性和升级性,以确保系统能够持续发展和适应市场。

设计流程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过程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确定用电负荷在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过程中,首要任务是确定该建筑的用电负荷。

用电负荷的确定涉及到电气设备的位置、数量和功率,以及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用电峰值等内容。

在确定用电负荷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充分的用电负荷数据表,以便于后期的电气设计和施工。

第二步:选择供电系统电压等级在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过程中,应该根据用电负荷的大小和规模来选择适当的电压等级,以确保整个建筑物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

选择合适的电压等级既能保证用电的质量,又能够达到节能的效果。

常见的供电系统电压等级包括110kV、35kV、10kV、0.4kV等。

第三步:设计供电主线路在确定用电负荷和电压等级之后,需要设计供电主线路。

供电主线路主要包括高压电缆线路、穿越箱电缆线路、母线等线路,是供电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

民用建筑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民用建筑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是一本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综合性标准,旨在为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提供指导和规范。

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说明:一、标准概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是为了提高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而制定的。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包括住宅、办公楼、商场、学校、医院等建筑类型。

二、标准内容1.负荷分级与计算负荷分级是指根据电力负荷在民用建筑中的重要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在标准中,负荷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不同等级的负荷有不同的供电要求和应急措施。

负荷计算则是根据建筑物的用电设备数量、功率、使用时间等因素,计算出建筑物的用电负荷量,以便合理选择供电设备。

2.供电系统与电压供电系统是指将电能从电源输送到用电设备的系统,包括变压器、配电柜、电缆、开关等设备。

在标准中,对供电系统的设计有严格的要求,包括供电方式、配电方式、线路布局、设备选型等。

同时,还对电压的选择进行了规定,如高压供电系统的电压等级、低压供电系统的电压等级等。

3.配电系统与设备配电系统是指将电能从电源分配到各个用电设备的系统,包括配电柜、电缆、开关等设备。

在标准中,对配电系统的设计有详细的要求,包括配电方式、线路布局、设备选型等。

同时,还对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进行了规定,以保证配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4.照明系统与设备照明系统是指为建筑物提供照明的系统,包括灯具、开关、插座等设备。

在标准中,对照明系统的设计有严格的要求,包括照度标准、光源选择、灯具布局等。

同时,还对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进行了规定,以保证照明系统的舒适和安全。

5.防雷与接地防雷与接地是保证建筑物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标准中,对防雷与接地的设计有详细的要求,包括接闪器的选择和安装、接地体的选择和埋设等。

同时,还对接地电阻值的要求进行了规定,以保证防雷与接地的效果。

6.智能化系统智能化系统是指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对建筑物进行监控和管理的系统,包括楼宇自动化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

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范文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设计准则: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国家现行电气安全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2. 设计容量:根据高层住宅的层数、户数和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容量。

设计容量应考虑住宅的用电负荷特点,包括峰值负荷、均值负荷和负荷分布等。

3. 主配电线路: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主配电线路应采用优质的电力电缆,选用合适的截面积和材料,以确保电力输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主配电线路应考虑就近布置,减少线路阻抗和功率损耗。

4. 线路保护: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合适的线路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过载保护可采用空气开关、熔断器等装置,确保线路不因过负荷而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

短路保护可采用空气开关、熔断器、短路断路器等装置,保护设备免受短路电流的影响。

5. 接地系统: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有效的接地系统,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接地系统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要求。

6. 电力负荷管理:为了合理分配和控制居民的用电负荷,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电能计量功能和负荷管理功能。

电能计量功能可以对居民用电进行计量和管理,负荷管理功能可以根据居民的用电需求进行负荷调控,以达到用电平衡和用电合理化的目的。

7. 配电设备选择: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设备应选择具有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产品。

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并获得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

设备的选择应考虑负荷需求、工作环境、使用寿命等因素。

8. 防雷和过电压保护: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防雷和过电压保护措施,以保护系统的安全运行。

防雷保护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带等装置,过电压保护可采用避雷器、耐压保护器等装置,保护设备免受雷击和过电压的影响。

9. 系统监测与检修:高层住宅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系统监测与检修功能,以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高层住宅建筑强电系统设计与分析

高层住宅建筑强电系统设计与分析

352020.03|如采暖设备和舒适性空调的制冷设备,若二者同时存在时,应选取两者中较大者计入总设备功率。

电缆类型选择: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0016-2014(2018年版)中第10.1.10条,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若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两侧,且此时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如图1所示,由于本工程强电井只设置一个(未设置消防专用强电井),故经强电井敷设的消防干线线缆(消防电梯和屋顶加压风机)采用B T T Z 矿物绝缘电缆,未与其他配电线路在同一电井内敷设的消防干线线缆(如地下潜污泵)采用W D Z C N -Y J E (F )低烟无卤耐火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而普通干线(普通电梯和普通照明箱)则采用W D Z C -Y J E (F )低烟无卤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电缆类型的选择,关乎电气线路的安全,需要格外重视。

建筑设计图1 动力配电柜系统图电缆截面选择: 电缆截面选择尤其要注意的一点是电缆载流量的修正,《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 B50217-2018中第3.6.2条明确指出,电缆的实际载流量应考虑电缆敷设方式的影响,并按照主要使用条件差异(不同土壤热阻系数,环境温度差异,电缆多根并列敷设等)对电缆载流量修正,载流量的各项修正系数详见规范中附录D的规定,而经校正后的电缆载流量实际允许值应大于回路的工作电流,根据电缆的实际载流量选截面。

但设计中常常忽略电缆载流量的修正问题,未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仅参照电缆载流量表选电缆截面,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2.2电气照明电气照明设计中,依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50034-2013中各种场所的照度标准、视觉要求、照明节能评价指标L P D的要求等,选用不同的高效节能光源,选择高效灯具和正确的镇流器。

本工程所采用灯具图例如表1所示,吸顶灯、防水防尘灯和电井壁灯均采用L E D光源,单管荧光灯和双管荧光灯要求功率因数不得小于0.9,所有灯具均采用节能型灯具。

超高层住宅配电系统设计分析

超高层住宅配电系统设计分析

超高层住宅配电系统设计分析发布时间:2021-12-10T07:46:25.524Z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7月第19期作者:宋剑威[导读] 本文结合近年新实施的电气设计规范,分析超高层住宅配电系统。

宋剑威广东贝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000摘要:本文结合近年新实施的电气设计规范,分析超高层住宅配电系统。

关键词:电气设计;新规范;超高层住宅1概述近几年电气及其它专业有较多重要规范更新,电气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则尤为重要。

本文以某栋超高层住宅项目(150m)配电干线系统作为示例分享,结合近年更新的电气相关规范进行剖析塔楼配电系统设计。

2变配电房的设置2.1住宅项目首先要提的就是变配电房设置方案。

配电房的设置原则在《20kV及以下变配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等规范中有清晰要求:1 接近负荷中心;2 应方便进出线,方便设备运输;3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4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5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6 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7 不宜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要求的设备机房的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的场所需注意《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中有一些特定场所配电房要求:“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不应在教室、居室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当变电所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病房、客房、办公室、智能化系统机房时,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

”2.2以上原则,电气设计人员已经相当熟悉。

而实际住宅项目中,经常遇到的是当地供电局的差异设置要求。

如,所有配电房须设置在首层;在有负二层时,配电房可设置在负一层;也有地区不允许配电房设置在塔楼范围,必须独栋设置等。

广东地区的做法以往也是较为多种多样,但近几年已较为统一:公变(住宅配电房)设置在首层,专变(物业或商业配电房)在有负一层时可设置在负二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本文档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的最新版,旨在指导和规范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

本文档详细描述了各个方面的设计要求,包括结构设计、建筑材料、电气设计、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给排水与消防设计,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结构设计1.1 基本原则1.2 抗震设计1.3 承重结构设计1.4 梁柱设计1.5 地下室设计二:建筑材料2.1 混凝土材料2.2 钢材料2.3 砌体材料2.4 装饰材料2.5 隔音材料三:电气设计3.1 供电系统设计3.2 照明系统设计3.3 通信系统设计3.4 安全系统设计3.5 接地与防雷设计四: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4.1 供暖系统设计4.2 通风系统设计4.3 空调系统设计4.4 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五:给排水与消防设计5.1 给水系统设计5.2 排水系统设计5.3 消防系统设计5.4 室外排水设计六:基础设施6.1 建筑物配套设施6.2 停车场设计6.3 绿化设计6.4 照明景观设计附件:1. 结构设计相关图纸2. 材料规格表3. 设备选型参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建筑设计规范:指《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2011)3. 结构设计规范:指《建筑结构工程技术规范》(GB50010-2010)本文档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的最新版,旨在指导和规范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

本文档详细描述了各个方面的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布局、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给排水与消防设计,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建筑布局1.1 总体规划1.2 立面设计1.3 建筑功能布局1.4 平面布局1.5 道路与交通规划二:建筑结构2.1 结构形式2.2 地基与基础设计2.3 主体结构设计2.4 屋面结构设计2.5 外墙设计三:建筑材料3.1 混凝土-砂浆3.2 金属材料3.3 玻璃材料3.4 保温隔热材料3.5 装饰装修材料四: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4.1 供暖系统设计4.2 通风系统设计4.3 空调系统设计4.4 热源与热力设计4.5 新风系统设计五:给排水与消防设计5.1 给水系统设计5.2 排水系统设计5.3 消防系统设计5.4 室内消防设备布局设计5.5 室外排水设计六:基础设施6.1 停车场设计6.2 绿化设计6.3 照明景观设计6.4 配套设施设计附件:1. 结构设计图纸2. 建筑材料规格表3. 设备选型参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建筑设计规范:指《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2011)3. 结构设计规范:指《建筑结构工程技术规范》(GB50010-2010)。

高层住宅楼内供配电设计说明书

高层住宅楼内供配电设计说明书

高层住宅楼供配电设计说明书1.设计的容及步骤1.1负荷等级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及《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的规定,普通高层住宅按二级负荷供电,19层及以上的住宅按一级负荷供电。

高层住宅言主要消防设备有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

2 负荷计算和无功补偿2.1电荷计算某小区大楼计算负荷表2.1.1照明灯的计算负荷确定如下:)(1238.0383)(8var)(46.348.02.7tan )(2.740.145.02)1(30)1(302)1(302)1(30)1(30)1(30)1(30)1(30A U S I A KV Q P S k P Q KW KP P Ne =⨯==•=+==⨯=⨯==⨯==ϕ其余负荷计算过程相同(从此处略)2.1.2大楼变电所变压器低压侧的计算负荷为(考虑到总的负荷的同时系数(K ∑=0.9)):73.055.35738.261cos )(55.35766.23838.261var)(66.23818.2659.0)(38.26142.2909.0)2(30)2(30)2(222)2(302)2(30)2((30)1(30)2(30)1(30)2(30===•=+=+==⨯=∑⨯∑==⨯=∑⨯∑=S P A KV Q P S k Q K Q KW P K P ϕ 欲将功率因数)2(cos ϕ从0.73提高到0.92,则低压侧所需的补偿容量为:var)(133)92.0cos tan 73.0cos (tan 38.261)tan (tan 11)2(30k P Q c =-⨯='-=--ϕϕ补偿后的计算负荷为:)(93.28166.10538.261var)(66.10513366.268))((38.26122)2(30)2(30)2(30230230)2(30A KV Q P S k Q Q Q KW P c )()(•=+='+'='=-=-='='与补偿前相同变压器损耗为:var)(92.1693.28106.006.0)(23.493.281015.0015.0)2(30)2(30k S Q KW S P T T =⨯='≈∆=⨯='≈∆大楼高压侧的计算负荷为:)(89.1610353.2923)(53.292)92.1666.105()23.438.261()()(1)1(30)1(30222)2(302)2(30)1(30A U S I A KV Q Q P P S N T T =⨯='='•=+++=∆+'+∆+'='大楼的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为:91.053.29223.438.261cos )1(30)1(30)1(=+='∆+'='S P P Tϕ满足(大于0.90)的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正式版)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4137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示范文本)编订: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正式版)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正式版)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摘要]根据高层民用建筑特点对其供电系统设计的主要方面进行阐述[关键词]配电室接地装置配电系统保护总等电位联结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珍贵,因此,高层民用建筑也就发展迅猛。

而一个好的高层建筑,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安全的、可靠的供电系统作保证。

1. 高层民用建筑配电室的选择参考GB500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总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间宜选在地下层或一层,这样进,出线方便,且便于运行维护。

低压配电室内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按GB50053-94规定设计,并考虑相关的问题,如配电室的高度、耐火等级,以及门向外开设,房间长度超过7m的应设两个出口等问题。

2.高层建筑配电系统接地装置的设定由于高层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较深、较牢固,为节约投资,要充分利用这一自然接地体。

设计时(1)根据公式RE=0.2ρV1/3ρ_土壤电阻率(Ω.m)V_钢筋混凝土基础的体积(m3)算出自然接地体的电阻(2)根据设计规范要求确定允许的接地电阻值1kv 以下系统:与总容量在100KV.A以上的发电机或变压器相联RE≤4Ω;与总容量在100KVA及以下的发电机或变压器相联的接地装置 RE≤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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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
(新版)
高层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设计(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摘要]根据高层民用建筑特点对其供电系统设计的主要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配电室接地装置配电系统保护总等电位联结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珍贵,因此,高层民用建筑也就发展迅猛。

而一个好的高层建筑,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安全的、可靠的供电系统作保证。

1.高层民用建筑配电室的选择
参考GB500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总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间宜选在地下层或一层,这样进,出线方便,且便于运行维护。

低压配电室内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按GB50053-94规定设计,并考虑相关的问题,如配电室的高度、耐火等级,以及门向外开设,房间长度超过7m的应设两个出口等问题。

2.高层建筑配电系统接地装置的设定
由于高层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较深、较牢固,为节约投资,要充分利用这一自然接地体。

设计时
(1)根据公式
RE=0.2ρV1/3
ρ_土壤电阻率(Ω.m)
V_钢筋混凝土基础的体积(m3)
算出自然接地体的电阻
(2)根据设计规范要求确定允许的接地电阻值
1kv以下系统:
与总容量在100KV.A以上的发电机或变压器相联RE≤4Ω;
与总容量在100KVA及以下的发电机或变压器相联的接地装置RE ≤10Ω。

(3)比较自然接地电阻与规范要求允许的接地电阻
a、若RE(nat)≤RE
且满足热稳定度,即钢接地线的最小允许截面(m2)满足:Amin=Ik ①tk1/2/70
Ik①_单相接地短路电流(A)
tk_短路电流持续时间(S)
则不用再装设人工接地电阻
b、若RE(nat)自然接地电阻不满足
则必须按下面的公式补充人工接地电阻
RE(man)=RE nat·RE/RE nat-RE
在设计高层建筑配电系统接地装置时,应注意与其防雷击的接地装置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应按GB50057-94规定实施。

3.配电系统的选定
(1)高层建筑的负荷分级
一级负荷:消防用电设备,应急照明,消防电梯
二级负荷:客用电梯,供水系统,公用照明
三级负荷:居民用电等其它
(2)配电系统
因为高层建筑存在着一级或二级负荷,因此高层建筑配电系统的供电电源应有两个独立的回路供电或采用一条回路电源和备用电源(发电机)供电。

配电电压采用220/380V。

配电系统根据负荷大小用单相(共三线:L线,N线,PE线)220V配电或三相(五线:即L1L2L3线,N线,PE 线)配电。

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电力电缆,分支电缆或母线槽配电、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敷设,而电缆截面应按发热条件选(即:使其允许载流量不小于通过相线的计算电流),再校验电压损和机械度。

高层住宅中只有一级和二级负荷才用双电源供电,设计系统时应注意。

每个住宅单元应设宅配电总箱、楼层电表箱和住户配电箱,楼层电表箱与住户配电箱应分开设置。

公用走廊、楼梯间照明负荷应单独设公用电表计量。

住宅电能计量系统应采用总线式集中抄表或自动抄表系统,以便物业管理。

住户配电箱应设照明回路和一般电源插座回路、厨房插座回路、卫生间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

除照明回路导线截面选择外,其余回路导线截面选择参照前面所述的电缆截面选择。

照明回路对电压要求较高。

按GB50034-92规定,灯的端电压一般不应高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也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95%。

因此照明回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按下式:
A=∑M+∑αM′/CΔUal%
∑M——为计算线段及其后面各段(指具有与计算线段相同导线根数的线段)的功率矩(M=PL)之和
∑αM′——为由计算线段供电而导线根数与计算线段不同的所有分支线的功率矩(M′=PL)之和,这些功率矩应分别乘以对应的功率矩换算系数后再相加
α——为功率矩换算系数(如下表)
ΔUal%′——为从计算线段的首端起至整个线路末端上的允许电压降对线路额定电压的百分值
C——为计算系数。

计算时,应从靠近电源的第一段干线开始,依次往后计算各线段的导线截面。

计算出截面后,应选取相近而偏大的标准截面。

而每段导线截面均应按机械强度和发热条件进行校验。

住宅配电线路应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以及漏电保护。

为了防止电源电压波动对家用电器的影响,宜在住户配电箱内装设浪涌抑制保护装置,住宅室内配线宜用PVC管暗敷。

4.高层建筑的保护接地系统、等电位联结、接地保护的设定
(1)高层建筑若是城市公用变压器供电,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形式应采用TT接地系统,且设专用保护线。

若是住宅小区或单位内变压器供电,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形式应采用TN-S形式。

(2)等电位联结是使电气装置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
部分电位基本相等的一种电气联结。

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在于降低接触电压,以保障人员安全。

按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规定,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作总等电位联结。

而当电气装置或其某一部分的接地故障保护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尚应在局部范围内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因此高层建筑住宅中的浴室、卫生间、厨房等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3)接地保护
a.TN-S系统中接地保护:对己有总等电位联结的措施;
若配电线路只供给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末端线路,接地故障保护动作时间不宜大于5s,即top(E)≤5s
若供电给手握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则
top(E)≤0.4s
而系统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的动作电流Iop(E)应满足:
Iop(E)≤Uφ|Z∑φ|
Uφ_系统相电压
|Z∑φ|_接地故障回路总阻抗模
接地保护可由过流保护或零序电流保护来实现,如达不到保护要求时,则应采用漏电电流保护。

b.TT系统中的接地保护
己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措施的,其接地保护满足下式:
Iop(E)RE≤50v
其中:Iop(E)_接地故障保护动作电流
RE_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和PE线电阻
当采用过流保护时,反时限特性过流保护电器Iop(E)应保证5s 内切断接地故障回路;而当采用瞬时动作特性过流保护时,Iop(E)应保证瞬时切断接地故障回路。

若过流保护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则采取漏电电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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