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等级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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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烟草专卖局诚信等级
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文书材料
材料目录
【相关规定】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诚信等级管理办法 (2)
卷烟零售业诚信经营公约 (16)
卷烟零售户自管小组规程 (19)
【诚信等级管理相关文本材料】
“星级诚信卷烟零售户”申请表 (21)
星级诚信卷烟零售户审批表 (22)
获得“星级诚信卷烟零售户”称号通知书 (23)
取消“星级诚信卷烟零售户”称号通知书 (24)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诚信等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原有诚信等级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提升卷烟零售户的经营能力,增强卷烟零售户与烟草部门间的客户关系,树立烟草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专销协调、互控原则。双方在召开专销例会、组织召开小组会议、考核打分、分类评星、升星和摘星以及信息互馈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管理和经营水平;在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违反规定方面,专销部门有相互监督的职责,特别是专卖部门,要切实加强开展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确保规范经营。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是建立诚信等级管理的基础和基本行为准则。要公开诚信等级管理工作内容,公开卷烟货源分配办法;在诚信等级管理以及货源分配上,要公平对待每个经营户;要客观公正地对卷烟零售户进行诚信评价,确保真实可信,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三)分类管理原则。对卷烟零售户按诚信程度不同进行分类定级,在专卖行政管理上区别不同类别、等级的卷烟零售户,充分利用专卖管理人力资源,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检查频率,有针对性的进行专卖管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严重违法户和屡教屡犯户,教育帮助一般户,促使其进步,对诚信
户则主要以提供经营指导和其他服务为主,让其放心经营。
(四)自管自律原则。有条件成立自管小组的,烟草专卖和销售部门要积极发展自管小组,同时在有一定条件成立自管小组的地方成立准自管小组组织。通过自管小组组织引导卷烟零售户共同管理小组内事务,相互约束不规范经营行为,共同提高经营能力。小组长和小组骨干在自管小组中发挥重要的传达烟草行业经营管理动态、组织管理、协调等作用。星级卷烟零售户的评定以自律小组为基本单位,参加星级零售户评定的卷烟零售户必须经本自律小组成员的评定,并接受自律小组的监督。
二、诚信等级分类及评定标准
第三条诚信等级分类
诚信等级零售户分为诚信卷烟零售户(一、二、三星),普通卷烟零售户,重点管理卷烟零售户三个类别,五个等级。
第四条诚信等级评定标准
诚信等级的评定划分采用记分制进行。每月由专卖员和客户经理对卷烟零售户的诚信经营情况进行评定记分,满分为100分。连续3个月内有一个月的评定分值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为重点管理卷烟零售户;连续3个月内有一个月的评定分值为80-90分的为普通卷烟零售户;连续3个月的评定分值90分以上(不含90分)的,可申请参加一星诚信卷烟零售户的评定;连续6个月的评定分值96-99分可直接申请参加二星诚信卷烟零售户的评定;连续6个月的评定分值100分可直接申请参加三星诚信级卷烟零售户的评定。具体评定记分标准
如下:
1、守法经营,遵守卷烟零售业公约(25分)。其中不参加卷烟零售户自管小组会议,扣3分。有下列违法经营情况之一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1)销售假烟、非渠道卷烟、走私烟和烟叶烟丝任一项;
(2)擅自变更经营业主或经营地址,一证多摊的;
(3)向无证户供货或帮无证户要货的;
(4)不从当地烟草营销部门进货,私自调烟的;
(5)低价或变相低价销售卷烟的;
(6)停止卷烟销售期间销售库存卷烟的。
2、诚信经营(10分)。有以下欺诈经营行为之一被消费者投诉并经核实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1)以次充好;
(2)以假充真等行为。
3、遵守宣传促销有关规定(10分)。有违反以下宣传促销有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1)擅自接受当地烟草公司以外的单位开展的相关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活动;
(2)擅自接受当地烟草公司以外的单位赠送的相关促销物品。
4、遵守“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规定(10分)。其中末在店堂或柜台显眼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的,扣5分;不遵守规定向末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扣5分。
5、配合烟草专卖管理(15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1)不配合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依法检查;
(2)不配合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收集证据;
(3)不配合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的其他专卖管理行为;
(4)1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违反同一专卖管理规定的,视为不配合烟草专卖管理;
6、配合烟草公司营销工作(20分)。
(1)有条件办理电子结算业务不办理的,扣4分;
(2)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做好购进计划,导致当天电话访销两次以上未能访销成功的,当月出现一次扣2分,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扣4分;
(3)访销成功,但因银行卡金额不足造成电子结算不成功的,当月出现一次扣2分,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扣4分;
(4)不配合烟草公司开展商品推介、促销活动的,扣4分;
(5)不配合烟草客户经理的其他合理营销活动,扣4分;
7、所有陈列卷烟使用烟草公司提供或统一设计的标签明码标价(4分)。违反规定者扣除该项分值;
8、亮证经营(3分)。正证必须挂于烟柜附近明亮处,副证存放在烟柜内,丢失证件的,必须及时与专卖人员联系,通过法律途径补办。违反规定者扣除该项分值;
9、店面形象(3分)。要求店面整洁,卷烟展柜醒目,货品摆放有序。店面肮脏、杂乱且店主经劝告后不予改进的,扣除该项分值。
10、奖励加分(10分)。凡检举其他经营户违法、不守信经营行为以及为烟草专卖人员提供有效信息经查属实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