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家思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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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介绍

法家思想介绍

法家思想的历史 背景
法家思想的历史背景
法家思想的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这是一个社会动荡、政治混乱的时期。在这个时期, 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不断,社会秩序也十分混乱。因此,许多学者和政治家开始思考如 何治理国家,使社会秩序得到恢复 在这个背景下,法家思想开始兴起。他们认为,只有通过法律来管理国家,才能实现社会 的稳定和繁荣。因此,他们强调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并主张以法治国
法家思想的现代 意义
法家思想的现代意义
法家思想不仅仅是一种古代的思想流派,它也具有现代意义。首先,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 制定和执行,这为现代社会的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其次,法家思想也强调了统治 者的权威和责任,这为现代政府的权力行使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此外,法家思想也启示我们如何处理社会问题。它强调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认为只有通 过法律来管理社会,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繁荣。这为现代社会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 路
法家思想的主要 观点
法家思想的主要观点
法家思想主张以法治国,认为法律是治国之本,统治者应该以法律为基础进行管理。 法家认为,法律是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应该适用于所有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 同时,法家也强调法律的强制性和惩罚性,认为只有严厉的法律才能让人们遵守 此外,法家还强调统治者的权威和责任。他们认为,统治者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威,并通过 法律来管理国家。同时,统治者也应该承担责任,保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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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பைடு நூலகம்
总结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重要思想流派,它强调以法治国,重视法律的作用,并强调统 治者的权威和责任。它对后来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具有现代意 义。通过了解法家思想,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也可以更好地处理现代 社会的各种问题

中国法家思想简介

中国法家思想简介

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简介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今天就四个方面对法家思想进行阐述:法家思想概论、历史局限性、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和法家与儒家比较。

首先是关于法家思想概论。

一.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

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二. 1)“定分止争”,即明确物的所有权。

有比喻为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

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三.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

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

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四.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其中,“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中国古代的法家学说是什么

中国古代的法家学说是什么

思想解放:百家 争鸣,各种思想 流派兴起
法家学说的兴起: 适应社会变革的 需要,强调法治 和权力集中
法家学说的产生和发展
起源:春秋战国时期,社 会变革和政治斗争的需要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 商鞅等
主要思想:强调法治,主 张改革,反对空谈
影响:对中国古代政治、 法律、哲学等领域产生了
深远影响
2
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
法家学说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法治的重要性: 法家强调法治, 认为法律是社会 秩序的保障,对 现代社会的法治 建设具有启示意
义。
权力制约:法家 主张权力制约, 认为权力需要受 到法律和制度的 制约,这对现代 社会的权力监督 和制约具有启示
意义。
社会公平正义: 法家强调社会公 平正义,认为法 律应该保护弱势 群体的权益,这 对现代社会的公 平正义具有启示
中国古代的法 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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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法家学说的起源 02 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 03 法家学说的主要思想 04 法家学说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05 法家学说与儒家的关系和区别 06 法家学说的局限性
1
法家学说的起源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背景
社会动荡:诸侯 争霸,战乱频繁
政治变革:各国 进行政治、经济、 军事等方面的改 革
商鞅
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在秦国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建立郡 县制等
商鞅的改革使秦国逐渐强大,为后来的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思想和改革措施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 的影响
韩非子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 表人物之一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法、术、势” 相结合,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法家思想的核心

法家思想的核心

法家思想的核心简介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韩非等人提出的一种重视法律和制度的哲学思想流派。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管理社会,以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治理的有效。

本文将探讨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和其在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法治的重要性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是法治的重要性。

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来管理社会和治理国家的一种体制。

在法家思想中,法律被看作是一种权威性的规范,它可以约束人的行为和规范社会秩序。

法律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地位高低,都需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法家思想家认为,只有依靠法律的制约和约束,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治理。

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在法家思想中,重要的是确定合理且公正的法律。

合理的法律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制定的,它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

只有合理的法律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此外,法家思想家还强调法律的公正性。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公正地对待每个人,不分阶层和地位。

只有公正的法律才能获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刑罚的严厉性和公正性在法家思想中,刑罚被视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和纪律的手段。

法家思想家认为,刑罚应该具有严厉性和公正性。

严厉的刑罚可以起到震慑作用,防止人们违法犯罪。

但是,法家思想家也强调刑罚的公正性。

他们认为,刑罚应该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进行量刑,对每个人都应该进行公正和适当的处理。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加强中央集权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中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法家思想家主张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地方豪强和贵族的权力,从而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

他们认为,只有中央政府具有强大的统治力和控制力,才能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推动行政改革法家思想还推动了中国古代的行政改革。

法家思想家强调法律的严密和规章制度的完善,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才能实现行政的简洁、高效和公正。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先秦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在先秦时期比较重要。

法家思想以法治思想为核心,主张以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以下将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进行总结。

一、人性论:法家强调人性的恶,认为人性本质自私、贪婪,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

因此,法家主张通过法律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使其不敢违法乱纪,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二、法治思想: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基础,以法治为手段来处理社会问题。

法家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是权力的约束和行为的规范。

法家强调法律的严明和公正,认为法律应当是明确、简明、明确,而不应该含糊、模糊。

三、吏治思想:法家主张依靠官吏来实施法治。

法家认为,官吏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力量,应该是廉洁、公正、勤奋、才干等优秀品质的典范。

法家强调官吏的选拔和培养,主张通过考试、选拔等方式选拔官吏,让能者上位,杜绝腐败和徇私舞弊的现象。

四、务实思想:法家注重实际效果,强调政策的实施和操作,主张以实际效果来评价政策的好坏。

法家认为,政策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不能只停留在理论上,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及时调整和修正。

五、重视纪律:法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认为纪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政府效能的基础。

法家主张通过建立严格的纪律制度,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家还提出了权责明确的原则,主张对官员要明确其权利和责任范围,从而保证他们按规章办事。

六、重力法:法家强调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主张以重法治乱。

法家认为,法律的威慑力和惩罚力度越大,犯罪的可能性越小。

因此,法家主张对犯罪行为进行严格的打击,对犯罪分子实施严厉的惩罚,以达到减少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七、谋略思想:法家强调政治的智谋和策略,主张以智慧和策略来处理政治问题。

法家认为,政治是权力之间的斗争,只有掌握智慧和策略,才能在政治竞争中取得胜利。

因此,法家主张培养和运用政治家的智慧和策略,以实现统治的稳定和巩固。

法家主要思想

法家主要思想

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哲学,强调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主张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包括商鞅、韩非子等。

他们认为,人性本恶,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他们主张“以法治国”,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依靠道德和伦理。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即法律。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明确、严格和可执行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法家思想还强调“势”,即权力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只有掌握了足够的权力,才能有效地推行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法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它促进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为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融合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它形成于战国初中期的法家学派根据时代的特殊需要立足现实提出了许多经世致用的政治法律主张为结束中国分崩离析的乱世局面实现大一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时至今日这一思想体系仍有极大的现实价值它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法家思想的内容与发展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政治和社会重大变革时期。

西周以来的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分封制趋于破坏周王衰落诸侯强盛统一的中央王权不断受到冲击社会矛盾愈演愈烈整个社会呈现出混乱不堪的局面。

春秋末年这种变革逐渐演变成一种学术思想运动出现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景象。

参与其中的士人根据不同的观点各成一派从不同的角度、立场试图提出自己的救世之道作为社会革新的产物春秋时期的法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这一时期的先驱人物有的管仲、子产和邓析。

到战国时期申不害、李悝、商鞅、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的先河。

战国末期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采众家之长发展了强调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思想为统一专制的秦帝国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

内容1.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2. 法律有“定分止争”的作用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同时还有“兴功惧暴”的作用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3.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4.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二.法家思想的现实价值1. 对法制社会建设的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而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 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诸侯割据,战争频发。

同时,各种思想流派也开始出现。

其中,法家思想成为了当时一股强大的思潮。

本文将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一、法家思想的基本特征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商鞅。

他的主要思想是“以法治国”,即通过制定法律来管理社会。

法家思想的基本特征是:1.强调行政权力:法家思想认为,君主应该掌握绝对的行政权力,以便进行高效管理。

2.制定明确的法律:法家思想认为,法律应该明确而严厉,以确保对社会的管控。

3.重视实际效果:法家思想不重视传统的道义观念,而是强调法律应该以实际效果为评判标准。

4.倡导“以刑止奸”:法家思想认为,对罪犯应该采取严厉的刑罚,以达到震慑效果。

二、法家思想在当代的意义1.强化国家法治建设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国的法制已经相当完善。

但是,在当代社会,我们仍然可以从法家思想中汲取一些有益的经验。

法家思想强调明确的法律、实际的效果、刑罚的威慑力等等,这些都可以对当代国家的法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2.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

法家思想认为,君主应该掌握绝对的行政权力,以便进行高效管理。

对于当代社会,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行政体制改革,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

3.鼓励创新思维法家思想在当时属于一种时代精神,代表了当时的思潮。

在当代社会,我们也可以通过学习法家思想,激发出新的创新思维,推动社会的发展。

4.强调人性当时的孔子、荀子等一些思想家对于人性的论述大多强调道德伦理,强制力很强。

这和法家的讲究实效不同。

当然,法家和儒家观念的差异要另行对比论述,然而,至少要提出法家也是一种关注人的视角的理论。

三、总结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它通过“以法治国”等理论,提出了一种有效的社会管理理念。

当代社会也可以通过学习法家思想,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鼓励创新思维等等。

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

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的重要内容,带有普遍的成人立身标准,中国的先哲们都有所指出。法家思想精 英也不例外。“诚”,真心实意,开诚布公。“信”的基本含义为诚实、不疑、不欺。法家先驱管仲认为讲诚信 是天下行为准则的关键,如何讲诚信,他从两个方面做了阐释。首先他重诚信,把诚信纳入德行的范畴。 “先王 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贤大夫不恃宗室,士不恃外权。坦坦之利不以攻,坦坦之备不为用。故存国家、 定社稷,在卒谋之间耳。信之者,仁也。不可欺者,智也。既智且仁,是谓成人” (《管子·枢言》)。“其王 信明圣,其臣乃正。何以知其王之信明信圣也?曰:慎使能而善听信。使能之谓明,听信之谓圣,明信圣者,皆 受天赏。使不能为昏,昏而忘也者,皆受天祸”(《管子·四时》)。第二,管仲把诚信的道德观念拓展到刑罚 和军事领域中。他分别在《管子·权修》、《管子·版法解》和《管子·九废》中指出:“赏罚信于其所见,虽 其所不见,岂敢为之乎?”;“刑赏信必,则善劝而奸之”;“今恃不信之人,而求以智;而不守之民,而欲以 固;将不战之卒,而幸以胜;此兵之三暗也。”
法家先驱人物管仲在《管子·牧民》中提出:“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即从物质生活中 寻求道德的根源,肯定了“利”对“义”的决定性意义。不仅如此,法家还认为道德观念会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 变化而变化。韩非在《五蠹》篇中论述到:“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 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 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法 家坚持人们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物质基础有着直接且紧密的,当社会的物质财富足以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时,人 们就会行仁义、讲道德。而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正处于“民众而物寡”、“争于气力”的时期,仁义道德退 而居之。商鞅提出“利出于地”、“名出于战”,韩非也明确提出“务力而不务德”,否则国家将面临贫穷落后 甚至是亡国的危机。法家认为儒家所谓的“爱人之心”实际上是“伤民”,而儒家那套繁杂的仁义礼节不但于民 无益且有害,是暴政的发端。而法家坚持,利乃是人们的行为的唯一动因,这既是社会事实,也是社会应该倡导 的原则。这与法家好利、自为的人性论思想一致,并由其沿袭而来。商鞅提在《商君书·开塞》中指出:“吾所 谓利者,义之本也。”总之,在法家看来,人性好利,人与人之间也是纯粹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利”则是人 的一切行为和交往的唯一动力。在这种义利观的支配下,法家思想家们也触及到了公和私的话题,法家肯定 “利”,但有“公、私”之分,他们主张去私行公。法家所言的“公”是以君主的利益为大;“私”当然是指受 君主统治的群众。商鞅在《商君书·修权》断言:“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因为“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 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

对法家的认识和看法

对法家的认识和看法

对法家的认识和看法一、什么是法家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战国时期,主要代表人物为商鞅、韩非等。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国,强调政治权力的重要性,认为政治权力应该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二、法家的主要思想1. 法家的政治思想法家认为政治权力应该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些人应该具有高度的统治能力和责任感。

同时,他们也应该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和监管。

2. 法家的经济思想法家认为经济发展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关键。

他们主张实行统一货币制度、完善税收体系以及加强对商业活动的监管。

此外,他们也提出了许多有关土地改革、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建议。

3. 法家的道德观念法家强调个人道德行为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他们认为,个人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同时,他们也主张对不遵守法律的人进行严厉的惩罚。

三、法家思想的影响1. 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影响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秦朝就是以法家思想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实行集权制度,并通过严格的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此外,在汉朝时期,司马迁也借鉴了法家思想,将其运用到《史记》中。

2. 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法家思想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毛泽东曾经说过:“我们党要学习韩非子。

”在建立新中国之后,中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和监管,并通过实行计划经济等方式推动国民经济发展。

3. 对世界政治理论的影响虽然法家思想主要流传于中国古代,但其对世界政治理论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例如,美国政治学家霍华德·萨克斯曾经将法家思想与现代西方政治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

四、个人对法家思想的看法1. 优点法家思想强调政治权力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和监管。

这种思想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先秦法家思想

先秦法家思想

先秦法家思想法家,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一个以法治为核心的思想学派。

这个学派否定了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史记•商君列传》)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奖励耕战,毁弃诗书,彻底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以法治国。

这种流派主要盛行于战国时的韩、魏、赵三国,而早期的法家学派人物亦来自这三国,如商鞅来自魏国、申不害来自韩国、慎到来自赵国等。

法家中有三个学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这些学派思想由韩国人韩非子集以大成,构成法家思想的终极核心。

法家学说是一个纯功利的思想体系,其核心是君主如何加强统治。

在战国时代那种“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的殊死竞争的情况下,法家这种思想在斗争中确是相当实用,如秦统一六国就是明证,而儒家那种固守传统的温和政治主张就未免显得有些“愚远而阔于事情”了(《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西汉后期,法家思想被“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所吸收,并开始以儒法并用“儒表法里”的理论治理国家,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被排斥掉。

有人认为法家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的学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学家对法理学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探讨了法律的起源、本质和功能,以及法律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时代要求、国家权力、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人口和人性等基本问题。

,硕果累累。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

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

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

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

法家思想的核心(1)

法家思想的核心(1)

法家思想的核心引言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战国时期。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一套以法律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对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都有深刻的影响。

本文将从法家思想的起源、基本观点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法家思想的起源法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初年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秦国政治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法家思想的起点。

商鞅提出了以法治国的观点,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束缚权贵的重要手段。

商鞅的变法实践打破了封建等级制度,大力推行以制度和法律为中心的新政策,为后来法家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法家思想的基本观点法治优于德治法家思想认为,传统的德治模式容易导致人治的弊端,德行不能完全可靠,而法治可以起到一种自动约束的作用。

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准则,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法家重视法律的严明、明确和公正,认为法律的规定应该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不可更改性,以减少主观意见的干扰。

统一权力下的集权法家思想主张国家权力的统一和集中,认为政府应该行使统一的权力,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法家倡导的集权思想与儒家的分权思想形成鲜明对比,法家对于强大的君主权力持支持态度,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功利主义思想法家思想强调功利主义的观念,主张以实际效果为出发点和衡量标准。

法家认为,政策和制度的价值应该根据其对社会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只有对社会有益的政策才是可取的。

因此,法家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强调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要和保证社会利益为目标。

法家思想对社会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在秦汉时期,法家学说成为政府的主导思想,大力推行法典法规,对社会进行全面的规范和管理。

其次,法家思想通过推行严刑峻法,加强司法实施的力度,提高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全。

此外,法家思想还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论法家的法治思想

论法家的法治思想

论法家的法治思想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重要流派之一,其法治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试图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来实现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

法家的法治思想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传统的礼治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各诸侯国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纷纷寻求新的治国方略。

法家顺应时代的需求,提出了一套以法治为核心的治国理念。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人们总是追求个人的利益,而这种自利的本性如果不加以约束,就会导致社会的混乱。

因此,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在法家看来,法律是一种客观的、普遍适用的准则,不因人而异,不偏袒权贵,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性。

法律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容许任何人违反。

即使是君主,也必须遵守法律。

商鞅变法时,就曾通过“南门立木”的方式来树立法律的权威,让百姓相信法律的不可违抗。

法家认为,只有确立了法律的绝对权威,才能使人们敬畏法律,从而自觉遵守法律。

法家主张严刑峻法。

他们认为,只有通过严厉的刑罚,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韩非子说:“重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

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

”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动荡、犯罪猖獗的现实,希望通过严厉的刑罚来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法家注重法律的明确性和稳定性。

法律应当清晰明了,让人们能够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

同时,法律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公信力。

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就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法律条文,并且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为秦国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法家的法治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实行法家的治国方略,迅速崛起,最终统一了六国。

然而,法家的法治思想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法家思想小史

法家思想小史

法家思想小史中国传统思想中,最古老的学术系统是法家”(音译Fajia),即由孔子及其弟子创立的“春秋战国论法”传统,它是中国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重要学术流派。

法家在中国古代儒家经典《诗经》及《尚书》等中都已有所反映,它是在春秋时期一种主要的政治思想,以孔子、墨子、老子、孟子等人为代表,与传统中国思想相比,其观点十分的独特,它的思想特征是把法,视为统治的根本原则,强调道德的作用。

它的春秋战国思想,源于传统的“义法”,注重道德价值,以孔子之思考和认识为中心。

因此,法家学派以它独特、深远的思想哲学而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二、法家思想历史1、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法家思想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尤其是公元前五世纪到五世纪,又称“春秋战国时期”。

在这一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迅猛,封建社会的思想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家学派也兴起了。

孔子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曾很长一段时间政治活动,参与到政治、政策等方面。

孔子大多以君臣之道、仁政、礼义为根本,认为君臣之间要道德关系,关系要有理论和法律基础,因此强调了法家学派的政治观点中最重要的“仁政”理念。

2、秦汉时期秦汉时期,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封建社会制度,法家思想也在此时期受到鼓励和发展,尤其是孟子的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核心。

在这一时期,法家学派的影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开始把法律所规定的严格权力思想考虑进去,把法律视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重新定义统治者的职责和义务。

3、汉西晋时期自汉朝到晋朝,中国社会经历了从封建到封建封建王朝的变迁,法家学派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

在汉朝,刘向和王充开始了以《汉书》《晋书》为代表的记载历史的新传统,而魏晋时期的法家学派,把法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运作原则,也把尊重“礼”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强调法家学派的思想中最重要的“仁政”理念,建立起了“天下吾道”的统治理念。

4、魏晋南北朝时期此时期是法家学派最兴盛的一个时期,魏晋以后,在南北朝时期,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法家文化,以那时著名法家杨朱为代表。

法家思想的历史地位与现代价值

法家思想的历史地位与现代价值

法家思想的历史地位与现代价值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一种主要流派,具有深远的历史地位和现代价值。

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思想,它主张以法律统治,强调法律的严格实施和奖罚分明,认为以法律达到治理社会和提高社会效率是最理想的方式。

在现代,法家思想也被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一、法家思想的历史地位法家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段重要时期,也是中国政治文化变革的阶段。

在这一时期,战国七雄互相争霸,形成了一种政治格局。

各国的政治家和哲学家开始思考如何治理国家,如何处理社会矛盾和危机。

法家思想的代表性人物为商鞅、韩非子、李斯等人,他们提出了“法律至上”的思想。

商鞅主张实行封建制度,建立强大的政府机构来管理国家,韩非子则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要实现法治,必须实现权利分立,把法律放在最高层次。

李斯则在兵书中提出“兵法胜法”的论点,认为有了强大的武力才能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由商鞅、韩非子、李斯等人提出的法家思想,成为了战国时期主流思想之一,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遵循部分法家思想的严明法制为这一时期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汉武帝秉承法家思想,加强中央集权,推行法家主义。

他颁布了《斥举令》等一系列重要法令,对社会进行了广泛的整顿和改革,使得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得以实质性发展。

到了唐宋时期,法家思想也得到了更加积极的推广和运用。

唐代武则天奉行法家思想,实施了许多法治措施,如《律历统纪》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而宋代《大宋律》的编纂,也为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发展、成熟、系统化和规范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法家思想的现代价值在现代,法家思想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实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家思想不仅是一种理论思想,更是现代法制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中国的现代法制建设,也是不断引入和运用法家思想的过程。

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

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

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支重要流派,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的发展。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

法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世道之乱使得人们追求秩序和稳定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法家在这个背景下逐渐形成,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可以达到统治者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而后来的战国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其中最著名的法家思想家是韩非子和李斯。

他们主张以君主为中心,通过严刑峻法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者的权威。

他们认为君主应该以法律为依据,进行政治决策,而不受个人喜好或道德观念的限制。

法家思想家还强调官员的选拔和管理制度,主张以功绩和能力来衡量一个官员的价值,而不是个人的出身或贵族地位。

法家思想在政治、法律和经济方面都有着独特的见解和贡献。

从政治上来看,法家思想家提倡重视统一的中央集权,推崇强大的君主权力,并主张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在法律方面,他们强调刑罚的威慑力和公正性,认为刑罚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更是为了达到预防和震慑的目的。

此外,法家思想家还对经济管理和农业生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家思想逐渐走向衰落。

首先,法家思想过于崇尚统治者的权威和严刑峻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其次,法家思想对于道德和人性存在较为功利的看法,与儒家思想相悖,导致法家思想在社会和学术界的影响力逐渐减小。

然而,尽管法家思想发展的历程并不完美,但它依然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强调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为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体系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它的理念和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中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发展。

总而言之,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多元性和丰富性。

它不仅在历史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对后世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的法律思想法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学派,由商鞅创立,而后又有申不害、申子英、申子石等人发展完善。

法家的法律思想是对中国古代法治和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贡献,其核心思想包括法治的重要性、法律的严密性和刑罚的严厉性等。

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对法家的法律思想进行探讨。

首先,法家的法律思想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

法家学派认为,法律是统治国家和社会的根本依据,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手段。

法家将法律视为国家权力的表达和行使方式,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

同时,法家认为,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法家主张依法办事,通过法律加以限制和规范各方行为,以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

因此,法家的法律思想对后来的制度建设和法律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次,法家的法律思想强调了法律的严密性。

法家认为,法律应该具有明确、精确和详尽的规定,以避免法条的模糊性和空泛性,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法家主张制定法律应该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条例具体、细则详尽,以保证法律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法家的这一观点对于当今的法律体系建设以及法律文本的撰写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最后,法家的法律思想强调了刑罚的严厉性。

法家认为,刑罚应该严厉而不宽松,以起到威慑和警戒的作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法家主张重罚轻赋,对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予以重判,并对重罪加以严厉惩处,以达到警戒他人的目的。

法家的这一观点强调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治安具有积极的作用。

总体来说,法家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治和社会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它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现实性,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法律的严密性和刑罚的严厉性,为后来的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法家思想主张是什么

法家思想主张是什么

法家思想主张是什么展开全文2019-10-29 18:05:55文/马妍法家思想主张是依法治国。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1法家思想主张内容1、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2、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3、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4、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5、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2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历史知识点】法家代表人物及思想

【历史知识点】法家代表人物及思想

【历史知识点】法家代表人物及思想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

法家的主张以法治国,以富国强兵为己任,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

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

《汉书》说“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

”法家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等。

李悝,河南濮阳人。

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战国初期魏国人。

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李悝变法在魏国走上富强之路过程曾做出很大贡献,是中国变法之始,随后楚国吴起变法、秦国商鞅变法,都在发展着李悝的变法实践,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迅速成为一个强大的诸侯国,为后世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申不害,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

战国时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思想家。

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韩非,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

韩非在生前并未实现自己的抱负,但把法家思想、学说进一步发展,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李斯,战国末年楚国人,李斯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

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

被任为丞相。

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

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法家“依法治国”思想

法家“依法治国”思想
和惩罚性。
CHAPTER 02
法家“依法治国”思想的基 本概念
“依法治国”思想的含义
主张以法为工具管理 国家,控制巨民
倡导以法为本,反对 人治
强调法律制定和执行 的严肃性
“依法治国”思想的核心内容
01
02
03
04
重视法律制定与执行
强调君主的权威和权力
主张臣民的服从和遵守
提倡赏罚分明,以激励人民积 极行动
02
强调法律权威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权威,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这
对于现代社会强化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03
重视法律执行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的执行至关重要,主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对
于现代社会提高司法公正性、保障公民权益具有借鉴意义。
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精神的比较与借鉴
法律至上
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认为法律应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禁止违法行为和暴乱,这 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CHAPTER 06
法家“依法治国”思想的相 关研究与思考
古代法家思想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01
法律体系的完善
法家思想提倡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主张“以法治国”,这对于现代社
会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法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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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与应用
法律体系的构建
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构建完善的法 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我国 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法治文化的培育
法家思想对于培育当代中国的法治文 化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为我国培养 公民的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供 了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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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今天就四个方面对法家思想进行阐述:法家思想概论、历史局限性、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和法家与儒家比较。

首先是关于法家思想概论。

一.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

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二. 1)“定分止争”,即明确物的所有权。

有比喻为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

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三.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

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

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四.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其中,“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第二是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

秦朝法治思想的负面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

涉及人们思想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

人是理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

二.法自君出,实行“独断”。

“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三.“强国弱民”。

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四.“刑用于将过”。

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

法家将有犯罪思想的人和有犯罪行为的罪犯等同起来,给予同样的刑罚,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理是极不相符的。

第三是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一.从李悝到商鞅:变法的勃兴与法家思想的发展。

李悝,战国初期人,尝任魏文侯上地之守、后升国相。

著有《李子》三十二篇,今不见;《法经》。

《晋书·刑法志》称:“是时(指三国魏明帝时)承用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

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

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

其轻狡、越城、博戏、接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

又以《具律》具其加减。

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


吴起(?-BC381年)生年不详,卫国人,著有《吴起》四十八篇,已亡佚。

今存《吴子》六篇。

少时“家累千金”,破产求仕而未果。

乡党笑之,吴起愤而杀其谤者凡三十余人,出走它方,临行与母诀,曰:“不为卿相,不复入卫”。

师事曾子(曾参之子),复学兵法以事鲁君。

终因受嫉而离开鲁国,奔魏而赴楚。

楚悼王“素闻吴起贤”,遂任为相。

吴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

商鞅(BC390-BC338年),复姓公孙,因封于商邑,故称之商鞅。

为相十年。

思想以重农、重战、重法、重君权为其大要。

谓“圣人不法古,不修今”。

“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

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

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商君书·开塞》)。

又称:“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

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

二.齐国法家代表人物——申不害。

申不害,郑国京(河南荥阳东南)人,生卒年不可考。

《史记》:“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

”《隋书·经籍志》谓:“梁有《申子》三卷,韩相申不害撰,亡。

”申子力主以君言正天下,重君术、刑名、法令。

谓:“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

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也。

”(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卷三)
三.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1)关于韩非子生平事迹与著述。

韩非(?-前233年),韩诸公子出身。

《史记·老庄申韩传》:“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

与李斯具事荀卿。

斯自以为不如非。

非见韩之削弱,书以书谏韩王,王不能用。

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

韩非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

”书成流布,秦王见之,惊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韩非子》五十五篇。

(2)关于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

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

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有度》)
法、术、势三者结合。

所谓“法”,在韩非子看来就是编纂于图籍,设立于官府、并且在民间公布的成文法;“术”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术;“势”就是国君的威势。

法治理论的哲学基础: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

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故虚静以待令。

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主道》)
所谓有国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于是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谓之有国之母。

夫道以与世周旋者,其建生也长,持禄也久,故曰“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树木有曼根、有直根,根者,书之所谓柢也。

柢也者,木之所以建生也;曼根者,木之所以持生也。

德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禄也者,人之所以持生也。

今建
于理者其持禄也久,故曰“深其根”。

体其道者,其生日长,故曰“固其柢”。

柢固则生长,根深则视久。

故曰:“深其根,固其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解老》)不提倡使法变动得太过于经常:工人数变其业则失其功,作者数摇徙则亡其功……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者民务变,务变之谓变业。

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伤败,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

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

”(《解老》)
最后是关于法儒两家思想差异的简介。

在强调观点上,法家注重法治,儒家注重礼义;在主要内容上,法家注重制度法律,儒家注重伦理道德;在政治统治实施方式上,法家注重刑法,儒家注重教化;法家的特点在于以力服人,儒家的特点在于以理服人等等。

两家思想的差异在这张简表有所体现。

从以上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法律的演变经历了一个由法而儒的过程。

儒家、法家在法律思想上的争鸣为法典的制定、修改、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是中华法系延绵一千余年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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