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物资以旧换新管理规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小仓库物品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小仓库物品以旧换新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物料使用和领用管理,有效控制消耗,节约成本,使物料达到最大效用;特对以下物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劳保类: 安全帽、安全帽衬、安全防护眼镜、3M防护眼罩、3M防毒面具、3M滤毒盒、铲刀、剪刀、丁晴手套。
二、办公用品类: 订书机、打孔机、电话机、电池、鼠标、计算器、小剪刀、美工刀、墨盒、笔筒、书立、白板擦、白板磁条。
三、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备件类;1、各种工具类: 虎钳、扳手、冲击钻、螺丝刀、锤子、卷尺。
2、电器类: 落地扇、风机、插排、断路器、变频器、控制变压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开关按钮、节能灯。
3、机械类: 各种泵阀、轴承、电机、滚轴、螺丝、管件、法兰系列。
4、设备仪表类: 各种传感器、变送器、温度表、减压表、电压表、压力表、称重控制器、防爆仪表。
5、计量器具类: 电子台秤、电子天平、水银金属温度计、流量计、测厚仪、酸度(PH)计、粘度计、刮板细度计、微量进样器、温湿度计。
上述几类物料需要领料时,除按原有的审批签程序进行外,必须同时将旧件交至仓库;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先行退回旧物料的,应先打下欠条,待新件更换后及时将旧件交归仓库。
同时,仓库会将对回收的旧件进行分类、检查以及台账建设(《废旧物品回收台账》),对有维修再利用价值的旧件或损坏件,仓库应与设备工程部协商对可维修利用的旧件或损坏件尽力维修,对修好并可以使用的物料,仓库应重新建立台账(《废旧设备维修再利用台账》),并把修好的旧件清单转至设备工程部以电子档形式全员共享,在生产维修部门领料时,仓库将优先对修好的旧物料进行发放,以便发挥废旧物料的剩余价值。
特殊情况如遇现场没有足量的旧件以旧换新,而现场要求必须补足正常领用数量,需领用部门班组及以上管理人员与安保科领导沟通协商且说明原因,在领料单上签字批准后,在通知仓库如数发料。
本规定自11月1日开始执行。
安全保卫科2013.8.13。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共5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共5篇)第一篇: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经批准报废的各类物资,包括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要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鉴定部门要认真客观鉴定,杜绝浪费闲置现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第六条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存储管理部门,仓库主管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回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条各使用部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
第八条各使用部门物资报废应填写报废申请表,根据不同分类办理相应的报废手续。
一、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可以直接报废,交仓库回收。
公司另行制定直接报废物资目录。
二、固定资产或需要技术鉴定的报废申请由公司技术、设备、工程部门进行现场鉴定,经鉴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维修,无修复利用价值的交分管副总审批做报废处理。
原值在五万元以上的报废申请需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对于废旧物资,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仓库应根据批准的报废申请单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
入库单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一份,计划财务部一份,仓库留底一份。
因技术等原因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确需领用的,可先打欠条后领用,一周内必须交旧。
第十条仓库、计划财务部、使用单位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认真登记核算。
第三章废旧物资利用与处理第十一条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调剂使用的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仓库根据废旧物资库存情况每月填制《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交计财部部长、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废旧物资出售事项,对于金额较大固定资产的处理申请还需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物资库储备管理制度
物资库储备管理制度第一章緒論第一條为规范和加强物资库储备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库储备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物资库储备管理工作。
第三條物资库储备管理应以服务本单位工作目标和业务发展需求为宗旨,强化库存管理、供应管理、资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内容,确保库存物资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條物资库储备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做好必要的信息报送和备案。
第五條物资库储备管理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并能够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條我单位设立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负责物资库储备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第七條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八條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物资库储备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章和操作流程,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第九條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物资库储备管理工作小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库储备管理工作。
第十條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相互协调、信息共享的机制,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一條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各类物资的库存数量和种类。
第十二條库存物资应当按照不同的种类、用途和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详细的登记账簿,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條库存物资应当进行定期的盘点和清点,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和品质的准确性。
第十四條库存物资应当根据其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配,做到及时供应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條库存物资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便捷。
第四章供应管理第十六條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第十七條供应商应当根据我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第十八條物资库储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名录、采购合同和质量检验等相关制度,提高供应管理效率和质量。
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物资的更新速度也逐渐加快。
然而,很多旧物资由于技术更新换代或者使用过程中的磨损而无法继续使用,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内容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旧物资回收和新物资购买。
旧物资回收是将不再使用的旧物资进行回收,以便进行再利用或者进行后续加工处理;新物资购买是采购更新的物资,以满足业务需要或者提高效率。
实施方案为了实施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首先,需要建立旧物资的回收机制,可以通过设立回收点或者与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合作进行回收。
其次,需要建立新物资的采购制度,以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标准和需求。
最后,需要制定相关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以确保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优点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有以下优点。
首先,能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通过回收旧物资并进行再加工或者重新利用,能够节约资源,减少环境负担。
其次,能够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品质。
更新的物资通常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性能,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最后,能够推动经济发展。
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需要进行新物资的采购,促进了市场的活跃和供需的平衡,对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挑战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回收和加工体系。
对于一些大型和复杂的旧物资,回收和加工处理可能面临技术和成本上的挑战。
其次,需要解决旧物资回收和新物资采购之间的平衡问题。
过度强调旧物资回收可能导致新物资的采购不足,影响正常运营。
最后,需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总结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制度是一种促进物资更新换代的管理制度。
通过旧物资的回收和新物资的购买,能够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品质,并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经济的发展。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坚持“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市场化”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发展。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依法合规、安全环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目标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种类废旧物资的回收标准和处理程序。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重资源价值开发,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益。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机构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具体实施责任由相关企事业单位承担,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标准,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回收计划和措施,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情况。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工作措施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根据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制定相应的回收标准和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加强技术研发,推动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回收利用市场,提高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发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三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废旧物资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包括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各类废旧物资的回收、收购、贮存、运输、加工利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坚持“资源再生、环境友好”的原则,优先发展回收利用产业,通过加强监管、规范管理、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实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业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拥有相应的固定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三)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贮存、加工的技术与经验;(四)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五)配备专业的人员,能够进行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分拣和加工;(六)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分拣和加工。
废旧物资应当按照不同种类分别贮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对合法信用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和支持,对违法失信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
第三章废旧物资运输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运输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取得运输许可证;(二)具备废旧物资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符合环保要求;(三)配备熟悉运输操作流程和安全防护的专职人员;(四)建立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定位监控系统,确保货物安全。
第九条废旧物资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二篇)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储存、处理和利用等环节,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
下面是常见的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内容:1. 废旧物资收集管理1.1 设立合理的废旧物资收集点,并对收集点进行标识和宣传,方便市民投放废旧物资。
1.2 制定废旧物资收集计划,明确收集时间、方式和范围。
1.3 定期清理收集点,及时处理收集的废旧物资。
2. 废旧物资分类管理2.1 制定废旧物资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种类废旧物资的分类方式。
2.2 提供分类指导和教育,使市民了解如何正确分类废旧物资。
2.3 配备相应的分类设施,如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
3. 废旧物资储存管理3.1 确定废旧物资储存区域,并对其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安全、整洁。
3.2 制定废旧物资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的种类、数量和存放期限。
3.3 做好废旧物资的管理记录,及时清理过期的废旧物资。
4. 废旧物资处理和利用管理4.1 选择合适的废旧物资处理方式,如回收、再利用、焚烧、填埋等。
4.2 与相关单位合作,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4.3 定期评估废旧物资处理和利用效果,对处理和利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5. 废旧物资管理监督与考核5.1 设立废旧物资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5.2 制定考核指标,对废旧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和考核。
5.3 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开展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层面对废旧物资管理的重视程度。
以上是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二)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明确职责,堵塞漏洞,根据《物资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废旧物资是公司的有价资产,各单位应规范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废旧物资的利用价值,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管理职责与分工1、公司成立废旧物资鉴定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鉴定、处理及修复物资的质量验收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环境保护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关的设备和车辆,确保废旧物资的准确回收和储存。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程序,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类别的废旧物资得到正确的回收利用。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回收流程,确保废旧物资的全程监控和追溯。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数据统计和报告制度,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
以上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个范本,具体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循环利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的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可循环”的原则,优先考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方式。
物资管理办法(最新改)
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合理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储备和日常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的分类及主管单位1.主料:钢铁料、合金料;辅助材料及耐材等由技术主管负责;2.生产材料、生产备件等由生产主管负责;3.备品备件、检测量用品及五金工器具等由设备主管负责;4.办公用品及耗材、防护用品等由综合部主管负责。
第三条职责1.物资使用车间:负责现场实物的储备、使用,收集、核实现场消耗、储备信息,定时向库房及主管报送相关信息;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参与入库验收及质量异议处理。
2.制造部各主管:负责制定物资储备定额和消耗限额,收集、汇总、分析消耗、进购、使用及储备数据信息;审核车间需求计划;入库验收,处理异议;参与重要物资采购的技术谈判、合格供方资质评审、供方评价;物资流转状态管理。
3.供销部:执行采购计划,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反馈采购信息;负责合格供应商的管理,组织合格供方的资质评审和供方评价;参与入库验收及采购物资质量异议处理。
4.库房:负责采购物资收发存管理,包括入库检查验收、实物保管、维护保养、加工、发放配送采购物资入库、出库及库存信息的统计反馈。
产成品锭、坯的收、发、成管理。
第五条、储备定额和消耗限额管理1.储备定额和消耗限额由物资主管统一组织编制,对主料及大宗原辅材料设置合理最低库存;库房对最低库存动态监控管理,当某种物资达到最低库存警戒时,及时向物资使用单位提出物资补充建议。
2.使用单位必须依据储备定额及消耗限额,制订本单位物资管控目标和管理办法。
第六条、需求计划管理1.需求计划分月度计划和应急计划;加工制作周期长的审报季度计划;使用单位(部门)根据生产使用需要及库房的最低库存物资补充建议提出初步计划交相应主管。
2.主管审核并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内容一般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重量、数量及需求时间等,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审,审批后即为采购计划,送供销部执行。
材料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材料以旧换新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及材料的管理,真正做到修旧利废、杜绝浪费,同时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现对生产车间所使用材料及物资的以旧换新管理、收发程序等做以下规定:一、以旧换新物资、材料的范围:1、设备维修配件类2、阀门、法兰、管件类3、各种电气、仪表、线缆类4、各种车辆维修配件5、各种维修使用的工具及化验器具类6、各种桶装、袋装及设备包装物类7、劳保类的安全帽8、更换的油类9、各种输送带二、以旧换新材料、物资的确认1、交归仓库时,所有需以旧换新的材料、物资等,由车间维修副主任或主任负责确认其已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需进行更换新材料、配件或可修复再利用。
2、以旧换新产生的材料、物资在处理时,根据种类由设备部、电工车间、自控中心或生产部等进行确认,确认其确实无使用价值或再利用价值时方可进行处理,价值特别高的废旧材料或物资需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以旧换新材料、物资交领程序1、车间在领用本文(一)中所包含范围的材料物资时,需将原使用材料或物资交回材料库后,材料库方可予以发放。
因特殊情况旧件(料)不能及时交回材料库的,必须由领料最终审批权的领导通知材料库,并约定交回时间,材料库登记备注后发放材料,到时发放材料人员须及时催交旧件(料)。
2、可修复再利用的旧件(料),车间暂时保管,在材料库及时登记,待修复后及时交回材料库,由材料库设专区存放,,妥善保管。
3、车间领取修复后的材料时,按正常程序领取,材料库只记录领取数量,不再计算费用。
四、以旧换新材料、物资的日常管理1、材料库负责以旧换新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的管理,根据品种或类别设立保管账。
2、材料库要分类存放予以标识并及时登记台账,贵重材料要单独保管,责任到人。
3、销售处理以旧换新物资时,材料库须根据销售发出数量进行账务处理。
五、罚则违反以上程序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每次20-200元的罚款。
本管理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旧物资管理制度
旧物资管理制度一、绪论为了加强对旧物资的管理,以提高物资的再利用率和降低浪费,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旧物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各类旧物资管理,旨在规范旧物资的收集、存储、处置和利用,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浪费,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二、旧物资管理的总体要求1. 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单位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旧物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旧物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制定明确的旧物资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旧物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旧物资的收集、存储、处置和利用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加强对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旧物资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加强对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
3. 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加强对旧物资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的意识。
组织开展旧物资管理知识的培训,促进全员参与旧物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旧物资管理氛围。
三、旧物资的收集1. 收集范围。
旧物资的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废旧纸张、塑料、金属、玻璃、旧家具、废弃设备等。
单位内的各类旧物资都应当纳入管理范围,统一进行收集。
2. 收集方式。
单位设置专门的旧物资收集点,收集点周边可以设置标识牌,清晰标明旧物资收集点的位置和收集内容。
对于大件的旧物资,应当统一设立专门的存放点,确保旧物资收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收集标准。
对于可再利用的旧物资,要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
对于无法再利用的旧物资,要进行严格的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确保旧物资的收集过程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四、旧物资的存储1. 存储场所。
单位内设立专门的旧物资存放点,确保旧物资的安全存放。
存储场所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旧物资的安全存储。
2. 存储管理。
对于不同类型的旧物资,要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旧物资的存储有序进行。
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旧物资的处置,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旧物资的定义和分类第一节定义1. 旧物资:指已经使用过的、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各类物品。
2. 原始物资:指未经使用的全新物品。
第二节分类1. 损坏物资:指因质量问题、外观破损、功能失效等原因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物品。
2. 废弃物资:指已经达到使用寿命或不再适合使用的物品。
3. 剩余物资:指由于生产、经营等活动导致的库存物品。
第三章旧物资处置流程第一节收集1. 单位应设立旧物资收集点,方便员工和公众投放旧物资。
2. 收集点应明确标注物资类型,并定期清理和整理物资。
第二节鉴定和分拣1. 收集到的旧物资应进行鉴定和分拣,以确定其再利用价值和适用领域。
2. 分拣后的物资应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三节再利用和回收1. 功能完好的旧物资可以通过再利用,降低资源浪费。
2. 损坏的物资可通过修复或拆解,利用其可用部分。
3. 不宜再利用的物资应进行回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节处置记录和报告1. 单位应建立旧物资处置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处理的旧物资数量和方式。
2. 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旧物资处置报告,包括数量、分类、再利用率等指标。
第四章处置风险防控第一节安全措施1. 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殊物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 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资,应进行评估和处理,确保处置过程安全可靠。
第二节环境保护1. 在进行旧物资处置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
2. 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物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损害。
第五章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进行旧物资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利用旧物资处置活动应按照本规定执行,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在实践中逐步做出完善和修订。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环境保护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关的设备和车辆,确保废旧物资的准确回收和储存。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程序,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类别的废旧物资得到正确的回收利用。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回收流程,确保废旧物资的全程监控和追溯。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数据统计和报告制度,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
以上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个范本,具体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耗物资以旧换新管理规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消耗物资以旧换新管理规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关于消耗物资领用“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试行)各车间部室:为贯彻和落实“精细化管理”思想,加强对部门物资的使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和材料消耗,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性消耗物资、大修物资的计划、领用、回收、回收处置等管理。
二、物资范围:对单位价值较大,便于统一存放和清点的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某类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的废旧物资。
实行“以旧换新”物资的范围:1、各种气动、电动工具。
手电钻、打磨机、喷枪、钉枪等。
2、各种量具,卡尺卷尺,千分尺等。
3、各种五金易耗品类。
各种锯片、刀具刃具合金等。
4、各种常用工具等。
三、“以旧换新”物资计划的管理:1、物资消耗计划申报仓储中心,审核交由生产副总批示。
2、物资计划申报时,若属于新增物资,必须单独申报,并在计划上注明“新增”以及新增原因。
四、“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1、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
2、生产、安装急需物资或特殊情况下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用部门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在领用新物资当日起5日内将旧物资交回,不得跨月。
五、“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仓储中心保管,由仓储中心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2、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由各部门确定固定和统一的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进行存放,废旧物资必须分类、有序进行堆放。
3、仓储中心根据废旧物资数量通知生产调度中心组织鉴定小组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鉴定能修复利用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负责组织修复。
对修复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财务部核定新的计划价,各部门按新的计划价领用。
4、仓储中心负责对各部门交回的废旧物资以及鉴定能进行修复的物资分别建立相关报表和统计台帐。
六、“以旧换新”物资和处置:1、经鉴定小组鉴定不能修复的回收废旧物资,由仓储中心通知工贸公司回收。
废旧物品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废旧物品库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废旧物品库是一个组织机构内收集、存放和处置废旧物品的地方。
本制度旨在规范废旧物品库的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废旧物品的安全处理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管理责任1. 废旧物品库的管理责任由指定人员负责。
该人员需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2. 废旧物品库的管理责任人应负责制定废旧物品的收集、存放和处置计划,并监督执行。
3. 废旧物品库的管理责任人应与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密切合作,确保库内物品的分类、清点和报废流程的顺利进行。
三、废旧物品的收集和存放1. 废旧物品的收集应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并确保收集过程中无妨碍员工安全和环境的因素存在。
2. 废旧物品应按照分类进行存放,例如有害废物、可回收物、可燃物和其他废物。
3. 废旧物品库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以提醒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四、废旧物品的处置1. 废旧物品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必要时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
2. 可回收废物应进行分类和压缩后,交由正规的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3. 有害废物应妥善封装,并由专业的废品处理机构进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 可燃废物应进行分类,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和处理。
五、废旧物品库的安全管理1. 废旧物品库应设有专门的安全监控人员,负责监督库内的安全状况和遵守规定。
2. 废旧物品库应设置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并记录其出入的时间和目的。
3. 废旧物品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安全逃生路线。
4. 废旧物品库内的设备和工具应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如灭火器、安全防护装备等。
六、废旧物品库的清洁和维护1. 废旧物品库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库内环境清洁卫生。
2. 废旧物品库应定期检查库内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废旧物品库应定期对库内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消耗品以旧换新管理规定(A01)
5.5 特殊情况:如现场没有足量的旧品用于以旧换新,那势必会影响正常领用, 如现场真的需要补足正常领料,请在单据上说明原因与改善对策经单位部门 长签核后再补足其差额。
5.6 报废处理:考虑仓库环境及空间,对不能再利用的劳保用品、报废的菜瓜 轮、麻轮、砂布带等做集中报废,每天 17:00 送总务报废仓;国外件及较 贵重耗材每周处理一次,同时填写消耗品报废记录表单。
3.定义:无 4.职责:
4.1 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旧品整理分类,根据需求列印用品领用单, 并 按以旧换新的作业流程进行领料。
4.2 仓库管理课:根据再订购建议分析表及时发出请购,对请购用品全程跟催, 并做好用品入库、领(退)用及库存管控,提高库存周转率;部门领料做好 旧品回收、发放记录,反映用品采购、领用、损耗以及人员和部门的领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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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A
版次
01
文件名称
消耗品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制作日期 2008.05.26 页次/页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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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审查
制作
1. 目的: 对消耗用品以旧换新作业进行规范,有效地控制消耗、减少浪费、改善环境 (不乱丢弃)、节约耗用成本,使物料使用达到最大效用。
2. 适用范围: 劳保用品(线手套、涤棉手套、 帆布手套、乳胶手套、袖套、防护面具、围 裙等)、国外件(车刀、轴承、夹头、氮体分离环、长帽、气体护罩、火嘴 等)、较贵重耗材(焊枪铜电阻、焊枪帽、氮体护罩、焊枪铜夹)、研磨类耗 材(砂布带、菜瓜轮、麻轮等)。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页次/页码 2/4 消耗品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物资回收及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以旧换新管理规定一、以旧换新程序:1、以旧换新的范围:1.1 对阀门、轴承、工具、螺栓、螺母、备品备件、管件、钢材实行以旧换新。
1.2新增和专项项目需领取上述范围物资领料单上应注明新增或盖专项章,可不实行以旧换新2、以旧换新的程序:2.1属于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在领料单上注明更换,各库管员将废旧物资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实、清点一致后,回收旧料,发放新料。
2.2 确因装置等实际情况,无法及时进行以旧换新的材料由领料单位打欠条,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交回时间,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发料。
二、以旧换新管理:对逾期不交,或不能如数交回的材料,视数量和情节仓储部对领料主管单位进行考核。
阀门(不分大小)10元/件;螺栓、螺母(不分大小)0.5元/套,其余材料按剩余欠条数量及价值给予处罚。
三、对回收的材料进行记帐登记。
执行日期2011年3月1日仓储部2011.2.26包装物、废机油回收管理规定1、巨毒、强腐蚀化工原料的包装物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
2、废尿素袋、氯化钙袋、滑石粉袋、纯碱袋等由使用单位回收并保管.3、废机油、废机油桶、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4、松香铁皮、配料塑料袋等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5、桶装化工原料包装物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6、若因管理不善,导致包装物流失,保管单位负全责。
7、废旧物资奖励办法:拉西环回收再利用管理办法我公司使用拉西环、矩鞍环数量很大,为了节约经费,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①回收率------反应车间回收率≧75%、合成车间回收率≧55%奖励车间15元/米3奖励天岳公司10元/米3(以回收量为基数);反应车间回收率≧85%、合成车间回收率≧65%奖励车间20元/米3奖励天岳公司15元/米3(以回收量为基数)。
反应车间回收率<75%、合成车间回收率<55%处罚车间20元/米3、天岳公司10元/米3(以设备实装量为基数)②、仓储部负责组织回收旧拉西环的运输、清洗再利用,并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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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物资以旧换新管理规定】物资储备管理办
法
关于消耗物资领用“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试行)
各车间部室: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性消耗物资、大修物资的计划、领用、回收、回收处置等管理。
二、物资范围:
实行“以旧换新”物资的范围:
1、各种气动、电动工具。
手电钻、打磨机、喷枪、钉枪等。
2、各种量具,卡尺卷尺,千分尺等。
3、各种五金易耗品类。
各种锯片、刀具刃具合金等。
4、各种常用工具等。
三、“以旧换新”物资计划的管理:
1、物资消耗计划申报仓储中心,审核交由生产副总批示。
2、物资计划申报时,若属于新增物资,必须单独申报,并在计划上注明“新增”以及新增原因。
四、“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
1、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
2、生产、安装急需物资或特殊情况下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用部门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在领用新物资当日起5日内将旧物资交回,不得跨月。
五、“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
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仓储中心保管,由仓储中心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2、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由各部门确定固定和统一的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进行存放,废旧物资必须分类、有序进行堆放。
4、仓储中心负责对各部门交回的废旧物资以及鉴定能进行修复的物资分别建立相关报表和统计台帐。
六、“以旧换新”物资和处置:
1、经鉴定小组鉴定不能修复的回收废旧物资,由仓储中心通知工贸公司回收。
2、经鉴定能修复的物资,物资采购部在一个月内组织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