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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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篇)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篇)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防止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人身触电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电气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外单位来本公司工作人员。

2引用标准\文件无3职责3.1安管部3.1.1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2设备动力部3.2.1负责电气安全安装、检查、维修、保养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3各相关部门3.3.1负责电气安全操作运行及保养。

4定义4.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电气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电气管理人员。

5管理程序5.1电气设施安全的基本要求5.1.1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装拆。

5.1.2各种用电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5.1.3设备上的保护、监视、指示装置等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不得任意拆除。

5.1.4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

供电箱、控制箱、电气开关内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供电箱、柜的醒目部位应标明供电电压、供电负荷、交直流性质、有电危险等警示标志。

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检修方便。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5.1.5凡从事地面破土、挖掘、打桩、安装地下装置等,必须事先申请,经安管部和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完好及人身安全。

5.1.6由于房屋检修、新设备安装、场地调整等各种原因,与原来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有冲突时,应事先与设备动力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施工。

5.1.7严禁使用生活电炉。

生产用的电炉,使用部门必须制订电炉的使用、保管及安全措施,不得变相用于生活。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是为了保障电器作业的安全,防止电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器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维修、使用、检测等环节。

第三条电器作业:指与电器设备有关的操作、维修、安装、拆卸、检修、保养等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电器作业应以安全为前提,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责任落实为基础。

第五条安全管理责任:电器作业主管单位应明确分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和备案第六条电器作业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电器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器作业的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电工证或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从事电器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通过验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电器作业主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电器作业主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作业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电器作业主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四章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第十三条从事电器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并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

第十四条从事电器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具,严禁裸露进行电器作业。

第十五条电器作业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标志,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电器作业现场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区域,并进行相应的隔离和标识。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七条电器作业主管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第十八条电器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根据《电气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时用电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时用电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应提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方案设计,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等,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相关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九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第十一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完善临时用电作业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在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以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在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作业,确保操作按照安全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并减少可能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管第十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及时上报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信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积极参与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及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气安全作业人员及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安装、改造等作业活动。

3. 安全制度3.1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电气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提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电气设备的状况,如有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维修部门;•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停电,并进行必要的停电作业准备工作;•确认操作人员是否熟悉电气设备的相关操作知识和安全规定。

3.2 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电气设备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先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开启可靠的处于断电状态的控制开关,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吸烟、火种、爆炸品等危险物品的存在;•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摆放工具、材料和其它物品;•维修完成后,应及时恢复电气设备电源,试验验证电气设备是否稳定运行。

3.3 作业后整理所有作业人员应当对工作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归还使用的工具、材料,离开工作区域之前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物品、工具遗失等。

4. 紧急情况处理在进行电气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电气设备操作,认真观察情况;•快速撤离工作区域,并告知其他作业人员;•在发生火灾、电击、因气体泄漏引发的爆炸等情况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采取灭火、断电等必要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后,恢复电气设备的正常操作。

5. 安全管理5.1 安全教育培训电气安全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正确应对电气事故。

5.2 安全监测对电气设备进行日常巡查、检修和维护保养,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电气事故的发生率。

5.3 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

6. 后果与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在造成电气事故以及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等情况时,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同时避免因电气事故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要求1.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所有的用电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牢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2.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建筑物内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3)电气设备应依照规定地保护接地,保证使用安全。

1.3. 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1)每天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并认真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电器接线是否牢固;(2)每季度定期维护一次,推荐聘请专业的维修公司,对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

1.4. 电气设备的检修使用电气设备时,可能出现设备损坏,需要进行检修,以下是检修的具体细节:(1)检修人员必须具有检修证书或电工证等;(2)检修应当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必须断开电源并拉开断路器刀片;(3)对于片面涉及安全的检修事项,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4)每次检修后,必须评估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2. 用电安全管理要求2.1. 用电管理电气设备的使用中,有关用电管理如下:(1)禁止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使用高功率电器;(2)在上班期间,有人值守,在关键地点安装报警监控设备;(3)对于特殊行业电气设备的使用,安排专人管理,落实特殊管理制度。

2.2. 用电安全工作(1)单位内一切用电设备,必须严格保持接地良好;(2)使用电气设备时,不得带手套,凉鞋和穿着稀松衣服;(3)电工作业必须穿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绝缘衣服等;(4)随手关灯、断电,节约用电;(5)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单位电工或相关专业人员,及时解决问题。

3. 应急处置应急措施有:(1)突发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2)对于电气设备突然损坏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并立即切断电源,等待专业人员的到来处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条例_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条例_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条例_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营造良好用电秩序,制定了安全用电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条例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以及使用电气设备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三)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五)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用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第三章安全用电规定第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气设备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使用电气设备时,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期间,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严禁擅自拆卸、改动电气设备。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七条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用电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

第十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用电培训,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用电培训,并考核合格。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保障电力设施及使用人员的安全,促进用电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和使用本单位电力设施的其他单位、个人。

3.电力设施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并接受本单位规定的用电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

4.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电力设施的安装和维护1.电线电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经过检测合格,安装应当牢固、整齐、美观,绝缘应当完好,不得留有裸露。

2.安装地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要符合本单位的安全标准,不得存在引起火灾、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因素。

3.损坏或老化的电力设施应当及时更换,更换电力设施应当参照国家标准和本单位的安全标准。

4.电线、电气设备接地应当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应当小于规定值。

三、用电操作和管理1.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本单位认可证书。

2.同一电气设备,应当只有一人操作,并负责对设备进行监控或操作。

3.连接电器的电线应当符合设备额定电源参数,并应当牢固安装,线路布局必须要有合理的保证手不以及其它人身体安全的距离。

4.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物品,不得在电线、电缆上吊挂或折叠。

5.具有大功率电器必须单独设置稳定电源,过载时应该有过载保护装置。

6.风险较高的电器设备,在正式使用之前应当进行漏电开机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电力故障的应急处理1.电力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确保人员安全。

2.在停电状态下进行检查,并寻找故障原因,确认原因后方可进行修复。

3.在检查电气设备时,应当对设备的情况及时记录、保存,便于排查问题和维护管理。

4.当发现设备积灰、杂物太多时,应当立即排查、清理并进行维护。

五、附则1.对于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情况,应当参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果出现安全风险等情况,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

3.违反本规定进行的电力设施使用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4.对本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在本单位内部发布通知,并及时将修改后的内容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背景电气事故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安全事故,容易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电气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备安装、维护、维修、调试和试验。

职责分工1.工程师:负责电气作业的安排和组织,明确作业范围和任务,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作业人员:按照安全作业方案执行电气作业任务,遵守作业规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管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隐患,指导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意识。

作业前准备1.确定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在电气设备旁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2.准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屏障、安全出口等,并经过检查合格后使用。

3.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明确作业规范,加强安全意识。

作业中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安全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2.禁止擅自拆卸或修改电气设备,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电气设备。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绝缘手套、绝缘工具等。

4.禁止在带电状态下进行装拆、维修、检测等作业。

5.严格遵守动火禁令,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周围进行电气作业。

6.禁止在强电场附近进行手持金属物作业,以免发生电击事故。

7.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保有序开展作业。

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

2.迅速拨打事故应急电话,通知应急救援人员前往现场。

3.做好伤员急救处理,并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4.疏散现场人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和事故调查。

其他1.本规定实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企业应当积极推行安全文明生产,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2.本规定实行“责任到人、失责追究”的原则,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当对职责所在作业区域内的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尽到安全管理职责。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电气作业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规范企业电气作业流程,并适用于全部涉及电气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2. 安全责任2.1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气作业安全,在组织和实施电气作业过程中发挥安全管理的主导作用,落实降低事故风险和提高作业安全水平的责任; 2.2 电气作业安全由电气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汇报。

他们应具备相关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培训电气作业人员。

3. 岗位责任3.1 电气作业负责人应负责电气作业任务的组织和管理,确保电气作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3.2 电气作业人员应熟识电气设备的特点、操作方法和安全措施,并依照规定参加电气作业; 3.3 监工人员应对电气作业现场实施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掌控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4 安全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气作业现场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矫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 作业流程4.1 电气作业需编制认真的作业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人员名单、安全措施等,并由电气作业负责人提出; 4.2 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进行必需的安全培训,了解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 4.3 全部电气设备必需处于停电状态才可以进行作业,必需时应采取锁闭电源措施,并明确负责人; 4.4 在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时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5 作业过程中严禁随便转变作业内容和作业方法,如需更改应重新编制作业方案并经过批准; 4.6 作业完成后,必需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设备和场合的安全。

5.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5.1 每个涉及电气作业的部门都必需订立电气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2 一旦发生电气事故,必需立刻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保护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同时及时上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5.3 对电气事故要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2024年电工安全作业规定(2篇)

2024年电工安全作业规定(2篇)

2024年电工安全作业规定____年电工安全作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工安全作业行为,保障电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电工助理等。

第三条电工安全作业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个人责任。

第四条电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工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第五条电工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电工在进行作业前,应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的完好性,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

第七条电工在进行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了解有关设备、电源、回路和相关设施的情况,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八条电工在进行作业前,应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沟通,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和控制措施符合要求。

第九条电工在进行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条电工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电工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和防护网等防护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电工在进行作业时,应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第十三条电工在进行作业时,应注意防止触电、晕倒等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第十四条电工在进行外电作业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距离和防雷措施。

第十五条电工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排除电荷,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作业后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归还工具和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对自身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归档作业记录和安全资料,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电工在作业结束后应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文明用电行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时用电作业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实行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提高组织和管理能力,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情况,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确保事故不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七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建立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类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设计和施工第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当进行详细的施工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人员,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确保施工人员熟悉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第十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防止杂物堆积和滑倒等事故。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火灾预防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维护。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和验收证书。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工地,恢复原状,保持环境卫生。

第三章使用和维护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提供合理的供电方案,确保电力设备的稳定供电。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维护和检测。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和拆卸等。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电气作业安全,确保安全投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

2. 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履行安全责任。

3. 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4. 各部门领导要积极支持和落实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电气作业安全风险的控制。

四、作业前准备1. 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

2. 对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拆卸等作业,必须进行相关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确保所需使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4. 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或故障,以免导致安全事故。

五、作业操作1.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护目镜等。

3. 作业现场应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安全监督。

4. 对于特殊情况或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5.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清理、检查,并妥善存放相关工具,保持作业区域的整洁。

六、事故处置1. 在发生电气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援措施。

2.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3. 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责任人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培训和考核1. 公司要定期开展电气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电气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安全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用电设备和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用电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电设备和使用电力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保持总体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造、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过电力部门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使用第六条照明设备应安装在显著位置上,并保持照明充足、明亮。

第七条电气设备应避免使用过量电器,尽力降低电能消耗。

第八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在用电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经过特殊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用电设备应按规定电压、电流和功率进行使用,切勿超负荷使用。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第十一条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修和维护,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用电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切忌私自修理。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电气伤害和火灾的发生。

第十五条在电气设备检修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第四章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如果发生电气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七条发生电气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气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在电气事故处理期间,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九条对于电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编制详细的事故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新进员工应进行特殊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电气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电气安全基本知识、用电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法等。

2024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电力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对于配电柜、电闸等关键设备,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供电设备与仪器仪表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禁止非电工人员操作配电柜,所有员工均不得随意触碰配电设施、仪器仪表或擅自操作电闸,以防设备损坏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用电管理人员必须遵循用电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带电作业,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电力线路,对于电线老化等潜在问题,应及时更换,以防止漏电引发的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严格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私拉电线和私自使用电热设备,加强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用电规定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因私接电源等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将依法予以严惩。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1. 强化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

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到人,以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用电的正常与师生安全。

2.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及用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工具。

3. 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变更或增设用电设备。

4. 对全校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及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换存在问题的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5. 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加用电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或得到电工的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

6. 使用电器设备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如冒烟、起火或异常气味,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或总务处,由专业人员维修。

7. 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易燃物品。

办公室计算机应尽量放置在靠近电源的位置,避免电线乱布和电源线跨接。

教室内多媒体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不得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

8. 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知识。

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避免堆放易燃物品。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电气作业安全监管
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2.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定期组织电气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电气作业安全。
4.设备故障处理
-一旦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故障处理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二次事故。
九、电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现场安全组织
-电气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安全展望
-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现状,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
-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电气作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电气作业安全总结与展望(续)
3.安全文化建设
-持续深化电气作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意识,使安全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2.环境安全风险评估
-对电气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高风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八、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选购与验收
-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设备质量。
-设备验收时应严格检查设备的技术文件、试验报告等,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前言电器作业是指在电器装置的规定的操作范围内进行的维修、检修、改造、试验、操作和调试等工作。

为了保障电器作业的安全性,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法律法规依据电器作业的安全管理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同时,还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器安全管理的规定。

3.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责任3.1 企业应设立电器作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2 企业应对电器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电器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和证书。

4.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流程4.1 电器作业前的准备工作4.1.1 作业人员应熟悉电器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4.1.2 作业人员应检查工作用具和工作装备的完好性,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4.1.3 作业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清除隐患,并设置标志和警示标识。

4.1.4 作业人员应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2 电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4.2.1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4.2.2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参数和设备设置。

4.2.3 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4.2.4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电气工具,避免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

4.2.5 作业人员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 电器作业后的安全措施4.3.1 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设备和场地的正常状态。

4.3.2 作业人员应记录电器作业的维护和检修情况,留存备案。

4.3.3 作业人员应及时报告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4.3.4 作业人员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

5. 紧急情况处置措施5.1 在电器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临时活动场所等需要临时供电的场所进行的电气设备安装、连接、运行和维修等作业活动。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应按照“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追究责任”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应编制详细、全面的安全管理方案,并进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所有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电气安全培训,持有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第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应进行专门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临时用电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十条对于临时用电作业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临时用电的使用资格。

第十二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电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临时用电作业。

第十三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与供电单位进行密切配合,确保电气设备的供电安全。

第十六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演练,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九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和器材。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包括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拆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用电安全措施;(四)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用电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六)处理用电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用电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三)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四)组织开展用电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五)协助处理用电安全事故。

第三章用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第十条用电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用电设施拆除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第四章用电操作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

第十四条用电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用电设备。

第十五条用电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具备操作用电设备的能力。

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2、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免产生用电过负载现象。

5、确保饭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6、饭堂定期每月一次对饭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电加热部分以及有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8、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9、饭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10、提高节能意识,餐厅内夏天平时使用吊扇,空调设备在室温超过30℃时才启用,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5℃,开餐前10分钟空调开启,用餐结束后及时关机。

11、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12、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小学用水用电用气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后勤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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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CHRP/HSE 03.057-06xx炼油项目1.总则1.1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99)、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预制场、加工场所内的承包商的用电要求。

1.3 承包商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仍需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1.4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对作业人员的要求2.1 电气维护、维修人员应做到:2.1.1电气维护(修)人员应持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坚持日常巡检,及时维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2.1.2电气维护(修)人员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许可并办理工作票,切断电源,悬挂“正在检修”的警示牌;2.1.3 检修完毕恢复供电前,检修人员要清点工具、材料等物件,检查现场,符合条件后,拆除警示牌,通知施工负责人,办理施工用电许可后供电;。

2.使学生进一步体会事件可能发生的结果,体会随机思想;经历收2.1.4 合闸送电应按先高压后低压,要先通知用电部门的施工负责人和用电班组。

了解了题目的条件和问题,你想用什么策略分析数量关系,能找到几种不2.2 一般作业人员应做到:2.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2.2 送电前须检查电气设施,负荷线及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操作。

2.2.3 自己所用的开关柜或配电箱上,在工作时,要挂上“正在工作”的警示牌。

2.2.4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用电设备。

2.2.5 设备使用完毕或停电时,必须拉闸断电,搬迁、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

2.2.6保护所使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电工报告。

2.2.7 协助维护(修)电工,做好所在班组的电源点、电源线的维护、保养工作。

3.用电设备的管理承包商对用电设备须设专人管理,负责所属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查、保养工作。

4.施工现场用电的施工技术方案/ 措施的编报4.1 承包商应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

4.2 《用电技术方案/措施》经承包商的有关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报相关监理公司(HSE部)审查。

4.3 由监理公司(HSE部)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进行审查并进行书面批复,承包商按批复要求实施。

4.4 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1)现场勘探,确定线路走向及电源点位置。

(2)计算负荷,选择变压器及馈电设备的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及规格型号。

(3)绘制电气设施平面图和电源系统图。

(4)制定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技术规定5.1 线路5.1.1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或电缆,不得有破皮、老化、漏电、绝缘裂纹等现象。

5.1.2 低压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架空线穿越主要道路时,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米。

5.1.3 铠装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1.4 电缆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并有醒目的警告牌。

5.1.5 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

电线通过马路及易被损坏处应加设钢质套管保护或架空。

5.1.6 电线(电缆)、软线、电焊把线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电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接头应套护套胶管。

用于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

5.1.7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5.1.8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内包高压绝缘带,外包三层绝缘包布,并将其固定在2.5米以上的地方。

5.2配电5.2.1根据施工现场电源的具体设置情况,如果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那么该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5.2.2 如果现场没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的工地,首先应确定该电源系统其他用户采用何种保护方式,如果其他用户均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则施工现场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反之,采用TT 系统的保护方式较为妥当。

根据TT系统设置的原理,可采用二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

(1)所有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均各自做接地保护;(2)在总配电箱处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或从在建工程的基础钢筋处引出,基础工程未完的工地可取其他自然接地体引出),其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作为专用的保护线(与TN-S系统不同的是该保护线并不在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而是从基础钢筋或其他自然接地体引出),再从该保护线(主线)用并联的方式引出,(支线)至每只配电箱直至每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而该设备不用再做接地保护,保护线的主线按规定设置重复接地。

5.2.3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机接线方式若是”△”接法,这些用电设备除三根相线外,再在设备的金属外壳设专用保护零线,是符合TN-S系统原理的。

5.2.4 在动力与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开关箱或极少数采用”Y”形接线方式的电机上,要用五芯电缆线进行配送电。

5.2.5 如果动力与照明分别设配电箱或分路设置(这也是规范所要求的),除总配电箱电源侧的导线必须用五芯电缆外,施工现场使用四芯电缆能够满足TN-S系统的要求。

5.3保护5.3.1 室外变压器台式安装,变压器平台应高出地面0.5m,四周围栏高度不小于1.5米,围栏与变压器外廓距离不小于1m,高压熔断器不宜低于4.5m,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3.2 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配电箱、电气设备等应采用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超过50m者及配电箱处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3.3 用电的铁房子、钢平台、金属构架应有合格的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3.4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连接应牢固可靠。

5.3.5 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些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5.3.6 电焊机二次回路与工件的连接端和工件不得同时接地或接零。

5.3.7 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门式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应设两组接地装置,如轨道长度超过30m,应每隔20m增设一组接地装置。

5.3.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插座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

5.3.9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禁用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器配备应符合要求并定期测试。

5.3.10总、分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搭配适当,熔断器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合原规格的熔体代用。

5.3.11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一保护),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电气设备。

5.3.12 施工现场设备应群体设棚、单机设盖,应能防雨、雪、防潮、防火。

5.4 漏电保护5.4.1 施工现场用电网络防护应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网络。

(1)第一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总配电柜上,一般为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0.3A-1A,延时时间在0.4S-2S间的延时漏电保护器。

(2)第二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分支线上的配电箱中,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0.1A-0.2A,延时时间为0.2S-0.45S之间。

(3)第三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线路末端用电设备的开关箱中,对容量为20KV A以内三相动力设备、照明线路和手持电动工具等一般可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最大分断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对容量为20KV A 以上的动力设备,一般可选用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50mA、最大分断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4.2 在容易发生触电的场所(如潮湿环境、导电粉尘场所、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应采用安全电压,同时,为防止人体触及带电体而造成伤亡事故,在分支线路里还应采用高灵敏度(一般额定漏电动作不超过30mA),快速(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型漏电保护器。

5.4.3 漏电保护器一般应安装在相对垂直的竖向或横向上,周围空气温度在-5℃-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显著尘埃,无显著雨淋,且不受冲击和振动的场所,同时必须做好防尘、防雨、防振的措施。

5.4.4 安装漏电保护器应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线的连接使用漏电保护器后,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仍必须与保护线连接。

(2)重复接地的连接在TN系统中,电源进线的重复接地必不可少,但重复接地只能接在漏电网保护器的电源端,不允许接在负载端。

(3)中性线的连接A.每台漏电保护器所辖的线路必须有各自独立的专用中性线。

B.不同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准相连,也不准就近借用或支接,对于TN-C-S 系统,应将保护中性线在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为中性线和保护线,一根作中性线使用,与相线一起接入漏电保护器,另一根只能作为保护线用,不可接入漏电保护器。

(4)电源侧负载侧的连接当漏电保护器标有”电源侧”和”负载侧”时必须注意接线,不能接反。

(5)正确使用颜色导线在安装接线时,应按规定利用不同颜色的导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中性线要采用淡蓝色;保护线应采用绿/黄双色;保护中性线也应采用绿/黄双色线。

5.5 配电箱及开关箱5.5.1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安装牢固,有门有锁并设警告牌,便于操作和维修,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5.5.2 箱内无杂物,保护清洁。

5.5.3 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完好,箱内所有连接线及外引接线头应牢固,外露带电部分不得超过10mm。

5.5.4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5.5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底座应作保护接零(接地),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6 现场照明5.6.1 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具。

5.6.2 现场用220V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和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5米以上,如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5.6.3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金属内部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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