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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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有效管控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源头预防、分级管控、综合治理,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全员管控责任,通过采取管控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管控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风险管控责任。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风险管控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风险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风险管控工作,并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省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领导并实施本地区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按照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职责。

27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27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试行)(DTJS/ZY-AZ-27)1总则1.1为促进天津地铁建设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施工过程环境风险的监控、反馈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安全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仅适用丁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职责2.1地铁建设公司监控中心,及时分析、汇总和筛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全巡察单位上报的监测、巡视信息,及时综合确定预警等级,经分析确认后,通过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2.2地铁建设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线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管理和相关咨询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2.3各项目管理部负责各项目管理区段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工作。

2.4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自身结构及环境风险进行专业化的监控量测和安全巡视(周边环境巡视、支护体系巡视、作业面巡视)。

有效实施信息化施工,进行安全状态评估,并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2.5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提供监理安全巡查信息(周边环境巡视、支护体系巡视、作业面巡视)。

发现存在不安全状态时,应及时以安全隐患报告书、停工令等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2.6设计单位负责施工配合,结合监控、巡视及预警情况加强分析,提供处理意见和建议。

2.7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施工阶段和工后阶段的监测、巡视、预警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3预警的分类与分级3.1监测预警: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监控量测控制值,将施工过程中监测点的预警状态按严重程度由小到达分为三级:3.1.1黄色监测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3.1.2橙色监测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

3.1.3红色监测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或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

1 北京市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应急能力评估规范、应急资源调查规范

1 北京市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应急能力评估规范、应急资源调查规范
(三)依据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能力 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登记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 重大安全风险的部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与属地区政府在信息传递、预警响应、应急 处置、社会面控制、紧急疏散和善后恢复等重大安全风险的联防 联控机制。
第七条 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第二条 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控制,适用本 办法。
已有安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 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安全风险按照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和影响范围,分为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 和低安全风险四级。 第四条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 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安全 风险管理工作,并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本市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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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结果应当按照相关度量标准进行描述。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评级是将各类安全风险的评估结果按
照不同等级和关注程度进行排序的过程,安全风险级别可采取风 险矩阵法进行评定。
鉴于各类安全风险数据的统计和技术分析的差异化,各类安 全风险级别的评定可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成后,应当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 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安全风险等级;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动态更新机制,重点评估新增 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企业出现 以下情况应及时开展安全风险的动态实时更新工作。 (一)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设备设施发生变更; (二)安全风险自身发生变更; (三)周边环境发生变更;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6•【字号】沈政办发〔2015〕57号•【施行日期】2015.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6日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提供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4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5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应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可能发生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预警信息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沪应急行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局2020年7月2日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7月30日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为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运行,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测预警系统用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帮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异常信息处置情况,辅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态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企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的责任主体,负责按要求录入视频监控数据、监测预警数据和安全生产承诺等内容;负责对预警信息的即时核实、及时处置和消警反馈;负责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安全以及数据24小时在线安全传输; 负责分析、防控企业各类风险,消除风险上升影响因素。

第五条市应急局是全市监测预警系统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各辖区监测预警系统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编制监测预警系统操作手册指导各辖区规范使用,定期分析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动态;负责确定市级监控值守机构,明确监控值守机构工作职责并做好监督指导;负责对接应急管理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

公司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了构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体系,实现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并结合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进行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的指导性文件,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单元和职能部门,适用于全公司范围。

3 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体系3.1 风险监测是指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量化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监控,并进行重点管理的过程。

3.2 风险预警是指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度量风险状态偏离预警标准的程度并以此发出警戒信号的过程。

3.3 公司应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体系,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内部不可控因素下,及时发现并化解经营中的风险。

4 风险监测指标与风险预警指标4.1 风险监测指标与风险预警指标是一系列可量化的统计数值。

通过筛选公司各领域内的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定期监测此类指标的变化情况,能够有效的识别风险水平的变化情况并达到预警的目的。

4.2 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指标应当是可量化的,比如数值、百分比等;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指标应当具有风险敏感性,能够迅速反应风险的变动情况;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指标应当易识别、易理解。

4.3 公司应对于《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中可量化的二级风险点建立相应的监测指标或预警指标并实施日常监控。

对于不可量化的二级风险点,则应当由相关权责部门实施定性评估与监控。

5 风险预警指标的预警区间划分5.1 指标预警区间的划分应当充分、合理、有效,设定时应当综合考虑该指标变动的历史数据、行业水平、经营管理层的经验等因素。

5.2 公司风险预警指标的预警区间划分为三类:绿色(安全区间)、黄色(警戒区间)和红色(危险区间)。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风险管理成为各个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管理风险并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问题,许多组织和企业采取了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通用的风险预警管理办法,以帮助组织者和企业家更好地应对潜在风险。

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预警的第一步,它涉及对组织或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风险的类型、来源、程度以及可能对组织或企业造成的影响。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可以运用各种方法和工具,比如风险矩阵、故障树分析等。

评估的结果将为制定有效的预警策略提供依据。

二、制定预警指标制定预警指标是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具体、量化的定义。

预警指标应该具备明确的范围和标准,能够帮助监控和识别风险的变化趋势。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多种类型的预警指标,比如经济指标、环境指标、市场指标等。

这些指标将作为监测系统中的关键要素,用于提前发现和预警可能的风险事件。

三、建立监测系统建立监测系统是确保风险预警有效性的关键步骤。

监测系统应该把握预警指标的变化,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出警报。

在建立监测系统时,应考虑到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可以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比如传感器、监测设备等来帮助实现监测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四、制定应对策略当预警系统发出警报后,组织或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应对策略的制定应考虑到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后果。

在制定应对策略时,可以引入复杂的模型和算法,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分析。

同时,也应该建立起跨部门合作的机制,确保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协作。

五、持续改进和迭代风险预警管理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需要不断改进和迭代。

组织或企业应定期进行回顾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预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优化。

并且,应通过经验总结和知识分享,不断提高自身在风险预警管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结论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是帮助组织或企业有效应对潜在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概述: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因素,合理有效地管理风险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帮助企业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一、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是风险预警管理的基础。

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可以帮助企业在风险出现前进行有效的监测和预警。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风险预警的责任部门和人员,通过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委派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人员负责风险预警工作。

2.建立风险监测和信息收集的机制,通过搜集、整理和分析各种信息来源(如市场、环境、法律政策等),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3.制定风险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对已经搜集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各个风险因素的重要性和潜在影响,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风险预警信息的管理和传递及时、准确地传递风险预警信息是风险预警管理的关键环节。

只有在信息流通畅通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

1.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的搜集、存储、处理和传递等环节,确保风险信息的全面和及时性。

2.明确信息传递的渠道和流程,将风险信息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风险挑战。

三、风险预警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风险预警决策是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的基础,对于企业的决策者来说,必须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做出相应的决策,并及时执行。

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风险预警决策,包括风险防范、风险转移、风险应对等方面。

2.明确风险预警决策的责任人和执行人,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3.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估的机制,对已采取的风险预警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四、风险预警管理的持续改进风险预警管理需要不断地进行监控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风险环境。

1.建立风险预警管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对风险预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应急发[2020] 20号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应急发[2020] 20号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现将《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7月20日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有效管控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源头预防、分级管控、综合治理,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全员管控责任,通过采取管控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管控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风险管控责任。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风险管控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风险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25•【字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预警分级与处置第四章系统安全与维护第五章附则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运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动态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测预警系统监测监控对象为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包括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生产装置等)。

第四条监测预警系统监测监控数据主要包括:企业的值班监控中心、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实时图像,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重要监测数据和预警数据,安全生产承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等,并实现实时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数据包括:压力、液位、温度、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负责对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确定市级监控值守机构,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风险,研究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负责向各相关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红色预警警示通报;负责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专线和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账户和权限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自动预警;根据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量等因素,采取聘请第三方或其它方式,确定区级监控值守机构,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审核工作;负责每月组织分析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风险,变化趋势及存在的问题;负责向企业发布橙色、黄色预警警示通报。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部按季对公司的各项风险预警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对应处置措施,上报公司领导。

第二章风险预警指标第三条公司风险预警指标分为四个方面:即风险资产规模预警指标、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安全性风险预警指标、效益性风险预警指标。

第四条风险资产规模预警指标是为了监测我司抵御风险的能力,风险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应超过10。

第五条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是为了衡量我司流动性总体水平,包括流动比率指标。

流动比率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应低于70%。

第六条安全性风险预警指标是为了衡量我司风险资产质量的指标,包括不良应收账款比率、不良应收账款预计损失比、对同一债务人应收账款比率、公司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比率。

(一)不良应收账款比率为不良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不应大于2%;(二)不良应收账款预计损失比率为(关注应收账款*0.1+次级应收账款*0.5+损失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余额,不应大于1%;(三)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

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款余额/风险资产总额,该指标不应大于50%;(四)受让以公司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应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

受让以公司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余额/风险资产总额,该指标不应大于40%。

第七条效益性风险预警指标衡量我司抵补风险的能力,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保理费用回收率。

(一)净资产收益率为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的比值,不应小于5%;(二)保理费用回收率为本期已收保理费用与本期应收保理费用的比值,不应小于95%。

第三章风险预警处置第八条风险资产规模预警指标超出预警值时,可采取如下措施:(一)申请股东补充资本金;(二)控制风险资产、或有负债的增加;(三)加紧收回风险资产、减少或有负债。

第九条流动性风险预警指标超出预警值,可采取如下措施:(一)增加长期借款、补充资本金等措施增加长期性可使用资金;(二)减少流动负债,扩大长期借款在银行负债中的比例;(三)缩短风险资产的回收期限,增加资产的流动性。

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 - 2 - 第三章预警分类及判别 ................................................................................................. - 7 - 第四章预警发布................................................................................................................. - 8 - 第五章预警响应 ................................................................................................................. - 9 - 第六章消警 ...................................................................................................................... - 11 - 第七章记录及附则 ....................................................................................................... - 13 - 附表1 (16)附表2 (16)附图1 (17)预警响应/消警分析会会议记要 (22)消警审批表 (23)为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预警、响应、消警等环节各方职责,明确预警、消警条件和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公布日期】2024.05.29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征求《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
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了《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在前期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现再次征求意见。

请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组织征求辖区重点煤矿企业意见建议,各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征求辖区重点非煤矿山企业意见建议,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汇总反馈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毛开江,************。

附件:1.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5月29日。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版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版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版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1.总则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交《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XXX《关于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目标2.1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

根据XXX及局有关规定,以管理要素为标志,将公司的风险确定为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海外风险七类。

2.2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战略管理、投资管理等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对风险事项进行识别与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过程。

2.3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局有限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为目标,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策略和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3.任务建立风险管理组织职能系统,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基本流程、制度和内部掌握措施,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改进;建立内部掌握系统,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已辨认出的风险事项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为提防风险制定内控措施和为重大风险制定专项风险应对方案等),开展风险管理检查和评价,提高企业风险提防本领。

4.组织系统4.1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x(总经理)副主任:x委员:经营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设备部、纪监审计室、安全管理部、成本部、XXX、法律事务部、物资管理部、海外业务部、办公室、政工部、工会办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4.1.1贯彻落实中交、局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4.1.2负责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及改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4.1.3建立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4.1.4对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4.1.5做好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工作;4.2全面风险管理事情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主要职责:4.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4.2.2组织分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及改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职责、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4.2.3组织收集风险信息,建立风险事件库;4.2.4辨识、阐发、评价风险,美满内部掌握系统;4.2.5组织建立本公司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4.2.6组织分公司系统性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阐发报告、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对方案,并对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4.2.7指导、监督部属各单位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系统,对全面风险管理事情的开展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并督促改进不符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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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成本效益原则: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非要覆盖投资公司业务线的所有风险,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应根据投资公司风险容忍度水平,从成本效益的原则出发,恰当选择风险预警指标进行监测。
5.1.4 确定风险预警指标及其对应的阈值,应遵循以下步骤:
5.1.4.1关键风险的梳理。投资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了解、分析、梳理投资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对投资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识别出重大风险,形成投资公司重大风险清单。
5.1.5在指标体系搭建过程中所采取的主要方法包括:调查问卷、访谈、研讨会、头脑风暴、行业调研、专家意见等。
5.2 确立风险预警责任层级
5.2.1确立风险预警责任层级,主要是为了明确落实各风险预警指标对应的责任岗位,使各风险预警责任层级人员及时获知投资公司业务和财务的风险状况,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规避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危害。
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2017年试行版)
发放编号:
生效日期:
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
QINGDAO LEDAR CHEMICAL CO.,LTD
版次
编制
部门
审核
制度体系管理组织审核
专业系统协管领导审核
制度体系协管领导审核
签发
生效
日期
00
1、目的
为了有序指导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开展风险预警及管理工作,有效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明确各相关组织机构职责,提高风险预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5.4.3每月《重大风险监控预警简报》完成后,报财务管理部经理审阅,并根据其审阅意见确定是否需提交业绩考评委员会、总经理审阅;每季度初,财务管理部根据上季度的《重大风险监控预警简报》,编制《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报告》,依次报业绩考评委员会、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审阅。
4.1董事会
董事会对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董事会在风险预警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1.1确定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4.1.2 批准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
4.1.3了解和掌握投资公司发布的各项风险监控预警情况及其管理现状,指导和监督管理层实施风险预警及风险应对工作;
5.4风险监控Biblioteka 警报告5.4.1投资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预警报告机制。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投资公司管理层及时了解到投资公司整体业务和财务的关键风险指标状况,以便及时调整管理政策和措施,以应对风险。
5.4.2企管组会根据5.3.7中风控联络员提交的《预警指标数据采集表》编写月度《重大风险监控预警简报》和季度《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报告》,报告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依据《中集集团风险管理手册》中各级组织风险管理职责规定,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预警管理要求,编制适合本企业的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3、定义与分类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预警,是指各风险管理责任机构针对重大风险,设计一系列指标,并围绕指标设置一定预警数值区间,然后通过监测指标实际发生值,及时判定风险警情状况,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过程。
5.3风险预警统计与分析
5.3.1投资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内控联络员应根据风险预警指标预警频率,按照风险预警指标计算公式,对风险预警信息进行统计,形成统计结果。内控联络员应根据统计结果,对照预警指标阈值范围,确定风险预警区间。
5.3.2内控联络员应根据风险预警区间结果,按照风险预警责任层级标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若指标值处于关注区间和危险区间,相应预警责任岗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拟定风险应对方案。
5.1.4.4确定各风险预警区间的阈值。投资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应根据指标与业务风险之间的数据关系,确定阈值期间,预警区间分为正常区间、关注区间和危险区间。阈值区间的确定方法包括:通过建立数据收集表、直接引用内部报告以及直接引用外部数据三种渠道收集和汇总指标数据;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历史数据法、专家征询法对指标数据进行计算分析,确定预警区间建议值;与相关职能部门/各下属企业骨干、负责人沟通确认预警区间建议值,并根据投资公司自身管理要求及经验,考虑指标阈值的实用性,确定指标阈值。
4.4.4按照风险监控预警管理要求,向业绩考评委员会提交监控预警原始数据备案;
4.4.5完成其他风险预警管理有关工作。
4.5内控联络员
各部门风险内控联络员为风险监控预警的直接操作责任人,负责向风险责任岗位收集风险监控预警数据并定期实施指标日常监控,将预警信息及时报告给相关层级,同时负责提交本单位风险监控预警信息和监控预警原始数据至业绩考评委员会。
4.1.4完成其他风险预警有关事项。
4.2董事会业绩考评委员会
董事会业绩考评委员会负责督导、协调风险预警和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审议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的重大事项,行使相应的决策职能,对投资公司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4.4.1审议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
4.4.2审议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3.2.3 确保各层级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预警事件的应对方案和实施计划,保护投资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3.2.4投资公司开展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预警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流程中。
4、风险预警管理组织与职责
投资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风险预警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5.3.3风险预警指标分析是指当发生预警时,分析预警指标的各个组成因素及其敏感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有助于投资公司管理层正确地做出决策。
5.3.4风险预警分析工作主要责任机构通常为风险预警指标主责部门负责人;预警分析辅助责任机构为业绩考评委员会、接收预警信号的其他部门和下属企业。
5.3.5风险预警指标主责各部门/各下属企业负责人接收到关注或危险风险异常预警信号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对预警指标进行分析。其主要工作内容要求如下:
3.1.3制衡性原则。企业风险预警管理组织和职能的设置应当权责明确,前台的业务运作和后台风险预警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3.2风险预警管理总体目标
开展风险预警管理的总体目标,包括如下:
3.2.1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投资公司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3.2.2加强投资公司内部风险预警信息沟通,使投资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的目标、活动一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5.2.2业绩考评委员会根据投资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协助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企业拟定与风险预警指标相匹配的责任层级,经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企业负责人确认后提交管理层审批执行。
5.2.3 风险预警责任层级预设为三个级别:业务责任人、部门经理和公司高管。通常正常区间风险预警责任层级为具体业务责任人,关注区间预警责任层级为对应责任部门经理;危险区间预警责任层级为相关业务高管(主管该业务的副总或总助等),每个级别的预警责任层级可设置为一人或多人。发生预警时,预警发布对象为逐级累加方式,即:当发生危险区间预警时,危险区间、关注区间、正常区间预警责任层级均为警情发布的对象;当发生关注区间预警时,关注区间和正常区间预警责任层级均为警情发布对象;当发生正常区间预警时,则正常区间责任层级为警情发布对象。预警责任层级行政级别最高的岗位为预警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预警事项的后续分析、处理等工作。
5、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内容
5.1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5.1.1投资公司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用于全面评估和监测投资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可能发生的战略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5.1.2预警指标体系初步构建时,由业绩考评委员会根据投资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要求,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各下属企业设计投资公司风险预警指标、阈值、警情汇报路径等,形成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交管理层审批后下发各业务部门和各下属企业执行。预警指标体系完初步构建后,各业务部门和下属企业负责预警指标体系的监控预警和更新维护。
投资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企业负责对本单位涉及的主要风险进行预警及管理,同时接受业绩考评委员会的协调和督导。其主要职责包括:
4.4.1全面贯彻执行投资公司颁布的风险预警管理相关制度,配合业绩考评委员会开展风险预警管理工作;
4.4.2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风险预警体系的构建与更新维护工作;
4.4.3在业绩考评委员会的协调下,开展本单位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对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常态化实时监控。对于监测出的风险警情,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拟定风险应对方案,填写风险预警监控情况及警情应对方案并发送业绩考评委员会。定期自我检查风险应对方案工作的执行情况,推动风险应对方案的落实;
5.4.2.1本月/上季度风险预警整体工作情况;
5.4.2.2异常指标发生原因和分析;
5.4.2.3异常指标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以及事态发展;
5.4.2.4针对重大风险事项采取的初步应对措施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5.4.2.5本月/上季度异常风险指标监控、应对措施监督实施情况;
5.4.2.6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总结。
4.4.8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投资公司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分析工作,确定指标体系年度调整方案,并提交管理层进行审议;
4.4.9完成其他风险预警管理有关工作。
4.3管理层
管理层是风险预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工作的设计、实施和监察,并向董事会、董事会业绩考评委员会汇报风险预警管理的有效性。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3.1风险预警管理原则
风险预警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的原则,确保风险预警管理的有效性。
3.1.1健全性原则。风险预警管理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在适用范围内不存在风险预警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3.1.2合理性原则。风险预警管理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企业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预警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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