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08032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中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草)
为公平、公正地开展高中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奖学金评选应当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身体素质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
1、政治思想。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能积极批评和抵制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模范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生活节俭,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文明修养,无违法、违纪现象。
3、学业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正确,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各门功课成绩优良,并符合下列条件:
(1)凡期末统考各科总成绩获我校年级第一名;或上、下两学期期末统考各科总成绩均进入前4名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2)上、下两学期期末统考各科总成绩均进入我校年级前10名而又不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者,可获得二等奖学金;
(3)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各科总成绩未进入前20名,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各科总成绩进入前20名,而又不符合一、二等奖学金条件者,获进步奖;
获取奖学金的同学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8%。
二、奖学金等级及发放标准
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设一等、二等、进步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400元,二等奖学金100元,进步奖50元。
三、评选办法
1、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高中部在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初步意见。
2、对初步确定的人员进行公示。
3、高中部将初评结果汇总后上报学校,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四、评选要求
评选奖学金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和好中取优的原则,做到实事求事、评定有据,通过评选,真正起到激励学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