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说明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基本信息- 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 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否为合法注册的建筑企业或单位。
- 合同是否注明了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址、规模、用途、标准等。
2. 合同的工程范围- 合同中是否详细列明了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 工程范围是否与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符。
- 合同是否规定了合理的工程时间、工期和竣工验收标准。
3. 合同的价款支付-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价款支付方式和周期。
- 合同价款是否与中标价款相符。
- 合同中是否规定了索赔和奖惩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4. 合同的履约保证- 合同中是否有建设单位提供担保的要求。
- 施工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违约金规定。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 变更和解除是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并规定了补偿和赔偿的金额。
- 其他相关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6. 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合同是否经过合法的授权和签字认证。
- 涉及到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等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7. 合同的附条件和附属文件- 合同中是否包含了相关的附条件和附属文件,并是否完整准确。
- 附条件和附属文件是否与合同的主要条款相一致。
8. 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中是否涉及到特殊工程或特殊要求的条款。
- 施工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要求进行了审批和备案。
审查合同时,可以借助合同审查软件或模板,对合同的各个方面逐一进行检验和核对。
同时,还可以与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进行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程施⼯合同审查要点建设⼯程施⼯合同审查要点⼀、背景在审查建设⼯程施⼯合同中,对施⼯合同审查要点做了归纳。
⼆、审查要点(⼀)合同主体资格1.发包⽅要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续,承包⽅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否则会导致双⽅签订建设⼯程施⼯合同⽆效。
2.审查发包⽅⽀付⼯程款等款项、费⽤的能⼒,承包⽅施⼯能⼒,可以要求合同双⽅提供履约担保。
3.施⼯项⽬部为⾮法⼈组织,⼀般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审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否与招投标⽂件内容⼀致1.对于必须招标的建设⼯程,⼀定要通过招标⽅式确定⼯程承包⼈。
2.发包⼈通过招标⽅式确定⼯程施⼯中标⼈的,招标⼈和中标⼈签订的施⼯合同的⼯程范围、建设⼯期、⼯程质量、⼯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应与招标投标⽂件⼀致。
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发包⼈和承包⼈签订的⼯程施⼯合同⽆效。
(三)⼯期1.⼯期要合理,不能不合理压缩⼯期。
2.开⼯⽇期前⼀般要具有开⼯条件。
3.⼯期延误如何处理、⼯期合理顺延情形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四)⼯程价款1.⼯程价款确定⽅式、是否允许在特定情形下调整等约定清楚。
2.⼯程价款⽀付⽅式,如预付款、进度款、质保⾦扣留及返还⽐例和⽅式以及⽀付前提交的法律⽂件等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因合同履⾏过程中发⽣的违约损失是否从⼯程价款中直接扣除等约定清楚。
3.对⼯程价款(包括与确定⼯程价款相关因素)发⽣争议时如何处理,事先明确。
4.对竣⼯结算以及结算款⽀付及拖延审核竣⼯结算⽂件予以约定。
5.税费与⼯程价款的关系、税费调整如何承担,发票开具问题⼀并在本条款中予以约定。
(五)⼯程质量合同双⽅要明确⼯程质量,并事先约定在双⽅对⼯程质量发⽣争议时如何确定⼯程质量情况。
(六)⼯程施⼯对以下内容予以明确约定:1.⼯程预备⼯作如何开展。
2.设备材料如何采购、由谁采购、检验、保管。
3.现场⼯作如何组织、安全施⼯由谁保障、场地通⾏通⽔通电如何保证。
4.施⼯⼈员保险办理。
5.施⼯过程中造成承包⼈⼈员⾃⾝损害,给发包⼈⼈员、第三⼈造成损害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一种,需要施工方与发包方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进行平等的协商,然后进行审查,双方没有异议的,需要签字盖章。
那么,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1、留意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
市场经济强调缔约自由,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峻干扰了市场秩序。
虽然,从法律上讲,因该种动机签订的合同无效,而且可以依照相关救济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但是同样会给组织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损失。
所以合同主体的合法真实是合同审查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关系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前提之一。
另外,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
当然,自已一方的主体是否适格(例如不是独立法人、法人名称不对、印章和名称不一致等),也要进行审查,防止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合同上单位名称是否是全称,单位名称和印章是否一致,单位的地址(包括送达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正确;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具有授权,本人和身份资料是否一致;单位建筑工程联系人员和工程代表是否明确,变更联系人和工程代表,交接程序是否合理安排,代表的权限范围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资格、信用等;合同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假如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参与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2、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
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一、合同基本信息审查要点1. 合同编号、日期、签订地点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2. 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否清楚明确。
3. 合同条款的排列顺序是否合理、清晰,并且各条款之间是否有逻辑关系。
二、工程项目相关审查要点1.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
2. 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工程量等是否与前期设计文件相符。
3. 施工范围、工程界限、质量要求等是否明确规定。
4. 工程项目的划分、承包范围是否合理,并且是否包含了所有必要的工程内容。
三、合同计价及支付方式审查要点1. 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是否与相关法规规定相符。
2. 工程款项的支付比例、节点、条件是否明确规定。
3.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支付担保措施。
四、工期及延期责任审查要点1. 工程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工期要求。
2. 工期延期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是否明确规定。
3. 工期延期的索赔、赔偿等相关责任是否合理、公平。
五、质量保证和验收程序审查要点1.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包含相关质量保证标准和规定。
2. 合同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要求、程序是否明确规定。
3.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划分、返工要求、赔偿等是否明确规定。
六、履行担保审查要点1. 施工合同是否包含履行担保的要求,担保方式、期限是否合理。
2. 担保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相匹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审查要点1. 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公平,是否明确规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2. 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是否明确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程序是否明确规定。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要点,审查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一、合同主体资格的确认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签约双方是否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在审核时,必须核实合同双方是否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组织,并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同时,要检查签约代表是否有合法授权,确保其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
二、工程项目的明确界定合同中应对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详尽的描述,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标准和功能等。
这些信息需与实际项目计划相符合,避免因描述模糊而引发的后续争议。
三、工程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是建设合同的核心。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工程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以及不达标时的处罚措施。
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也应有具体约定,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严格控制。
四、工期的合理安排与延误责任合理的工期安排对保证工程进度至关重要。
合同中不仅要明确工程的起止日期,还要考虑到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如天气、设计变更等,并约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和责任归属。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合同应清晰规定工程的总价款及构成,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各项费用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同时,应注明价款调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实际施工情况。
六、变更、索赔与争议解决机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况,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中提前预见并设定明确的变更程序和索赔规则。
另外,对于可能出现的争议,合同应提供合理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七、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安全和环保是现代建设工程不可忽视的两个方面。
合同中应包含严格的安全生产条款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违约责任与解除条件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必须对违约行为设定相应的责任,这包括违约金的数额、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及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等。
九、其他辅助条款的考量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还有一些辅助性质的条款也不容忽视,例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的归属、保修期的规定等,这些都是保护合作双方权益的重要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
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 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建设施工合同审核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合法性审核1. 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合同双方主体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审核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合同主体合法有效。
2. 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核: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审核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
3.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性审核:合同签订应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审核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如合同签订前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和审查等。
二、合同合理性审核1. 合同条款完整性审核:合同条款应完整、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存在遗漏或模糊不清的条款。
2. 合同条款一致性审核:合同条款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矛盾和冲突。
审核合同中各条款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工程范围与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与施工技术要求等是否一致。
3. 合同条款公平性审核:合同条款应保证双方权益的公平,避免过于偏向一方。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如合同中对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是否对等,是否合理分配风险和责任等。
三、合同可行性审核1. 技术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应具备技术可行性。
审核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2. 经济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工程量和价款计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审核合同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价款支付条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报价等。
3. 施工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应具备施工可行性。
审核合同施工计划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难度大、风险高等问题。
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描述,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本文通过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合同不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因。
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条款,才能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也就是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
同样对于我们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上乙方往往处于不利的角色,如果合同存在分歧,乙方受损失的几率要大得多。
此外,合同风险往往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的疏忽往往来源于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的疏忽大意及碍于面子的妥协,也包含部分懒惰心理以及对合同评审的不重视性和不严肃性。
实际上,甲乙双方都希望能够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好,避免将来的纠纷,它是一把双刃剑,很难预测对哪一方的伤害.在此,我仅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在定额取费结算前提下总结了部分条款,以供大家参考,使我们有所启示.一、措施费方面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
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
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要求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需要确认合同双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和业务能力。
对于承包方而言,应检查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相关的行业许可。
发包方则需要提供项目的合法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等。
二、工程范围和要求的明确性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标准和质量要求。
这包括工程的具体位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以及预期的成果标准。
还应明确工程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调整。
三、工期与进度安排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中间重要的里程碑日期。
同时,应设定合理的工期延误条款,包括延期的原因、责任划分以及相应的经济赔偿措施。
四、价格与支付方式价格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按实计量等)、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以及最终结算的程序。
同时,还应规定因市场价格波动或设计变更导致的成本调整机制。
五、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为确保工程质量,合同中应包含质量保证体系的描述,以及具体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应明确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包括修复、返工或罚款等措施。
六、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合同应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规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处理机制。
同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明确环保要求和违规处罚措施。
七、争议解决机制为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合同中应设立争议解决条款,包括争议的协商解决流程、仲裁或诉讼的管辖地选择等。
八、附加条款与附件根据项目的特殊情况,合同可能还需要包括保密协议、知识产权条款、保险要求等附加条款。
所有相关的图纸、技术规范、进度计划等附件都应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在合同中予以引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一、总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合同审查是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重要环节。
施工合同审查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合同基本信息审查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要关注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还应审查合同的日期、地点以及签署代表的授权情况等。
三、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审查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部分,需要仔细审查以确定项目的性质、范围、工期、造价等关键信息。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确认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和用途等是否与工程需求相符。
- 核实工程项目的范围是否明确,并与设计方案相符。
- 确定工程项目的工期和竣工日期是否合理可行。
- 审查工程项目的造价是否合理,包括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税费等。
四、合同履约要求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要求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时完成的关键因素。
审查时应特别关注以下要点:- 合同中对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是否明确。
-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否与相关规范要求相符。
- 合同中对施工进度管理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
- 施工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合理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风险控制条款。
五、变更与索赔条款审查变更和索赔是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合同中关于变更和索赔的条款应审查是否合理、合法。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变更条款是否明确变更的程序、条件和责任承担。
- 索赔条款是否明确索赔的事由、计算标准和责任承担。
- 合同中是否包括了索赔仲裁、解决争议的相关条款。
六、保险责任及赔偿条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及赔偿条款是保障各方利益和风险的重要内容。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保险责任及赔偿责任。
- 是否要求承包方购买合适的工程施工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 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包括索赔期限、赔偿范围等。
如何审核建设工程合同
如何审核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因此,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核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如何审核建设工程合同。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1. 承包方主体资格承包方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能力。
审查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合法有效。
同时,要关注承包方是否具有类似工程的建设经验和技术力量,以判断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发包方主体资格发包方也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审查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此外,要关注发包方是否具有支付工程款项的能力,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审查合同内容1.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范围要明确,包括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规模、地点等。
建设工期要合理,不宜过长或过短。
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要明确,以免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2.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如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等。
此外,还要关注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期的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期内得到有效保障。
3.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付款方式、付款进度等。
要关注工程造价是否与实际工程量相符,防止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过大。
4.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合同中应明确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要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及时交付,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 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合同中应明确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包括供应范围、供应时间、质量要求等。
要关注供应方是否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以确保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供应。
6. 拨款和结算合同中应明确拨款和结算的方式、时间和金额。
要关注拨款和结算是否与工程进度相符,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7. 竣工验收合同中应明确竣工验收的时间、程序和标准。
施工合同审核那些
施工合同审核要点及注意事项一、合同主体审查1.合法性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真实性审查:核实合同主体的实际存在,审查合同主体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3.资质能力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承担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专业承包范围、技术力量、施工设备等条件。
4.资信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主体的历史业绩、工程质量、信誉度等方面,可通过查询相关行业协会、信用评级机构等获取相关信息。
5.人员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施工队伍等。
二、合同内容审查1.工程范围审查:核实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与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是否一致,确保工程范围的明确性。
2.工程质量审查: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包括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措施等,确保工程质量的要求得到满足。
3.工程进度审查: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处理等,确保工程进度的可控性。
4.工程价款审查: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包括合同总额、款项支付方式、审计条款等,确保工程价款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5.违约责任审查:审查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包括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等违约情形下的责任承担,确保违约责任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6.争议解决审查:审查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包括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机构、诉讼管辖等,确保争议解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附件审查1.设计文件审查:审查合同附件中的设计文件是否齐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2.招投标文件审查: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合同,审查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一致,包括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等。
3.资质证书审查:审查合同附件中的资质证书、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工程特点、合同主体等方面,进行现场勘查、洽谈交流等,为合同审核提供充分信息。
施工合同审批重点
施工合同审批重点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保障。
在施工合同的审批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一、合同主体的审查1. 承包方主体资格:审查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并依法认定承包人的资质等级和资格。
2. 承包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审查承包人是否曾经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超越资质等级、非法转包建设工程、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工程承包范围应当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的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以及双方的质量责任。
四、工程进度的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工程进度是工程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
同时,合同中还应当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五、工程价款的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工程价款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经济问题,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总价款、单价款、材料款等,以及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合同的履行和监督审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和监督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合同履行和监督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违约责任等。
七、其他事项的审查审查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了其他重要事项,如工程保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
这些事项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点进行解读。
一、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施工合同的首要审查要点。
发包方应具备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且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
承包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二、合同范围与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应明确、具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
工程内容应详细列明工程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要求。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是双方关注的重点。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有固定价格、可调价格等。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价款的确定方式,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方式和比例。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支付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四、工期与进度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顺延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合同应约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及赔偿标准。
进度安排应明确各阶段工程的时间节点,以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五、质量与验收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质量保证措施。
同时,合同应约定工程验收的条件和程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六、安全与环保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合同应约定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七、变更与索赔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变更工程的价款计算方式。
同时,合同应约定双方在工程索赔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索赔的程序和赔偿标准。
八、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同时,合同应约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政府批准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一、合同基本信息审查
1. 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是否清晰明确;
2.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质和是否准确;
3.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是否合理;
4. 合同工期和竣工日期是否明确。
二、合同条款审查
1. 定义和解释条款是否清晰,避免模糊和多义;
2. 合同的履行义务和权利是否明确,双方责任是否平衡;
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是否合理;
4.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
5. 特殊条款(如索赔、风险分担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三、施工工程审查
1. 施工范围和内容是否明确、一致;
2.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施工进度和工期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4. 施工方法和技术是否科学可靠;
5. 施工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
四、合同履行担保审查
1. 合同履行保证金和保函是否合规;
2.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是否适当;
3. 履约担保人的资质和信誉是否可靠。
五、其他审查事项
1. 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技术文件是否完备;
2. 相关许可证和证书是否有效;
3. 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遵守;
4. 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
以上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要点,审查过程中需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和项目实际情况,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减少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建议在审查过程中尽可能详细记录审查意见和,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合同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当事人,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建设⼯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合同是双⽅权利义务的基础,其在建设⼯程中的重要性不⾔⽽喻。
那么建设⼯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建设⼯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程总价和款项⽀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有些合同在⼯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程类合同涉及⼤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致性。
3、竣⼯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验收条款。
此外,竣⼯验收⼜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期延误、因⼯程质量问题造成⽆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签订建设⼯程合同的注意事项1、仔细阅读使⽤的合同⽂本,掌握有关建设⼯程施⼯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前签订建设⼯程施⼯合同,普遍采⽤建设部与国家⼯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程施⼯合同》⽰范⽂本。
该⽂本由协议书、通⽤条款、专⽤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条款”⼗分重要。
因为这⼀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如何签订“专⽤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条款”中某⼀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条款”中的对应条款⾃动成为合同双⽅⼀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程施⼯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典》、《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建筑安装⼯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程施⼯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资质等级及履约信⽤施⼯单位在签订《建设⼯程施⼯合同》时,对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项重要的准备⼯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个良好的基础。
施工合同审核要点
施工合同审核要点一、合同主体审查1. 合法性审查:审查合同双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要求合同当事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2. 资质审查:审查施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
要求合同当事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企业应拒绝签订合同。
3. 代理人审查: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如项目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对于分公司等代理签订合同的情况,要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合同内容审查1. 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审查: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要确保合同总额与付款条款的一致性,避免合同条款相互矛盾。
2. 合同附件审查:审查合同附件与合同相关条款的一致性,确保合同附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特别是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附件,要与合同条款相符合。
3. 竣工验收条款审查: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确保竣工验收与付款条款紧密联系。
竣工验收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要审查合同中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
4. 违约责任审查:审查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
特别要注意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5. 招投标文件审查: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合同,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
三、合同效力审查1. 无效合同情形:审查合同是否具有无效情形,如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等。
2. 合同履行能力审查:审查合同双方的履行能力,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设备、技术水平、经营范围、信誉等情况。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设施工合同的分类和审查要点
建设施工合同的分类和审查要点引言建设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委托方与承揽方之间所订立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有效实施,对建设施工合同进行适当的分类和审查显得格外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设施工合同的分类及其审查要点,以帮助各方更好地了解和处理合同事宜。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分类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特点和业务需要,建设施工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类型:1. 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总承包商承担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勘察设计、施工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全部工作。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
审查要点:在审查总承包合同时,应重点关注方面:总价款和支付方式、工程范围的明确性、施工工期的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变更和索赔条款的规定等。
2. 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委托的某个工程段或专业的施工任务。
这种合同适用于需要专业施工或某个工程段的项目。
审查要点:在审查分包合同时,应重点关注方面:分包工程范围的明确性、施工工期的约定、质量验收标准、价格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3. 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设计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
这种合同适用于需要进行工程设计的项目。
审查要点:在审查设计合同时,应重点关注方面:设计范围的明确性、设计成果提交的时间和形式、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等。
4.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指委托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种合同适用于需要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的项目。
审查要点:在审查监理合同时,应重点关注方面:监理范围的明确性、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等。
二、建设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无论何种类型的建设施工合同,都需要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是一些常见的审查要点:1.合同的完整性:审查合同是否包含必要的条款和附件,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合同主体的确认需要核实合同双方的资质,包括甲方(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等是否合法有效。
同时,确认双方的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否有权签订合同。
工程范围和标准的明确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包括工程的性质、规模、位置、结构等信息。
同时,工程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指出。
工期和进度安排工期的确定应基于实际施工能力和合理预期,避免过度压缩导致工程质量受损。
进度安排应具体到各个阶段,包括开始日期、重要节点、竣工日期等,并应有明确的延期责任和处理办法。
价格条款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
支付条件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变更和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况,合同应包含变更程序、索赔机制及相关的计价方法。
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合同应明确规定质量保证措施、保修期限和维修责任。
验收标准应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特殊要求执行。
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合同中应包含安全生产的责任、事故处理、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责任等。
争议解决方式应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以及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附加条款根据工程的特点,可能还需要包括保险要求、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其他相关条款。
在审查施工合同时,每一条款都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通过细致的审查,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审查
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审查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首先要核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
必须确保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二、工程的基本情况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要认真核对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等。
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的描述准确清晰,符合实际情况。
三、工程质量标准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限、责任承担等内容。
必须确保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工期安排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关注工程的工期安排,包括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施工进度等内容。
必须确保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并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包括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必须确保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确保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违约责任约定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包括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金额、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内容。
必须确保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七、其他事项在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时,还需要关注其他相关事项,包括变更合同的程序、合同的转让与受让、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必须确保合同中对相关事项的约定合法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审查工程施工合同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只有仔细审查工程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其合法有效、合理合理,双方才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合作、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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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晓宇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法释【2004】14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步建设施工合同总体情况的法律审查1、审核发包人(建设单位)开发资格资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要求(营业执照年检、资质等级、注册资金、经营围);2、审核工程招投标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合法,中标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容;3、审核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了解合同签订背景,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在建设单位要求签订两份合同容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即对备案合同的合同价款、工期、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依照法释【2004】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其他协议。
”揭示和规避“阴阳合同”造成的法律风险,证明阴合同的相关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只适用于经过招投标程序中标的合同,未经过招投标的不适用该法规,以双方一致达成的最新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
5、审核建设施工合同使用的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原则上必须使用建设委员会监制的统一格式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步对建设施工合同实体容的法律审查(以建委发布示版本为例)第一部分协议书部分1、审核承包围,具体要求:(1)承包围可以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围基础上有所增减,但是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容进行改变;(2)审核合同承包的围是否以我方施工资质相匹配,如发生匹配的情况将造成该部分施工合同无效的风险;(3)明确详细的承包围有利于,我方在合同价款结算、工程变更索赔、保修围确定、担保等纠纷时,掌握更多的主动,能够通过承包围反映出在合同价里我方的施工围,对于承包围外的施工,应当由建设单位追加额外工程款,避免建设单位将增加部分归为合同价不予补偿的风险;(4)审核《建设施工合同》承包围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围的一致性,承包围与保修围必须容相同,从而避免对在回访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维修责任难以界定的纠纷。
(5)审核承包围是否与我方向银行提供的工程履约担保(合同总价10%)中保函的容相一致,避免建设单位因增加合同围外的工程与我方发生争议而向银行主保函的款项;(6)审核承包围文字表述的合意性,避免发生歧义。
2、审核合同工期的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迫于建设单位压力,致使工期明显不足的因素,造成工程逾期违约赔偿等法律风险;3、原则上主先签合同后开工的工作步骤,中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符合时间上的逻辑关系,避免时间节点不明确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部分1、综合审查建设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部分与第三部分专用条款部分有无矛盾的约定,如有冲突以“专用条款”的约定为准。
2、“专用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3、揭示《建设施工合同》示文本通用部分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的法律风险,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价款报告做出了明确的时限规定(均为14天),其中的第31.2条并规定了若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故我方项目部办理洽商变更时应充分重视所述的14天时限限制,并遵循此等程序性约定而建立动态的、系统的洽商变更部管理台帐,在接到洽商后于台帐中载明洽商发生的时间,妥善保管原件,适时将复印件提交给相关的预算人员计算具体费用,并在14天报出《洽商变更费用报审表》,及同时请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代表在《工程变更洽商编报登记表》上履行文件接收的签署手续,包括在签收表上填妥变更单编号、变更容、变更日期、调整价款、编报日期、签收时间、签收人等容,签收表的每一条容都应按时间顺序而与《洽商记录》一一对应。
否则,逾期不提交获得确认的《洽商变更费用报审表》,可能造成承包人对合同赋予的价款请求权的放弃的法律风险。
4、对“专用部分”第33条竣工结算的容进行法律审核,向揭示项目部建设单位不按时结算我方所能够主的补偿权利,33.2条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审核专用条款其他容有无影响到我方利益的改动及调整,并予以揭示变动所造成的法律风险;第三部分专用条款部分1、审核对工期延误的具体约定对我方是否公平,对于相关的违约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金额是否合理,赔偿金额是否设定最高上限,并揭示相应的法律风险;2、合同中如对竣工工期或相应部分完成结点时间要求比较严格,可建议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签订延期协议,避免触发违约条款,造成经济赔偿;3、审核专用条款中有无对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单位施工原因中造成我方工期延误的处理约定,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对工期予以调整并赔偿我方相应的损失;4、审核专用条款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的容是否合理,选用哪种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③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及相应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等约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及经济性风险并且予以揭示;5、审核是否有“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并对该约定的法律风险予以揭示;6、审查工程款支付比例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有无垫资情况,垫资部位及我方所承担的相应经营风险;7、审核结算的具体事宜双方有无具体的约定,约定容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对结算日期及结算审计应由具体的时间节点,避免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办理结算而造成工程款长时间难以支付。
项目部应注意掌握结算的主动权,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的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及时主动的报送,促使建设单位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8、我方作为施工中承包方,应利用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在备案合同中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N天审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已方提交的结算已获得甲方的认可”,或者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定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避免建设单位以未结算为由不支付工程款;9、审核专用条款中对违约方面是否约定“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约定我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合理、公平,有无法律风险;10、明确合同争议解决的途径,明确约定通过哪家仲裁机构或哪家法院处理争议,京工程尽量诱导建设单位选择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步综合其他部门的意见揭示法律风险1、参考市场部、预算合约部、施工管理部、大宗物资采购部、财务部等部门的审核意见,揭示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2、对于风险较大的施工合同,法律事务部针对合同风险提出相应的注意事项。
提醒项目部注意日常工程资料及证据的收集,注意招投标文件、合同、洽商记录、认价单、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竣工验收单、图纸、送达快递单等文件的收集及有效性,要求相关参与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已经签收认可相关文件;3、对于建设单位要求补签的一些补充协议、工程承诺书中的不平等约定,揭示法律风险,原则上不建议签署相关的更改合同实质的补充文件,如迫于建设单位压力,可以在发生应补充约定发生争议时以补充协议、工程承诺书明显变更备案合同容并且未经过合同变更备案属于无效合同为由加以规避。
实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相关几个重要法律问题及风险应对建议(2016)阅读提示: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是建设单位经常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之一。
由于建设单位对(发包人)质量保修条款设计存在缺陷,未制定规的质量保修流程制度,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发承包人因质量保修问题一旦成诉,发包人往往极其被动,本该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质量保修费用最终发包人却不得不承担。
一、主要法律问题1、建设单位未通知承包人进行保修,便直接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或虽进行了通知,但无证据证明。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予以维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2013-0201)中的质量保修书也有类似条款。
因此,质量保修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首先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到现场进行核查,确保保修时间和保修方案。
发包人在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以此判决建设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2、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无法判定发、承包人因质量保修费用承担问题诉诸法院时,质量问题基本上都已保修完毕。
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时,承包人往往提出维修项目超出保修围,对维修工程量不予以认可,同时承包人也往往主,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承包人。
此种情况下,因工程已保修完毕,再行由鉴定机构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的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几乎不可能。
发包人往往难以举证,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发包人最终不得不承担不利后果。
二、法律争议问题探讨1、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径行安排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是否概由建设单位承担?笔者认为,仅仅因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法院直接驳回发包人的诉请,判令发包人承担保修费用,值得商榷。
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审查维修项目、维修部位是否属于发包人保修围,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否在于承包人,维修费用是否合理,不能仅仅因为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便径行驳回发包人的诉请。
当然,法院在审查时,质量问题基本维修完毕,维修项目是否超出保修围,维修工程量的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否在于承包人,往往都难以认定,鉴定机构也会因不具备现场条件难以做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