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食价格机制的缺陷及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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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运用经济学理论对粮食价格机制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对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的标志进行了分析,对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构建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的对策。关键词粮食价格机制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市场主体粮食价格是各种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比价的基础。协调与粮食价格有关的诸多矛盾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经济机制。粮食价格机制就是市场经济中在粮食市场上发挥核心作用的机制。本文就构建中国市场主导型的粮食价格机制进行探讨。1 粮食价格机制的内涵与构成粮食价格机制是指粮食价格与社会再生产运动各环节、各要素之间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过程与方式。简言之,粮食价格机制是指影响和约束粮食价格的各种力量的总称。它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市场定价机制。即由市场决定粮食价格的过程与方式。二是政府调控机制。即政府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粮食价格进行调控的过程与方式。根据市场和政府这两种力量在粮食价格机制中的作用强度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和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是指市场在粮食价格的形成中发挥基础作用,而政府调控则只在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在市场经济内部对市场进行干预以弥补市场的缺陷。对于长期以来具有行政管制偏好的中国粮食经济来说,今后重要的任务就是减少行政干预,运用市场机制保证粮食供给和粮价稳定,构建市场主导型的粮食价格机制。2 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形成的基本标志 2.1 粮食价格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供求是决定粮食价格最重要的因素。粮价波动是供求矛盾运动的结果。粮食价格由市场上的粮食资源余缺和供求关系决定。一方面,粮食供不应求时导致粮价上涨,粮食供过于求时导致粮价下跌,从而形成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决定粮食价格变化的情况;另一方面,粮价下跌会导致需求增加,粮价上升则导致需求减少,形成粮食价格变化决定供求变化的情况。上述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周而复始地运行,构成以市场为主导的粮食价格机制。2.2 粮食价格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合理的粮食价格机制是协调国家、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利益的杠杆。它决定了哪些经济主体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何种利益和获得多少利益,而获得何种和获得多少利益则取决于不同经济主体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提供了哪些生产要素和所提供的生产要素在其中的贡献份额。它借助于经济效益的吸引和经济损失的排斥,引导生产者提供高产、优质的粮食供给;引导经营者自主开展能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业务活动;保持城镇居民基本口粮和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必须指出,完善的粮食价格机制还必须兼顾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2.3 粮食价格作为经济杠杆具有较高的资源配置效率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能充分显示社会资源的配置状况。粮食价格是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市场信息,它能灵敏而准确地反映市场上粮食的余缺和优劣情况。全社会粮食资源配置的调整与变动基本上是根据市场上的粮食价格来进行的。例如,在生产环节,粮食价格是粮食生产资源配置的支点。粮食生产所需要的物质投入必须通过市场交换获得合理收益。粮价是调动粮农生产积极性最重要的杠杆之一。因此,粮食价格提高时粮食产量就增加,反之就减少。2.4 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与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粮食价格必须置于国家宏观调控之下,以矫正和弥补市场价格机制的不足,这是粮食价格合理和稳定的保证。然而,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不能背离粮食市场价格和供求状况的趋势。市场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下的政府宏观调控,较多地通过市场的手段调节粮食供求关系,促进粮食供求基本平衡来实现粮价的稳定和合理。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只有在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异常变化时政府才采用市场和经济的手段进行干预,确保粮食的稳定供给。3 政府主导型粮食价格机制的缺陷分析 3.1 政府主导的粮食价格导致粮食经济运行缺乏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在中国,无论是统购统销、双轨制,还是实行粮食保护价制度,政府定价都发挥着主导作用。起初是完全由政府定价(1979年以前),继而是政府定价与向市场“放价”相结合,但强调以政府定价为主(1984~1985年),形成了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粮价双轨制。此后,又出现

了先放后收,明放暗收的局面(1993~1994年),即使是政府价格,也有统购价、合同定购价和被称作“二定购”的政府议价。中国目前实行的粮食收购价格并非是一种符合市场供求状况的保护价,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延续至今、明显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的行政性价格。这种价格政策虽然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但由于政府较多地取代了市场,从而使粮食经济运行缺乏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难以根据市场价格规律和供求关系的变化有效地配置粮食生产和流通资源。3.2 粮价信号的失真弱化了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根据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没有一个高效的市场价格信号系统,“看不见的手”就不能发挥调节作用,中国粮食价格机制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粮食保护价存在价格信号失真、人为放大市场需求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粮食价格改革的核心之一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这对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农利益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然而,保护价政策是以粮食供求严重失衡、粮食价格持续低、粮农利益受到较大损害的买方市场为背景的。政府通过指令性手段,强制市场需求曲线右移,把偏低的市场粮价拉至保护价位,人为放大了市场需求。弱化了价格所固有的引导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的自动调节功能,导致粮食供给一度结构性过剩,品种单一、价格矛盾更加突出,客观上也给进口粮食提供了价格空间,削弱了中国粮食的国际竞争力。3.3 多变的粮价政策导致粮食生产产生较大波动中国的粮食价格波动常常是由于多变的政府政策导致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粮食市场较大范围的波动大体上有四次。第一次波动是从1984~1989年,由于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和1984年连续两年粮食大幅度增产,全国粮食总产量达4 073亿kg。面对这一好形势,1985年国家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变以往的超购加价为按比例价收购政策,粮价有所降低,给农民的信号是国家要限制粮食生产,导致当年就减少粮食种植面积403万hm2,以后粮食连续5年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第二次波动是在1989年,为改变粮食生产不景气的局面,政府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带来粮食连续3年大幅度增长,199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突破4 500亿kg,然而各地都相继出现了“卖粮难”的局面。第三次是1995~1998年,国家实行了一系列鼓励政策,特别是1995、1996、1997年连续三年粮食增产,全国人均占有粮食达385kg。然而,1996年下半年又出现“卖粮难”,粮价下跌并在低谷徘徊,一直持续到2002年。第四次是2003年10月以来,粮食价格走出自1998年以来长达6年的低迷态势,粮价持强劲攀升势态,其涨幅之大,上升速度之快,为历史罕见,与以往相比,这次粮价上涨主要是粮食连年减产、多年粮食消费持续大于当年产量引起的粮食库存和粮食供给下降导致的,总体上是粮食市场供求规律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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