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书法的拙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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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书法的拙与巧
【一】书法的拙与巧,有多重内含。

首先书法的拙与巧,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它们表面上或形式上是互相排斥的,但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

它们是相对而存在,或相比较而存在的。

它们互为前提,互相具有存在的依赖性。

互相因有对方的存在而比较地存在,也分别以自己的存在才能显示对方的存在。

没有拙,就无所谓巧,没有巧,也就没有拙。

以拙显巧,以巧显拙。

也就是常说的无拙不显巧,无巧不显拙。

它们具有抽象观察与思辨的两极化特征,具有同一性,这是一种辩证关系矛盾统一关系。

这种互相存在的相对性,使它们具有共生性。

没有绝对的或单独的拙,也没有绝对的或单独的巧。

它们具有艺术形式表现方面的结构性或互补性,成为艺术表现形式与方法体系中的最基本原则和规律。

既不是越巧越好,也不是越拙越好。

运用这种艺术两极化的对比原则,或结构原则,能够实现艺术表现方法的多重性或多面性,以增强和丰富艺术的表现力。

巧与拙相对存在的辩证关系,使得巧与拙成为具有同等地位的艺术表现方法与原则。

拙与巧这种矛盾构成了审美形式方面的统一性,二者又成为书法审美的不同形式的结构性元素与原则。

单一化与绝对化恰恰会破坏书法审美的完整性。

【二】关于拙与巧的概念,本来是中国哲学古老的抽象思维范畴,是关于世界的性质的质性和灵性两方面的抽象认识,也是认识世界的一种认识论和思想方法。

老子《道德经》对于拙,其定义为代表世界的物质性、自然性和原生性,也代表人力的有限性。

巧,定义于代表人的能动性,人的力量与智慧的作用,也代表自然演化中的规律性或奇巧性。

拙具有原生性,代表世界的质性,具有基础性地位。

巧生于拙,代表世界的灵性。

这就是老子关于有生于无的原理。

这完全符合自然演化的规律,如具有灵性的人,恰恰是大自然演化的产物。

而人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力,受到自然的制约,永远是有限的。

老子用这一对范畴来表达对天然与人力之间的关系。

在书法或艺术看来,拙与巧是作为审美对象来对待的,具有艺术本体性的意义。

书法是抽象表现世界物象的艺术方法。

世界的物象就是书法的对象本体。

从一个角度看,世界的物象本身包括原生的自然物象,又包括人力改造了的世界物象。

从另一个角度看,自然的世界既有一定的物质性和原始性,也包含有自然运行中的变化性和偶然性中显现的规律性。

而人的力量,既有改造自然的能动性和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会受到制约而有无能为力和失败。

拙与巧,这种关于世界存在的质性与灵性二重性的抽象,也成为书法对于其审美物象的形象抽象。

拙与巧是书法审美关于世界物象差别性的抽象。

从本体来看,拙与巧都是世界的真实存在。


界既是拙的,又是巧的。

人的因素,也既是巧的,又是拙的。

书法审美,首先是建立在艺术对象的真实性这个基础之上,拙与巧共同成为审美的真实内容与对象。

真实性是审美的前提。

真实,才是现实的取像对象,艺术才有表现的依据。

不真实,就是虚假。

对象虚假,艺术形式表现就失去现实对照和依据,就不知其可,也就没有艺术表现与方法的确定性。

真实的,无论拙与巧,都是美的基础。

不真实的,虚假的,无论形式如何,无一例外只能是丑的。

书法,正是运用拙与巧这一对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形成书法表现世界本体性质的二重艺术原则和方法。

在书法表现方法体系中,拙与巧首先是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的,牵涉到书法艺术表现对象的真实性。

正因为拙与巧的关系涉及书法艺术的真实性,因此它们也具有书法艺术表现的目的性。

二者都是书法表现的对象,都是十分重要的根本性的对象结构关系,都是书法审美的追求目标,绝不是其中之一。

【三】在书法艺术的表现方法体系中,拙与巧,取像于世界质性与灵性的二重抽象,又化为两种必不可少的艺术表现方法和原则。

书法借此建立起自己确定的表现方法体系,也建立起自己的确定的艺术形象体系。

拙的表现方法与原则,就是质朴。

常言称为朴拙,就是本色,不加修饰。

就是简单朴素与自然的风格与色调。

以此表现原始、质朴、天真与天然的特性。

巧的表现方法与原则,就是巧饰。

常说的巧妙或奇妙,就是装饰化和夸张化。

就是精细、精巧、机巧与技巧,以此表现灵性与技巧性。

质朴与巧饰,这两种风格与色调都是重要的审美要素,而且是在比较中共同存在的。

拙中寓巧,巧中寓拙,
或寓拙寓巧,才能相得益彰。

如果一味求拙,拒绝巧饰,拙而又拙,只能是走向原始、粗糙、简单化和低级化。

一味求拙不属于艺术。

一味求巧也不属于艺术。

如果一味求巧,巧而又巧,过分装饰化,就会走向繁冗、累赘化,只能是导致虚假怪诞。

拙与巧,在书法表现方面可以表现为某种风格特点,比如书法风格的厚重可以较多表现拙的特点,而轻灵的风格可以较多表现巧的特点,但不能截然分开。

拙与巧的结合,是任何成功的书法风格之所以成功的关键性要素。

在厚重的书法风格中,可以表现出灵巧,或因有灵巧而不至于呆滞。

灵巧的书法风格中,可以表现出物质世界本体的格局,或因有这种本源所依而不至于轻浮。

关于拙与巧,不能美和丑相混同。

这里的拙,不能与常说的拙劣或丑陋相混。

拙,具有原始性,但有格局。

拙有天然之美与质朴之美。

天然之美与朴素之美根本不需要装饰。

有时天然之美胜人工,是人工永远不能达到的。

这里的巧,也不能与美简单相混,更不能把一味求巧与一味求美相混。

一味求美,是书法永远的追求,而一味求巧,则是艺术上的片面性,对于书法的求美反而具有破坏性,是书法的毒药。

巧,有修饰与夸张之美,可以弥补天然形成的某些缺点。

但也有人工不当的虚假化,导致画蛇添足,或狗尾续貂,反而会出丑。

常说的弄巧成拙,就是拙劣出丑。

【四】对于汉字书写的书法方法来说,拙与巧,常常构成两种基本的写作方法或艺术倾向。

汉字书写的标的是汉字的规范图案或线条框架。

依据拙与巧的原则,书写的方法,既可以简单直接的方法来白描涂写,也可以用装饰化夸张化的修饰方法来写。

拙,就是以尽量简单的线条与结构写出汉字的规范图案。

巧,就是在书写规范图案时,运用笔墨技巧,对线条、结构及布局进行修饰乃至夸张。

拙法,是素法,突显本色而拒绝修饰。

巧法,就是装饰法,增加艺术性。

两种方法都是有用的和不容易的。

几千年的书法发展史,主要是书法技巧发展和书法艺术化的历史。

世世代代对于书法技巧的追求的热情,推动了书法各种要素的发展和完备,推动了从字法到书体,以及各种书法方法的规范与丰富化。

书法的技巧或技法的发展,代表了书法不断艺术化所取得的成就。

但是对书法技巧的热情,也常常导致过分技巧化的倾向。

这种倾向导致了虚浮的书法病。

比如追求线条形态的变化,而导致力度弱化。

追求结构形态的多变而导致结构怪诞,背离汉字规范。

严重的是这种弊病自我衍生。

其实汉字表现拙,比起表现巧更加不易。

写好规范的汉字需要扎实的基本功,需要有力度的线条和规范的结构,这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


是简单的朴素的写法,不要任何修饰的写法,写出规范的汉字,越会暴露笔力的不足,和对字法结构的熟悉程度。

对于很多书法功力不足的人来说,就以追求奇巧的办法,以巧的装饰功用来掩饰功力的缺陷。

这是一种捷径。

由此引起对书法表现方法的理性思考,也随着书法发展而深化。

其中包括对书法的拙与巧这个问题的认识。

有人提出求拙的主张,实际上就是重视基本功,打好基础,纠正书法虚浮弊病的良方。

这与画画要重视素描写生,可以增强对形象的观察力理解力的作用是一样的。

孙过庭书论体系中,把复归平正当做书法的归宿,把险绝作为中间手段,是值得研究的。

书法为什么要从平正到险绝,又复归平正?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其中的险绝,就是较多的具有高度装饰化夸张化的方法,属于巧的成分。

而平正,相对较多的具有朴拙,或拙与巧比较平衡的表现形态。

复归平正,就是实现书法方法的拙与巧的综合与平衡。

强调要经过这种不同的两极化经历,才会有健全的相平衡的书法艺术表现体系和方法体系。

【五】拙与巧的平衡,与人们心理的需要密切相关。

艺术形象在心灵深处能够引起某种共鸣,形成某种心理氛围。

不同的艺术倾向,引起的心灵反应也不同。

拙与巧,这两种基本艺术倾向,在书法形象中,会成为两种不同的基本风格要素,对人的感情氛围产生两极化的直接影响。

拙,使人心情淡漠,是引起心理平和、平静与平淡的要素,可以平抑与缓解心理的过分激动。

巧,使人心情激动,代表机智、激烈、险峻或趣味性,具有心理刺激作用。

人心理的平衡,需要二者的适当结合。

通过书法形象要素的拙与巧的综合平衡,能够产生对人的心理结构的平衡作用。

这种平衡,也是孔子思想中的中庸,不偏不倚。

艺术的功用,在于可以利用艺术与心理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使用不同艺
术风格元素,对人的心情进行人为地调节。

关于人的正常心理的重要性,是近代才突出起来的问题。

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教育体系中,艺术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一点所具有的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也只是现在才能深切地感受到。

艺术对心理与性情的陶冶的需要,是十分重要的。

克服心理疾病的重要性,现在比往昔更具有迫切性。

认识人的一般的正常的心理和情绪领域的结构性,是一种新的视点。

良好的性情、心态,需要合理的心情结构,才能抵御和克服各种不良的情绪的袭扰。

维护健康的心理,避免心理疾病,是一种与吃饭睡觉一样重要的事情。

艺术欣赏,艺术的特定功用性,是一种必需的文化消费。

书法审美的拙与巧的平衡,与心理的平衡是相关的。

【六】在书法拙与巧的问题上,有两次直接的历史性争论是傅山的宁拙毋巧,和清末的碑帖之争。

傅山的宁拙毋巧,固然有老子讲的“抱朴”,与“守拙”的哲学意义,但在书法美学理论上,这是提出了一种鲜明的以拙为美的主张。

明确的把拙作为书法审美的目的性,这是正确的和前人没有提出过的,具有重要的书法指导意义和历史价值。

但是不能理解为傅山的主张是只要拙,不要巧。

傅山的这种主张好像偏激,其实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这涉及宋代及明代书法历史及书法思想。

从晋人二王开始,书法从汉代及以前的朴素状态,走向了技巧的运用,出现了秀朗与雄强,开启了唐代的书法之盛。

宋代明代的尚意尚态书风,更开启了过分重视帖学,重视姿态与技巧的工巧书法。

苏轼米芾
以笔法之巧,领一代风骚,一直到清代捧为巧金科玉律。

处于明清之交的傅山,深切感受到这种一味求巧,只求形式与姿态的弊病,喊出了宁拙毋巧的口号,具有完善书法理论与矫治书法时代病的意义。

清代前期,满族皇帝继承明代书法求巧的遗风。

这种弊病导致了清末的碑帖之争。

包世臣与康有为等人大力提倡碑学,排斥帖学,把魏碑如龙门石碑的朴素书法推崇为“无一不精”,作为最高最精妙的书法境界。

篆隶书法也得到了极大的肯定。

这是一股摆脱传统形式工巧书法,主张质朴和以拙为美的时代潮流。

作为一代时尚,一直影响到今天。

这种主张朴拙书风与宋明的工巧的书风,其实正是不同风格或审美的两个极端的历史轮替,各领风骚数百年。

篆隶复兴,在书法领域出现了重视朴拙书风的书法潮流。

还出现了一种表现好像笨拙、天真乃至幼稚的书法气。

这是一种书法的历史性补赏。

这股潮流从清末一种延续到今天。

这是书法迷途后的清醒,是对宋明代巧学的惩罚。

有幸的是,经历了这种轮替,能够完整地看到书法风格轮替的规律性,就能够平衡地对待拙与巧,这是完善与整合书法审美观念与方法的重要历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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