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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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粤交办〔2012〕40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粤交办〔2012〕406号)

第十条 公路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规定做好 项目档案的进馆工作。
第三章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
第十一条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工作,按照“谁 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收集范围及整理单位按《广东省公路建 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执行。[附件三]
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同步 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文件归档提出明确 要求;如无条件形成电子文件的,对利用率高的竣工文件,可采取图 像扫描或缩微方式,进行档案复制。
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形成的原始记 录本须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并在原始记录本封面上加盖相关单位 公章。与原始记录本数据相对应的、经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 必须制成纸质文件,相关责任人须亲笔签名。
当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采用了可靠的电子签名方式时, 制成纸质文件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归档。 纸质文件相对应的电子文件的形成与归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签名法》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 有关规定。
五、每册竣工图应编制竣工说明,竣工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 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 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 况、完工时间以及《变更文件与竣工图对照一览表》等[附件五]。
六、相同结构构筑物的通用图应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入竣工图。
列。 四、监理单位文件材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按照问题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二)旁站监理记录和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记录按照单位、分
部、分项工程依次排列,如属共用的可分类组卷。 (三)原始数据记录本原则上按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卷。 (四)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和日志形成时间依次进行排列。 (五)计量支付文件及计划进度报表按时间依次排列。 五、施工单位文件材料 (一)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按产品种类、批次排列,每批次原材料
质量证明文件应组成一份文件。 (二)变更文件按变更令编号依次排列。 (三)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
列。 (三)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依次排列。 1、会议纪要一般按照时间进行排列,如属专题会议,按照专题分
别进行排列; 2、招投标文件按合同段依次排列; 3、合同文件按问题或专业排列; 4、征地应按区域进行排列;拆迁文件应按桩号结合专业进行排列; 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按事件进行排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 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 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及省 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 (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 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 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 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 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且为相关责任人亲 笔签名。
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形成的原始记录本 须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并在原始记录本封面上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 原始记录本数据相对应的、经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必须制成纸 质文件,相关责任人须亲笔签名。

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编制办法

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编制办法

题。

3、收集和整理建设单位形成的文件(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可及评审、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

4、对整理归档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查及内部验收,在交工验收时提供相关资料及电子版。

(二)项目总监办不但对工程质量本身进行把关,还要会同各监理组负责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竣工文件编制是否完整、准确,并签字确认,切实保证竣工文件的内在质量,主要包括以下职责:1、对各施工单位施工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并签认。

2、对各施工单位编制及修改的竣工图草图进行审核并在正式出版的竣工图上进行签认。

3、负责监理文件原始资料的积累、收集及初步整理。

4、负责监理文件电子文件的编制及初步整理。

5、参与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移交的质量审核并签认。

(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积累和整理。

1、负责各自施工文件原始资料的积累、收集及初步整理。

2、负责各自施工文件电子版的编制及初步整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制作)。

3、负责各自竣工图的编制。

第二节项目档案制度的建设一、在工程始后,参建各单位在建设单位的指导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

(一)确定档案工作网络(二)在项目开工三个月内制定出该项目的《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并将请省档案局审阅,修改没问题后发到参建各方,以明确参建各方所需而成的档案工作。

(三)参建各单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档案人员、负责人的职责。

(四)建设单位档案的借阅制度。

(五)建设单位档案库房的管理制度。

(六)明确各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需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的档案(七)明确好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必须收集的资料(需鉴定)。

(八)建设单位综合部应确定的各部门的文种格式、题名、文号。

(九)计量和档案的关系(参考)。

二、制度的建设(一)确定项目档案工作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成立项目档案领导小组,负责按阶段检查项目档案工作。

2、制定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3、预留部分工程款,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归档后结算。

(二)确定档案工作网络,1、确定项目档案的总负责人并确定其职责:一般是总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粤交办〔 〕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粤交办〔 〕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及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一个月内向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附件一],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附件二]。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函[2002]404号)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档案局;顺德市交通局、公路局、档案局: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质量以及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工作同步进行,根据交通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号)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七月四日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内在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新建和改建公路建设项目(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其具体归档范围按本细则“附件二”执行。

第四条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国家对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各自职责,把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各单位要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工作同步进行。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单位在与参建各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项目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移交责任。

第七条各级交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
建设单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粤交基函[2011]236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1.11.24
【实施日期】2011.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

(粤交基函〔2011〕236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加快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1 / 1。

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档案(公路)现行管理文件

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档案(公路)现行管理文件
8目档案移交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交办函【2008】1006号) 14、 转发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 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 法》和《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 (粤 交办函【2007】1518号)
5
公路文件
1、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 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3
通用文件
10、《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和〈交通档 案进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 11、《国家档案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 【2006】2号) 12、《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粤 档发【2006】32号)
7
已废止的管理文件
1、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 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01】390 号) 2、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 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 3、 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 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交办函【2002】404号)
附件二、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第五点 第三章、竣工验收、第十三条、第四点、第五点
2、《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 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 号)
6
公路文件
3、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 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 函【2010】1888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 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 【2012】406号)

广东省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细则

广东省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细则

广东省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管理、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建设项目(工程,下同)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主要有12 类:一、可行性研究、任务书;二、设计基础材料;三、设计文件;四、项目(工程)管理文件;五、施工文件;六、竣工文件;七、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文件材料;八、工艺、设备文件材料;九、涉外文件;十、财物、器材管理计划帐目材料;十一、科研项目材料;十二、其它应归档文件材料。

第三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其项目主管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国档发[1988 ]4 号)的规定确定本单位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并将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移交要求在有关合同中予以明确,分别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分级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中违反档案法规的,由县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部、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

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

施工过程中要有能够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装具及必要的设备。

第六条凡有引进技术及设备安装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图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应参加图纸开箱及设备开箱的图纸、文件材料的接收登记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4.06•【字号】粤交〔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招标投标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4月6日以粤交〔2017〕3号发布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和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简化行政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按项目属性和技术等级实行分级备案。

(一)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和独立桥梁、独立隧道项目的招标,原则上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招标备案。

其中:由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投资人招标或建设资金全部由地方政府出资的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连接线由地方负责建设的项目,除勘察设计招标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备案外,施工、监理检测、材料采购等招标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二)国家审批(核准)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项目除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可由省交通运输厅上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外,其他招标内容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备案。

(三)省审批(核准)的国省道新改建、路面改造项目、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标备案,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政府投资普通公路和水运项目报批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粤交规〔2014〕138号)的规定。

如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的国省道改扩建工程、跨地级以上市的国省道新改建项目招标由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四)粤交规〔2014〕138号文未明确的其他由地方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所在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招标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2011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2011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发挥项目档案在路桥建设、营运管理、养护与改(扩)建中的作用,有利于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查考、科学研究、经验总结及技术交流,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5号文《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办函[2002]404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粤交办函[2010]1888号文《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扩建工程、一级公路和独立大桥)的档案,自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形成的全部档案文件材料的管理。

第三条大修及改建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尾工程和后评价形成的文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第五条 工程档案编制管理依据1、国家档案局(1997年7月28日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

2、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98年3月17日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整理暂行规定”。

3、国家标准GB/T17678.1—1999“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4、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5、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446号“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6、交通部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7、交通部交办发[2001]390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8、广东省档案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档发[2006]32号“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_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_的通知

关于印发_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_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函[2002]404号)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档案局;顺德市交通局、公路局、档案局: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质量以及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工作同步进行,根据交通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号)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七月四日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内在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新建和改建公路建设项目(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其具体归档范围按本细则“附件二”执行。

第四条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国家对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各自职责,把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各单位要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工作同步进行。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单位在与参建各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项目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移交责任。

第七条各级交通。

高速公路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段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篇工程概况合同段,路线起点为自翁源县东,龙仙镇南浦沙湾水库北侧,起点桩号K127+000,路线向西沿南侧山脚布线于翁源县城东,设翁源东互通立交接S341省道,沿翁源县规划界在如珠岩处跨龙仙河,路线转西经田心村于胡鸭塘水库南侧设翁源西互通立交接X356县道,过胡鸭塘水库沿南侧山脚往西南方向布线,在三华丘屋村南侧设三华互通立交接S341省道,向西沿滃江南侧山脚布线设三华服务区,过径子塘水库向西南至六里镇高车背村南设六里互通立交接S341省道,往西南方向过官渡镇东三村南,前行经田背村北,在道姑岩村东到达终点K163+300。

本标段工程内容包括第二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LM4合同段的档案管理,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办[2012]406 号)及《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使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计量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段记录。

本制度所称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3 档案工作是项目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部门工作的一部分。

第二章编制依据本办法编制依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通部、国家档案局交办发[2005]431号);《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连英段相关文件;广东省龙怀高速公路J4总监办相关文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粤交办〔2012〕40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粤交办〔2012〕406号)
第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 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 出明确要求; 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 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 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一)立项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 件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依 次排列。
(三)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依次排列。 1、会议纪要一般按照时间进行排列,如属专题会议,按照专题 分别进行排列; 2、招投标文件按合同段依次排列; 3、合同文件按问题或专业排列; 4、征地应按区域进行排列;拆迁文件应按桩号结合专业进行排 列; 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按事件进行 排列。 (四)合同段交工验收文件按照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 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各项工程总结依次排 列。 (五)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按照观测检测记录及报 告、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进行组卷。 三、设计单位文件材料 (一)勘察、设计阶段的文件材料按照不同阶段结合专业依次 排列。 (二)设计后服务函(变更通知书)按合同段结合时间依次排
并标注变更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三)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
过 1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保留原设计图栏 内容,标注变更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四)每张竣工图上须加盖红色不褪色印泥的竣工图章,竣工 图章内的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人栏应手工签署。竣工图章一 般加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广东省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档案工作,实现交通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细则》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档案是交通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交通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反映交通建设发展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科学文化事业。

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交通管理水平的标志,交通档案工作应纳入交通整体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应单独立项,列入预算,统筹解决。

第三条 交通档案是指交通厅机关的文书、会计、科技、专业、声像及其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是我厅工作活动的历史纪录,反映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研究交通事业发展的依据和条件,它是国家宝贵财富.第四条 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列入工作计划,制定档案工作发展目标,成立档案综合领导小组,由厅办公室分管主任负责档案工作,日常业务工作由档案馆管理。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交通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在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时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第六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七条 档案馆的所有档案都须进行科学的加工整理、分类、编号和排列,区别保管期限,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以便利用。

第八条 档案库房存放示意图,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案卷必须按不同大类编制案卷号。

第九条 库房安全保护和保密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记录在案,遇有特殊情况,立即向厅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第三章 各类档案归档制度档案归档,是指文件材料在处理完毕之后,由文书部门,工程技术部门以及业务部门将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整理立卷,按照规定依时移交给厅档案馆。

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及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一个月内向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附件一],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附件二]。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及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一个月内向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附件一],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附件二]。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8.21•【文号】交办发[2007]436号•【施行日期】2007.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交通部、国家档案局《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交通部审批初步设计的交通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登记工作。

第三条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交通部档案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档案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采取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定期填报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见附件)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共分表一、表二、表三三种,分别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于开工后6个月内、合同段交通工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档案通过专项验收后1个月内填报。

第六条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应做到登记全面、填报准确、上报及时。

第七条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应根据项目的审批、计划工期及进度情况,组织、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时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并将有关登记表于每年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交通部档案馆。

交通部档案馆于每年12月底对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情况进行通报。

第八条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在交通部档案馆统一规划和组织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需要的信息系统,以实现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手段的现代化。

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文章编号:1671-7619(2020)03-0063-04DOI :10.19776/j.gdgljt.2020-03-0063-04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张绍斌1,潘叶辉2,李 军2,巫建文3(1.广州市路广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510650;2.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路桥中心,广州510075;3.广东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广州510101)摘要:根据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报批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等实际情况,对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新改建㊁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或备案管理程序,同时对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新改建㊁路面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㊁信息化标准指引,综合运用档案工作管理㊁信息化配置管理㊁人力资源管理㊁物流管理等理论和技术等进行研究,总结了省内普通公路档案管理工作现状,提出了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报批流程及分级审批权限的建议㊂关键词:普通公路;档案管理;验收流程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志码:C科技项目: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科技项目(编号:粤公研2017-04)㊂作者简介:张绍斌(1982.05-),男,大学本科,从事公路桥梁工程技术咨询工作,E-mail:751743707@㊂0 引言2018年~2020年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改造)将进行入新一轮高峰期,随着 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普通公路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市㊁县(区)一级㊂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改造)项目档案质量和审批效率,有效控制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周期及成本,提高交通行业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2018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组织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路桥中心㊁广州市路广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联合成立 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课题组,开展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化研究㊂本指南围绕广东省普通公路新改建㊁路面大修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中存在的关键问题,理清档案管理与验收环节的工作改进思路,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归档与专项验收过程指导细则,并深入了解目前省内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详细流程,从而为研究报批流程和分级审批权限找到适用的专项验收或备案管理程序,为项目档案组卷归档范围㊁专项验收程序和管理权限等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实践性探索,符合当前体制改革㊁各级管理部门与各项管理制度相协调的适应性需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标准化指引的针对性和紧迫性的现实情况㊂1 项目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公路行业发展迅速,各等级公路总里程不断增长, 网格化网络”覆盖面不断拓宽,行业水平稳居国内前列㊂但与此同时,由于普通公路受项目规模㊁资金投入所限,新改建及路面改造工程资金投入较小㊁工期短㊁任务重,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尤其是档案管理专业人员不足,设备及档案库房条件难以匹配现行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且不同等级公路项目档案内容有诸多不同,具体资料编制管理上暂没有明确的指引,导致项目档案管理及专项验收工作滞后㊂1.1 项目档案管理存在问题(1)档案管理制度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㊂对参建单位而言,档案工作没有硬性要求和规范,很多项目的人力与物力均无法达到档案工作的最低标准,无法保证项目档案工作的人力㊁财力㊁物力与实际需要相匹配,在日常工作中都是抽调人手帮忙,无法系统地开展工作,导致档㊃36㊃2020年第3期 广东公路交通Guangdong Highway CommunicationsVol.46No.3Jun.2020案的完整性㊁同步性大打折扣;对档案人员而言,归档㊁移交及保管制度不完善,管理权责不明确,导致相关部门相互推诿,造成工作上的困惑,影响项目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㊂(2)档案人员上岗制度管理不规范,且项目的专职档案员数量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㊂对于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一方面从人员素质方面来说,档案管理人员水平差距较大,部分从业者对档案行业了解不足,缺乏相关经验,无法系统地开展档案工作㊂另外对于诸多单位来说,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不足,或是流动性大㊁资料管理人员经常调换,出现问题也常常无法解决,对日常档案工作的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从档案人员的配备上来说,很多单位档案专业人员不足或仅为兼职人员,大部分时间隶属其他部门管理,日常管理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地履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职能,影响文件材料的整理㊁归档及验收㊂(3)档案工作日常进度控制管理不到位㊂从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现场调研情况来看,部分施工单位只重视工程进度,聘请的某些档案整理单位水平和能力有限,致使文件材料可能存在遗漏㊁丢失等现象㊂1.2 项目档案验收程序存在问题(1)现行普通公路档案验收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相匹配的情况㊂现行涉及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条款包括了所有的建设项目,但对于大多数普通公路项目来说,标准过高,难度偏大,按标准开展工作难度较大;并且在现场调研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反映普通公路在技术规范标准方面也与高速公路有很多不同之处,完全照搬标准来验收,造成部分项目难以达到验收标准,从而导致档案工作进度滞后㊁验收困难㊂(2)不少单位没有确定档案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㊂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项目并未确定档案验收的主导部门,导致工作没有主导及专职部门,档案验收的联络㊁报验及接洽没有专人负责,各部门间职责不清晰,验收工作的成效受到影响㊂1.3 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化存在问题(1)标准化制度建设不完善㊂制度是执行的方向㊁准则,高速公路已有档案相关规定,对管理㊁编制等工作流程都有详细的指引,而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尚没有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档案人员对档案制度㊁标准的理解有所不同,造成各项目档案质量(完整性㊁准确性㊁规范性㊁系统性等)不统一㊂(2)档案信息化标准建设滞后㊂随着科技发展,信息网络的利用是大势所趋,而长期使用纯纸质手工形成档案已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建设单位应加强重视信息化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中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作用㊂2 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研究的思路2.1 验收程序标准化建议在国家㊁省㊁市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类型和规模调整各部门验收权限,借鉴现行的粤交办〔2012〕406号文㊁粤交规〔2014〕138号及粤交规2018〔128〕号文中竣工验收的规定,统一验收标准,简化审批步骤,在工作中节省时间与人力㊂建议根据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档案验收权限,分别采用档案专项验收和合并验收两种形式㊂2.2 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项目竣工文件从工程的立项到竣工验收,贯穿于工程的始终,为达到档案管理制度化的目的,按文件的重要程度将档案分类,从工程的立项㊁建设过程到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全程实施分类保管㊁分级存放及有效利用的目的㊂(1)构建档案工作体系,设置完善的档案工作机构㊂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将文件材料的收集㊁归档及档案管理要求纳入到相关的管理制度中,建立以档案部门为核心,各职能或承办部门㊁各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体系,并使之与本项目的规模和管理模式相适应㊂(2)统筹规划本项目的档案工作,明确档案部门职责,明确其它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职责分工,并保证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配备合理㊁稳定㊂2.3 管理目标合同化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制度,将日常档案编制进度计划及竣工图移交等纳入施工合同条款中,在合同中明确各项目必须移交的文件材料内容和套数,使档案编制的工作内容作为最终工程验收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㊂2.4 档案编制规范化文件材料的形成㊁积累㊁收集㊁归档工作需要㊃46㊃2020年第3期 广东公路交通 总第168期做到与工程项目的进展同步进行,各项目应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文件材料和档案进行整理㊁分类㊂2.5 档案保管信息化(1)各参建单位应以促进㊁完善项目档案信息化和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为目标,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意识,并充分考虑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资源投入,做好档案保管信息化的物质基础㊂(2)各参建单位档案信息化应与项目建设协调同步开展㊂在工程过程中生成的文本㊁图形㊁图像㊁数据等类型的电子文件,需按规定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化准备工作及妥善保管,所涉及的档案归档范围应参照纸质文件归档范围确定,并符合相关要求㊂(3)明确各单位所形成电子文件的归档情况㊂各单位各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㊁背景信息,以及生成非通用电子文件格式的软件等参照纸质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整理,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㊂归档的电子文件数据格式应易于识读㊁迁移㊂电子文件应经鉴定㊁整理㊁审核后归档㊂文件形成部门应负责确保归档电子文件具备真实性㊁可靠性㊁完整性和可用性㊂2.6 档案信息网络化我省已建立各类不同档案信息管理网络,已将档案信息管理纳入单位办公自动化,纳入行业系统,建立档案信息网络系统㊂目前,计算机网络技术日渐成熟,为档案部门规划和开发档案信息的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有利条件㊂3 项目档案验收程序研究及建议3.1 现行验收管理权限3.1.1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权限3.1.1.1 新改建项目(1)国道㊁跨地级以上市省道新改建项目(以及含特大桥梁㊁长隧道的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竣工验收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委托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㊂(2)其余省道新改建项目(特大桥梁㊁长隧道除外),初步设计审批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㊂3.1.1.2 路面改造项目(1)国道路面改造项目(投资估算超过1亿元),竣工验收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实施㊂(2)其余国道路面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工作㊂(3)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将有关批复文件抄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㊂3.1.2 档案验收管理权限3.1.2.1 新改建项目(1)国道㊁跨地级以上市省道新改建项目(以及含特大桥梁㊁长隧道的公路项目),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委托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㊂(2)其余省道新改建项目(特大桥梁㊁长隧道除外),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㊂3.1.2.2 路面改造项目(1)国道路面改造项目,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委托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㊂(2)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㊂3.2 项目档案验收报批流程与权限的建议为了进一步统一档案验收标准,优化审批步骤,实现提质增效的工作目的,结合 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议根据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档案验收权限,分别采用档案专项验收和合并验收两种形式㊂3.2.1 新改建项目(1)国道㊁跨地级以上市省道新改建项目(以及含特大桥梁㊁长隧道的公路项目),投资规模2亿元及以上的,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委托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投资规模2亿元以下的,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实施合并验收㊂(2)其余省道新改建项目(特大桥梁㊁长隧道除外),投资规模2亿元及以上的,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投资规模2亿元以下的,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合并验收㊂3.2.2 路面改造项目3.2.2.1 国道路面改造项目(1)国道路面改造项目(投资估算超过1亿㊃56㊃2020年第3期张绍斌,等:广东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总第168期元),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组织实施合并验收㊂(2)其余国道路面改造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合并验收,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工作㊂3.2.2.2 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合并验收,同时将有关验收文件抄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㊂3.2.3 档案验收程序及要求3.2.3.1 档案专项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按照管理权限向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单位召开验收会议,经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验收合格并形成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㊂3.2.3.2 合并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按照管理权限向竣工验收组织单位提出合并验收申请,竣工验收时提交符合档案验收标准的材料,主要有交工前档案备案登记,项目档案自检报告㊂验收组织单位召开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必须有档案管理专业人员1人以上,竣工验收报告中必须包含档案验收意见㊂参考文献:[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8.(收稿日期:2020-02-15)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rchives Management of Ordinary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Guangdong ProvinceZHANG Shaobin1,PAN Yehui2,LI Jun2,WU Jianwen3(1.Guangzhou Luguang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Consulting Co.,Ltd.,Guangzhou510650;2.Road and Bridge Center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Guangzhou510075;3.Guangdong Provincial Transportation Archive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enter,Guangzhou510101) Abstract:The current statu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archives management of ordinary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have been introduced,th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ode of new reconstruction and pavement re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rchives has been explored,and suggestions on the acceptance process and authority of ordinary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s have been put forward.Key words:ordinary highway;archives management;acceptance process㊃66㊃2020年第3期 广东公路交通 总第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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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及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一个月内向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附件一],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附件二]。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第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审查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加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达到快速、准确查考及利用的目的。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公路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进馆工作。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第十一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

具体收集范围及整理单位按《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执行。

[附件三]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文件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如无条件形成电子文件的,对利用率高的竣工文件,可采取图像扫描或缩微方式,进行档案复制。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责任分工按照本办法附件三《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执行。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收集归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文件材料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预立卷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进度,对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收集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原件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可将复印件归档保存;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在清晰的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后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收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

勘测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须是现场原始记录,如需清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表单填写内容规范,产生及使用部位标注清楚,相关签署手续完备,且为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

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形成的原始记录本须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并在原始记录本封面上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与原始记录本数据相对应的、经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相关责任人须亲笔签名。

当计算机辅助形成的电子文件采用了可靠的电子签名方式时,制成纸质文件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归档。

纸质文件相对应的电子文件的形成与归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修改规范;纸张优良,格式基本统一,小于A4及16开纸张规格的出厂证明、材质合格证等应粘贴在A4纸上; 应使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禁止使用红色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及绘制;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应清晰并符合耐久性要求;使用热敏材料形成的文件,应复印保存。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声像档案应从项目管理方面进行收集;监理声像档案应从项目质量监理角度方面进行收集;施工声像档案应从施工过程(隐蔽工程、关键工序、桥梁等结构物重点部位等)进行收集。

第十八条数码照片应记录在不可擦写光盘上保存,同时还须冲印出6英寸纸质照片与说明一并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

第一十九条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数字化的形成和保存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的要求。

第二十条竣工图的编制要求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指定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

二、竣工图的绘制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并能完整、准确、清晰地反映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

三、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及标准。

四、编制竣工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图纸,可在原施工图(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附件四]后,作为竣工图。

(二)在施工中有一般性设计变更,可将原施工图纸加以修改并标注变更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三)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保留原设计图栏内容,标注变更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四)每张竣工图上须加盖红色不褪色印泥的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内的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人栏应手工签署。

竣工图章一般加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

五、每册竣工图应编制竣工说明,竣工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况、完工时间以及《变更文件与竣工图对照一览表》等[附件五]。

六、相同结构构筑物的通用图应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入竣工图。

第四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前,应由收集单位按照文件材料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组卷。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组卷,应遵循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各阶段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原则,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保持文件材料的内在有机联系。

一、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文件材料(一)立项审批阶段文件材料根据审批事项的内在联系整理组卷。

(二)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文件材料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及合同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审批事项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整理组卷。

(四)工程管理文件按问题并结合时间整理组卷。

(五)与质量监督部门的往来文件按时间组卷。

(六)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文件材料按照检测观测记录及报告、缺陷整改情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进行组卷。

二、设计单位文件材料(一)勘察、设计阶段的文件材料按照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二)设计变更文件按编号组卷。

三、监理单位文件材料(一)监理单位的文件材料按监理合同段为单位进行组卷。

(二)监理活动中产生的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安全管理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费用控制文件等文件分别整理组卷。

(三)平行试验、原始数据记录本、独立抽检的文件材料按施工合同段分别进行整理组卷。

(四)监理旁站记录、监理日志、计量支付报表、监理指令及监理指令处理结果按施工合同段整理组卷。

四、施工单位文件材料(一)施工单位文件材料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组卷。

(二)施工管理文件材料按问题结合时间组卷。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试验检测文件属单位(分部、分项)专用的,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集中整理组卷,如属共用的,按进场材料种类、批次进行分类组卷。

(四)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组专卷。

(五)原始施工记录以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理组卷。

(六)原始数据记录本原则上按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理组卷。

(七)设备文件材料按专业及用途分别整理组卷。

(八)竣工图原则上按原施工图分类整理组卷。

(九)计划进度报表按时间整理组卷。

(十)工程变更文件按变更令编号整理组卷。

第二十三条卷内文件系统化排列一、一般原则(一)卷内文件一般文件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二)单份文件应印件(正文)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三)来往文件应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二、项目法人文件材料(一)立项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依次排列。

(三)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依次排列。

1、会议纪要一般按照时间进行排列,如属专题会议,按照专题分别进行排列;2、招投标文件按合同段依次排列;3、合同文件按问题或专业排列;4、征地应按区域进行排列;拆迁文件应按桩号结合专业进行排列;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按事件进行排列。

(四)合同段交工验收文件按照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各项工程总结依次排列。

(五)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按照观测检测记录及报告、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进行组卷。

三、设计单位文件材料(一)勘察、设计阶段的文件材料按照不同阶段结合专业依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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