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及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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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三旧”改造涉税政策执行指引

广州市“三旧”改造涉税政策执行指引

广州市“三旧”改造涉税政策执行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广州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的改造,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法规政策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等文件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已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范围的旧城镇、旧村庄(含村留用地)、旧厂房的改造。

第二章 “三旧”改造模式第三条 旧城镇改造模式。

旧城镇改造模式主要以政府主导方式为主,其运作流程如下:政府收回土地→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拆迁及补偿→土地公开出让(或划拨)→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安置房及商品房(其中安置房用于安置被拆迁户,实行产权置换)。

第四条 旧村庄(含村留用地)改造模式。

旧村庄改造原则上是将原有村用地划分为融资地块和复建地块两部分。

融资地块通过出让方式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复建地块用于建设村民复建房和村集体物业,复建地块土地使用权仍为村。

其改造模式具体包括: (一)政府主导模式。

运作流程如下:政府收回融资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开发企业受让该地块的使用权,向政府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含复建成本)→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后向开发企业开具财政票据→政府向村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款→村经济组织用政府支付的补偿款组织兴建复建房、集体物业和对村民进行经济补偿,复建房用地一次性转为国有用地并办理确权手续,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

开发企业与村经济组织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和合作关系。

(二)开发企业代建模式。

运作流程如下:政府收回融资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挂牌协议出让→开发企业向政府支付融资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后向开发企业开具财政票据→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加协议条款,开发企业需承担复建房全部改造成本并代为建设(复建房用地一次性转为国有用地并办理确权手续,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由开发企业直接支付给村经济组织或拆迁户。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广州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广州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广州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解读发布时间:2011/03/28一、《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三个政策突破(1)城中村可直接申请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只要三分之二的村民通过确认,村集体可以报给区办事处,再报给市政府,之后报给省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不用按照现在征地的手续,需经过公示、听证等程序,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2)小面积土地不超过10%可纳入改造方案一同申报在“三旧”改造过程中,还有一些未经使用且面积小的土地,被称为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如果少于三亩,且在改造方案中不超过10%的改造面积,可以连同改造方案一并报省政府审批,办理征用手续。

(3)土地收益可返还企业和农村集体按照原有的政策,土地收益是专款专用,用作土地储备和征地费用,根据“三旧”政策,如果国有企业用地纳入“三旧”改造满园,在收购土地时行“招拍挂”后,扣除办证的成本,可以将不超过六成的纯收益返还给企业进行发展。

征收旧村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可按不高于六成的比例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土地出让收入可用于支付和抵押费用及其合理利润。

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四大优惠(1)优惠一:登记国有土地按现状确定《意见》对全面改造的项目给与政策“松绑”:允许土地直接登记为国有土地:允许现状出让和“熟地”出让:对符合省政策规定的城中村现状建设用地直接接现状确定地类,也就是说,在整体改造的城中村中,现状中用做商业用途的就按商业用地登记,用做住宅用途的就按住宅用地登记,从而让商业用地得到更合理的补偿。

(2)优惠二:村自主改造可协议出让土地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首次明确,村自主改造可实行协议出让土地,并享受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政策。

在财税资金扶持方面,土地纯收益的六成将用于支持村集体发展。

对于综合整治类项目,广州将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旧厂房、空闲或低效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流转方式自主招商融资进行改造。

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规划统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国土空间规划要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行动计划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范围,积极引领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

二、动态调整“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二)“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申报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基础资料共享。

三、推进旧村全面改造(三)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因用地和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现资金平衡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可采用征收等方式整合本村权属范围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用地作为安置和公益设施用地,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纳入旧村改造一并实施建设,也可通过政府补助、异地安置、异地容积率补偿等方式在全区统筹平衡;市重点项目可在全市统筹平衡。

(四)优化改造成本核算。

旧村全面改造涉及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处理、地价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审批时测算的土地出让金(采用自主改造、合作改造模式的)、拆迁奖励(从不可预见费中单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增加纳入改造成本。

拆迁奖励原则上不得超过改造成本的3%。

具体项目的改造成本核算由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研究确定。

改造成本中属于动态调整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年度动态调整。

(五)鼓励旧村改造采用先收购房屋后回购的方式实施补偿。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及实操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及实操

征求村 民改造 意向
签订框 架协议
测量、 规划方 案
通过政 府审批
安置补 偿协议
拆迁、 建房、 交付
商品房 建设
要求: 1、90%的村民同意 2、向区、市三改办提十四、旧村改造主要程序
80%村 民通过 表决, 每户签 约 土地转 入共同 成立的 项目公 司
“拆一补一”
合法建筑部分 “拆一补一”
货币补偿 非本村村民房屋补偿
由区政府或其会同村集体依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区位等确定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基准建面内的货币补偿标准丌得低二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最低 单价) 对二已领房地产产权证的,原则上按产权面积予以货币补偿
•基准建筑面积:是由区政府或村集体参照村民现状住房面积,整治改造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整治改造中配建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的,政府可全额免收市级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市级 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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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旧”的 定义
“三旧”是指: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旧城镇:主要是指区、镇(街道)中心区(除旧城区保护范围外的)内国 有土地的旧片区、旧房屋及重点改造城区需要“退事进三”的旧厂房、旧 仓库及危旧居民用房等。城镇住宅用地,居民 旧村庄:主要指“城中村”、“园中村”、“空心村”等在内的旧村庄改 造,包拪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 治”示范工程的村庄等。 集体用地(宅基地、 提留地、集体建设用地),村民 旧厂房:主要是指城镇建设范围内影响城市功能,因城乡规划调整丌再作 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 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 房用地。划拨或出让取得的工业仓储用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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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旧”项目的认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穗建规字〔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规字〔2024〕15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6月28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改造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根据《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自然资办发〔2023〕47号)等文件规定,推进城市更新落地实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功能,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现就开展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危旧房的改造。

危旧房是指砖木结构房屋或经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根据国家、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危险等级为B级、C级和D级,或根据国家、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为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单幢危旧房屋或危旧房屋所在的老旧小区。

其中,鉴定为B级或一般损坏房实行“愿改则改”,砖木结构、鉴定为C、D级或严重损坏房、危险房实行“应改尽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与品质。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革命遗存、工业遗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对象及预先保护对象或位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名园、特色风貌林荫路、军事保护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危旧房改造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执行。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09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切实推进我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至今已连续23年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一。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

立足土地资源省情,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迫切而重大的课题。

(二)“三旧”改造是我省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有效破解“三旧”改造的难题,在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单位建设用地产出逐年提高的条件下,统筹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力争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为全国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珠三角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09)》,落实好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必须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解放土地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也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广州三旧改造流程

广州三旧改造流程

广州三旧改造流程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重要城市之一,也在不断进行城市更新和改造。

其中,广州三旧改造项目是当前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旧,即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商业区,这些地方在城市发展中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造和更新。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广州三旧改造的流程。

首先,三旧改造的流程包括规划编制、征收拆迁、建设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多个阶段。

在规划编制阶段,城市规划师和相关专家将对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商业区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并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收拆迁阶段,政府将对需要改造的区域进行征收拆迁,为后续的建设开发工作提供空间和条件。

在建设开发阶段,将进行新建或改造旧建筑,建设新的商业、居住和公共设施,提升区域的整体形象和功能。

在配套设施建设阶段,将对改造区域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绿化、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改造区域的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其次,三旧改造的流程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

在征收拆迁阶段,政府需要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居民和企业,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建设开发阶段,需要注重社区建设,提升改造区域的居民生活品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居住、工作和生活环境。

在配套设施建设阶段,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改造区域的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生活条件。

最后,三旧改造的流程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促进城市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在规划编制阶段,需要充分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项目,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推动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建设开发阶段,需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性的建设开发工作,提升改造区域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在配套设施建设阶段,需要加强政府和市场的合作,共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改造区域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设施。

综上所述,广州三旧改造的流程是一个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市民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城市更新和改造的目标,为广州市民营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粤府〔2009〕78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切实推进我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连续23年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一。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

立足土地资源省情,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迫切而重大的课题。

(二)“三旧”改造是我省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有效破解“三旧”改造的难题,在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单位建设用地产出逐年提高的条件下,统筹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力争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为全国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落实好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必须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土地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也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旧改办[2012]71号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旧改办[2012]71号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旧改办〔2012〕7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已纳入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的申报、审查及审批工作,我办研究制订了《“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专此通知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成片改造、配套优先、分类处理、节约集约、应储尽储”的原则,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已纳入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的申报、审查及审批工作,现制订本规定。

一、案件分类(一)根据用地类型不同,改造方案业务类案件分为旧城、旧村、旧厂房三类。

(二)同一更新改造单元中包含旧城、旧村或者旧厂房地块时,以主要地块的用地类型确定业务种类。

二、统一申报按照旧城、旧村、旧厂房三类业务,分别按以下规定申报:(一)旧城改造项目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统一向市“三旧”办申报。

(二)旧村改造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政府申报,由区政府审查后统一向市“三旧”办申报。

(三)旧厂房改造项目由土地单一权属人申报,涉及不同权属人的成片连片旧厂房改造项目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统一向市“三旧”办申报。

广州三旧改造方案

广州三旧改造方案

广州三旧改造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广州市面临着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和改造的挑战。

而广州市的“三旧”问题(即老旧住宅、老旧厂房和老旧商铺)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之一。

本文将针对广州市“三旧”问题,提出一系列的改造方案,以期解决城市更新的困局,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

二、背景:广州市是中国南方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大量老旧住宅、老旧厂房和老旧商铺,对城市的形象和功能造成了严重影响。

这些老旧建筑存在结构老化、设施陈旧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亟需进行全面改造。

三、问题分析:1.老旧住宅:广州市存在大量的老旧住宅,建筑年限长、设备陈旧,存在安全隐患和居住环境不适宜的问题。

2.老旧厂房: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求,许多老旧厂房无法适应现代生产需求,面临改造更新的问题。

3.老旧商铺:由于商业发展的快速变迁,许多老旧商铺面临着业态淘汰和竞争压力大的情况,需要进行改造以适应市场需求。

四、改造方案:1.老旧住宅改造:重点对老旧住宅进行结构加固和设备更新,改善居住环境。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住户进行自主改造,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和补贴。

2.老旧厂房改造:鼓励老旧厂房进行产业转型,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提升生产效益。

政府可以提供税收减免和财政支持,吸引企业参与改造。

3.老旧商铺改造: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商铺进行业态调整和品牌升级,提高商业综合竞争力。

同时,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商家改造提升。

五、政策支持:1.财政支持: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建筑的改造和更新工作。

资金可以用于项目补贴、技术支持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

2.土地政策:政府可以在土地出让和使用方面给予改造项目优先权,降低土地出让价格,减轻企业的负担。

3.税收优惠:政府可以对参与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改造工作。

4.金融支持:政府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改造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和优惠融资等服务。

《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广州市国有旧厂房更新改造 政策解读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土地整备处2018年8月28日目录1城市更新政策城市更新改造流程2方案编制要求3重点注意事项4“三旧”改造政策概况:2008年底,我省与国土部签订了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工作协议,将“三旧”改造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和政策创新。

经过近十年的实践探索,我省在“三旧”改造的工作机制、运行模式、政策体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三旧”改造经验也已上升为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在全国复制推广。

国家层面:《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省级层面:《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市级层面:城市更新“1+3”政策、《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主要政策一、政策背景序号类型“1+3”政策6号文1自行改造模式①工改工;②工改商①工改工;②工改商;③工改新产业(5年过渡期);④科改科、教改教、医改医、体改体2自行改造条件重点功能区、地铁站点周边800米等旧厂用地由政府收储独立分散、未纳入成片连片收储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非居住用地(保障性住房除外)的国有土地旧厂房可优先申请自行改造3公建配套按用地比例无偿配建不低于15%用地无偿配建4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计收按市场评估价计收5政府收储补偿规划毛容积率2.0以内“工改居”规划毛容积率2.0以内;“工改商”规划毛容积率2.5以内6政府收储奖励无按土地出让成交价或市场评估价款的10%、5%奖励一、事权下放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规定: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权已全部下放区政府。

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

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

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省国土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确保我省“三旧”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现就“三旧”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三旧”改造工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有条件的镇(街、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委员会)经上一级政府同意也可组织编制。

“三旧”改造规划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年度实施计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旧”改造规划为期5年,分年度实施。

年度实施计划依据“三旧”改造规划编制,纳入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要点见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经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规划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关农村集体羟济组织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一)该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且符合城乡规划。

(二)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三)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同意。

(四)已纳入“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复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见附件2、3、4)。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 文档全文预览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 文档全文预览

集 体
商铺等低效 空闲存量土
模式
综合整
治 改为项目的目适用全面
造政策。经所在区政 府 市地同意,并报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用全面改造项目的政策。
村集体经济组 织自行改造外, 应当通过土地 公开出让
适用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 权流转政策 等“三旧”
二、“旧村 ”改造
• 3、全面改造模式的土地利用政策。

基准建筑面积是确定“拆一补一”复建补偿面积和货币补偿金额
的依据。
• ⑶复建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基准建筑面积的改造项目,住宅 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复建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面 积以内的按“拆一补一”给予安置,不足基准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 人可以按安置住房成本价购买,超出基准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实行安置, 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超出基准 建筑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4、主要工作流程: “先安置、后改造”的原则
二、“旧村 ”改造
1、主要条件 ⑴、54平方公里内在册( 138条“城中村” )或
其他通过审批纳入计划的“城中村” ⑵、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产业
结构规划 ⑶、用地权属明确,8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意
二、“旧村 ”改造
2、主要模式及特点
• 全面改造项目具体用地范围由区政府会同市“三旧”改造办公 室确定。
• ⑵.全面改造项目采取土地公开出让融资模式的,可以实行现 状出让。
• ⑶.全面改造项目公开出让可以在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参 与改造。
二、“旧村 ”改造
• ⑷.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土地,符合有关规定 的,可登记为国有土地。

广州市“三旧”改造涉税政策执行指引

广州市“三旧”改造涉税政策执行指引

广州市三旧改造涉税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广州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的改造,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法规政策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等文件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已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范围的旧城镇、旧村庄(含村留用地)、旧厂房的改造。

第二章“三旧”改造模式第三条旧城镇改造模式。

旧城镇改造模式主要以政府主导方式为主,其运作流程如下:政府收回土地→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拆迁及补偿→土地公开出让(或划拨)→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安置房及商品房(其中安置房用于安置被拆迁户,实行产权置换)。

第四条旧村庄(含村留用地)改造模式。

旧村庄改造原则上是将原有村用地划分为融资地块和复建地块两部分。

融资地块通过出让方式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复建地块用于建设村民复建房和村集体物业,复建地块土地使用权仍为村。

其改造模式具体包括:(一)政府主导模式。

运作流程如下:政府收回融资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开发企业受让该地块的使用权,向政府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含复建成本)→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后向开发企业开具财政票据→政府向村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款→村经济组织用政府支付的补偿款组织兴建复建房、集体物业和对村民进行经济补偿,复建房用地一次性转为国有用地并办理确权手续,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

开发企业与村经济组织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和合作关系。

(二)开发企业代建模式。

运作流程如下:政府收回融资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挂牌协议出让→开发企业向政府支付融资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后向开发企业开具财政票据→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加协议条款,开发企业需承担复建房全部改造成本并代为建设(复建房用地一次性转为国有用地并办理确权手续,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由开发企业直接支付给村经济组织或拆迁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2日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探索超大型城市有机更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新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要健全居民群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实现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基础上挖掘文化资源,提升产业活力,向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迈进。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全面摸查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照“细分阶段、动态管理”原则,以混合改造“留、改、拆、建”为创新点和突破口,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实现有机更新,持续为“老”城市注入“新”活力。

(一)精准施策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完成2016年摸查在册、纳入实施计划、目前正在推进的323个项目(484个小区)的改造任务(见附件1);完成全市老旧小区助残设施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的摸查工作,基本建成老旧小区数据库;推动一批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试点项目实施。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着力推进我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现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旧”改造是在当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现代城市的必然要求。

为推进该项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在补办征收手续、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补办供地手续、土地出让收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土地,以及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等六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为我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提供了历史性契机。

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三旧”改造的思想认识,增强抓好“三旧”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掌握“三旧”改造工作目标、原则和总体要求,切实把“三旧”改造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臵,使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二、严格掌握好“三旧”改造政策范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三旧”改造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

为此,省政府文件对“三旧”改造的范围及享有的政策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各级、各部门推进“三旧”改造的依据。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科学制订出台符合广州实际的“三旧”改造专项政策,合理确定“三旧”改造范围,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广东三旧改造

广东三旧改造
利用管理方式有待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模 式密切相关。30多年前,珠三角从“三来一补”的分散化粗放型、高能耗的工业发展 起步,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依赖低地价、高投入、 低工资的优势,通过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环境门槛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了经济 的高速增长。不仅产业结构总体层次不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益低,而且技术创新能力 不强、经济整体素质不高,缺乏真正走向世界的竞争力。也导致了土地资源瓶颈约束 日益加剧、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2007年起,广东开始步入经济社会结构加速调整的经济快速转型期。在国家各种 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初见成效的同时,经济社会发展遭遇资源刚性约束、产业结构不合 理、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素质低、产业趋同、整体竞争力较弱等经济发展问题更加 突出,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施行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 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可以得到充分发挥的“集约型增长方式”;亟需 积极酝酿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内需驱动发展”的措施。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 式和管理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新的政策诉求。
(四)城市整体机能不高,城市形象和功能有待提升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起,随着广东经济的起飞,微观经济体逐渐 活跃,市场经济开始快速升温。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上, 一些微观经济体在利益驱使下无序扩张和膨胀,造成区域化产能过快升 温,投资产业失调,建设用地迅速扩大且分布散乱。由于多年超负荷运 转、城市内部系统的更迭调适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及城市发展 功能定位的变化,城市发展不仅面临着空间实体的物质性老化,同时还 面临着功能性衰退与结构性衰退。导致城市整体机能下降,城市人居环 境局部恶化,城市形象和功能有待提升。

三旧改造政策及我区三旧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一些-47页PPT资料

三旧改造政策及我区三旧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一些-47页PPT资料
新政策: 按土地现状(即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无需占用新增建设 用地指标,可以免除耕地占补平衡手续,免除缴交耕地开垦费、 菜田建设费、耕地占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2、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方面
原政策: 根据现行用地政策,凡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均需上报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且要履行征地预公告、听证、被征地农 民社保、预存(支付)被征地款、补充耕地、林地审核、落实 留用地等程序。 新政策: 1、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前的,直接办理国有建 设用地确权手续。 2、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2019年6月30日之 前,已签订征收协议并进行补偿,没有纠纷的,按用地发生时 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后,无需办理社保、安 排留用地,其中2019年5月1日前用地的,也不需办理听证手续。 制订有关改造方案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提纲
一、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出台的背景; 二、“三旧”改造的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三、广州市“三旧”改造的总体思路;
(具体见穗府[2009]56号文); 四、我区“三旧”改造宗地的摸查情况及分析; 五、“三旧”改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思考。
一、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出台的背景
新政策:
位于我市138条“城中村”范围内的改造用地,依 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可以由市政府批准直接转为国 有土地;138条“城中村”范围外的,报省政府审批, 但无需办理有关听证、社保、留用地手续。
4、土地出让金适度返还或暂缓征收鼓励改造
原政策: 并无此项内容,政府储备用地,仅对原用地单位征地进行
拆迁补偿安置。 新政策:
1、对“三旧”改造中收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可按不高 于60%的比例用于支持原用地企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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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含2/3)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 若两轮征询后少数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要依法委托区政府组织启劢
行政裁决程序 多种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本区域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安置。
同时试行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改造奖励、套型面积补贴和 搬迁奖励。 税费优惠政策:在市的权限范围内,按照“拆一免一”原则
全面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含非住宅复建安置房)可以办理国有房地产权证,幵注明未办理 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在交易转让安置房时,房屋业主应当按照基准地价的30%缴交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
整治改造规费优惠政策
按照“拆一补一免一”的原则,在市的权限范围内,实行税费减免和返还优惠政策。
城市管理和保障
将“城中村”整治改造后的教育、医疗、交通、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
道路、绿地 及其他非营 利性公共服 务设施占总 用地面积 50%以上
主体 主体 企业 企业
政府 政府
土地出让 土地 方出 式让
方式 协议补交 协出议让补金交 出让金
公开出让 公开出让
出让金补交或取得收益标准 出让金补交或取得收益标准 改作保险金融、商贸会展、旅游娱乐、商务办公等经营性 用改途作的教,育按、新科旧研用、途设基计准、地文价化的、差卫价生补、交体土育地等出非让经金营。性用 途 改和作创教意育产、业科园研等、,设丌计符、合文划化拨、用卫地生目、录体的育,等按非综经合营办性公用用 途基 和准 创地 意价 产3业0园%等计,收丌土符地合出划让拨金用;地目录的,按综合办公用 途改基作准保地险价金30融%、计商收贸土会地展出、让旅金游;娱乐、商务办公等经营性 用 方途式的一,:按规新划旧(用毖途)基容准积地率价在的3差.5价以补内交(土含地3.5出,让下金同。)的, 按方土式地一出:让规成划交(价毖的)60容%积计率算在补3偿.5款以;内超(出含3.5的,部下分同丌)计的。, 按 方土式地事出:让规成划交(价毖的)60容%积计率算在补3偿.5款以;内超的出,3按.5原的址部用分地丌、计房。 屋方及式设事备:收规贩划评(估毖价)格容、积加率上在土3地.5出以让内成的交,价按扣原除址收用贩地价、后房 屋 的及 土设 地备 纯收益贩的评4估0价%格计、算加补上偿土款地;出超让出成3.5交的价,扣按除原收址贩用价地后、 的 房土 屋地 及纯 设收备益收的贩4评0估%价计格算、补加偿上款(;毖超)出容3.5积的率,3按.5以原内址部用分地、 房 用屋 地及 产设 生备 的收 土贩 地评 出估 让价 成格 交、 价加 扣上 除(收毖贩)价容款积后率的土3.5地以纯内收部益分的 用 40地%产计生算的补土偿地款出,让超成出交部价分扣的除土收地贩纯价收款益后丌的再土计地算纯补收偿益款的。 40%计算补偿款,超出部分的土地纯收益丌再计算补偿款。
股仹参不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货币补偿
未确定基准建面的
合法建筑部分 “拆一补一”
合法建筑外的部分,按建设成本给予货 币补偿,合法非住宅物业应等面积复建
补偿
由区政府或其会同村集体依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区位等确定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基准建面内的货币补偿标准丌得低二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最低 单价)
非本村村民房屋补偿
14
“三旧”改造项目实操流程
15
十二、旧村改造主要程序
征求村 民改造
意向
签订框 架协议
测量、 规划方

80%村 民通过 表决, 每户签

通过政 府审批
签订安 置补偿
协议
土地转 入共同 成立的 项目公

拆迁、 建房、
交付
商品房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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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旧村改造主要程序
征求村 民改造
意向
签订框 架协议
测量、 规划方
通过政 府审批
土地转 入共同 成立的 项目公

拆迁、 建房、
交付
商品房 建设
1、测量:委托有资质的(或政府指定的)测绘单位对土地的界址、建筑 物面积、公共配套面积等情况进行测绘。报告结果将作为规划方案、安 置补偿方案等的重要依据。
2、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方案须经由具有城市规划甲级、乙级资质的设计 单位编制。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同时明确改造规划范 围中的全面改造范围、功能分区和具体地块的界址坐标、用地规模、主 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开发模式等规划内容,以及具体地块的交通 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划控制要求;涉及控规更改或调整 的,应编制控规更改或调整专章。
番禺区三旧改造办公 番禺区政府行政办公主

楼 东109
萝岗区三旧改造办公 室
萝岗区水西路12号行 政综合执法大楼B栋
418
82116798
增城市三旧改造办公 室
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 108号
82660213
天河区城市更新改造 天河区天府路一号6号
7
办公室
楼2楼
“三旧”改造政策解析
8
六、“旧村”全面改造模式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及实操 丏题培训
讲师: 投资发展部 郭莉 2011年2月
1
1
“三旧”定义
2
“三旧”讣定
3
“三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4
“三旧”改造政策解析
5
“三旧”改造流程
6
广州市三旧改造现状及案例
7
“三旧”项目谈判注意亊项
8
答记者问
9
考试时间
2
一、“三旧”改造主要政策依据
《印发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明电[2009] 16号)
对二已领房地产产权证的,原则上按产权面积予以货币补偿
•基准建筑面积:是由区政府或村集体参照村民现状住房面积,整治改造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整治改造中配建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的,政府可全额免收市级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市级 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10
八、“旧村”改造其他政策 保障措施
安置房确权和交易
13
十一、“旧城”改造其他政策(暂不纳入考虑范围)
实行阳光劢迁 试行旧城更新改造亊前征询制度,开展两轮征询 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含90%)的,
方可启劢改造,幵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 第事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附生效条件

号珠江规划大厦24楼
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 办公室
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 升大厦9楼
81810073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 办公室
越秀区万福路128号
海珠区城市更新改造 办公室
广州大道南999号
89088966
白云区
白云区城市更新改造 工作办公室
白云区政民路5号首层
86399839
番禺区 萝岗区 增城市 天河区
采取土地公开出让融资模式,可实行现状出让 可自行选择投资主体 可登记为国有土地 2007年6月30日前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规划的,可以按现状确定地类
公开出让融资的,出让收入中的改造成本应先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采取非公开融资改造的,需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延期 除政府收储外,未来5年全面改造纯收益的60%用二村集体发展,其余收 益由市、区政府按8:2的比例分成

通过政 府审批
安置补 偿协议
土地转 入共同 成立的 项目公

拆迁、 建房、
交付
商品房 建设
框架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确立合作意向 2、支付定金 3、确定双方合作的大致条件和违约责任
18
十五、旧村改造主要程序
征求村 民改造
意向
签订框 架协议
测量、 规划方

80%村 民通过 表决, 每户签

安置补 偿协议
3、安置补偿方案:
19
十六、旧村改造主要程序
征求村 民改造
9
七、“旧村”改造补偿标准
补偿安置方式:复建补偿、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
补偿类型
条件
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
其他
拆迁房屋的建面<基 准建面
“拆一补一”
丌足基准建面的部分被拆迁人以安置房 成本价贩买
复建补偿
拆迁房屋的建面>基 准建面
“拆一补一”
超出基准建面的部分丌再安置,以被拆 迁房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或折算成
方式一:按同地段1.8(毖)容积率商业基准地价的60%计 算补偿款; 方式事:按原用途评估价加工业基准地价奖励计算补偿款。
12
十、“旧厂”改造模式
国有划拨的旧厂房处置方式、计算补偿款方式补充: 对二采用公开出让方式进行处置的,地块纳入政府收贩储备, 选择方式一计算补偿款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先按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60%预支补偿 款,幵在补偿土地收益时抵扣; 若选择方式事的,由土地储备机构按原用途土地、房屋和设备的评估价格预支补偿 款。且旧厂房在2010年前完成拆迁的,按成交价10%追加补偿比例,若在2012年前 拆迁完成的,按成交价5%追加补偿比例。
所属区
行政村名
越秀区 杨箕、登峰、西坑、瑶台
海珠区 荔湾区 天河区
官洲、琶洲、沥滘、红卫、东风、三滘
花地、茶滘、东潡、西塱、坑口、坦尾、河沙、五眼桥、西郊、东塱、南潡、 沙洛、海南、海中、海北、增滘、龙溪、葵蓬
猎德、冼村、石东、林和、石牌、棠下、棠东、小新塘
白亍区 三元里、萧岗、江夏、陈田、棠下
黄浦区 文冲、横沙、下沙、长洲、深井、茅岗、南岗
3
二、“三旧”的 定义
“三旧”是指: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旧城镇:主要是指区、镇(街道)中心区(除旧城区保护范围外的)内国 有土地的旧片区、旧房屋及重点改造城区需要“退事进三”的旧厂房、旧 仓库及危旧居民用房等。城镇住宅用地,居民 旧村庄:主要指“城中村”、“园中村”、“空心村”等在内的旧村庄改 造,包拪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 治”示范工程的村庄等。 集体用地(宅基地、 提留地、集体建设用地),村民 旧厂房:主要是指城镇建设范围内影响城市功能,因城乡规划调整丌再作 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 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 房用地。划拨或出让取得的工业仓储用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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