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十三:合同协议书之合同份数

合集下载

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

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

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范本1】正文:一、合同概述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

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主体施工合同一般由建设工程施工方(甲方)和施工承包方(乙方)共同签署。

1.3 合同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3.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规模和等级。

1.3.2 工期和交付时间:规定工程的施工时间和交付时间。

1.3.3 工程造价:约定工程的总造价及支付方式。

1.3.4 质量要求: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1.3.5 材料供应和采购:约定材料的供应方和采购方式。

1.3.6 保修责任:明确乙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1.3.7 违约责任:规定各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二、合同解读2.1 工程范围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规模和等级,以便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约束。

2.2 工期和交付时间工期是指工程从开始到竣工交付的时间。

合同中应约定工程的施工时间和交付时间,并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3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全部费用。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造价及支付方式,包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

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是指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以便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

2.5 材料供应和采购材料供应和采购是指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的供应和采购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供应方和采购方式,确保工程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2.6 保修责任合同中应明确乙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并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2.7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各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赔偿方式。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方: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的机构或个人,又称为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规定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承包方名称)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某某工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如下:第一条工程名称、位置及规模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的工程为某某工程,地点在某某市某某区,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乙方提供的发票单据及其它财务文件支付工程款。

2.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先行支付10%的工程总价款作为工程款的保留金。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甲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保留金及工程款的余额。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 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提出的技术文件等有关规范要求。

2. 工程验收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甲方提出的验收标准进行。

第四条进度及扣罚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完成工程。

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扣罚标准进行处罚。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应按照约定补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安全保障及责任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及规定,保障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

2. 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六条保修期及维修责任1.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承担工程项目的一年内的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并及时进行维修。

2.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第七条纠纷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协助。

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相关争议应交由甲方注册地的仲裁机构处理。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为____(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另行签订解除合同协议。

第九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协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与2013版最强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与2013版最强对比)

2017年10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文件落款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自2017年10月
1日起执行。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2017版示范文本依然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文本目录也与2013版示范文本完全一致。

经研究对比,2017版示范文本主要对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条款进行修改,同时纠正了2013版示范文本专用条款个别与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的地方。

此次修改,主要是因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对建质[2016]295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2017版示范文本根据前述办法在质量保证金比例(3%)、预留、抵扣、缺陷责任期的起算及责任期内不履行修复义务的处理等,作了相应的调整。

在此特别提示大家,对于有些微信公众号今天打出的“即将举办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收费几千甚至一两万元”的广告,大家不要上当,这应该是没有认真比对新旧文本的随便忽悠。

如果原来认真学习过2013版示范文本,没有必要参加什么17版
示范文本培训班。

2017版示范文本与2013版示范文本修改部分对照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份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份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式几份”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份数的角度,分析其对合同效力、履行、监督等方面的影响,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案例,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具体规定和操作要求。

一、合同份数与合同效力合同份数是指合同正本和副本的数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份数通常为一式四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份数对于合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1. 合同成立:合同份数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

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字盖章后,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 合同履行:合同份数有助于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监督各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3. 合同变更:合同份数有助于合同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事项,各方当事人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合同副本上予以注明。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合同变更的内容和效力。

4. 合同解除:合同份数有助于合同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解除事项,各方当事人应签订解除协议,并在合同副本上予以注明。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效力。

5. 合同争议解决:合同份数有助于解决合同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和主体。

二、合同份数与合同管理合同份数在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 合同归档:合同份数有助于合同归档。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各方当事人应将合同正本和副本分别归档,以备查阅。

合同份数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合同归档的要求和期限。

2. 合同查阅:合同份数有助于合同查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有权查阅合同副本,以了解合同约定的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份数(3篇)

工程施工合同份数(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一般规定1. 合同份数:一般情况下,工程施工合同份数为两份,一份由承包方保存,另一份由发包方保存。

2. 特殊情况下的合同份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下,合同份数可能有所调整:(1)合同金额较大、工期较长、合同内容复杂的工程项目,合同份数可适当增加。

(2)合同涉及多个施工单位或分包商的,合同份数应满足各施工单位或分包商的存档需求。

(3)合同涉及政府审批、备案等程序的,合同份数需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二、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具体分配1. 承包方保存一份合同:承包方应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查阅、核对和履行。

2. 发包方保存一份合同:发包方也应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查阅、核对和履行。

3. 监理单位保存一份合同: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应保存一份合同以备查阅。

4. 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合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归档和存档,应保存一份合同。

5. 税务部门保存一份合同:税务部门在开发票、征税等环节需要查阅合同,应保存一份合同。

6. 建设主管部门保存一份合同: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应保存一份合同。

三、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注意事项1. 合同份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份数应明确标注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便于查阅和管理。

3. 合同份数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4. 合同份数的保存应采取妥善措施,防止合同丢失、损坏或泄露。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确定和分配对于合同的执行和存档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确保合同份数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2篇一、概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合同文件,它明确了承包商和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施工合同的份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一:合同协议书标题、当事人、引言及工程概况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一:合同协议书标题、当事人、引言及工程概况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一:合同协议书标题、当事人、引言及工程概况(第一条)王冠华【导言】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其他法律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于2013年4月3日以建市[2013]56号文的形式印发,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本系列文章基于新老合同的对比分析,对《示范文本》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解读,以期给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相关操作指引,助力施工企业在实践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新旧合同条文对照较之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在“合同协议书标题、当事人、引言及工程概况(第一条)”中,《示范文本》主要修改如下:1.在标题部分,《示范文本》在“协议书”前增加了“合同”二字;2.在引言部分,将法律依据中“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为“有关法律规定”;并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修改为“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以使合同协议书之用语更为规范、准确;3.在一、工程概况”部分,将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之“二、工程承包范围”调整为本条第6项。

二、解读《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合同协议书是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对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其附件的高度概括,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其中,弓I言部分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法律依据,同时确立了订立合同协议书应适用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这些法律适用原则的确立,在法律或者协议未予规定/约定或者规定/约定不明时对于定纷止争具有指导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份数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份数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份数规定需要明确的是,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类型,每种类型的合同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要求。

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至少一式两份,以便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执行依据。

我们来看一份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份数规定的范本: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现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合同份数及分配1.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副本若干份,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加盖公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副本应分别报送至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二、合同内容1.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3. 工程范围及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4. 工期要求: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 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6.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计划见附件。

7. 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年。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条件。

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四、违约责任如甲乙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批注、填写范例与风险提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批注、填写范例与风险提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3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照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照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照解读随着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制建设和建筑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客观上已经难以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对2013版和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对照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的约定。

2013版和2017版合同协议书的基本框架保持一致,只是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2017版相较于2013版,在通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了逾期索赔失权制度和双倍赔偿制度,同时对发承包双方及监理人的工程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2017版专用合同条款在2013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合同风险的分配原则,使合同风险在承发包双方之间处于较平衡状态。

四、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合同当事人针对《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未约定事项,结合本合同所涉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特殊约定。

补充条款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7版补充条款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处理方式,以及黑白合同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遏制措施。

综上所述,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更加注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合同风险的分配原则,提高了合同的可操作性。

新版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版区别

新版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版区别

新版本的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版的区别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出台,它在GF一91一0201版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听取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对部分内容和结构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更加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必将为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自己更大贡献。

本文就新版的特点,新版与老版的差异以及在使用新版过程中须注意之处加以讨论。

一、新版的特点:1.国际性(1)总体结构调整后,与FIDIC相一致。

新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部分,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新版分三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新版《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出自老版《协议条款》中的部分内容,成为一个独立的合同文件;新版的《通用条款》以老版的《合同条件》为基础,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调整;新版的《专用条款》为老版《协议条款》中除去《协议书》内容后剩下的部分;附件为新增部分。

(2)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中“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3)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合法性《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文本反映了最新的法律1991年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保险法》、《担保法》、《仲裁法》、《劳动法》、《专利法》、《文物保护法》等,新版中的相应条款反映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推荐】施工合同份数-范文word版 (10页)

【推荐】施工合同份数-范文word版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施工合同份数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1.1.2.3证号: 1.1.2.6 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 1.1.3 工程和设备1.1.3.4 单位工程:1.1.3.10 永久占地: 1.1.3.11 临时占地: 1.1.4 日期1.1.4.5 缺陷责任期: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 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后3日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后5天六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7日 1.6.3 图纸的修改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 7日1.7 联络1.7.2 联络送达的期限:地点:2、发包人义务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7日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3.1.1 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利:4、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4.3 分包4.3.2 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4.11 不利物质条件4.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5.1.2 承包人送报监理人审批的时间: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 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临时占地的申请:临时占地相关费用: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无相关费用:无7.2 场内施工道路7.2.1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7.2.2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施工控制网的测设: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3 治安保卫9.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9.3.3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10、进度计划10.1 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开工前5日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开工前5日监理人批复施工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开工前5日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定11、开工和竣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5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
【条文】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以下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 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 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 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 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目录
一、2021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及修改原那么 二、2021版施工合同修改重点及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2021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文解读
1
背景
2021年4月3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 总局正式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于2021 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表达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如双向担保、合理调价、 不利物质条件等
表达对争议解决的及时性,防止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14
实现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
反映现行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如条例、司法解释等方面内容
充分借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发布行业标准文件、 FIDIC合同文本
20
关于通用合同条款
【条文】
总共有20个条文,分别是:
1.一般约定;
11. 价风格整;
2.发包人;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3.承包人;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4.监理人;
14. 竣工结算;
5.工程质量;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6.平安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6. 违约;

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读

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读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发布,两部委联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并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版示范文本正式执行,原2013版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下称“建纬所”)受住建部委托起草的.2013版示范文本充分借鉴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等优秀条款,具有结构严密、逻辑性强、内容全面等特点,并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一本经典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今年8月,建纬所再次接受住建部委托对2013版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建纬所由总所副主任、南京分所主任曹珊律师组织执笔,对2013版示范文本进行修订.2017版示范文本主要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中对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修改内容,对2013版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中与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虽然2017版示范文本并未进行太多修改,但很多人却对其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解读,还有很多培训机构也有意进行相关培训。

由于部分解读内容与修订的目的和初衷不尽一致,为避免误导广大从业者,有必要从修订者的角度对2017版示范文本进行解读.一、修订背景(一)国办发〔2016〕49号文我国建筑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和不规范行为,其中包括发包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预先设置各种名目的保证金以及高比例保证金条款,此举在损害了承包人利益的同时,也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和加快建筑业的转型升级.2016年6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针对如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采取如下措施:1、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十三:合同协议书之合同份数(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十三:合同协议书之合同份数(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十三:合同协议书之合同份数(第十三条)王冠华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GF-2013-0201 GF-1999-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份,承包人执_份。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中没有关于“合同份数”的规定,《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十三、合同份数”属于新增的内容。

二、理解本条是关于合同份数的约定,属于合同常规性技术条款之一,旨在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份数、当事人各自持有的份数、以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内容。

其法律意义在于方便证据举证,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否认手中无合同文本的反驳证据,也可以避免事后单方增加合同内容的争议。

填写时,留白处不要空缺,由于“一”、“二”、“三”均由横组成,容易被涂改,建议用大写的“壹”、“贰”、“叁”书写。

需要指出的是,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的合同在内容上相互矛盾,且均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均系客观真实,在双方均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哪一份合同是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的情形下,应视为发、承包双方对相关约定不明,或者由裁判机关依据公平原则,参照双方达成合意等因素酌情确定。

此外,在合同原件均毁损或者灭失的特殊情形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关于“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对是否签订存在争议的复制件合同,主张复制件合同成立的当事人不能补充举证证明签订合同的真实性,该合同不能认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确认合同没有依法成立。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十三、合同份数”中的“合同”在法无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一般是指合同书原本。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有正本、副本之分。

所谓正本,是指依法按照原本作成并发给主受件人的文书。

副本是正本的对称,是指按原本制作的发给主受件人或主送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者有关机关的文书,目的在于使受件人知照法律文书的内容或者处理结果。

建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三:合同协议书之质量标准

建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三:合同协议书之质量标准

建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三:合同协议书之质量标准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在“质量标准”中,《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规定基本一致,前者措辞更为规范;将留白处居中设置,较之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采用文后设置留白的形式,可以尽量避免一方当事人事后恶意添加文字的弊病,对于合同使用者而言,也更能直接明了某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二、解读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

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建筑法》[1]、《合同法》[2]在立法上均对建设工程质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是反映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依法不得交付使用。

除了国家标准以外,还有由各地、各级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等,建筑行业协会亦设立了一些优质等级奖项,这些标准对于鼓励建设、施工单位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总的来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具有两种性质、四个级别、十种类型。

按性质划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作用;按照效力划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功能划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可分为基础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标准、环保标准、项目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卫生标准等十种类型。

关于工程质量具体标准的问题,就某项建设工程而言,首先,工程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

关于“合格”的界定,2013年11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第193号公告,公告指出,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3篇)

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各项指标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规定如下:二、合同份数1. 原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其中,建设单位应将一份合同原件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 复印件:除原件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复印件,用于存档、备查、公示等。

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3. 特殊情况:(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工程,合同份数可适当增加,并采取保密措施。

(2)涉及多个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的工程,合同份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各方均有合同副本。

(3)如合同约定需报送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合同份数应增加相应份数。

三、合同份数的签订与备案1. 合同签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份数要求,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仔细核对合同内容,确保无误。

2. 合同备案: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原件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合同份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名称等。

四、合同份数的作用1. 确保合同真实有效:合同份数的签订与备案,有助于确保合同真实有效,避免合同纠纷。

2. 维护合同双方权益:合同份数的签订与备案,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各项指标。

3. 便于监督管理:合同份数的备案,便于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依法依规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是保障合同真实有效、维护合同双方权益、便于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并备案合同份数,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2篇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的份数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的相关内容。

一、施工合同份数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应一式三份,分别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施工合同几份

建筑施工合同几份

建筑施工合同是指由甲方(业主)与乙方(施工方)签订的一份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施工合同的份数及其内容。

一、建筑施工合同的份数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分为以下几份:1. 甲方执份:甲方(业主)持有的一份合同,用于查阅和履行合同义务。

2. 乙方执份:乙方(施工方)持有的一份合同,用于查阅和履行合同义务。

3. 备案份: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的一份合同,用于记录和监督合同的履行。

4. 审计份:提交给审计部门的一份合同,用于审计和监督合同的履行。

5. 法院份:如有纠纷,提交给法院的一份合同,用于诉讼和解决纠纷。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建筑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合同主体:明确甲方(业主)和乙方(施工方)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 工程概况:详细描述工程的项目名称、地点、内容、规模、建筑面积等信息。

3. 承包方式:明确乙方(施工方)的承包方式,如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等。

4. 工程单价和总价: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以及工程增减量时的价格调整方式。

5. 工期: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顺延的条件和期限。

6. 工程质量:规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

7. 付款方式:明确工程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8.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法律责任。

9. 争议解决: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0.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11. 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事故处理等内容。

三、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1. 签订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建筑施工合同。

2. 履行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合同。

3. 合同变更:如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

施工合同一般签几份合适

施工合同一般签几份合适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关于合同份数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探讨施工合同一般签几份合适。

一、施工合同的性质和作用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二、施工合同的份数规定1.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施工合同的份数,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决定。

一般来说,施工合同至少一式两份,一方至少需要持有一份。

2. 实践中,施工合同一般需要六份,分别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档案管、税务(开发票时提供)和建设主管部门(施工报备)存档。

3. 当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果没有分正副本,应参照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协商。

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三、施工合同份数的选择1. 施工合同的份数应当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能够依据合同主张权利和履行义务。

2. 施工合同的份数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的需要,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管。

3. 施工合同的份数应当考虑合同的保密性,确保合同内容不被泄露。

综合以上因素,施工合同一般签六份较为合适。

这样既能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又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能保证合同的保密性。

四、签订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1.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

2. 审查工程承包范围:需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份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份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式几份”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的份数,尤其是“一式几份”,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的性质、作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探讨施工合同的份数问题。

一、施工合同的性质与作用施工合同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约定工程建设的范围、质量、进度、价款等条件的法律文件。

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作用:1.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施工合同明确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有助于预防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合同中包含了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3. 控制工程进度: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建设的进度和工期,有助于承包人按时完成工程,确保工程投资效益。

4. 确定价款支付:施工合同明确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有利于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5. 处理争议:施工合同中包含了争议解决方式,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决争议。

二、施工合同的份数及法律效力施工合同的份数,通常有一式三份、一式四份等。

不同份数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有所不同。

1. 一式三份:这种形式的合同,通常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各执一份。

每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份合同的修改、补充都需要各方同意并签字盖章。

2. 一式四份:这种形式的合同,除了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各执一份外,还增加了一份副本。

副本通常用于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办理工程手续。

副本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用于更改、补充合同内容。

3. 其他份数:施工合同的份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约定。

不同份数的合同,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双方的约定。

但无论份数多少,每一份合同都是整个合同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施工合同份数的重要性施工合同的份数对于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合同主体:每份合同都有明确的主体,即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十三:合同协
议书之合同份数
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中没有关于“合同份数”的规定,《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十三、合同份数”属于新增的内容。

二、理解
本条是关于合同份数的约定,属于合同常规性技术条款之一,旨在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份数、当事人各自持有的份数、以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内容。

其法律意义在于方便证据举证,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否认手中无合同文本的反驳证据,也可以避免事后单方增加合同内容的争议。

填写时,留白处不要空缺,由于“一”、“二”、“三”均由横组成,容易被涂改,建议用大写的“壹”、“贰”、“叁”书写。

需要指出的是,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的合同在内容上相互矛盾,且均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均系客观真实,在双方均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哪一份合同是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的情形下,应视为发、承包双方对相关约定不明,或者由裁判机关依据公平原则,参照双方达成合意等因素酌情确定。

此外,在合同原件均毁损或者灭失的特殊情形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关于“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对是否签订存在争议的复制件合同,主
张复制件合同成立的当事人不能补充举证证明签订合同的真实性,该合同不能认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确认合同没有依法成立。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十三、合同份数”中的“合同”在法无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一般是指合同书原本。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有正本、副本之分。

所谓正本,是指依法按照原本作成并发给主受件人的文书。

副本是正本的对称,是指按原本制作的发给主受件人或主送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者有关机关的文书,目的在于使受件人知照法律文书的内容或者处理结果。

合同正本与合同副本,内容相同,同出于原本,一般经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其法律效力均与原本相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书立、领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缴纳印花税,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但已缴纳印花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副本免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据此,未贴花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副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必须依法缴纳印花税。

此外,还要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份数与数份合同的区别。

简言之,合同份数是指就同一合同书制作的总份数;而数份合同则是指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多份合同。

三、实务分析
1.在双方均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两份内容相互矛盾的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的情形下,应视为双方补充约定不明
在中冶华天工程技术公司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各自持有的内容相互矛盾的原料场工程、烧结工程的补充协议均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均系客观真实的合同文件。

在双方均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哪一份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约定不明,双方未对两个工程合同协议书关于付款期限及方式的内容进行修改,关于质保金数额的约定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

2.当事人就同一工程签订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又难以确定实际履行的合同时,应依据公平原则,参照双方达成合意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合同结算工程款
在洛阳向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阳公司)与洛阳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公司)及河南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6.12合同”和“6.25合同”均因未经招投标而无效,五建公司和向阳公司对此均无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参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

为此双方对以“6.12合同”还是“6.25合同”作为计价依据产生争议。

前述两份合同除对工程质量约定一致以外,对工程价款、施工范围、付款方式、工程期限等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约定均不一致。

根据本案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等实际履行情况看,因双方均未按照两份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难以确定双方实际履行的是哪份合同。

鉴于“6.25合同”系在“6.12合同”之后签订,且“6.25合同”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二审判决以“6.25合同”作为案涉工程款的计算依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关于“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精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