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关于教职工考勤请假的有关规定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适应新常态下的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请假的劳动纪律,打造敬业爱岗的教职工队伍,在学校继往有关制度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一)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共四次,采用手机钉钉考勤。
(二)有关考勤管理。
1.学校办公室统筹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每两个星期汇总一次考勤结果,进行张贴公示。
2.升旗、教研活动、例会、监考、阅卷及其他集体活动由各年级、各处室负责考勤,年级负责考勤结果的公示,并把考勤结果及时交到校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存档;每月考勤结果由校区执行校长审核后,由办公室公示并转达有关主任。
全校性集会,由办公室组织各年级、各处室考勤,考勤结果汇报校长,由校长审核后公示并存档。
3.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三)有关考勤处理规定。
1.关于迟签、缺签处理规定。
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内,按迟签处理,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以上按缺签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每迟到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5分,每缺签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10分。
2.凡有旷班一天以上,或查岗、集会两次不在,或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或事假超过半个月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能参加评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病事假超过2个学期者,不能参加当年教师职务晋升。
3.校会、集体活动、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否则扣量化分5分。
4.例会时间需接送孩子要事前安排好,不得中途离场或提前退场,否则扣量化分5分。
5.教研活动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进行,每缺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
6.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期中、期末和各类调研考试)中,请假每天扣20分(病假延续的按病假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5分;在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校内阅卷,每次扣20分,全市统一组织的阅卷每次扣40分。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文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文一、请假制度概述请假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校的各项事务能够顺利运行。
请假制度旨在明确教职工请假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提高教职工的请假管理效率和公平性。
二、请假类型及条件1. 带薪病假:教职工患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限根据疾病情况而定,持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2. 年假:教职工在规定工龄满一年后享受的带薪假期,每年累计。
3. 事假:教职工在特殊情况下请假的,如丧假、婚假等,提前告知学校并提供相应证明。
4. 其他假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享受的其他假期。
三、请假申请流程1. 教职工请假前,应提前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沟通,并了解请假政策和程序。
2. 教职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格,注明请假类型、请假日期、请假原因等相关信息。
3. 教职工将填写好的请假申请表格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审核结果。
4. 如请假申请被批准,教职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请假。
四、请假考勤管理1. 教职工请假时,须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请假过程中,教职工需保持联系,向学校报告请假期间的病情变化、家庭事宜等。
3. 教职工在请假放假期间,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4. 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填写请假销假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请假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请假管理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教职工请假的审核与批准应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2. 请假纪律原则:教职工请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离校或延长请假时间。
3. 监督管理原则:请假制度应受到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请假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教职工请假行为的合法性。
4. 奖惩相结合原则:对于请假行为良好、按时归队的教职工,学校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请假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应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XX艺术学院关于教职员工请假与考勤制度的规定
XX艺术学院关于教职员工请假与考勤制度的规定第一条教职员工在办公时间、上课时间及学院和学院下属各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和集体活动时间,因故不能上班、上课及参加的,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的类别和期限(一)病假凡经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确诊,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必须离岗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病假每次最长请假时间为30天,期满可依据医生的诊断意见续假。
(二)事假凡因有私事不得不在办公、上课或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公假1. 婚假教职员工在办理结婚证一年以内可以享受三天婚假。
2. 丧假教职员工因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丧事,可以请丧假。
一般不超过5天;如路程遥远,可适当安排路程假。
3. 探亲假、年休假教职员工探亲假、年休假安排在暑假或寒假期间。
4. 产假女教职工生育,符合法定生育条件,享受产假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15天。
违反法定生育条件而生产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陪产假男教职工如遇妻子生孩子可请20天护理假。
6. 小产假女性教职员工流产休假,凭医院证明,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7. 计划生育假女性教职工因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凭医院证明,(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天,术后一周内不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2)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假2天;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假1天;(3)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者复通术的,休假21天。
8. 产检假女性教职工怀孕期间,需在工作日内进行必要的产前检查的,视为出勤。
事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事后提交产检相关记录,部门考勤员随考勤表一起提交。
9. 哺乳假:基于学院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女性教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不另安排每天哺乳时间。
10. 工伤假凡因工负伤,经省级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鉴定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办法小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学校教职工考勤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
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审批权限及手续)、审批权限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
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销假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补假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病假)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
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公假)、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计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天;超假以事假论。
)、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
假期视其情况为——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产假女职工产假为天,晚婚晚育者延长天。
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
上班后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6篇)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1. 请假流程:教职工需在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并认真填写。
随后,提交至校长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导处进行工作安排及备案,最终将请假单存档于办公室。
2. 对于请假天数超过一天的(含该天数),教职工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
3. 若请假到期仍无法返岗,教职工需再次填写请假单,并待批准后方可续假。
4. 请假手续不齐全者,将不予批准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将按旷工处理。
5.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管负责。
请假期满后,教职工需履行销假手续。
因未销假而导致考勤记录出现错误的,由请假者自行承担责任。
6. 学校将在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情况,以确保考勤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病假需凭医院开具的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8. 鉴于教职工享有寒暑假期,因此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
如确需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的,学校将给予三天婚假(包括婚礼当天及前后各一天),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9. 女教职工的生产假将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 教职工在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享有丧假____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计算____天,不含路途时间)。
11. 教职工因公或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
12. 教职工子女结婚时,可准假二天(包括婚礼当日和前一天),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13. 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参与公益活动的时间,将视为正常出勤。
14. 教职工离校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若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进行登记或通讯不畅者,将视为工作失误。
离校时间超过半天的,需具备请假手续并记入考勤(紧急情况除外)。
15.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
____分钟后到达者视为迟到,____分钟后到达者视为旷工;活动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
16. 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或外出学习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的,需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报教导处备案后方可离校。
2024年二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三篇)
2024年二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为严肃劳动纪律,促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1)中层以上的干部的考勤:校长由全校师生监督;副校长由校长负责考勤;中层正职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及校长办公室考勤;(2)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3)教师上课情况由年管会组织考勤;(4)政治学习由年管会负责考勤;(5)业务学习由教务处组织考勤;(6)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考勤;(7)星期一升旗仪式:由年管会、总务处、工会分头负责(工会负责行政处室),校长办公室抽查;(8)其它会议由牵头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
3、学校实行弹性坐班制。
原则上,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天,职工在校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天,且相关部门应根据其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考勤情况____周统计____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及工会),由考勤人员将考勤结果通报被考勤人所在年管会或部门负责人,年管会或部门负责人核实无误后,根据学校规定对被考勤人员作出相应的扣罚。
5.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作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二、本请假制度的范围1.国家法定假(即婚、丧、产假、公伤假、探亲假等)2.病假与事假;____公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计划指定的会议及有关学习培训);4.教师外出排序进修假。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1.教师(职工)请假须事先填写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申请表,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如会议、学习通知等),经审批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审批办法及程序:(1)审批办法:教师请假____天,经所在年管会批准;请假____天,向所在年管会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请假____天及____天以上,向所在年管会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准假。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3篇)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小学教职工的考勤、请假制度是为了保证教师的正常出勤和管理教师请假的行为。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 教职工需按照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教职工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方式签到,如使用刷卡机、指纹识别等。
3. 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二、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教职工请假一般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具体请假类型和请假时长可以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2. 请假程序:教职工请假需要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交给主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3. 请假证明:教职工请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如病假需要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
4. 请假条数限制: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请假条数的限制,例如每学期最多可请假几次或总天数的限制。
5. 请假扣薪:根据学校的规定,教职工请假可能会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奖金。
以上是一个示例的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2)(____年____月____日制定请假制度,____年____月____日制定考勤制度,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次修改并合并两个制度,____月____日在教师会议上通过,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修改,____月____日在全体教师会议上通过。
)为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1.教师授课及其他各类活动;2.行政及职工上下班;3.各种会议;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年段统一排定的其他工作,如运动会、命题、监考、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二、考勤办法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校办公室负责考勤;处室、教研组、年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 基本要求1.教职工应于规定时间上下班或进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上下班,请提前告知领导或相关部门。
2.教职工应准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研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3.教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等操作。
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考勤时间、考勤规定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4.教职工不得安排他人代签、打卡等行为。
2. 请假管理1.请假类型: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2.请假时间:请假应提前向所属单位领导提出申请,事先报请人事处审批,并提示请假时间、原因以及工作安排。
3.事假:须提前1天向所属单位领导请假。
事假应当在请假开始前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
4.病假:请假当天或隔日需当面或电话通知所属单位领导,并在本人出院时提交病历证明,并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
延长病假需到医院再次体检并提交证明。
5.年休假: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属单位领导批准。
年休假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可继续使用至次年8月31日。
(注:请办理年休假期间须安排好工作)6.探亲假:须提前1周向所属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并注明探亲地点及探亲时间,并使用公休日或采用年休假时间,未休满年休假的部分可按照规定使用带薪假。
(注:每年最多休7天,如需休满7天,可请调休或带薪假)7.婚丧假:因亲属婚丧,经申请批准可获得对应的假期,具体时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产假:女职工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销假管理1.请假结束后应立即回到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休假时间,应提前请示所属单位领导,并经过批准。
2.销假后应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教学办公室进行报告,并说明情况及具体回岗时间。
二、考勤记录统计1.教职工每月的考勤记录将进行统计,相关内容将计入工资档案,出勤记录的作用非常重要。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小学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师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考勤制度1. 学校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学校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考勤签到:每位教职工每天上班需在规定的考勤机前进行刷卡签到,准时上岗。
迟到情况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请示,并进行登记。
3. 班主任考勤:对于一线教师,班主任需要在每天早晨8:00前到教室进行考勤,每天缺勤的学生需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备。
4. 外勤考勤: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教职工进行外勤工作。
教职工须提前向校领导进行请示,并填写外勤申请表,经批准后才能外勤。
5. 加班:若需进行加班工作,教职工需要提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调休或加班工资结算。
二、请假制度1. 事假:教职工在遇到紧急且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需要请假。
请假需提前向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详细信息。
2. 病假:若教职工因病无法上班,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请示,并提交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教职工需及时向校办公室报备假期延长或复工时间。
3. 年假:教职工在服务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使用需提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享受。
4. 调休:教职工加班或利用休息日工作,可申请调休。
教职工需提前向校办公室提出调休申请,并提供加班或工作时间证明。
5. 产假/陪产假:教职工在怀孕期间或配偶分娩期间,可享受一定的产假/陪产假。
教职工需在孕期或分娩之前向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制度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向学校汇报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信息。
总结:小学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维护教学秩序和管理教职工的工作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学校请假考勤扣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请假流程,明确请假扣款标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五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等。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事假:因私事需请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天;(二)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请假,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三)婚假:符合法定条件,每对夫妻每三年可享受一次,婚假期限为3天;(四)丧假:直系亲属去世,每丧假期限为3天;(五)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六)陪产假:符合法定条件,男方可享受7天陪产假;(七)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二)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章考勤扣款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根据请假类型和请假天数,按照以下标准扣除工资:(一)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日工资;(二)病假:根据病假天数和病假工资标准扣除工资;(三)婚假、丧假:按法定假期扣除工资;(四)产假、陪产假:按法定假期扣除工资;(五)年休假:按法定假期扣除工资。
第九条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天数扣除工资。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当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按本制度规定扣除工资。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制度、擅自离岗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一)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0元;(二)旷工:每旷工一天扣罚200元;(三)请事假未按程序请假:每次扣罚100元。
2024年小学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4篇)
2024年小学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及假期安排的正式规定一、考勤基本规定教职工在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缺勤,将视为旷工。
在长期病假期间,教职工可继续享受节日福利奖励,但学校发放的阶段性工作奖励将不予发放。
二、特殊假期考勤管理办法1. 学历考试与进修教职工参与高一层次学历进修需与自身岗位及专业对口。
学历进修应利用业余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上班时间需参加学历考试的,不享受全额全勤奖。
与专业相关的进修和培训需向学校申报,经同意后每学期可参加一至二门,作为公假处理。
调课需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2. 婚假正常婚假与晚婚假均依据《婚姻法》规定执行,均视为正常上班。
再婚假期同样按正常婚假处理,视作正常上班。
婚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期,可顺延。
3. 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为正常上班。
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为正常上班。
其他亲属逝世,请假按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4. 产假女职工产假依据计划生育法规定执行,正常生育与晚婚晚育产假天数各异。
男教师护理假根据女方是否晚育设定不同天数,均视为正常上班。
护理假及晚育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期,可顺延。
5. 计划生育假依据相关政策执行,特定手术需休息者按病假处理。
6. 人情假每学期教职工可享二个半天人情假,视为正常上班但不享全额全勤奖。
需事先请假,原则上不调课。
每月可有一次下午特定时间离校就医,视为正常上班,次日需凭医院凭证销假。
子女重要人生节点(如参军、考试、留学送机等)可享一天人情假,视为正常上班且不影响全勤奖励。
无法及时提供就医凭证者,按事假处理,重复情况视为旷工。
三、批假权限与请假流程1. 事假需向教导处或校长室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
2. 星期五下午学习日一般不批人情假(特殊情况除外)。
3. 请假原则上需本人直接办理,不委托他人。
4. 上班途中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告知学校,事后补假。
有关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选5篇)
有关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选5篇)学校日考勤管理制度1一、请假制度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 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 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 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 婚假5天, (晚婚的20天, 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 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 产假90天, 晚婚加15天, 到教育局请假, 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 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1.坚守岗位, 不得随意离校, 正常上班时间, 无课时有事需离开, 必须向学校打招呼, 否则视为旷工。
周五需乘早车者, 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 拒绝口头请假, 否则按旷工对待。
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 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早退, 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 需口头请假, 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 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 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不得提前下课, 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
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 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 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 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 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 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 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每周汇总并公示, 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 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 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 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高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高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请销假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强化时间观念,促进全体师生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全体教职工(含合同制员工)、研究生、本科生及各类在校生。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安排调整工作时间。
2. 学生上课时间:(1)周一至周五,按照课程表执行;(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需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脸、刷卡、电子签名等,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设备由学校提供,相关人员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改动。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职工签到:每日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
(2)学生签到:根据课程安排,每节课前进行签到,具体签到时间以课程表为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签到时间,由所在单位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在返回学校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向所在单位说明情况。
(2)外出期间,相关人员应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以备查核。
4、忘记签到处理(1)若教职工或学生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按时记录,需在当天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予以补签。
(2)忘记签到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二级单位应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2)考勤管理员需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024年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并提升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以及____《____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政策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处理程序(一)请假类别1. 事假:教职工因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时,可申请事假。
2. 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申请病假。
病假超过____天者,需提供县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以获批准。
3. 公假: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或培训等活动,可申请公假。
4. 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教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产假期满后,若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持有医院证明,则按病假处理。
5. 婚假:教职工结婚时,可享受____天的公假。
6. 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去世时,可给予____天的公假。
若假期结束后仍需请假,则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1. 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值周领导批准。
2. 请假一天以上至五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3. 请假超过五天,需经教育局批准。
4. 会议请假,由值周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1. 所有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提交相关证明。
请假经批准后生效。
请假____天以内的课程,由教职工自行调整;超过____天的课程,由教导处负责调整。
2. 教职工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由他人代请。
因疾病或紧急事故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但事后需补办手续。
补假无效。
3. 请假批准后,教职工需将请假条交至值周领导,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
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1. 教职工一学期内请事假或病假累计____天以内的,按____元/天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超过____天的部分,按____元/天扣除。
2. 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或培训等,需提前调课并报告值周领导。
大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
XXX大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健全考勤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秩序,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应爱岗敬业,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未经请假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第二章请假种类及假期待遇第四条病假教职工患病或受伤,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病假。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规定标准计发基本工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规定标准计发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停发。
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及以上档次。
(四)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按照黑龙江省有关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五)当月病假累计15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津贴。
(六)教职工病休达到规定时限,不按要求参加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七)病假人员病愈后2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2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八)试用期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地延期转正定级。
(九)教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必须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包括工伤医疗、康复治疗和恢复期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后继续请假的,按照病(事)假处理。
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范文
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范文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和责任心,以及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下面将就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考勤制度教职工的考勤制度是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对于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确保教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对于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都具有重要影响。
1. 上班时间教职工上班时间一般是从早上8点到下午4:30,中间间隔一小时午休时间,具体的上班时间根据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
教职工上班时间的具体规定会在员工手册中详细列出,教职工应按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 签到和签退教职工每天到校后,应前往办公室进行签到,确认到岗时间。
教师签到时需填写个人的考勤表格,包括姓名、日期、工号等信息,并在规定的签到处签名确认。
午休结束后,教职工需再次签到确认返岗。
下班时间到达时,教职工需要再次到办公室进行签退操作,即填写相应的考勤表格,包括下班时间等信息,并签名确认。
签退后,教职工可以按照自己的安排离开学校。
3. 考勤异常情况处理偶有特殊情况导致教职工无法按时到校上班,需要提前或延后办理签到手续的,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或学校管理部门报备,并说明原因。
考勤异常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才能获得允许。
迟到和早退是教职工考勤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一旦发生,教职工需要向上级领导说明原因,同时记下迟到/早退的具体时间。
二、请假制度请假制度是为了保证教职工享有一定的休假权利,同时也要求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和补班等安排,以尽量减少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影响。
1. 请假类型请假分为病假、事假、产假、年休假等。
教职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请假类型,并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2. 请假手续教职工需要提前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和具体请假时间。
中小学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方案
中小学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全镇教职工考勤管理实施方案:一、请假制度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
2.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必须书面请假。
3.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按时到校工作的,必须书面请假。
4.因病因事不能及时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后补书面假条。
5.请假以半天(0.5天)为基本单位,不得出现请一节课或一个小时等现象。
6.临近期末放假10天或新学期开学10天,不得请假。
(特殊情况除外)7.法定假①婚假:a、教职工本人结婚的,享受7天婚假;b、教职工子女结婚准教职工事假3天。
(在弥勒市外结婚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②丧假:a、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死亡,给予5天丧假;b、教职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死亡的,给予2天丧假。
(死亡直系亲属在弥勒市外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③产假:一般158天(含产前休息15天,以医院出具预产期证明时间为准),男方护理假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放环假2天;取环假1天。
产假期满仍不能上班的,经医院或其婴儿出生医院出具证明,学校领导批准,按事假处办。
8.病假须提供的辅助证明材料病假短期病假(1—3天)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定。
病假3天以上要有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书,并出具门诊发票或住院证;1周以上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书,并出具住院证明、医药费用结算流水清单,否则以事假论。
病假按住院证明、医药费用结算流水清单上的日期计算,多余的以事假论。
9.请假审批权限:①请假期限不超2天的,由各学校校园长审批,加盖公章。
②请假期限在2天以上先由学校校长审批,签上“情况属实,请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字样,落款,盖上学校公章后,再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③法定假先由各学校校长审批,签上“情况属实,请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字样,落款,盖上学校公章后,再报中心校工青妇主管领导审批。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范本一、请假制度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请假行为,确保请假过程透明、公正,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所有请假事宜均须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经单位审批。
二、请假类型和时限1. 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并应在请假当天或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
病假可连续计算或分段累计,但单个请假不得超过10天。
2. 事假:教职工因特殊事宜需要请假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如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超过3天,需事先调休,并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
3. 年休假:教职工在所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年休假。
年休假原则上不得少于5天,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学校申请,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请假程序1. 请假申请:教职工应在提前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将其提交至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请假申请表应详细填写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段等必要信息。
2. 审批流程: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签字。
若请假时间超过3天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需将请假申请表转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3. 请假通知:一旦请假申请获得批准,教职工应及时将请假通知书发至教务处,并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学校组织协调工作。
四、请假考勤管理1. 迟到早退:教职工若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根据学校的规定,补偿相应时间,以免影响教学工作。
2. 考勤记录: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考勤记录。
请假超过3天的教职工需出示相应证明,并在请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学校。
3. 奖惩措施:若教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时限、未提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请假,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工资、停职、记过等。
五、请假制度的执行1. 本制度的详细内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进行宣传和解释。
2. 所有教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请假。
XX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XX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为严格校规校纪,加强劳动纪律,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范围:凡本校在编教职工都执行本考勤规定。
在正常工作日,从事本职工作、公出和参加各种会议、各项集体活动及节假日值班等,均在考勤范围。
二、考勤内容与标准考勤主要记录教职工到岗情况,考勤符号严格按考勤表中说明进行标注。
(一)请假。
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提前申明理由,说明期限,视为请假。
1.请假种类。
一般有: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2.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5天以内,部门批准。
(2)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批。
(3)教职工请假一周以上,由人事处转报分管校长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本人直接向分管领导申请。
3.假期办理。
各类假期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表(条),写明请假理由、起止时间、请假种类,按审批权限,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将请假表(条)转交考勤员,据此考勤备案。
(1)事假。
教职工本人有急事需离岗办理,应请事假。
事假需从严审批。
(2)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上岗工作者,有本校医院转诊证明及合同医院出具病休证明方可请病假(外医院的病休证明需到校医院换开证明)。
传染病病假期满后,上班时间须附本校医院康复证明,报人事处批准。
因公受伤,可视具体情况,有关部门会同医院确定公伤假,报人事处按有关规定批准。
(3)探亲假。
申请探亲配偶、亲属时,按国务院和劳动部规定办理,结合学校实际,教职工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特殊情况例外。
来校工作的大学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4)出国探亲假按“济南大学出国探亲、旅游的有关规定”办理。
(5)婚丧假。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已领取结婚证者,一次性给婚嫁假3天。
双方符合晚婚年龄者,给假17天。
家中有丧事者给假3天,路途乘车单程超过4小时者,往返路途不计在假期内。
婚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和计生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教职工考勤请假的有关规定校人字(2003)34号为完善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全校考勤、请假规范统一,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制度1. 全校教职工都实行上下班工作制度。
教职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按国家或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上下班。
除承担教学任务(包括讲课、辅导、编写教材等)期间的教师,经系(室)主任同意报所在学院院长批准,可不作上下班考勤外,其余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2. 考勤的主要内容:迟到、早退、各种请假、超假、旷工等人员名单、天数、次数。
3. 考勤是平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岗位聘任、解聘、晋级、调整工资等重要依据之一。
4. 各单位必须加强考勤管理。
各单位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5. 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教职工考勤表。
各基层单位必须在每月一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向院级单位报告,各院级单位(机关、后勤以总支为单位)须将考勤结果于次月二日前(遇节假日推迟至上班的第一天)通过电子邮件及时报人事处执行。
涉及到要扣发工资或津贴等情况因各单位误报造成学校损失的,由单位负责人向当事人负责追交;一个月内追交不回的,学校将从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校内岗位津贴中补扣。
6. 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发生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的单位,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二、请假制度教职工因公因私一律实行请假制度。
教职工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处理个人私事,确因私事请假,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呈报,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满上班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准假单位销假。
(一) 事假1. 教职工在工作和生产时间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由本人处理时,可申请事假。
2.请事假手续请事假必须由本人事先填写请事假申请单,按级上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若假期不够需续假,必须在到期前办理续假手续,按续假前后总天数按级报批。
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在半天以上者,所在单位和审批单位应进行登记。
3.审批权限(1) 教职工请事假两天以内者,由系、车间、科(室)领导批准;三至七者,由院、部、处级单位领导批准;八天及其以上者,报校人事处批准。
(2) 系、车间、科(室)负责人请假五天以内者,由院、部、处级单位领导批准;六天及其以上者,报校人事处批准。
(3) 院、部、处级领导请假副职领导两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三天及其以上者,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正职领导请假均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 校领导因公(私)事须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分别通知两办。
4.事假工资、津贴、奖金的处理工资处理: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从第十五天起按天扣发工资。
津贴处理:(A)30%活津贴部分和校内岗位津贴,事假1天扣发1/6月津贴,事假满六天扣发一个月津贴,超过6天部分,下月接着扣发。
(B)职务岗位津贴,当月事假超过半个月的扣发半个月津贴,满一个月的扣发一个月津贴,不足半个月不扣发。
奖金处理:年终奖金全年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者,扣40%;全年事假累计三十一天及其以上者,全部扣发。
(二) 病假1. 教职工因病或因公负伤,经本校医生诊断(急诊除外)需病休者,须持医生诊断、医院院长审核属实的病假证明向所在单位请病休假。
所在单位领导可根据其病情和本单位情况在医生给假天数内,酌情批准其休假天数,凡连续休半个月以上者,所在单位要报校人事处备案。
急诊的教职工,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
2.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 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下表所列情况执行。
注:打“√”为全额发放,打“×”为停发。
(2) 教职工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级、省级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 精神病、癌症患者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上表1~3项)。
(4) 教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5) 教职工利用病休假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三) 探亲假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按规定探亲假期一律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执行。
寒暑假天数不足探亲假期的,可根据情况给予补足。
特殊情况需要在其它时间内探亲的,均按事假处理。
1. 国内探亲(1) 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2)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3) 探亲对象是指居住外地的职工的父母(含养父母)、配偶以及自幼抚养该职工长大(指16周岁前父母双亡)现由职工供养的亲属。
(4) 学徒、见习、实习、试用期人员,均须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5) 新婚夫妇分居两地的,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配偶)待遇,从结婚的下一年起方可享受。
(6) 职工与配偶户口虽分居两地,但当年因各种原因同居六个月以上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7) 探亲路费报销规定:A. 符合一年探亲一次的,路费可以一年报销一次;符合四年探亲一次的,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
B. 职工夫妇分居两地,对方已报销了探亲路费,或对方是军队干部已休假探亲,本年度本校职工不再报销探亲路费。
C. 职工探望父母的路费报销,以其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基准,超过户口所在地的部分,职工本人自理,低于户口所在地的,按实际路程计算报销。
D. 职工与父母、配偶分居三地,在同一年内,同时探配偶和父母的其探亲路费分段计算报销。
E.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座,乘轮船,可报四等舱位。
年满五十周岁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者,可报硬席卧铺。
2. 出国(出境)探亲(1)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公派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三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自费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一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二个月;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在职教职工因配偶公派在国外(境外)符合探亲条件的,规定探亲期间的工资照发,校内岗位津贴停发,但须在按时回校后领取,不按时回校工资不补发;批准延期期间工资、校内岗位津贴停发。
在职教职工探望国外(境外)因公派出的子女及因私在国外(境外)的配偶、子女,探亲期间工资、校内岗位津贴停发。
(3)教职工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探望定居的配偶或父母,国内段路费报销至其出入境口岸,国外(境外)段自理;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为四年一次,国内段路费(指其出入境口岸)报销本人标准工资30%以外的部分,30%以内的及国外(境外)段自理。
(4)教职工在国外(境外)探亲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 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给婚假十五天(包括法定假日,下同);男女双方或一方不符合晚婚条件者,给婚假三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且符合晚婚的一方,给婚假十五天,非初婚的一方,给婚假三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教职工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并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婚假期间工资、津贴、年终奖照发。
(五) 产假、带孩子假1. 产假(1) 女教职工生育可休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包括法定假日,不包括寒暑假)。
符合晚育条件(指满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产后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30天(含产前假15天)。
同时给予男方7天护理假。
女教职工生产时,如遇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时间15天。
(2) 怀孕流产的女教职工,根据医疗单位和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证明,给予一定的假期。
其中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者给予产假45天;七个月以上者给予产假90天。
(3) 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需保胎休息者,凭医生证明,其保胎时间的工资等待遇按病假待遇规定计发。
(4) 产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
(5) 无计划生育(包括人工流产)者,其孕期检查费、医疗费、生育费等一切费用均自理;为保障女工健康,应按规定休足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种津贴和年终奖金按病假待遇规定计发。
(6) 休产假者所在单位必须在教职工产后十天内报人事处备案,上班后销假。
2. 带孩子假(1) 女职工产后,如确有实际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准予请“带孩子假”。
A. 住地离工作地点较远(指来校途中单程乘车45分钟以上),上班后家中无人照料或居地无幼托单位者。
B. 孩子或本人体弱多病有医生证明,上班确实有困难者;C. 夫妻分居两地,孩子无人照料,独自带孩子确有实际困难者。
(2) “带孩子假”假期连同产假在内,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且只准一次请完,不准分段请假;带孩子假期间,遇有产假(含人工流产)、仍按带孩子假处理。
(3) “带孩子假”满六个月及其以上者,当年的工龄不计。
(4) “带孩子假”工资:按75%发给。
各种津贴奖金停发。
3. 哺乳时间有一周岁以下婴儿亲自哺乳者,每天哺乳时间为一小时(不含本单位内往返途中时间),如分上、下午两次哺乳的,每次为半小时,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
(六) 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需要职工本人料理者,给丧假三天,如需赴外地料理者,往返路程时间另给。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评奖。
(七) 工伤假教职工因公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学校技安科。
教职工因工负伤而必须治疗和休养的,由校医院出具证明可给予工伤假。
伤愈后又患其他疾病需继续休息者,按病假处理;治疗后工伤又复发需治疗休息者凭校医院证明,仍按工伤处理。
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工伤假在一个月以内者,不影响全勤评奖。
超过一个月者,津贴与年终奖按病假处理。
三、旷工及处理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旷工:(1)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虽请假未经单位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 请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未办续假手续或虽已申请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3) 虽已准假、但发现其请假理由是伪造者;(4) 因打架斗殴而耽误上班者,或由此导致伤、残休息者;(5) 按作息制度上班迟到或早退在2小时及以上或不参加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人员,以及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课一次(2节课),按旷工半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