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五条禁令、四个严禁

公安部五条禁令、四个严禁
公安部五条禁令、四个严禁

公安部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00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职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严禁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三、严禁在部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财物分配中收受贿赂。

四、严禁在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士官选取、入警考学中收受钱物。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适宜在部队工作的责令退出现役;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条禁令的违规判定基本规则

附件: “五条禁令”的违规判定基本规则 (一)严禁泄露或交易客户信息。 1、客户信息的界定 (1)个人客户信息包括: 非通信内容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职业、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家庭成员信息等),位臵信息,服务密码,账单和清单,等等; 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信、飞信、电子邮箱、数据线路及我公司提供的其他个人通信手段所传递的信息内容。 (2)集团客户信息包括: 非通信内容信息: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基本信息,单位成员个人基本信息,业务合同,账单和清单,等等; 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信、飞信、电子邮箱、数据线路及我公司提供的各类信息化应用手段传递的信息内容。 2、泄露或交易行为的界定 依据2009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任何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信息或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包括如下情况: (1)任何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查询、获取上述客户通信内容信息以及客户通话清单、位臵信息、服务密码等隐私信息的行为;

(2)除如下四种客户信息正常使用或对外提供的情况外,擅自向他人或外方提供客户信息的行为: 一是客户凭借有效证件或服务密码等方式通过身份鉴权验证、或委托他人依照公司有关业务规程办理的情况下,根据客户需要协助其查询、获取客户信息。 二是公司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程序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或提取。 三是在有保密协议或条款约定的前提下,并在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依照合作协议给业务合作伙伴提供必要的客户信息,仅用于用户定制的电信服务。 四是按照政府、消协等有关部门处理客户投诉、申诉的要求,向政府、消协等提供仅限于投诉处理相关的必要客户信息。 在违规行为中,泄漏客户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话清单、位臵信息、服务密码等隐私信息的,以及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客户信息的交易行为违规情节更严重。 (二)严禁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客户同意发送商业广告信息。 1、违法信息的界定 依据《关于依法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消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77号),违法信息包括如下五类: 一是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手机违法短消息息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二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 三是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

公安部五条禁令

公安部五条禁令 (2003年1月22日)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2009年3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重申和制定以下五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三、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四、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 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先行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查实后依法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条禁令”整改措施》

《“5条禁令”整改措施》 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继续组织开展“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xx年4月13日至7月15日。 二、学习内容: “五条禁令”、“八个严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令》、《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警示教育专辑》 三、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反弹,坚决防止酒后驾车、滥用枪支致人伤亡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全体公安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自觉性明显提高;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违纪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教育。大队认真组织全体民警重新学习“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禁酒有关规定》和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以近年来通报的违令案件和拍摄的专题片为警示教育教材,组织民警讲体会、谈教训,进一步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提高全体民警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主动性、自觉性,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各中队要科学安排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切实增强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自觉意识。组织学习情况,要做好记录和笔记,以备检查。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都要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找出公务用车、公务用枪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和措施,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每名民警要紧密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找“枪、车、酒、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纪律、作风上全面剖析、反思,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各中队也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三)强化日常管理。大队负责人与大队领导签订责任状,大队领导也要与每名民警、每名工作人员签订责任状。要针对民警酒后驾车、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警务车辆、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民警八小时外管理,对家庭矛盾突出、心理状态不稳、嗜好饮酒的民警,逐一教育谈话、告诫,落实帮教措施。在入警、晋职晋衔等各类培训中,增加“五条禁令”内容。 (四)严格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纠存在的违禁问题和苗头隐患,严格督促落实整改。集中开展“五条禁令”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违令问题,并提醒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提高自我约束力。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五条禁令”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五条禁令” 一、“五条禁令”的内容 (一)严禁泄露或交易客户信息; (二)严禁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客户同意发送商业广告信息; (三)严禁未经客户确认擅自为客户开通或变更业务; (四)严禁串通、包庇、纵容增值服务提供商泄漏客户信息、擅自为客户开通数据及信息化业务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 (五)严禁串通、包庇、纵容渠道或系统合作商泄漏客户信息、侵吞客户话费、擅自过户或销号、倒卖卡号资源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 二、实施时间和处罚办法 上述“五条禁令”自2009年7月1日起在全公司实施。违规判定基本原则详见附件。对于违反上述禁令的中国移动员工,一旦查证属实,公司将根据责任划分进行严厉处罚。 违反上述禁令的员工予以辞退;违反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予以开除;违反禁令涉嫌犯罪的员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指使他人违反禁令的领导人员、管理者将视同直接违反禁令予以处理;对违禁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予以纪律处分,直至撤职。

附件: “五条禁令”的违规判定基本规则 (一)严禁泄露或交易客户信息。 1、客户信息的界定 (1)个人客户信息包括: 非通信内容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职业、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家庭成员信息等),位臵信息,服务密码,账单和清单,等等; 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信、飞信、电子邮箱、数据线路及我公司提供的其他个人通信手段所传递的信息内容。 (2)集团客户信息包括: 非通信内容信息: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基本信息,单位成员个人基本信息,业务合同,账单和清单,等等; 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信、飞信、电子邮箱、数据线路及我公司提供的各类信息化应用手段传递的信息内容。 2、泄露或交易行为的界定 依据2009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任何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信息或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包括如下情况: (1)任何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查询、获取上述客户通信内容信息以及客户通话清单、位臵信息、服务密码等隐私信息的行为;

师德师风五条禁令

各处室、专业部: 现将区教委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上新台阶。 学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师德师风五条禁令 一、严禁传播反动文化、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 二、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活动。 三、严禁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四、严禁买卖生源。 五、严禁工作时间打牌或无正当理由到公共娱乐场所消费。 上述规定,由学校、教办、教委督查,学校作过程记载。 违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之一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区教委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违反上述第五条者,领导干部(含中层干部)一律免职;教职工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区教委同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违反2次的,由区教委进行点调。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2年不称职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师德师风十条规定 一、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准在工作时间做网上聊天、玩游戏、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准抵触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 四、不准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五、不准在系统内的各类考试中有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 六、不准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推销资料和其它商品。 七、不准违规补课。 八、不准单独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或其它僻静场所。 九、不准违背事实越级上访或在网络等媒体上随意散布信息。 十、不准在职在岗人员利用工作时间或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在外兼职。 上述规定,由学校、教办、教委督查,学校进行过程记载和年度总评。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每违反1次,记“不良记录”1次。其次数与《南川区师德师风十五条要求》记录的次数合并计算。 年度总评结果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挂钩。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者,区教委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通报批评1次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一年内受到通报批评2次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其年度考核等次按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2年不称职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五条禁令保证书

五条禁令保证书 篇一:“五条禁令”责任状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制度,严肃铁的纪律,维护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特别是确保“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特签订本责任书。一、“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二、具体要求: (一)、各部、处、支队“一把手”作为本单位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五条禁令”。结合部门实际,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检查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省局将处理结果纳入等级化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警有针对性的防范教育,认真组织民警

逐条学习,熟记规定,不断提高民警自身素质,自觉做到对“五条禁令”不敢为,不想为。 (三)、要教育民警加强相互之间的帮助和监督,日常管理中应关口前移,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处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四)、加强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在抓好对民警日常管理的同时,将队伍管理教育的触角延伸至8小时以外。 三、责任追究: (一)、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其他: (一)、本责任书由省局督察支队负责检查监督,核查处理。(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履行。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人(签名):部门领导(签名): 主要领导(签名): 二oo七年二月十五日 为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打好“预防针”,提高民警自身素质形象,真正做到爱护民警、关心民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五条禁令”

五条禁令

教师“五条禁令”活动实施方案 依据上级布署,落实教师“五条禁令”内容为:第一: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第二: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三: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第四: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第五: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我校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克服校内存在的某些工作纪律等问题,使全体教职工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以“五条禁令”规范教师行为,进一步树立博学善思、敬业务实、和谐弘德、守纪高效的教师队伍形象。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党政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校园文化阵地,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五条禁令”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查机制、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2、具体做法 (1)从现在起,全校教职工开展自查,曾有违规现象者写出整改方案交到党支部。党员干部要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带头执行。做到认真负责,确保“五条禁令”活动,不走过场,有实效。 (2)学校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随时进行,督查范围为全校。 (3)要求教职工要自觉遵守“五条禁令”。通过检查、暗防、举报等形式,发现违纪者对其予以严肃批评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 “学”. 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春市

中小学生学生教师行为十不准》、《长春市中小教职工奖惩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响应市教育局《六条禁令》,同时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自学本校制订的《班主任岗位职责》、《学科教师岗位职责》等。此阶段主要是提高全体教师对本次活动的认识,更进一步明确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性,更进一步明确师德师风的具体内涵和要求。 在此阶段中,学校将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动员大会,宣讲学校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方案,由校长做动员报告,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开展校园读书活动,引导教师阅读教育专著,撰写读书笔记,交流读书心得,创建读书博客,开阔教师视野。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各办公室办一期师德师风专栏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加深广大教职工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并将师德教育活动与教师继续教育相结合. 第二阶段:榜样示范阶段。 “讲”。一是举办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学校要推选一批优秀教师,请优秀教师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批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师。弘扬师德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到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联合表彰。二是组织开展以“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为主题的师德论坛、师德演讲活动,讲身边的人,讲自己的事。 第三阶段:反思交流阶段。 “查”。一是学校要组织教师对照《教师师德评分细则》,紧紧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五条禁令”,认真开展自查反思,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敬业精神不强,管教不管导,育人质量

国家局五条禁令

时间:2011年7月28日地点:四楼会议室主讲人:黄彦玮内容:卷烟规范经营相关纪律 国家局“五条纪律”: 1.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生产卷烟,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领导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处分。 2.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业企业提供样品烟进行卷烟让利营销活动,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分。 3.卷烟商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和索要卷烟工业企业钱款和败物,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分。 4.卷烟商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访销员、配送员)一律不得收受卷烟工业企业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和贵重物品,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辞退或解聘,并给予工业企业的主要领导相应处分。 5.卷烟工商企业不得违反有关烟草专卖法规,以任何理由向非正常渠道供货,搞体外循环,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处分。 省局(公司)六个不准 卷烟经营工作还要严格执行“六个不准”:①不准批条销售,所有货源必须进入系统销售;②不准搞多种价格批发销售,严格执行公司统一批发价格;③不准捆绑或变相捆绑销售,严禁任何形式强买强卖,维护卷烟零售客户自主经营权;④不准以虚拟客户、拆单分摊等任何形式套购卷烟,卷烟销售品种、规格和数量必须与实际客户订单一致;⑤不准为卷烟零售客户串货;⑥不准以任何名义对关系店、自营店区别对待,实行货源倾斜政策。关于财经纪律。要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一是严禁委托理财;二是严禁证券投资;三是严禁对外担保;四是严禁未经批准乱上项目。市局(公司)“二十条禁令” 市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局、省局(公司)内部管理有关规定,对卷烟经营工作纪律提出二十条禁令: (一)禁止以任何理由向非正常渠道供货,搞体外循环。 (二)禁止通过虚假订单、拆单分摊、虚设零售客户等形式,搞虚假销售。 (三)禁止持证零售户未入网销售行为。 (四)禁止超规定限量供货。 (五)禁止随意变更紧俏卷烟分配计划,搞人情烟、关系烟。 (六)禁止违反价格政策供货。 (七)禁止卷烟搭配销售、捆绑销售等强压强卖行为。 (八)禁止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卷烟促销。 (九)禁止向无证集团消费群体、无证户供货。 (十)禁止卷烟未打码出库。 (十一)禁止擅自为零售客户调剂卷烟。 (十二)禁止以零售客户名义套购卷烟,谋取私利和进行其它不规范活动。 (十三)禁止利用岗位职务便利,为烟贩倒买倒卖卷烟提

消防部队禁令

江西省公安消防部队廉洁自律六条禁令 一、严禁收送钱物和有价证券; 二、严禁插手消防工程和推销消防产品; 三、严禁向社会单位、个人索要赞助费; 四、严禁设立“小金库”; 五、严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六、严禁违规招标、采购物资。 公安部“五条禁令” 一、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者,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干部予以撤职并退出现役,对士兵予以除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干部、士兵,予以开除军籍。 二、携带枪支饮酒者,干部予以撤职并退出现役,士兵予以除名;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开除军籍。 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干部予以撤职并退出现役,士兵予以除名;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开除军籍。 四、工作时间饮酒者,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干部予以撤职并退出现役,对士兵予以除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干部、士兵,予以开除军籍。 五、参与赌博者,干部予以撤职并退出现役,士兵予以除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干部、士兵,予以开除军籍。 《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职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严禁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三、严禁在部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财物分配中收受贿赂。 四、严禁在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士官选取、入警考学中收受钱物。 江西省公安消防部队廉洁自律“三项铁规”(试行) 一、禁止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士兵考学等工作中,以及利用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时机收受“红包”、贵重礼品。 二、禁止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通过请客送礼、利益交换、托人说情、打电话、发短信,或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联谊活动等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三、禁止利用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士兵考学等敏感时期,通过写匿名信、发匿名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捕风捉影、混淆视听、捏造事实“乱告状”,对他人恶意诽谤。

学习“六条警规”、“五条禁令”、“四条措施”

学习“六条警规”、“五条禁令”、“四条措施” 心得体会 按照县局党委的部署,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迪庆州局关于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执行六条警规、整饬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执行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条例》,通过学习“六条警规”、“五条禁令”从问题民警和违法事例中汲取经验教训,人人做到自警自省自励,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与此同时还要对整派出所的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我觉得这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使存在的不良风气甚至违纪违法现象受到遏制,也使我们广大民警得到进一步教育提高。我的学习体会具体几点: 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如果把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就能用理论制度指导、规范自己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个人的整体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增强自身免疫力,为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免除或杜绝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努力做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代表、做群众工作的能手,做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坚强卫士,要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第二,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借教育整顿之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决定以及部厅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等有关政策性要求检查自己在业务工作,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把理论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警容警德,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在确立“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前提下,强调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竭尽全力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争取使队伍的组织纪律性、执法规范性和工作作风有明显的根本性的转变,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第四,把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条例理解结合起来,加深领会有关法规条例,从而提高自己执行的自觉性。前车之鉴和通过重温《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条例》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使我进一步震动和警醒,认识了理解贯彻政策法规条例,就必须从“严”字入手,要做到“五个严”,即:一要真严,严得较劲;二要齐严,严得一致;三要会严,严得到位;四要细严,严得具

五个十严禁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五个“十严禁” 顶板管理特别规定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特别规定 一、综采工作面必须依据地质报告、煤岩物理力学参数、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及地质预测预报等资料进行支护设计、支架选型(中间架、过渡架、端头架),有效支护高度需满足煤层厚度变化要求。 二、综采工作面必须依据矿压观测资料、支护设计、支架选型、地质预测预报、地质构造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小窑老空区范围积水、积气等资料编制作业规程。 三、综采工作面两端头必须采用端头支架,严禁使用中间架、过渡架代替端头架,三类支架的型号、支护形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四、乳化液泵站选型必须与支架配套,必须采用自动配比装置,泵站压力不小于30Mpa,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液压系统严禁出现三处以上漏液、窜液。 五、综采工作面必须配备数字采集式连续监测矿压仪器,对支架工作阻力进行自动监测记录,并制定矿压监测巡检预报制度,相关记录完善并有专人对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处理,并建档。 六、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人行道宽

度不得小于0.8m,高度不得低于1.8m,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七、工作面支护必须及时有效,严禁空顶作业。液压支架必须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严禁出现连续三架初撑力不合格。工作面悬顶面积大于10m2,必须停止采煤,采取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处理。 八、当采高超过3m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九、严禁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存在“上行”、“残采”、“复采”开采的,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复后方可实施。 十、综采工作面过构造严格执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煤工作面遇构造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能产技字﹝2017﹞181号文件规定。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特别规定 一、掘进工作面必须依据地质报告、煤岩物理力学参数、相邻

集团公司“5条禁令30个不准”

5条禁令30个不准 1.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不准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不准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事先不沟通或不征求分管领导意见上会决定重大事项; 不准以现场办公、办公例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会议进行决策; 不准违反决策程序,先上项目后决策; 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不准搞小圈子、团团伙伙; 不准登记备案人员不经审批因私出国(境)。 2.严禁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 不准违规用公款送礼、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商务无关的宴请; 不准在企业餐厅、办事处、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安排与公务、商务无关的聚餐; 不准借干部调整之机,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祝贺宴”等任何形式的宴请活动,以及组织人员欢送、迎接、接受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活动; 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违规打高尔夫球等高档娱乐健身活动;

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 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本人或以亲属名义借机敛财; 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不准超标使用和装修办公用房。 3.严禁滥发钱物,搞铺张浪费。 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 不准用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 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单位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 不准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4. 严禁以权谋私、靠山吃山。 不准领导干部本人以任何形式经商办企业; 不准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经营活动,违规授意、推荐或指定供应商、工程承包商等搞利益输送和谋取个人或特定关系人的利益; 不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设立、投

十禁令、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1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符合瓦斯等级升级条件的矿井应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煤矿企业要严格矿井通风管理,做到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严防电气失爆,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严格执行“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 1、要落实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轮流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出险情时机。 2、要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3、要落实挂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以对所挂牌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或走过场。 4、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严格实施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

“四个严禁”教育自查报告

“四个严禁”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宣传贯彻《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实施方案和支队《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宣传贯彻“四个严禁”活动安排表》精神,坚持政治建警、质量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据中队学习教育时间、内容的安排,通过认真学习、查摆剖析和整改总结,我个人对“四个严禁”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自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四个严禁”活动以前,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贪杯饮酒,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作风纪律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四个严禁”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没有严格的遵守条令条例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偶尔还存在不能及时出操、就寝的现象。 3、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成绩不算突出,也不是很差,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刚刚来到中队后,认为自

己,业务能力不高,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4、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对系统的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

遵守五条禁令保证书3篇

遵守五条禁令保证书3篇 五条禁令是公安部党委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塑造新时期公安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预防民警违法违纪、关爱民警的具体体现。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遵守五条禁令的保证书,仅供参考。 遵守五条禁令保证书篇一: 民警五条禁令保证书 为坚决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维护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确保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本单位与同志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保证完成下列目标: 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切实解决在"枪、酒、车、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恶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不发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 2、不发生携带枪支饮酒的问题;

3、不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4、不发生在工作时间饮酒的问题; 5、不发生参与赌博的问题。 如在我身上发生上述问题,将自愿按"五条禁令"的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请民-警所在家庭予以监督,民-警配偶(家长)对民-警8小时之外遵守"五条禁令"有监督职责。 负责人:责任人: 家属: 20xx年x月x日 遵守五条禁令保证书篇二: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制度,严肃铁的纪律,维护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特别是确保"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具体要求: (一)、各部、处、支队"一把手"作为本单位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五条禁令"。结合部门实际,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检查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省局将处理结果纳入等级化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警有针对性的防范教育,认真组织民警逐条学习,熟记规定,不断提高民警自身素质,自觉做到对"五条禁令"不敢为,不想为。 (三)、要教育民警加强相互之间的帮助和监督,日常管理中应关口前移,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处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加油站安全“五条禁令”(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加油站安全“五条禁令”(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加油站安全“五条禁令”(标准版) 1、禁止使用塑料容器直接加油 原因:塑料容器导电能力差,遇静电易起火 车子行驶过程中,突然没油了,此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驾驶员都会拿一个容器,到最近的加油站去买油,再自行加到车的油箱中。但事实上,使用容器到加油站买油,也是有规定的,其中塑料容器是被禁止使用的。因为,塑料容器易产生静电,而塑料容器本身的不导电,使用塑料容器加汽、柴油时,一旦产生静电,很容易起火。那么,车在半路没油了该怎么办呢?专业人士说,如果需要拿容器到加油站买油,可以使用铁制的容器,因为这类容器可导电,相对而言不容易造成危险。 2、车辆熄火、禁止吸烟 原因:油气遇明火易产生火花 一般来说,车主们都知道,加油时需将车辆熄火,加油站内不

能吸烟。专业人士解释说,加油机上的加油枪在专业术语中称为一个“油气散发点”,而以油气散发点为圆心,半径4.5米的圆形区域内油气浓度较高,遇到明火容易产生火花,造成危险。而车辆排放尾气时,有一定的概率会散发火星,点燃的香烟更是直接将明火暴露在空气中。因此,在加油机附近,工作人员都会要求车辆熄火,并禁止吸烟。 3、禁止使用手机 原因:油气遇静电易产生火花 除了禁止明火出现在半径4.5米的“禁区”内,加油站一般都会禁止在此区域内使用手机。那么,为什么在此区域内不能使用手机?是不是不拨打电话、不接听来电就是符合“禁令”要求呢?专业人士表示,很多手机说明书的第一条都有注明,不能在加油站使用手机。这是因为手机等电子设备在工作时容易产生静电,尤其是接收和发送讯息(包括电话、短信等)时,瞬间产生的静电量很大,即便仅使用手机振铃,振铃响起的瞬间也会产生大量静电。此时,如果在油气浓度较高的“禁区”内,大量的静电与油气接触,很容

五条禁令剖析材料

五条禁令剖析材料 范文一: 20XX年1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 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 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之后,省委政法委又针对全省政法系统各级政法机关所有工作 人员发布了六个严禁: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和请托 人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 车及其他警用器械;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 严禁对待群众作风粗暴;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 禁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这五 个严禁和六个严禁从法院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入手,具 有极强的针对性,力度大,措施到位,可操作性较强, 显示了最高院惩治司法腐败,净化审判环境的决心;同 时五个严禁六个严禁既是禁令又是挡箭牌,既是高压线 又是防火墙,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既是对法官干警 的严格要求,又是对法官干警的无限关爱。五个严禁和 六个严禁的落实对法院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提高 司法公信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

义。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的六个严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好。 审判管理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是对内的管理机构,不直接接触当事人,不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敏感部位,但并不是说审判管理工作的廉政建设就可以不搞,五个严禁和六个严禁对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法官的关系不大。最高法院下发的五条禁令明确指出,禁令所涉及的人员包括法官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临时聘用人员。所制定的处罚措施也是非常严厉的。所以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法官也应将禁令学习好、落实好。 《法官法》规定法官有依法独立办案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所以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官法的规定,给我们的法官创造一个良好的办案环境,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绝不能影响和干扰法官办案,我们的法制在进步,但离法制文明也还有一段距离,只有法院自身文明了,才能更好的发挥法制的影响力,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达到社会的法制文明。法院的形象要靠每一个法官和干警来共同维护,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清除特权思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五个严禁和六个严禁虽然好,关键要落在实处,而

中小学校长行为五条禁令

中小学校长行为五条禁令 一、严禁以测试、考试形式招生或提前招生。 二、严禁分重点班。 三、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四、严禁以教学需要为名组织学生订购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 五、严禁利用招生、分班、转学收取学生家长钱物。 违反禁令者,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消校长职务。

教师行为五条禁令 (一)、严禁教师收受、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及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 (二)、严禁教师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伤害学生人格及心理的言行。 (三)、严禁教师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列名次,严禁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四)、严禁教师直接或间接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 (五)、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或其它商品。 对于违反上述禁令者,取消其中骨干教师资格,取消其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评优、评职、评骨干、晋级等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直至清除教师队伍。

巴彦港中学学生申诉制度 申诉制度得出台主要是针对学校何教师不当得教育、管理、侵权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依法治校、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最终达到“师生关系零距离、教育行为零事故、教学质量零缺陷”的目的。 学生申诉制度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法、中学德育教育大纲等确定的学生维权范围。具体内容包括: 一、学校何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 三、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个性、特长的权利。 四、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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