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节 西方学者个体犯罪原因论
西方犯罪学第一讲:犯罪认识
第一讲:犯罪认识论历史
西方犯罪学对犯罪的认识过程
一、早期的唯心主义的犯罪解释: 恶魔神怪崇拜
• 把犯罪这种异常现象被看 成是魔鬼附体的结果,这 就是所谓的“魔鬼学说”。 • 统治者便“托神而治,假 神道以欺世罔民。” • 犯罪:触犯神意的结果, 把犯罪原因归结为“原罪” 或者恶魔力量的驱使。 • 相应地,刑罚也成了对神 灵的一种祭祀,是“替天 行罚”,所以出现了神明 裁判的方式。
反应
• 在对待犯罪的态度上强调以死刑为中心的 暴行手段。这时的死刑具有双重含义:一 方面是为了惩罚罪犯,另一方面是为了平 息神的怒火。 • 沃尔德称为是对“恶魔的研究”,是对犯 罪的唯心主义的解释 • 英美法系的宣誓作证制度、陪审团制度和 现代的监狱制度(最初的感化院)都是与 犯罪的唯心论解释密切相关
犯罪社会学派的挑战
• 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Franz von Liszt) • 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Gabriel Tarde)和 迪尔凯姆 • 荷兰犯罪学家威廉姆· 邦格(Willem Bonger) 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犯罪学 • 里昂学派代表的环境社会学的犯罪学研究
犯罪社会学派的犯罪观
• 迪尔凯姆:犯罪是正常的现象,是“一种人们虽 不愿意但又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犯罪是 社会健康的一个因素,是健康的社会整体的一个 组成部分” • 塔尔德:犯罪特别是少年犯罪,都是通过学习产 生的,而不是由生理或生物因素、自然因素决定 的。 • 廉姆· 邦格:犯罪的根源是社会性的,而不是生物 性的;经济组织是解释犯罪和犯罪性的基础;犯 罪特别是财产犯罪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导致无 产阶级贫困的结果。
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论
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论内容简介:近代犯罪学史基本上就是犯罪原因学说史。
龙勃罗梭是刑事人类学派的代表人物。
天生犯罪人理论在实证主义哲学和进化论理论的影响下产生了,在理论的前后两个时期,龙勃罗梭对人之所以会犯罪经历了从基因决定到综合因素决定的变迁。
尽管天生犯罪人论受到批判,但是他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犯罪原因的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关键词:人类学派实证主义哲学进化论天生犯罪人论综合犯罪原因论通常认为,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是犯罪学研究的对象。
其中犯罪现象是指一定时空中表征、状述和反映犯罪原因并被犯罪原因所决定,进而为预防犯罪提供依据的有关犯罪和犯罪人的非刑法条文形态的诸经验事实的总结。
犯罪现象是犯罪原因的结果,是一种表浅、直观的经验事实。
而近代犯罪学史基本上就是犯罪原因学说史。
近代犯罪学兴起始于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狭义上的犯罪学即犯罪原因学,即使广义上的犯罪学也以犯罪原因理论为核心部分。
同时,罪因理论的基本价值体现在犯罪原因与犯罪对策的关系上。
二者的关系常常被比喻为病因与治病的关系。
[1]一、理论产生背景19世纪下半叶,谈论法律哲学已成为不合时尚的行为。
这是因为,当以宪法为保障的政治平等制度的普遍建立和经济上的稳定使这些思想对立(激进与传统、理性与信念)暂时地失去了人们的吸引力的时候,人们的兴趣一方面转向了与工业发展和经济繁荣有直接联系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另一方面则转向了经验主义的政治社会科学。
哲学就这样被埋没了长达50年之久。
[2]刑事古典学派以前的刑法主张都是在法律概念领域认识犯罪现象,犯罪与其说是一个社会现象,不如说是一个法律概念或哲学范畴,菲利(Enrico Ferri 1856-1929)认为,刑事古典学派的方法论是把犯罪作为法律规定的一个抽象实体进行研究。
[3] 这也难怪刑事古典学派,该学派所主张的意志自由论并非绝对为真的命题,它是一种思辨方法,其方法论意蕴是要借助它所推导出来的结论反对中世纪刑罚的专断与严厉。
罪犯心理结构分析.
主讲:陈润龙 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一个自由的公民,因实施犯罪而成为犯罪 人,又能因受到时刑罚处罚而成为罪犯。 罪犯心理=常态心理+犯罪心理+刑罚心理
第一节 罪犯的常态心理
一、罪犯常态心理的概念及研究意义
罪犯常态心理是指罪犯作为一个与社会守法公民所共 有的心理。在犯罪人头脑中,犯罪心理和常态心理有 时是并存的,有时是交替出现的。犯罪人他们仍具有 守法社会成员所共的一些心理特征,在犯罪时常态心 理被抑制,在监狱机关良好的教育和影响下,这些常 态心理不仅会被重新唤醒,而且会发扬光大,占领罪 犯的整个心灵,从而成为改恶向善的良好心理基础 。 区分常态和变态 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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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罪犯的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指行为人在准备和实施犯罪行 为过程中的心理现象的总和。犯罪心理是 犯罪行为产生的内在原因,因此,消除犯 罪心理以及导致犯罪心理形成的各种消极 心理,也就可能有效地防止犯罪行为的发 生,不少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甚至是根深蒂 固的,就是通过消除罪犯的犯罪心理,从 而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
一、关于犯罪心理形成的理论
我们改造罪犯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消除导致罪 犯产生犯罪行为的那些主要的心理因素。
1、西方的犯罪原因论
早期西方学者都是强调某一种因素对犯罪心 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也说是“一元论” 到了现代人们对犯罪原因提出很多的多元的 犯罪原因论 伯特于1944年列举了170种以上的致罪因素。 美国犯罪学家格卢夫妇试图从多方面探究犯 罪的原因。对500年犯罪人从心理学、社会学 各方面进行调查。
(出于自我保护)
犯罪人类学派关于犯罪学的基本观点
犯罪人类学派关于犯罪学的基本观点犯罪人类学criminal anthropology编辑本段解释从身体构造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一种资产阶级理论。
龙勃罗梭(1835~1909)首先从人类学的角度对犯罪者进行研究。
他根据自己对精神病人和服刑犯人的观察和检定的结果,于1876年发表《犯罪人论》,提出天生犯罪人类型说。
他认为,这一类犯人由于有着与生俱来的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必然会走上犯罪道路。
天生犯罪人是由隔世遗传而来的野蛮人的返祖现象,是人类学上的变种。
天生犯罪人说问世以后,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
这种学说本身虽没有实际的科学价值,但对犯罪者进行研究的方向却被继承了下来。
第一节犯罪人类学理论一、概说犯罪人类学理论是指利用人类学理论和方法研究犯罪问题的过程中提出的犯罪学学说的总称。
犯罪人类学研究是在19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其内容主要是利用体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犯罪人进行研究,试图从犯罪人身上寻找犯罪产生的原因,用犯罪人的异常的体质特征说明犯罪产生的原因。
以意大利精神病学家龙勃罗索为代表的犯罪人类学学派,是这种理论的创立者和主要代表者。
在龙勃罗索之后,还有一些人也按照龙勃罗索开创的研究路线,进行了一些犯罪人类学研究。
二、龙勃罗索的理论切萨雷·龙勃罗索是意大利精神病学家和犯罪学家。
由于他对现代犯罪学的诞生和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被许多西方犯罪学家称之为“犯罪学之父”、“近代犯罪学之父”、“生物实证主义学派的创建之父”等。
龙勃罗索在1876年出版的代表性著作《犯罪人:人类学、法理学和精神病学的思考》(简称《犯罪人论》)一书中,论述了他的犯罪人类学理论。
(一)生来犯罪人理论龙勃罗索认为犯罪人是出生在文明时代的野蛮人,他们的生物特征决定了他们从出生时起就具有原始野蛮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这种行为必然不符合文明社会中的传统、习惯和社会规范,必定构成犯罪。
生来犯罪人在身体特征、感觉和功能特征、心理特征和其他智慧方面,都有不同于正常人的表现。
第二章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
• 原因:生理上逐渐发育,但心理发 育不完整,处于成人与儿童的交替 时期;容易受暗示,处于半成熟半 幼稚的状态,易冲动,情绪起伏大, 容易受外界环境影响
• 17岁少年小文(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 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文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文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 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 文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文把看台球桌挣的钱 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上旬,小文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文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 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 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 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 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 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 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 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文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 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文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 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文的爷爷说,那是 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文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 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工作场所因素
• 领导与职工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人际 关系障碍
• 管理缺陷,如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管理 混乱,容易引发盗窃、贪污等犯罪动机
• 太重视物质利益不重视思想教育,致使一 些职工缺乏道德和法纪观念
居住环境因素
• 邻里关系的恶化,容易产生杀人、放火、 盗窃、投毒等犯罪心理
• 邻里关系疏远,使邻里成员互不关心,给 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犯罪的个体原因
一、精神病与犯罪
(Psychopathy& Crime)
轻型精神病主要是精神因素和某些人格特点引 起的不存在器质性病变的轻性精神障碍的总称, 此类精神病大多不与犯罪发生联系,他们的症 状作为犯罪的直接原因的情况很少。
重性精神病患者由于处于精神异常的状态下, 因而常常出现各种危险行为,特别是杀人、伤 害、纵火、强奸等暴力危害行为。因此,对精 神病患者应采取相应的保护、医疗和监护措施, 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着重 要的意义。
第一节 犯罪的个体原因概述
(Section One Introduction of Individual Crime Causation)
犯罪的个体原因是指可能引起犯罪行为 产生的一切个人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 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两部分。
第二节 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
(Section Two Psychological Factors)
三、犯罪动机与犯罪
(Crime Motivation& Crime)
对犯罪人来说,只有当他们的畸形需要转化为 犯罪动机时,才能引起犯罪行为的产生。犯罪 动机一经产生,就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性,即 犯罪行为的目标、目的、所要采取的手段等都 会被确定。因此,犯罪行为是犯罪动机发生作 用的结果,犯罪人在犯罪动机的作用下,确定 犯罪目的,选择行为方式,做出犯罪决定,实 施犯罪行为。因此,犯罪动机是推动个体实施 犯罪行为的最直接原因。
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是指存在于个人 头脑中的、与实施犯罪行为有关的心理 现象的总称。它是个体犯罪行为的心理 基础,而犯罪行为也正是这些心理因素 的外部表现,即是在这些心理因素的影 响和支配下实施的。没有影响犯罪的心 理因素,就不会发生犯罪行为。因此, 研究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对于揭示个 体犯罪的原因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章犯罪的个体原因
第九章犯罪的个体原因⏹犯罪人的个体原因⏹即犯罪人的生物、生理与心理因素第一节概述一、犯罪个体原因的概念二、犯罪个体原因的特性1、综合性2、个体性3、终极原因性第二节生物—生理因素与犯罪⏹1、遗传因素⏹2、体型因素⏹3、生物化学因素⏹4、神经生理因素第二节生物—生理因素与犯罪一、概述生物—生理因素是指导致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生物-生理特征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
二、性别与犯罪(一)男性(二)女性1、体力与犯罪2、雌激素与犯罪3、经期与犯罪4、早熟与犯罪⏹三、年龄与犯罪⏹(一)青少年期与犯罪⏹1、从犯罪动机看⏹2、从犯罪类型看⏹3、从犯罪形态看⏹4、从犯罪手段看⏹(二)成年期与犯罪⏹特点:⏹1、犯罪心理上的诡秘性,预谋性和多样性等比较突出。
⏹2、犯罪类型以精心策划实施的恶性杀人、伤人、强奸以及贪污、受贿渎职案件。
⏹(三)老年期与犯罪⏹犯罪特点:1、⏹2、⏹3、⏹四、智力与犯罪⏹五、孪生子与犯罪心理因素与犯罪一、需要与犯罪⏹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1、生理的需要与犯罪⏹2、安全的需要与犯罪⏹3、爱的需要与犯罪⏹4、尊重的需要与犯罪⏹5、自我实现的需要与犯罪二、人格障碍与犯罪⏹1、偏执型人格障碍与犯罪⏹类型:被害妄想钟情妄想嫉妒妄想⏹2、情感型人格障碍与犯罪⏹情绪抑郁情绪狂躁抑郁与狂躁交替⏹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与犯罪⏹4、性变态型人格障碍与犯罪⏹性变态者的变态行为特征:⏹寻求性满足的对象与常人不同⏹性满足的方式与常人不同⏹性变态心理有两大类:⏹一类是性满足的对象倒错或变态⏹恋物癖恋童癖恋尸癖⏹另一类是性满足的方式倒错或变态⏹异装癖窥阴癖裸露癖施虐受虐癖性变态犯罪特点⏹动机荒谬⏹目的异常⏹冲动性强⏹行为模式固定⏹侵害对象一般指向陌生人⏹性格特异⏹缺乏罪恶感⏹5、意志薄弱型人格障碍与犯罪⏹6、轻佻型人格障碍与犯罪⏹7、怪癖型人格障碍与犯罪犯罪的心理预防一、犯罪心理预防的概念二、犯罪心理预防的原理和特点三、犯罪心理预防的基本途径(一)社会化—社会对个体人格的塑造(二)自我修养—人格的自我养成和完善犯罪治安预防一、犯罪治安预防的概念和特点特点:1、针对性2、专门性3、有效性二、犯罪的治安预防的分类1、犯罪的宏观控制2、犯罪的微观控制3、犯罪的技术预防犯罪的刑罚预防一、概念运用刑罚预防犯罪,有三个方面的活动1、制定刑事法律,设置刑事司法系统2、适用刑罚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人3、通过刑罚适用的实例,教育公民不去犯罪二、刑罚预防功能的表现1、传达刑法的禁令,规范公民行为2、引导社会心理,制止犯罪冲动3、减少再犯机遇,改善罪犯心理犯罪预测一、概念二、犯罪预测的内容1、按预测的范围分为宏观预测(整体预测)犯罪发展变化趋势的预测犯罪原因以及促成犯罪形成诸因素的预测微观预测(是对个体犯罪的预测)初犯预测、再犯预测2、犯罪发展变化趋势的预测长期犯罪趋势预测----十年以后中期犯罪趋势预测----五年前后短期犯罪趋势预测----一到三年3、综合预测、类型预测、单项预测。
西方犯罪原因理论的评析
西方犯罪原因理论的评析【关键词】西方犯罪;原因;评析犯罪,从宏观上看,是一种社会现象;从微观上看,是一种特定人的反社会的行为。
因此,正确的解释犯罪原因对于犯罪的控制与预防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作为犯罪学起源的西方国家对于犯罪的原因更是做出了详实的论证。
本文仅就西方犯罪的生物、心理原因理论进行简单的评析与论证。
一、犯罪生物学理论及评析犯罪生物学理论是研究犯罪人的生物学特征与犯罪之间关系的理论学说的统称。
[1]在西方关于犯罪原因的生物学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2] (一)隔世遗传说隔世遗传说是由19世纪后期的意大利医生、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所创立。
他对大量罪犯的身体特征进行长期的观察和测定为依据,提出犯罪人是人类隔世遗传的产物,是人类发展倒退到原始野蛮阶段的返祖现象。
在《犯罪人论》中,他认为大多数犯罪人的都是生来犯罪人。
后来,他对于自己的观点有所修正,认为只有少数犯罪人是“生来犯罪人”。
他还提出了一种“倾向”犯罪人类型,这种犯罪人的越轨行为是环境对其软弱本性产生压力的结果。
(二)性染色体异常说这种观点认为,犯罪行为,尤其是暴力犯罪,与性染色体异常,特别是XYY 这种超男性的染色体构成有关,因为这种人具有超出一般男性的攻击性,自制力差,易发生暴力犯罪。
(三)智力落后的观点20世纪初,德国心理学家比纳和他的助手西蒙编制成了用于测量智力的《比纳西蒙智力表》,引起了一些犯罪学家的关注。
美国犯罪学家戈德尔特对此表加以修订后,对监狱里的犯罪进行了测试,得出了结论: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智力低下,犯罪者是天生的低能。
这些观点把犯罪行为归结为生物因素的作用,忽视甚至否认社会等其他因素对于个体犯罪的影响,这样的理论势必不为人们所认同。
对此,英国著名的精神病学者、犯罪学家格林就通过对4000名犯人的研究发表了《英国人犯罪:统计学研究》,反驳了龙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理论。
也有学者针对染色体异常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种理论在统计学和方法论上是存在很大的缺陷的。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浅议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是一种关于犯罪行为形成的理论,它主张一部分人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这种倾向会由生物因素决定,并且无法通过后天的环境影响而改变。
这种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一种基因决定的结果,而非环境的影响。
对于这种理论,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但它却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一部分人犯罪的行为。
我们来看看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是怎么说的。
龙勃罗梭认为,一部分人天生就带有犯罪的基因,这种基因使得这部分人具有犯罪的倾向。
他认为,犯罪倾向在个体的出生时便已经存在,并且很难通过后天环境的改变来消除。
他还认为,这种基因是遗传的,它会通过后代一代一代传递下去。
他的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基因决定论的观点。
我们来看看这种理论在现实中是否有实际依据。
事实上,有一些科学研究表明,一部分人的犯罪行为可能与遗传有一定的关系。
一些孪生研究表明,一对同卵双生子中如果一个人是犯罪分子,那么另一个人也有较大的可能性成为犯罪分子。
这种现象表明了基因在犯罪行为中的一定影响。
还有一些家族研究表明,一些家族中会有多代人都从事犯罪活动,这也为基因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这种理论也存在很多争议。
提出这种理论的研究成果属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它们并不足以证明基因对犯罪行为的决定作用。
社会学研究表明,环境因素对犯罪行为也有较大的影响,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社会关系等因素都会对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将犯罪行为仅仅归因于基因的作用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的观点,它忽略了社会环境对犯罪行为的复杂影响。
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将犯罪行为简单地归因于基因的作用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如果我们默认犯罪行为是一种基因决定的结果,那么我们就忽略了犯罪行为背后的社会原因和个体自身的选择。
这就会导致对犯罪行为的社会预防和个体心理辅导的忽视,这是一种对于社会安全和人类幸福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一部分人的犯罪行为,它是犯罪学研究的一个方面,但并不足以解释所有的犯罪行为。
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论(3)法学理论论文(1)
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论(3)法学理论论文(1)三、天生犯罪人论(一)前期思想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思想,经历了一个由单一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在早期的著述中,龙勃罗梭主要注意遗传等先天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作为一名监狱医生,他对几千名犯人作了人类学的调查,并进行了大量的尸体解剖。
1870年12月,在意大利帕维亚监狱,龙勃罗梭打开了意大利著名的土匪头子维莱拉尸体的头颅,发现其头颅枕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处,它的位置如同低等动物一样。
得出结论:这种情况属于真正的蚯突(vermis)肥大,可以说是真正的正中小脑。
这一发现触发了他的灵感,由此他认为,犯罪者与犯罪真相的神秘帷幕终于被揭开了,原因就在于原始人和低等动物的特征必然要在我们当代重新繁衍,从而提出了他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天生犯罪人成为龙勃罗梭早期著作中一个核心命题。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2、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
3、犯罪人是一种返祖现象,是蜕变到低级的原始人类型。
4、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中产生。
天生犯罪人是龙勃罗梭早期犯罪原因思想的一个核心命题。
龙勃罗棱对天生犯罪人的特征作了如下的描述:1、生理特征: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骨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
2、精神特征: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感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思等。
作为犯罪原因先天因素,龙勃罗梭从种族和遗传这两方面展开。
关于种族和犯罪之间的关系的论述,是建立在对一些犯罪现象直观地认识基础上,没有直接的科学依据。
龙勃罗梭侧重研究了遗传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从调查个案入手肯定了隔世遗传规律,还提出了天然类聚说,认为两个犯罪家庭联姻后,遗传的影响更大。
犯罪原因的社会学解析(1)
〈内容摘要〉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之一,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本文以二战后期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基础,在一种宏观层次上,利用社会学的分析方法,解构社会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分析犯罪原因,同时提出了社会控制的作用与方法。
希望以一种交叉学科的分析方法,解析犯罪学的基本问题。
〈关键词〉社会连续统人格文化社会越轨行为犯罪原因引言自从犯罪学产生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这个古老的论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并且形成了犯罪学领域中最为复杂的理论群,因而犯罪原因的研究是犯罪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
⑴在犯罪研究中,犯罪原因是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犯罪学的产生就是以对犯罪原因的研究为开端的,但是各国的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始终存在着分歧,例如:菲利把犯罪原因分为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即犯罪原因三元论。
而李斯特将犯罪行为归结为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共同造成的,即犯罪原因二元论。
同时,菲利和李斯特又根据各自的犯罪原因理论提了相应的犯罪控制和社会对策理论。
菲利指出,为了防止社会免受犯罪的侵害必须充实“代替刑罚”的社会政策、福利政策等,传统的刑罚是不够的,对行为人应科处作为对其“危险性”处置的“制裁”。
⑵而李斯特根据其犯罪原因二元论提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著名论断。
由此可见,犯罪学家们都是以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的犯罪学和社会学方法相结合去研究犯罪原因的。
“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犯罪原因和提出犯罪对策,是犯罪学领域中的最一般形式。
”⑶二战后期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改革了以前的社会学理论,提出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将人类的理性置于一种更坚实的基础之上。
下面将以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背景和主要思路,将人类社会置于社会连续统一体中(帕森斯称为社会连续统),考察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以及因为社会行为中的相对作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以解析由于个人的某种需要无法满足或其他各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了社会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形成。
犯罪的文化原因与个体原因
第一节概述一、犯罪的文化原因的概念❖所谓犯罪的文化原因,是指触引、促发主体实施犯罪,从而与犯罪现象具有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主体生存与活动的外部文化背景的诸因素及其过程。
❖例如文化传统、文化传播及其所造成的文化冲突、犯罪亚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移民、现代化等等因素,就常常是一定情景下引致主体实施犯罪的原因。
❖文化从广义上说,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从侠义上说,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与组织机构。
❖文化,既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又对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产生巨大的反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说,犯罪亦是一种文化现象,是特定社会各种消极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
研究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必须对犯罪与文化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
❖犯罪的文化原因不同于犯罪的社会原因。
作为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的社会原因,是指且仅指操作或工具层面的制度的运作及其缺陷。
诸如“社会风气”、“社区环境”等社会生态因素,和作为社会制度的婚姻、家庭、就业、教育等社会单元,在犯罪学意义上只是社会现象而非文化现象。
❖犯罪的社会原因范畴指涉的诸因素多涉及社会的病态或缺陷,而犯罪的文化原因更多地是从揭示具有文化悖论或文化负面性质的因素着手,状述其与一般或特定犯罪现象的因果关系。
二、犯罪文化原因的特性❖所谓犯罪文化原因的特性,是指为其内部诸因素所同构,而表现其质的规定性的一般共性,是指特质的静止的分割状态。
❖ 1.人文性❖犯罪的文化原因的人文性,是指构成该原因的诸因素均具有人类精神文明结果的品格。
❖构成犯罪文化原因的诸因素均为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果形态的诸现象,人类精神所具有的发展的连续性及其在发展中应对新的挑战不断更新选择的特性,决定了犯罪的文化原因的人文性,必然派生出其传承、传播、变异与自我调适的特点及其时代差异,而赋予现实的犯罪原因以丰富与多元的历史蕴涵,犯罪预防亦因此进而成为一种文化调适与文化整合手段。
西方犯罪学史(心理部分摘要)
第七编犯罪心理学理论第二十六章犯罪心理学概述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早期发展一、哲学的犯罪心理学观点二、精神病学的犯罪心理学三、人类学的犯罪心理学第二节现代犯罪心理学的诞生一、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二、现代犯罪心理学的范围第三节汉斯・格罗斯一、生平与著作二、犯罪心理学研究三、犯罪侦查学研究四、简要评价第二十七章犯罪心理学的类型论第一节早期的犯罪人分类第二节格鲁莱和科西尼的分类一、格鲁莱的分类二、科西尼的分类第三节詹金斯等人的分类一、早期分类二、休伊特一詹金斯分类三、詹金斯矫治类型论第四节古特马赫和罗巴克的分类一、古特马赫的分类二、罗巴克的犯罪人分类第五节奎伊的分类一、生平与著作二、少年犯罪人分类第二十八章精神分析学理论(上)第一节精神分析学说与犯罪一、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二、精神分析学的犯罪观三、精神分析学理论与犯罪人类学理论的比较第二节阿尔弗雷德・阿德勒一、生平和著作二、犯罪原因论第三节奥古斯特・艾希霍恩一、生平和著作二、犯罪学研究第四节威廉・希利等人的研究一、生平与著作二、犯罪学研究三、简要评价第二十九章精神分析学理论(下)第一节弗兰茨・亚历山大一、生平与著作二、精神分析学理论三、犯罪人分类四、对犯罪案例的精神分析学解释第二节弗里德兰德和布朗伯格一、凯特・弗里德兰德二、沃尔特・布朗伯格第三节约翰・鲍尔比一、生平与著作二、母爱剥夺理论三、反驳鲍尔比结论的研究四、对鲍尔比观点的评价第四节雷德尔与瓦因曼一、生平与著作二、“怀恨的儿童”三、“薄弱的自我”第五节戴维・亚伯拉罕森一、生平与著作二、犯罪行为公式三、家庭紧张与犯罪四、身心障碍与犯罪五、犯罪人与有情绪障碍的非犯罪人的比较六、犯罪人分类第三十章精神病学理论第一节人格障碍第二节人格障碍概念的历史发展第三节人格障碍与犯罪研究一、库尔特・施奈德二、卡尔・比恩鲍姆三、赫威・克莱克利四、威廉・麦科德和琼・麦科德五、罗伯特・黑尔六、其他研究第三十一章正常个性心理学理论第一节发展理论一、道德发展理论二、人际成熟水平理论三、人格成熟理论第二节挫折一攻击理论一、罗森茨韦克的观点二、多拉德等人的研究三、梅尔的研究第三节特拉斯勒的学习理论第四节其他理论一、罗伯特・霍根的研究二、整合学习理论三、理性选择理论四、日常活动理论第三十二章社会心理学理论(上)第一节萨瑟兰和他的犯罪学理论一、生平与著作二、不同交往理论三、“职业盗窃犯”研究四、白领犯罪五、简要评价第二节对不同交往理论的评价一、概述二、“不同交往理论”的价值三、对“不同交往理论”的批评第三节对不同交往理论的修正一、丹尼尔・格拉泽的观点二、不同交往―强化理论第三十三章社会心理学理论(下)第一节赛克斯和马茨阿的理论一、生平与著作二、中和技术理论三、漂移理论第二节社会学习理论一、班都拉的生平与著作二、社会学习的观点三、简要评价第三节其他社会心理学观点一、洛厄尔・卡尔的观点二、布洛克和盖斯的观点三、约翰・梅斯的研究四、谢弗和克努顿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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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下法则
距离法则
模仿法则
下层模仿上层, 青年模仿长者 穷人模仿富人
插入法则
两种对立风气流行 旧风气衰退, 新风气上升
侵犯行为的模仿
儿童的模仿行为
侵犯模特反应平均数
25 20 15 10 5 0 系列1 活模特 22 电影模特 16 动画模特 11 非攻击模特 2
模特类型
不 良 模 仿
影 视 节 目 中 常 见 的 镜 头
儿童目睹攻击行为后的行为表现
攻击行为总量(得分) 实验条件 有形的(打) 暴力模式(实验组) 12.73 言语的(骂) 8.18
平静模式(控制组)
1.75
0.75
1981年5月,约翰•辛克利企图暗杀里 根总统。 调查者后来发现,辛克利在刺杀总 统之前曾多次观看动作片《的士司机》, 片中描写了一个男子的生活经历,男主 人公曾经想枪杀一位总统候选人。辛克 利被男主人公强烈地吸引住了。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体型说
克雷奇默尔
体型 犯罪类型
肥胖型 不易犯罪,即使犯罪大多为欺诈型犯罪, 累犯较少,且容易在社会化 瘦长型 多犯盗窃罪和诈骗罪,累犯较多
健壮型 专门触犯采用暴力的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障碍型 大多实施性犯罪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体型说 谢尔顿
谢尔顿体型—气质类型对应表
体型
内胚叶型 柔软、肥胖的体格 矮胖型 中胚叶型 魁梧、结实的体格 斗士型 外胚叶型 瘦弱、细长的体格 瘦长型
产 生 挫折感
挫折感是 一种消极 情 绪
消极情绪 是一种能量
多次挫折 消极情绪 积 累
能量积累
到达自我 调控上限
反 弹 或宣泄
形 成 攻击性
侵犯他人 造成伤害
导 致 犯 罪
侵犯的消除和控制
用一种无害的方式如登山 拳击等竞技活动,开展 辩论来宣泄(释放)能量, 以降低侵犯性 强化超我,控制和减少 侵犯行为;以良知的内省 指导自我去限制本能 欲望和冲动
——
学 会 关 爱 良 性 模 仿
——
社会学习论
班杜拉· 美:攻击行为是后天 通过观察学习而习得的 侵犯行为 依赖于父母对 其的态度
社会行为的 学习方式
儿童学习双亲
社会学习理论
模仿和观察
依赖于父母 之间的态度
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代表人
强调观察学习
• 班杜拉认为,儿童总是“张着眼睛和耳 朵”观察和模仿那些有意的和无意的反 应,因此,他强调观察学习在行为(包 括犯罪行为)发展中的作用。
龙勃罗梭对6034名罪犯研究后得出如下结论: • “刺客的下巴突出,颧骨间距大,头发和胡须 稀疏、细碎而且是通常是黑色的,脸色苍白; • 攻击者的脖子短,头盖骨比较圆,手臂长; • 强奸犯的手短,前额窄,发色淡,鼻子与生殖 器畸形; • 抢劫犯头发粗,头盖骨不规则,鬓髯浓重; • 纵火犯四肢长,头小,身材瘦小; • 骗子的下颌宽大,颧骨突出,体重大,脸色苍 白; • 盗窃犯手臂长,个高,黑发,胡子稀疏。”
第三章 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
第一节 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犯罪的原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人们对犯罪心理的研究,是 从探讨犯罪原因开始的。由于人 们的哲学观点不同、研究的角度 不同,在看法上存在很大分歧, 特别是在西方,形成了许多流派。 对不同学说的比较、鉴别,有助 于我们弄清犯罪心理产生的真正 原因。
•西方学者的个体犯罪原因论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精神分析学的犯罪原因论 –学习理论的犯罪原因论 –多元性犯罪原因论
同卵双生子犯罪行为 的相似率为66.7%, 异卵双生子30.4%
染色体异常研究
XYY型,身材高大, 攻击性强,易冲动, 不能自制,犯罪率是 正常人的6倍 多为盗窃、暴力犯罪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血型说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脑功能失调说
美· 罗宾调查发现, 60%的自杀者小脑功能失调 尤德尔发现, 运用小脑功能失调的资料 预测暴力罪犯的累犯危险性 准确率高达95% 威廉斯对335名暴力型少年犯 调查发现,65%惯犯脑电图异常, 57%偶犯脑电图异常
人格结构 失调学说
“本我” (id)
本能的我,受唯 乐主义支配.想干 什么就干什么.
现实的我,受社会 “自我” 规范支配。要求行为 (ego) 和环境的要求相协调.
外部 世界
道德的我,受道德 “超我” (完美)原则的支 良心:罚 配.对 “本 (superego) 我”“自我”起监 督作用。 自我理想:奖
社会学 的犯罪 原因论
条件作用论
社会学习论
犯罪是后天习得的, 犯罪行为是社会学 习的结果
美· 班杜拉: 攻击行为是 后天通过观 家庭的影响 亚文化群的影响 察学习而习 得的 符号示范
犯罪 模仿论
法· 塔尔德1890: 所有社会生活的重要 情节(包括犯罪)都是模仿的结果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越近,模仿性越强
智力水平低:判断 力和理解力差,缺乏 自主性,易受暗示易 冲动和兴奋
心理学的犯罪原因论虽然 从个体方面揭示了犯罪的原 因,但片面强调人的心理属 性,忽视人的社会属性,或 者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仍 然不能正确揭示犯罪心理的 实质及其产生原因。
多元性犯罪原因论
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绝非由 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多因素 综合或交互作用的结果。
人具有保护自己、追求优越的本能, 即权利欲,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 ——自卑感——努力追求优越——过度补偿 ——表现优异 ——犯罪
精神分析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多拉德等的攻击—挫折说
侵犯始终是挫折的 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 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 为先决条件,而挫折的 存在也必然会导致某种 形式的侵犯。
经 受 挫 折
心理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精神病理学理论
犯罪是由于精神 上的缺陷所致
低级欲望强烈而缺乏调 节或抑制力薄弱;情绪不 稳定,常因小刺激激发大 反应;意志缺乏独立性坚 定性,极易为他人左右; 缺乏同情心良心和罪责 感,好显示自己,利己,残 忍;不负责任,反社会性 强,不能适应集体 惯犯—病态人格比率高
低能说
病态人格说
1856-1939
精神分析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弗洛伊德的性冲动说
性冲动(各种原始的本能和冲动) 是犯罪心理产生的唯一根源,是一切 犯罪的原动力——“泛性论” 人格结构失调导致犯罪行为出现。 特别是自我和超我发展的缺陷,不能对 人原始的本我加以限制和调节。
意识 前意识 无意识 潜意识
建立在无意识理论基 础上的人格结构理论
在与他人 交往中习得
不同接触理论
在与本人关系 密切的团体 中习得
权衡比较,犯罪比 不犯罪更有利
学习犯罪技巧和 动机,态度理由
遵从“底层文化”理 论
社会结构呈现 金字塔状,上 下层各有自己 的价值观,难以 相互认同.
上 层
人数少,掌有权力,统 治社会。其推崇的价值 观被认为是主流价值观。 权力、贡献、秩序、服 从
1997年2月24日,中国青年报发 表了《并非一个少年的悲剧》一文, 叙述了黑龙江省萝北县一个14岁少 年绑架、勒索并杀害一个7岁儿童 的案例… …
悲剧幕后的原因
1、“我是从一些枪战、武打电视剧中学会 的” 2、酗酒的父亲、非打即骂的教育方式、三 番五次被赶出家门的经历
…
Nielson TV Index
生理学的犯罪原因论 片面强调生理属性,忽 视人的社会属性,不能 正确揭示犯罪心理的实 质及其产生原因。
美· 萨瑟兰1939: 任何社会中,犯 罪都是习得的 结果
不同 接触理论
美· 伯吉斯1966 : 犯罪行 为在习得的过程中,受 到各种因素的强化
遵从底层文化 理论 法塔尔· 1890: 德 所有社会生活 的重要情节都 是模仿的结果 犯罪 模仿论
气质类型
内脏紧张型 追求安乐、好社交、宽容、 迟缓、好社交 身体紧张型 体力强壮、精力充沛、大胆、 坦率、冒险、好斗 头脑紧张型 负责时而抑制、时而神经过 敏、深思熟虑、不善于社交、 工作热心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遗传说
双生子研究
XXY型,智力低劣, 易受暗示,顺从被动, 犯罪率是正常人的4倍 多为盗窃犯罪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内分泌失调说
男性暴力罪犯中 男性荷尔蒙激素的含量 比其他罪犯要高
尤其是荷尔蒙失调 与犯罪密切相关 过量的雌激素和孕激素 影响行为人的暴力行为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物质代谢异常说
暴躁型罪犯 体内铜元素含量过高
体内代谢物质 的高低和平衡 与否和犯罪 密切关系
VB3缺乏易造成少年过渡活跃, 进而有抽烟、喝酒、逃学、 离家出走、破坏公物、打架等 偏差行为出现
•我国学者的犯罪综合动因论
第一小节 西方学者的个体犯罪原因论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体型说
遗传说 血型说 身体表征说: 以龙勃罗梭的 “天生犯罪人” 论为先导
“生理是犯罪 物质代谢异常说 心理的基础”
内分泌失调说
脑功能失调说
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 之身体表征说
龙勃罗梭: 对5907名各类 罪犯长期的人体 测定、对博物馆 383名惯犯和重 大犯罪者颅骨和 身体各部位长期 测定表明 犯罪者的头和颜面部特征
„
实际凶杀数量 55 102 106 108 64 „
预期凶杀数量 42.10 82.01 82.93 81.69 52.57 „
差值 12.90 19.99 23.07 26.31 11.43 „
结果表明
1、拳王争霸赛3天后,凶杀率平均以 12.46%的速率上升。
2、全美宣传力度最大、收视范围最广、 收视率最高的阿里/弗雷泽之间的比赛 结束后3天,凶杀率增加最多。 3、问卷调查发现,看了15场比赛后, 所有被调查的人都认为攻击行为被 模仿了。
1、美国儿童在2-18岁期间平均每天看电视时间 超过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