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社会学复习资料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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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社会学研究对象: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存在与社会生活的某一特殊领域之中,而是存在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联系之中,存在于由各种相互联系所形成的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社会之中。具体说,社会学是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研究的是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探讨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
二:传统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研究领域
1. 人类生态学研究(土地利用结构空间结构)
2. 城市社区研究(社区与聚落的相似)
3. 城市问题、对策及规划研究
4. 城市化研究
三.新城市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三大流派)
背景:新城市社会学这个概念于1981年由美国丁·沃顿提出。
(二)主要流派:1.以卡斯泰尔(马克思主义学派)为代表的结构;
资本积累;集体消费。2.以哈维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学派;
资本运动三级环程:;①初级环程:利润性生产投资②次级环程:基础结构建设投资③三级环程:福利事业投资
以帕尔和雷克斯为代表的新韦伯主义学派
住房阶级:①现金购买,居住环境舒适;②抵押贷款,居住环境舒适③抵押贷款,居住环境不舒适④租住公有住宅,居住环境舒适⑤租住公有住宅,居住环境不舒适
四如何理解人类本质,怎样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的本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二是人与人的区别。马克思从人与人的关系中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本质,即人的社会性。从人与动物相区别的层次上说,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劳动;从人与人相区别的层次上说,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的内涵有:( l )人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这种社会关系决定了人的社会地位。(2 )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关系起支配作用,人的本质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3 )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因而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第一,个人与社会相互依存。个人与社会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离开一方,对方就不复存在。一方面,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不能设想没有个人的社会。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他的系统包括国家、民族、社区、集体、组织、家庭等等子项。所有这些子系统都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构成社会系统的不可再分的原子。社会具有生产再生产等方面的功能,社会的一切功能都要通过个人的活动才能实现。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的最终承担者都是个人,、离开个人就谈不到任何社会实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另一方面,个人又都是社会的个人,个人离不开社会。前文已经叙述过,单个人在自然界面前是软弱无力的,如果不通过社会这个中介,个人就没有力量和资格与自然力相抗衡,更谈不到改造自然了。不能改造自然的生命体就失去了人的本质属性,它也就不再是人,而沦为一般的动物了。所以,凡是已经能够与自然界进行斗争的个人,都已经取得了社会的通行证,都已经在自己的身上盖上了社会的印鉴,都已经罩上了一定形式的社会背影,加入了某种社会关系,变成了社会成员。在生物体与自然之间插入一道社会的屏障,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一大特征。所以,个人都带有社会性,个人都是社会的个人。
第二,社会决定个人。个人与社会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作用。这种作用的首要一点,不是个人决定社会,而是社会决定个人。社会对个人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个人的本
质决定与他所处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的属性决定于他的设关系的各个方面,个人的历史作用或价值决定于社会的需要以及社会对个人的培养造就,个人的际遇(或命运)决定于个人所承受的由无数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所形成的社会合力,个人的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和社会意识的表现,个人的发展亦决定于社会发展的要求。总之,在社会与个人这一对矛盾中,社会居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性,它不以任何个人的意指为转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原因不能从任何个人的头脑或行为中去寻找,相反的却是,个人的本质、属性、发展等等只能从他所处的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找到解释。
第三,个人能动地作用于社会。这是个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另一方面。在社会面前,个人并不是完全被动、消极和无所作为的。个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社会和历史发挥不同程度的影响。个人对社会的作用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个人本身是由社会决定的。个人对社会的作用只能是促进或者阻碍其发展的作用,是对社会作出贡献或者造成损害的作用。这种作用或大或小,或直接或间接,或短时或久远,任何个人都会起到的。不过英雄人物或杰出人物的作用比平凡个人要大,平凡个人的作用比杰出人物要小。但是再平凡者也有作用,再杰出者也不能决定历史。当然,个人对整个社会、对人类历史的作用不是决定性的,并不是说个人没有决定性作用,个人对某些具体的社会事件和历史事件的具体面貌的作用可以是决定性的。此点我们以后有专章讨论。
第四,个人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从历史的角度观察,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同步性。社会是怎样的,个人也就是怎样的;个人是怎样的,社会也就是怎样的。凡是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不一致的时期或国度,其不一致的状况都不会持久。不是按照社会的要求改变个人,就是因个人发展的落后而影响社会。只有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大体同步,社会和个人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和正常的。当然,这种一致性的要求是通过不一致的斗争而实现的。
第五,个人与社会相互转化。在任何情况下,个人不会转化为社会,社会也不会转化为个人,这是不言而喻的。这里所说的相互转化,是指另一种情形。个人与社会作为对立统一体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某些部分或方面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例如,个人的活动转化为社会面貌的改变,所谓“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社会的制约和限定转化为个人的内在素质或行为规范;个人意识为社会大多数人接受转化为社会意识;社会意识通过灌输、宣传、教育转化为个人意识等等。这些都属于个人与社会相互转化的情形。
总之,从大的方面看,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便是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个人必须以对这种关系的正确认识为前提,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
五谈谈个人社会化的涵义及基本内容?
个人社会化是指个体通过学习和实践和不断地适应,认识社会以达到改造社会的过程。
个人社会化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社会知识:对社会存在以及社会改造的种种知识,还包括作用于社会的具体方法和实际内容。人类个体要成为一个社会成员,首先要学习和掌握最基本的社会生活知识,即衣、食、住、行等自理生活的知识,以取得进入社会后的谋生手段,建立发展自己智慧和才干的广阔场所。
(2)行为规范:指个人行动从社会获得规定性,获得与他人形成和谐关系的方法。个人行为规范化,是调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途径。社会对于个人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凝结成一系列规范,即道德与法律,其内容主要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一定社会的基本共同规范,即道德与法律。第二层是社会组织与集体的章程、守则与纪律。第三层是一定社会的一般公共活动规则,包括社会内部与社会之间的礼仪灯若干共同规定。第四层次是社会习俗。社会通过奖励和惩罚个体或团体行为而达到一定的控制目的。
(3)价值观念:价值是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中存在的意义。价值观念就是个人或团体对这种存在意义的认识,具体表现为什么是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好与坏、利于害、对与错等得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