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概述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概述作者:梁栩境律师走私犯罪大要案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暨金牙大状走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概念所谓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立法沿革我国1979年刑法典第116条规定,“违反海关法规,进行走私,情节严重的,除按照海关法规没收走私物品并且可以罚款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这种将走私罪非常笼统地规定为个罪的立法模式显然无法应对随经济开放而日益复杂的走私犯罪局面,也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和具体性要求。
因此,1997年刑法典以列举的方式对走私武器、弹药、文物、贵重金属、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行为作了专门规定,对走私列举的违禁货物、物品以外的普通货物、物品,依偷逃关税的数额定罪量。
显然,立法者是希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有兜底功能,但是,这个“兜”有个“洞”。
第153条将一定数额的“偷逃应纳税款”规定为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然而,对于刑法典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未涉及的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因为国家对其没有规定相应的关税税率,事实上并不存在“偷逃应纳税款”,从而也就无法适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因此,对走私这类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而言,不应也无法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样,按其偷逃关税的数额定罪量刑,应直接定为犯罪以惩治这类危害较大的走私行为,从而达到弥补漏洞的功能。
基于此,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取消了“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增设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该罪既破坏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国家对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制度。
走私普通货物罪(低报价格出口)法律法规与案例
目录法律法规 (1)案例 (3)法律法规《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三条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证、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资料。
海关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价格有怀疑并且所涉关税数额较大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凭海关总署统一格式的协助查询账户通知书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可以查询纳税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单位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释义]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而偷逃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
[刑法条文]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走私罪
• ⑤不论涉及何种罪名,一律以刑法第151条 第1款、第4款规定的法定刑从重处罚。
• 第151条第1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 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 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பைடு நூலகம்• 第4款:犯第1款、第2款罪,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 财产。
• 2017年6月 12日,昆明海关缉私局对南某 诺走私大米团伙开展收网行动。经查,南 某诺、岩某二人伙同云南省盈江县太平米 厂董某芬、李某丽以及盈江利盈米厂的舒 某胜等人,采用绕越设关地方式从缅甸走 私进境大米18万吨,案值6.5亿元。
• 4、青岛、大连、石家庄海关缉私局侦办 “1707”走私硅铁案。
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 ,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 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十六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 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 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 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 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 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2014年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进出口国
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 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 罪处罚;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又构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照处罚 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取得许可,但超过许可数量进出口国家限制 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九讲 走私犯罪28页PPT文档
• 【一审判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经审理判处13名被告人构成走私 普通货物罪。主犯石狮市永宁镇沙堤 村村民蔡某某与另一被告人蔡某某被 判处无期徒刑,并分别没收个人财产 人民币400万元和350万元。其他11名 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8年、 6年6个月、5年、4年6个月等刑期。
• 判决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返回]
1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47条)
12、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第1款)
• 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界定与界分
• 第153条 走私本法第151条、第152条、
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
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
•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在5万元以上…,处3年以下…
• 3、进口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偷逃应缴税额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定罪处
罚?[案例] [下一主题]
பைடு நூலகம்
• 被告人李某,系某船运公司船员, 2019年因未持有许可证并为了逃缴税 款而绕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旧电脑 元件28000件,在驶往内地途中被水 警截获。经查验,共偷逃税款5万多元。
• 问:本案应如何定性?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对象为“普通货 物、物品”,即除武器、弹药、核材料、 伪造的货币、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 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 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外的货物、物 品。
• 从实践来看,这些货物、物品包括: • 应缴关税以限制进出口的:如烟酒等
• ?本罪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 物、物品罪的关键区别点在哪?
• →李某违反海关法规,采用集装箱夹层内 藏匿走私物品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走 私盗版光碟、淫秽光碟,其行为同时触犯 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走私淫秽物品 罪,应以二罪实行数罪并罚。
打私案件法律适用(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走私犯罪活动也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
打击走私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
本文旨在探讨打私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完善打私法律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打私案件;法律适用;走私犯罪;刑法;海关法一、引言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走私犯罪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打击走私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
二、打私案件的法律适用概述(一)刑法适用刑法是我国打击走私犯罪的基本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纳的关税、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纳关税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纳关税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海关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规范海关管理和打击走私犯罪的重要法律。
根据海关法的相关规定,海关有权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进行检查,对走私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海关法明确了海关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为打击走私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刑法和海关法,还有许多其他法律法规与打私案件的法律适用密切相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特定物品的进出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打击走私犯罪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法律依据。
三、打私案件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与挑战(一)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在打私案件的法律适用过程中,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导致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
走私罪立案标准
走私罪立案标准走私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通过非法手段跨境运输、销售、购买、运输、邮寄、寄递或者接收货物,从而逃避国家的监管和征税,严重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
走私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对走私罪的打击和制裁一直是各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
为了依法打击和惩治走私犯罪行为,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走私罪立案标准,以便对走私犯罪行为进行严格的认定和处理。
一般来说,走私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走私物品的性质。
走私物品一般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经海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非法手段跨境运输、销售、购买、运输、邮寄、寄递或者接收的货物。
这些货物可能是违禁品、限制品或者需要缴纳高额关税的商品,如毒品、枪支弹药、走私文物等。
对于这些走私物品,一般来说,只要是非法跨境运输、销售、购买、运输、邮寄、寄递或者接收的货物,都可以构成走私罪。
其次,走私数量的多少。
走私数量是指走私物品的数量,一般来说,走私数量越大,涉及的走私金额也就越大,危害也就越严重。
因此,在立案标准中,对走私数量往往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超过一定数量的走私物品,就可以认定为走私罪。
再次,走私行为的手段和方式。
走私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通过非法的运输工具,有的是通过伪造文件和证件,有的是通过贿赂和腐蚀等手段。
对于这些走私行为的手段和方式,也需要在立案标准中进行明确规定,以便对走私行为进行准确认定。
最后,走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危害后果。
走私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对于走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危害后果,也需要在立案标准中进行明确规定,以便对走私行为进行严格的制裁和打击。
总的来说,走私罪立案标准是对走私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依据,是对走私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制裁的重要法律依据。
只有严格依照走私罪立案标准进行认定和处理,才能有效打击和制裁走私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例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例一、基本案情1996年7月,被告人曹毅以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和北京中海贸海峡经贸公司为出资人,以注册资本1000万元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中天诚(天津)五金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司),同年7月6日获发营业执照。
1997年1月27日,天诚公司与澳大利亚BHP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HP公司)签订两份一般贸易合同,其中MNM-9718号合同约定进口铁矿粉120万吨,MNM-9719号合同约定进口铁矿块30万吨。
同年6月11日,天诚公司与澳大利亚哈默斯利炼铁有限公司?熞韵录虺疲龋晒?司?犌┒┍嗪盼?CTC-9701L的一般贸易合同,进口铁矿块30万吨。
天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以经营进口澳矿为由向总公司提请担保以开立信用证,获总公司批准。
后被告人曹毅持上述合同及总公司为天诚公司出具的四份不可撤销还款担保函,以天诚公司及天津双龙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熞韵录虺扑?龙公司?牭拿?义向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熞韵录虺铺旖蛑行校犐昵肟?立了4份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执行一般贸易合同付款。
1997年5月至1998年2月间,BHP公司及HI公司按前述一般贸易合同先后提供澳矿共计608059吨并陆续运抵国内相关港口。
天诚公司采用隐瞒一般贸易真相,伪签来料加工合同的手段,骗取来料加工手册,并将到港澳矿中的58万余吨逃避海关监管,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报关进口,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19381246。
63元。
二、控辩意见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曹毅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曹毅及其辩护人认为:1。
曹毅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注册资金已到位且实际运作;2。
曹毅的行为总公司认可,系企业行为;3。
天诚公司是代其境外子公司SM和CHB公司与BHP和HI公司间签订的合同,天诚公司没有履行该合同,天津中行没有实际对外付款,SM和CHB公司才是两份一般贸易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4。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023年学习资料
第三,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料、零件、制成品、 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 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第四,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 牟利的行为
3、-第三档: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量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25-万元以上不满75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 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偷逃应缴税额在75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 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数额较大的-国家禁止进口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六,没有合法证明,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数额较大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也构成 私普通货物、-没有合法证明是指,没有我国法律规定的从-进口货物、物品必须具备的进出口许可证、-单证等证明文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行为种类具体包括哪些
走私行为种类具体包括哪些▲1、通关走私。
是指通过设立海关的进出口口岸,以隐蔽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应税、禁止或限制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依照海关法律的规定,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必须接受海关监管,因此,要想在通关环节逃避海关监管,达到走私进境的目的,必须采用伪报、藏匿、蒙混和闯关等隐蔽而不被海关察觉的方法进行。
伪报是指表面上接受海关监管,向海关进行申报。
但不如实申报,是一种隐瞒真实情况的申报,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常见的伪报内容有:货物和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贸易性质等。
藏匿是将携运的进出境货物或物品隐藏在一个允许进出境物件的某一个部位,随该物件一同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
由于藏匿的部位和特点不同,它又分为四种形式:一是挖空藏匿。
它是利用物件某个部位的一定的厚度,经过加工挖出一个适当的空位,藏人私货并弥合切口。
二是夹藏。
它是指利用物件结构的自然空隙藏入物品的方法,可能出现自然空隙的情况有物件结构形成的自然空隙,还有拆除物件结构中某些配件而形成的人为空间。
三是人身人体藏匿。
它是利用人体外部和服饰隐藏或绑扎物品的方法。
人体藏匿一般是利用人体内腔部位隐藏物品。
走私者利用这些部位,如肛门、阴道、肠胃和口腔等进行走私。
四是特制工具藏匿,它是利用专门为走私需要并经过专用设备加工而制成的特别物件隐藏走私物品的方法。
特制的含义是指具有一种行业性技能或行业性加工设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将物品藏入物体的专门制造,如,手提箱在制作过程中藏入毒品。
挖空和人为空隙的形式不属于特制。
蒙混包括变形蒙混和伪装蒙混两种方式。
前者是指利用走私物品的可塑性和延展性,改变物品的原来形象,如把黄金加工变形镀色制成日用器皿。
后者是指运用同走私物品体形、色泽相似的物品包装、形状或颜色掩护走私物品进行蒙混。
闯关是指行为人既并不向海关申报,又未藏匿应申报货物或物品,利用海关监管某些制度或漏洞,乘机携运进出境的一种方法。
闯关走私主要发生在旅客进出境过程中,走私者利用海关红绿色通道制度允许旅客选择绿色无申报通道进出境的便利,将国家应税、禁止或限制的货物物品携带进出境。
浅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中纪委、中监部关于《刑法修正案(八)》解读(五)
中纪委、中监部关于《刑法修正案(八)》解读(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公布日期】2013.09.11•【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纪委、中监部关于《刑法修正案(八)》解读(五)九、修改完善的其他犯罪规定(一)新增虚开发票罪近年来,国家全面推行“金税工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不法分子把违法犯罪目标和重点转向普通发票。
由于普通发票种类繁多,真伪判别较为困难,更为这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一些单位利用虚假发票套现后用于本单位福利补贴等非法用途;一些人利用虚假发票报账;在政府采购和基建项目中,有的商品或劳务提供商开具虚假发票降低成本,并通过降低价格、行贿等渠道输送利益;有的利用虚假发票逃避缴纳税款等。
从税务机关和审计部门的抽查情况看,在金融保险、建筑安装、餐饮服务等行业,乃至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问题已经十分普遍。
需求巨大的假发票买方市场的存在又催生了卖方市场的红火生意。
一些不法分子和单位,以貌似合法的经营和纳税为掩护,从税务机关大量套购骗领发票,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从事虚开发票的勾当,他们或采取“大头小尾”、“阴阳票”等“真票虚开”手法,或者直接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发票虚开,按开票金额出售或者收取开票费,从中牟取暴利。
虚假发票的泛滥为逃税、骗税、财务造假、贪污贿赂、挥霍公款、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发生提供了便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助长腐败蔓延,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执法机关和社会公众都强烈呼吁修改完善刑法,以严厉打击虚开、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行为。
立法机关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八)》删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同时,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普法教育考试
普法教育考试(100分)1、您的姓名:【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您的部门:【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走私行为是违反()的行为(单选题)【单选题】A.海关法及相关法律B.地方性法规C.总署规章D.物权法正确答案: A4、走私行为侵犯的是()(单选题)【单选题】A.地方税收制度B.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进出口税收制度C.非法定国家商检制度D.国家进出境管理制度正确答案: B5、下列物品中,属于国家禁止进境的物品的是()(单选题)【单选题】A.珍贵文物B.濒危的动植物C.烟、酒D.仿真武器正确答案: D6、下列物品中,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物品的是()(单选题)【单选题】A.贵重金属B.涉及国家秘密的印刷品C.象牙D.伪造的有价证券正确答案: A7、小王在南京工作,即将去美国旅游,准备换一些美元现金,根据海关法规规定,其所带出境的美元现金不能超过()(单选题)【单选题】A.3000美元B.4000美元C.5000美元D.6000美元正确答案: C8、根据相关海关法规定,人民币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实行限额管理,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限额为()(单选题)【单选题】A.5000元B.10000元C.15000元D.20000元正确答案: D9、根据海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走私行为,海关的处罚是()(单选题)【单选题】A.没收货物,并处罚款B.应当处以罚款C.可以处以罚款D.没收货物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正确答案: C10、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纳税额超过()构成走私犯罪。
(单选题)【单选题】A.20000元B.50000元C.100000元D.150000元正确答案: C11、小李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私自进行烟草售卖,经营数额达到(),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法律责任。
(单选题)【单选题】A.20000元;5000元B.50000元;20000元C.80000元;40000元D.100000元;50000元12、下列行为中,属于走私行为从重处罚的情形的是()(单选题)【单选题】A.2年内走私3次以上的B.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的C.使用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实施走私的D.应当提交许可证而未提交,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正确答案: B1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多选题)【多选题】(3分)A.机场工作人员进出隔离区应当主动出示通行证,按照规定的通道和方向通行B.机场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受海关监管的物品,故意绕越海关关卡逃避海关监管C.机场工作人员属于机场免税品销售对象D.机场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自用,但是不能倒卖免税品非法获利正确答案: CD14、下列行为中,以走私行为论处的是()(多选题)【多选题】(3分)A.经过设立的海关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邮寄、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B.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C. 使用伪造、变造的单证、印章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的D.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正确答案: BD15、以下属于禁止出境的物品的是()(多选题)【多选题】(3分)A.仿真武器B.伪造的货币C.珍贵文物D.珍贵植物种子正确答案: ABCD16、下列物品中,既属于限制进境物品又属于限制出境物品的是()(多选题)【多选题】(3分)A.无线电收发信机B.通信保密机C.人民币D.外币17、下面关于走私行为的危害,表述正确的是()(多选题)【多选题】(3分)A.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B.危害国家安全C.侵犯消费者权益D.侵犯地方税收制度正确答案: ABC18、下列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的是()(多选题)【多选题】(3分)A.不经过海关B.隐瞒不报海关C.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应纳税款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条文解析
⾛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条⽂解析第⼀百五⼗三条【⾛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义、量刑】第⼀百五⼗三条⾛私本法第⼀百五⼗⼀条、第⼀百五⼗⼆条、第三百四⼗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百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或者没收财产。
(三)⾛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处罚规定。
共分三款。
本条第⼀款是对⾛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百五⼗⼀条规定了对⾛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出⼝的⽂物、黄⾦、⽩银和其他贵重⾦属或者国家禁⽌进出⼝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进出⼝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进出境物品的刑事处罚。
第⼀百五⼗⼆条规定了⾛私淫秽物品罪的刑事处罚。
第三百四⼗七条规定了⾛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事处罚。
“本法第⼀百五⼗⼀条、第⼀百五⼗⼆条、第三百四⼗七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主要包括两类:1.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即国家对其进⼝或者出⼝实⾏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物品。
如烟、酒、贵重中药材及其成药、汽车、摩托车、个⼈电脑等;2.⼀般的应纳税货物、物品。
跨境电商领域六种常见的走私犯罪情形
跨境电商领域六种常见的走私犯罪情形行稳致远,主要靠自己。
因为存在跨境,必然存在走私犯罪的风险,电子商务只不过是一个手段。
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手段,又会使得这一渠道的走私犯罪呈现出明显的渠道性特点。
一、溯源中国海关最早在2014年设定了专门的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模式,即,9610,俗称跨境直购,2014年2月10日起实施;1210,俗称保税电商,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基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及案件办理的滞后性,与跨境电商特定监管模式有关的走私犯罪案件在2015年年底陆续被查发,相应的判决于2018年开始出现。
这两年,大家对跨境电商涉走私犯罪已经逐步接受并熟悉。
当然,如果我们按照广义范畴理解跨境电商,即,只要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含互联网、微信朋友圈、APP、小程序等)形成的带有商品跨境因素的交易我们就将其认定为实质意义上的跨境电商,那么,涉及跨境电商的走私犯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都存在。
比如轰动一时的“空姐代购案件”,案发时间在2011年,一审判决在2012年作出。
一个典型的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案件,波及的主体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包括快递企业和货代企业)、支付企业、报关企业,甚至更广泛的主体。
二、案发原因根据实践中案件情形,案发原因总结如下:故意为之个别企业可以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进行走私,比如水客携带,盗用公民个人信息“刷单”伪报等。
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实践中,更多的是相关企业、个人出于对法律规范的误解,误将违法行为当做创业,行之愈远,陷之愈深。
比如实践中普遍存在“代客推单”,众多参与的企业满腔热情地认为这是解决跨境电商痛点的创新之举,但与执法部门认识存在分歧。
政策本身不完善或规定模糊比如,个人邮递物品,是否是跨境电商的合法进出渠道。
海关现有的政策没有明确,出现案件时,海关尤其是缉私部门的态度是否定的,认为企业和个人在伪报贸易方式走私。
但反观日常监管的实践操作,似乎却存在默许,甚至是鼓励。
三、常见的六种走私犯罪情形1.刷单利用跨境电商系统,伪报贸易方式,将原本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以较高税率申报进口,或者需要许可证件进口的货物,进行拆分,虚构消费者,伪造订单、支付、运输信息,偷逃税款或者逃避海关监管,以跨境电商方式走私进境。
2017年新刑法司法解释全文二:走私罪
2017年新刑法司法解释全文二:走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分论复习题
刑法分论复习题一、简答题1、简要阐述我国刑法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特征。
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有哪些特征?4、简述寻衅滋事罪的概念的构成特征?5、简述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6、走私罪的客体。
7、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8、简述交通肇事罪有哪些特征?9、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方式。
10、洗钱罪的行为方式。
11、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区别?12、刑讯逼供罪具有哪些特征。
13、传播性病罪的概念及构成条件?14、简述煽动分裂国家罪。
15、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6、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二、论述题1.论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的关系。
2.试论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
三、案例分析1.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
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
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
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
试分析: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2.李某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在此期间一直怀疑是胡某告发,伺机报复。
1999年2月6日,李某将一个雷管和少许炸药卷入一支烟内,乘胡某不注意放入胡的烟盒里,与其他烟混在一起,企图借胡某吸烟时将胡炸死。
当天下午,胡某吸烟时恰巧拿出这根烟,感觉很硬,打开后发现了雷管。
案发后,传讯李某,李某交代说,我要炸死胡某的方法是从刘某那里听到的。
经查证,原来刘某确实在一次闲谈中曾与其说过一本侦破小说中用烟炸死人的情节。
分析:李某和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应当如何处罚?3.被告人张某,男,32岁,工人。
张某与田某是中学好友,毕业后,田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回乡。
一日,张某从公安机关的通缉令上看到了田某的照片,得知田某是一起重大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
2023年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3
2023年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有引起某种危害结果的()。
A. 现实性B. 必然性C. 可能性D. 偶然性正确答案:B,C,2.(真题)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
A. 基本的犯罪构成B. 修正的犯罪构成C. 派生的犯罪构成D. 减轻的犯罪构成正确答案:B,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刑法的本质属性是()。
A. 阶级性B. 社会性C. 规范性D. 强制性正确答案:A,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对一定的犯罪而言,()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
A. 危害行为的有无B. 危害结果的有无C. 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D. 故意或者过失正确答案:A,B,C,D,5.(真题)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 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 000元。
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待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 000元的犯罪事实。
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A. 34 000元B. 30 000元C. 19 000元D. 15 000元正确答案:B,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
A. 犯罪的目的不同B. 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C. 使用的手段不同D. 打击的部位不同正确答案:A,7.(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B. 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C. 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受到谴责D. 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正确答案:A,B,C,8.(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交通肇事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论B. 不作为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C. 如果行为人在窃取或者夺取的财产中发现有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而予以非法持有或者私藏的,则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之外,另行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D. 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组织后,具体实施了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所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实行数罪并罚正确答案:A,9.(真题)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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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根据修订后的本条的规定,只有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核材料、伪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贵重金属、珍稀植物、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之外的其他货物、物品的,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普通货物、物品主要是指应纳税的、国家允许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对于这类物品,国家并不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必须通过征收关税对其需求进行适当的调节。
一般来说,只要对我国国计民生不发生重大影响,对我国国内经济发展不发生重大影响的货物、物品,如我国的服装、土特产品,国外的玻璃制品、化妆品等都可以自由进出口,但是必须依法缴纳关税。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2、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进口货物、物品
(1)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关税,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根据我国《海关法》第57 条规定,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货物入境时未缴纳关税,因此不能象其他国内商品一样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如果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保税货物不能复运出境需转入国内市场的,必须事先经过海关批准并补缴关税,如果行为人不经允许擅自采取隐瞒、欺骗手段在境内出售的,即属于走私行为。
(2)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关税,擅自将捐赠进口货物、物品或者其他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
根据《海关法》第40条规定,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有特定用
途的进出口货物,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可以减免或者免征关税。
特定减免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国务院批准的海关总署《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管理规定》第9条和《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第4条分别对经济特区进口的减免税货物、物品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口的免税货物、物品作了具体规定。
此外,属于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还包括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而必须引进的仪器、设备;学校、科研机构专为教学科研而用的某些设备、器材等。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3、间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
这种间接走私行为又可称之为准走私行为或者牵连走私行为,因为这类行为的主体并没有直接从事走私活动,但其行为又与走私有很密切的联系,甚至有的行为人与走私分子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
由于这些行为的存在,使走私的货物、物品得以迅速销售、扩散,使走私分子的目的得以实现,因而这类行为与走私行为一样对国家外贸管制造成破坏,情节严重的也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