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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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 侵华后清政府威信骤降
革命势力
清末新政
1901—1911年
目 的 : 王 朝 自 救
“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
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 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 弦…“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 当议更张。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

1906年,预备仿行宪政开始 1907年,立宪派国会请愿运动,清政府被迫缩短 “预备立宪”时间为九年,后来又改为五年 1908年,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11月,光绪与慈禧相继去世 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 1910年,资政院在北京成立。 1911年,清政府设立责任内阁 1911年5月,皇族内阁出笼 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枪声打响 1912年2月12日,清政府统治结束
“清末新政”是在清政府“不变 亦变,变亦变”,“不变则亡,变亦 亡”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一场带 有进步色彩的改革运动。它既是中国 早期现代化运动的终点,又是中国新 一阶段现代化的起点,是中国现代化 运动史上的里程碑。 ——张礼恒、王希莲
我认为清末新政的十年是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一个 重要的阶段,清末新政中相互矛盾的阶级力量,都为中 国社会的向前发展做出了努力。就领导新政的清政府来 说,改革并非所愿,而且姗姗来迟,但清末新政毕竟是 一次全方位的改革,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各 个方面,而且成效非常显著。清末新政十年,中国的政 治体制、经济体制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而这个变 化大大加速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清政府在辛亥革命中 被推翻,对清政府来说,是改革的失败,但对于中国社 会发展来说,则是一次少有的进步。既然清末新政十年 是中国社会发展较快的十年,那么就应该是中国社会发 展的上升期,而不是沉沦的谷底。 ——张华鹏
清末新政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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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企图用现代化(工具化) 来维护王朝体制,殊不知现代化与 王朝体制背道而驰,因而不仅不可 能实现王朝自救的意图,反而加速 了清王朝的覆灭。清王朝以自身覆 灭为代价,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进 程。
清末新政——清王朝的自我拯救(1901—1911)
1901年“预约变法”上谕 奖励实业——推动经济工业化 革新教育——推动文化多元化
1905—1910年国内新设厂矿企业资本在万元以上的有209家,总资 本7525.5万元;各省铁路公司兴起“保路”、“招商筑路”热潮。
财政上1903年在北京设铸造银钱总厂,1905年在天津办户部银行, 至1911年,全国共有30家银行,保险公司14家,投资公司1家
日俄战争
日俄之胜负, 立宪专制之胜负也。今全球完 全专制之国谁乎?一专制当众立宪,尚可幸 乎?
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举所知,各抒己 见……”
——1901年1月29日“预约变法”上谕
思考:清廷的改革诚意如何?
清廷的改革诚意如何?
承认体制可变 王朝自我拯救

无一成不变之治法 欲求振作,当议更张
维护传统道德

不变:三纲五常 变:令甲令乙
改革缺乏计划
清廷的改革诚意如何?

危机中的统治者将会迅速的 变成真诚的改革者,他对改 革的真诚来源于他对保住权 威的真诚,保住权力的真诚
——张謇
此战诚为创举,不知日立宪国也,俄专制国 也,专制国与立宪国战,立宪国无不胜,专 制国无不败。 立宪之误读
——《大公报》
赴欧考察的五大臣及随员在罗马合影
以今时势言之,立宪之利,有最重要
者三端: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
可弭。
——载泽《奏请宣布立宪密摺》 立宪工具化
第二阶段宪政改革



1908年《申报》上刊登的一幅反映清末立宪的漫画
然而,真实常常存在于矛盾中。在假维新的过程 中又实现过一部分真改革,教育制度的变化就是其尤 为显著者。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清末新政具有客观的积极作用,它是百日维 新所提内容的再现和发展,无论在力度、深度、 广度方面都超过了戊戌变法。其政治制度方面的 改革成就是举世瞩目的,它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宪 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治国原则,对司法制度进 行了改革等等。 ——谢俊美
《钦定宪法大纲》关于皇帝的权力
第三条: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 决议,而未奉召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第四条: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 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 无异。 第十一条: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经 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 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 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 第十二条:在议会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 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须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 需交议院协议。

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巨大进 步,都是以牺牲部分社会 成员的利益为代价的。
1903年清廷颁布《商律》,设立商部,以“振兴商务”,奖励发明 创造,鼓励私人投资设厂,保护工商业者的权利。
创办大清银行,鼓励发展实业:“1905—1908年,年均设厂数超过 洋务运动30年的20多倍与甲午后的2.5倍,投资额分别超过5.7倍与 2.9倍。”
1901—1905年的新政





官制方面:增设改建新部门,淘汰部分旧衙门及 下级官吏。 经济方面:颁布《商律》,设商会,创办大清银 行。 军事方面:扩编新军,采用新式装备,建立军事 学堂。 文教方面:废科举,推行新学制,办新学堂,派 留学生。 法律方面:废除酷刑,修改《大清律例》。 习俗方面:禁缠足,禁鸦片,允许满汉通婚。
八国联军侵华 清末新政
修订刑律——推动制度民主化 编练新军——推动军事现代化 革新旧俗——社会生活现代化 预备立宪 《钦定宪法大纲》 “皇族内阁”1911年
《钦定宪法大纲》关于臣民的权利
臣民有合于法律命令之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自由。 非照法律规定,不得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臣民财产及住宅无故不加侵扰。
时人和后人对新政的评价
新政,特别是预备立宪的宣示,纯属骗局,是 统治者玩弄手腕,妄图苟延残喘的卑劣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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