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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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质量控制

1目的

为了规范EPC项目中统一质量标准,规范焊接工程的专业质量管理行为,制定本质量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EPC项目现场焊接的质量管理。

3职责

3.1施工(分包)单位对焊工进行管理;编制焊接技术文件;对焊材、焊接设备和焊接作业进行管理;对项目现场焊接质量负责。

3.2EPC、监理机构

监督检查焊工持证上岗;审查承包商焊接技术文件;对焊接材料、焊接设备进行复验;对焊接过程进行监管,组织焊接质量专项检查。

4管理内容

4.1总则

4.1.1EPC项目的所有现场焊接除要执行有关的规范、规定要求外,还要执行本规定要求;4.1.2如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执行建设单位特殊要求。

4.2内容

4.2.1施工单位人员要求

(1)焊接工程师应具有本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焊接施工实践经验。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规程、焊接工艺指导书/卡和焊接施工方案,指导焊接施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处理焊接技术问题,整理交工技术资料。

(2)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由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技师担任;负责对现场焊接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参与焊接技术文件的审定,配合监理机构、第三方检测单位确定焊缝检测部位、评定焊接质量。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钢结构等有焊后热处理要求的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热处理工程师。

(4)焊工必须持参加项目焊工考试,持有效证件上岗。

4.2.2施工单位焊材管理

(1)施工单位所需焊材如业主有提供批准的供应商短名单应在名单中进行采购,特殊焊材由施工单位提出申报业主批准。

(2)进场焊材须有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用于镍、钛合金焊接等的特殊焊材应具有每一批次熔炼的相关证明。

(3)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焊材应及时尚监理机构报验。监理机构对焊材质量证明文件有疑议时,应提请业主组织检测。

(4)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的一级、二级焊材库。报验合格需要使用的焊接材料,必须从焊接材料二级库中领用。焊接材料的分类摆放应符合JB/T3233《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

(5)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焊材的保管、烘烤、发放和回收,并简历记录台帐。重复烘干的焊条应做好标识。烘干温度超过350℃的焊条烘干次数不宜超过3次。

(6)焊工领用焊条应使用可加热的保温筒,一次领用焊条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4.2.3施工单位设备管理

(1)焊接工装设备、热处理设备、焊材烘干箱恒温箱等的性能、功率应

符合工件的需求,指示仪表应灵敏有效并在规定的校准期内,且有校准标识。

(2)焊接工装设备、热处理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验。未经报验或设备不完好不得投入使用

4.2.4施工单位技术管理

1、焊接工艺评定

(1)承包商应根据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组织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报EPC、业主、监理机构审核批准。

2、焊接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焊接施工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无焊接施工方案或焊接施工方案并未经批准不得实施焊接作业。

(2)涉及特殊材料或特殊工艺的焊接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3)焊后热处理要求,应明确加热方式、保温时间、升降温速度等内容。

(4)有热处理要求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球罐、储罐应编制专项热处理施工方案。

3、焊接工艺规程

(1)焊接工艺规程应根据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施工方案编制,经EPC、业主、监理机构审查确认后执行。

(2)焊接工艺规程应包括每一道焊口的焊接工艺参数(坡口尺寸、层数、焊接方法、焊接材料、预热温度、层间温度等)和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的要求等内容。

(3)焊接工艺规程应进行技术交底并明示在施工作业区域。

4、技术要求

(1)对压力管道、储罐、重要的钢结构、承压设备等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要求采用相应低氢焊材焊接。

(2)根据相应的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进行焊接(如DN≤50mm的管道焊缝应采用全氩焊接,其余管径的管道都应氩弧打底(双面焊除外)。

(3)承压设备的接管角焊缝接头应采用全焊透形式,并且要利用内窥镜从管道内部对焊口质量进行检查。套管凸台承插角焊缝连接的,接管端部与凸台间必须留有间隙。

(4)工场预制的设备构件、管道或者钢结构,应在质量检测合格后在进行安装。

5、施工单位作业管理

(1)焊件加工及组装

1)压力管道的坡口加工易采用机械加工。

2)焊件组对前应将坡口及其内外侧表面不小于10mm范围的油、漆、垢、毛刺及镀锌层等清除干净,且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3)焊件组队对应按焊接施工方案进行,用于组队的焊材必须与母材匹配。

4)施焊前,坡口、组队质量须经互检和专职检查合格,否则不得施焊。

(2)焊接作业

1)焊接作业的焊接方法、焊材选择、焊接顺序、焊接层数、焊接速度及电弧电压、焊接电流等必须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2)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烘干,并

在使用过程保持干燥。焊丝使用前应清楚其表面的油污、锈蚀等。3)焊工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并将焊缝表面清理干净。

4)焊工应按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要求对各自完成的焊缝进行表示。焊缝标识至少包括:管线号或设备位号、焊口编号、焊工代号、焊接日期等。

5)焊缝返修

a.特殊结构和材料的焊缝返修应制定返修方案或措施,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b.监理应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焊缝返修实施旁站监理。

c.焊缝返修应由技能较高的焊工承担,确保返修一次成功。

d.焊缝返修必须有返修记录,要用简图标明缺陷在焊缝中的位置并说明缺陷的性质。

6)焊后热处理、酸洗、钝化

a.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钢结构等焊后热处理方案应提交EPC、监理机构审核批准。

b.不的采用现场氧气、乙炔加热的方式进行焊后热处理。

c.合金钢焊接的预热和热处理必须使用带温度、时间记录仪的加热器加热,温度、时间记录仪应灵敏有效并在规定的校准期内。

d.对设备、材料及焊缝进行两次以上的焊后热处理须经监理机构批准。

e.施工单位应保存焊后热处理曲线记录。焊后热处理曲线、热处理记录应与承包商焊接记录一并归档。

f.焊口需酸洗、钝化处理时,应及时进行,并控制酸洗、钝化溶液的配方和温度、时间。

6、焊接环境

(1)施工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焊接施工环境条件记录、记录频次不少于2次/日。

(2)当自然温度、湿度、风速、雨、雾等条件足以影响焊接质量时,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焊接环境符合要求。否则应停止焊接作业。

7、焊接记录

(1)施工单位应当同步完成焊接质量记录,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

(2)焊接施工过程质量记录涉及交工技术文件的,执行SH350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4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相关表格。

(3)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相关记录,执行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内容和格式。8、施工单位应为质量检测提供的支持与配合

施工单位应为质量检测提供的支持与配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检测作业所需要的电源、水源及照明。

(2)质量检测人员登高作业所需要的梯子或者脚手架。

(3)质量检测的部位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打磨或者抛光处理。

(4)允许质量检测机构进出预制场地并免费使用承包商的基础设施。

(5)统筹安排施工作业与质量检测的合理交叉。

(6)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应当知晓的其他支持与配合事项。

9、焊接质量周报、月报内

承包商应在每周三、每月25日对EPC项目部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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