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六大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其基本理念包括以下几点:
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律程序,并且行使职权的目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目的。
2. 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歧视。
3. 限制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也不能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4. 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财产、荣誉和尊严等权利。
5. 服务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以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宗旨,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法需求。
总之,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公正公平,以服务大众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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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口诀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口诀以下是十个关于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的口诀:口诀一:合法行政像轨道,依法依规来引导小朋友们呀,听好了。
合法行政就像是火车跑的轨道一样重要。
行政机关做事情,就得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
第一呢,行政机关不能自己乱规定一些事儿,法律没让做的就不能做,就像火车不能随便开到轨道外面去。
第二呢,法律规定要做的,就得好好去做,不能偷懒。
这就好比火车必须沿着轨道行驶,这样整个社会这个大火车才能稳稳当当向前跑,不会乱了套。
要是行政机关不按照法律办事,那可就乱啦,就像火车出轨,会造成很大的危险和混乱呢。
口诀二:合理行政要公平,恰如其分像天平合理行政这个原则可有意思啦。
就像是天平称东西一样,要公平公正呢。
第一,行政机关做事得考虑相关因素,不能乱考虑那些不应该的东西。
比如说,给小朋友分糖果,就应该看小朋友的表现、人数这些该考虑的因素,不能看谁的衣服漂亮就给谁多一些。
第二呢,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要适当,不能太过分。
就像天平两边要平衡,不能一边放了很多东西,另一边只有一点点,那样就不公平啦。
所以行政机关做决定的时候要像天平一样,公平合理,大家才会信服。
口诀三:程序正当按步骤,就像游戏守规则程序正当这个原则啊,就像咱们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
第一,行政机关做事情得公开透明,就像玩游戏的时候大家都能看到游戏的进展一样。
比如说行政机关要做个决定,得让大家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能偷偷摸摸的。
第二呢,要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这就好比玩游戏的时候要听听小伙伴们的想法。
最后,还要回避那些可能影响公正的情况,就像玩游戏的时候不能自己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样才能保证程序是正当的,整个过程才是公平公正的,大家玩游戏才开心,行政机关办事大家也才会满意。
口诀四:高效便民求速度,贴心服务像暖炉高效便民这个原则呀,是为了让大家能方便地办事。
第一呢,行政机关办事要讲效率,不能慢吞吞的。
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售货员要是半天都不给你拿东西,你肯定会不高兴的。
行政法土豪金必背
2、国务院机构设置(设立撤销合并等)程序中央行政机关提出方案审核报请决定(批准)备案布)4、派出机关的设置派出机关设立机关批准机关地方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区公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2、公务员回避5、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种类处分期间是否影响现有待遇受处分期间待遇警告6个月不影响其现有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12个月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级别降低撤职撤去现职,同时降低级别开除永远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同签署。
6.公布:在国务院公报、全国发行的报刊以及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
7.备案:三十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8.解释:一一对应,政府对应政府,法制机构对应法制机构。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问题或需要补充规定的,由部门或省级政府请求国务院解释,法制办拟定解释草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公布或经国务院授权由部门公布。
(条文性抽象性解释: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要求国务院作出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由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法制办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作出解释。
(个案性具体性解释: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法制机构要求国务院法制机构作出解释)二、行政规章要点1.制定主体:①部门规章: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②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设区市政府、自治州政府。
2.权限:①无上位法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
不得增加自己权力,减少自己的法定职责。
②市政府规章只能设定城乡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方面事项,此前已经设定的其他事项,继续有效。
③为了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本级人大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2年后,或废或转。
3.备案: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部门法制机构报国务院备案。
②省级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报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备案。
③设区市政府规章报国务院、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市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1)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不可设定经常性许可。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
则和
公正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进行,并且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
律的约束下进行,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
2、合理性原则:在行政行为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秉持公正、合理
与客观的态度,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避免有意或无意的滥用或超越权力,尽量不超出自己职责范围内参与行政决策。
3、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完全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避免发生
歧视性的行为,行政决策结果应当以公众利益为基础,行使权力的人必须
诚实、公正,实行正当公正的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
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
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
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承担起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效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某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某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承包人,但因与该市委领导存在亲戚关系而中标。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合法有效。
2.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3. 透明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必要的秘密。
4.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可以自由裁量,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行使职权。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6. 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不得浪费资源。
7. 保障人权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障和促进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8. 风险预防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预防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损害。
9. 权责相对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诚信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讲诚信,遵守守法道德规范,不得欺诈、误导公众。
司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考点精讲】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包括以下六大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该原则具体包括三个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
包括三方面要求: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行政效能原则和行政责任原则。
【考查方式】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卷二第46题以及、和卷四的行政法主观题中都进行了考查。
客观题的考查主要是对基本原则的涵义的判断;主观题主要是考查考生对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行政主体【考点精讲】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虽然不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但在实践中也履行部分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在这里一并讲解。
(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由国家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它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梳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必考)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国家局)上述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司级、处级)国家局的内设机构(司级、处级)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1.最高:只有组成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
2.最低:处级内设机构自己决定,国编办备案即可。
3.其他全归国务院。
4.编制方案的内容: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地方行政主体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第二级办事机构第三级上述第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上述第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地方政府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地方行政区划的变更乡找省,省设找全大,中间全归国务院,区域划分全归国务院。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规章制定流程考点政府立法的权限【重点】上粗下细: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内作出具体规定。
例外:行政处罚不得整体的扩大或者缩小上位法确认的处罚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的创设公务员、公职的取得、公职的管理考核交流和履职抗辩公务员人事具体行政行为效力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产生拘束力产生确定力产生执行力没有明显重大违法经过争议期经过履行期授权和委托的辨析行政行为实施主体行政许可依申请性、书面【不可口头】、授益性、不收费许可的立法设定许可的程序许可的监督行政处罚普通处罚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交罚款的程序(上述说的当场都是开罚单的程序)处罚、许可听证程序对比表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公开。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行测常识模块,法律常识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重视法律常识的积累。
今天明思教育给大家带来的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六大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行政法的各项原则及落实
行政法的各项原则及其落实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活动和行政争议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和基础,它贯穿于行政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总纲。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其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也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准则。
2. 程序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信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受到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4.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最小的损害达到最大的行政管理效果。
二、行政法原则的落实1. 完善法律法规:要完善行政法的立法,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依据。
2. 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确保其能够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
3. 强化司法监督:要加强司法监督,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 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等监督力量,促使行政机关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和信赖利益保护。
三、落实行政法原则的措施1. 增强法律意识:行政机关应当增强法律意识,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也要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
2. 完善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完善行政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行政法原则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应当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4.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政法的六⼤基本原则⾏政法是⼀种法律制度,有着⼀定的作⽤,⾏政法的原则在法律中有指定修改和废除等作⽤,对于法律上的⼀些漏洞也能进⾏弥补,是我国法律制度上不可缺少的⼀部分。
那么,其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法的六⼤基本原则⼀、合法⾏政原则合法⾏政是⾏政法的⾸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原则的延伸。
实⾏合法⾏政原则是⾏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理⾏政原则合理⾏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于裁量性⾏政活动。
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政决定应当具有⼀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更为规范的⾏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公平公正原则。
要平等对待⾏政管理相对⼈,不偏私、不歧视。
第⼆,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政决定和进⾏⾏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法授权⽬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第三,⽐例原则。
⾏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段应当必要、适当。
⾏政机关实施⾏政管理可以采⽤多种⽅式实现⾏政⽬的的,应当避免采⽤损害当事⼈权益的⽅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是当代⾏政法的主要原则之⼀。
它包括了以下⼏个原则:第⼀,⾏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隐私的外,⾏政机关实施⾏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第⼆,公众参与原则。
⾏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回避原则。
⾏政机关⼯作⼈员履⾏职责,与⾏政管理相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
第⼀是⾏政效率原则。
基本内容有⼆:⾸先是积极履⾏法定职责,禁⽌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
延迟是⾏政不公和⾏政侵权的表现。
第⼆是便利当事⼈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是管理国家行政行为的一门法律科目。
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法有许多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6大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自由裁量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和责任原则。
首先是法定性原则。
法定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行政权力,不得随意或滥用行政权力。
同时,法定性原则还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明确、具体、明确规定,不能虚无缥缈、模糊不清。
法定性原则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是自由裁量原则。
自由裁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目的自由选择适当的措施和方式。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行使行政权力,取得最好的行政效果。
自由裁量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行政机关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但也需要合理限制,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
第三是公共利益原则。
公共利益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坚持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公共利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各种事务时,必须综合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能以个人或特殊利益为中心。
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行政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第四是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各个公民和组织,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
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确保公平、公正,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
平等原则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石,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第五是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最大的行政效率,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好的行政结果。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事务时,要高效、快速、准确,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和实现。
最后是责任原则。
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为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它们是行政法的基石,对于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随意行使权力。
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授权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披露原则等。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快捷、便利,不能拖延、耽误、阻碍。
效率原则的子原则包括:简便原则、速决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等。
四、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滥用权力、违法行为。
责任原则的子原则包括:法律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监督责任原则、赔偿责任原则等。
五、保障原则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损害他们的利益。
保障原则的子原则包括:人权保障原则、财产保护原则、安全保障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六、协调原则协调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协调各方利益,不能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协调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和谐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协商原则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请阐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docx
请阐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
在行政法中,存在着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行政权力。
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是有法律赋予的,不能擅自行使超越法律规定的权力。
法定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不歧视、不压迫任何一方。
行政机关要依法对待各方利益主体,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秩序,保护和维护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三、合理正当原则合理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原则。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经过充分合理的程序,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权力的行使。
行政机关的决策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合法理由,遵循正当程序,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听证,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保护信赖原则保护信赖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不得任意变更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公民、法人在依法行使权益时,应当依法相信行政机关的承诺和决定。
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已经作出的承诺,确保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效益原则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追求公共利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权衡利益的平衡。
行政机关在进行决策时应当考虑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的权衡,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六、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使必须合法、正当,如果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受到有效监督,避免了滥用职权的发生。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维护公正、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行政法(完整word版)
行政法(完整word版)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法规范的核心,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4.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高效、便民,减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
5. 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应当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得欺诈、误导。
6. 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法的主体行政法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核心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法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是行政法的重要主体,享有行政法赋予的权利,承担行政法规定的义务。
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等。
2.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3. 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4. 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督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6. 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四、行政法的作用1.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等,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
2. 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指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作为一门法律学科,行政法有着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行政机关的行为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围绕行政法的6大基本原则展开阐述。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化的基础。
法定原则包括法定行政、法定职权、法定程序等内容。
法定行政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凭空捏造、随意行使职权。
法定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只能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或滥权。
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能违法程序规定。
二、合法正当原则合法正当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并且符合正当的目的和原则。
合法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并且要考虑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公正性和公平性,不能滥用职权或违背公共利益。
三、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证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平等,不能偏袒一方或歧视某方。
公正公平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公正无私,依法行事,不得偏离法律规定和原则,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透明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
五、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对于违法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
六、保障权利原则保障权利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行政法论述题的理论来源——(2009-5-6)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行政法论述题的理论来源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的,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恰恰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原则是对以下法律制度原则的概括和总结。
如,对《行政许可法》依法设定和许可实施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便民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加强监督原则;《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政府采购法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应急中的法治原则;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公正、公平、统一、合理原则,以及当事人参与和保障行政效率原则;《行政复议法》的合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以及便民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等等共有属性的抽象、概括和总结。
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一,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二,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
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
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适用的规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无法律即无行政”——后者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行政(以行政处罚、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课以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一原则决定了在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标准的不同。
行政法六大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的,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恰恰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原则是对以下法律制度原则的概括和总结。
如,对《行政许可法》依法设定和许可实施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便民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加强监督原则;《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政府采购法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应急中的法治原则;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公正、公平、统一、合理原则,以及当事人参与和保障行政效率原则;《行政复议法》的合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以及便民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等等共有属性的抽象、概括和总结。
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一,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二,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
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
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适用的规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无法律即无行政”——后者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行政(以行政处罚、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课以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一原则决定了在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标准的不同。
对相对人而言,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止规定;对行政主体而言,其实施的行为往往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即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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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的,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恰恰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原则是对以下法律制度原则的概括和总结。
如,对《行政许可法》依法设定和许可实施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便民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加强监督原则;《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政府采购法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应急中的法治原则;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公正、公平、统一、合理原则,以及当事人参与和保障行政效率原则;《行政复议法》的合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以及便民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等等共有属性的抽象、概括和总结。
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一,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第二,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
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
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
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适用的规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无法律即无行政”——后者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行政(以行政处罚、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课以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一原则决定了在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标准的不同。
对相对人而言,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止规定;对行政主体而言,其实施的行为往往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即构成违法。
当然,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方面还包括无相应的事实根据、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2003年卷四第7题的第四问即考查此内容。
合法行政原则至少在司法考试以来已考过四次:
一是2003年论述题谈谈对南方大城市交管部门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二是2003年卷四第7题第四问“1992年9月4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假设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你认为是否成立?为什么?——理由不成立,因为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没有授予的职权。
三是(2005—二—80—多):”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
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当选B,因为行政机关职权法定,没有明确授权即构成违法!
四是2007年卷四第七题乙题中的第三种情形,法律不可能授予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收回已生效的许可的职权,国土资源部门为此而收回以发出的许可证既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也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当然,对2006年的行政法论述题仍可以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加以阐述。
”
如果出选择题考查行政合法性原则,错误选项、干扰项的设计通常为以下例题中的三个错误选项:例,《海关法》第85条规定:“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广东珠海市民刘某携带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微型摄录机去澳门旅游,被拱北海关检查发现,拱北海关对其作出没收摄录机的行政处罚。
以下关于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行为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的行为是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
B. 为了让行政机关更好地管理社会事务,应允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自行设定行政职权
C. 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的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因而是合法的,应予肯定
D. 根据依法行政原则中的职权法定的要求,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的行为是违法的
答案【A、B、C】。
A、B、C表面上正确,实为干扰项,均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只有D选项正确,海关可能具有“没收”的法定职权,但法律没有给海关对“个人携带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
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这种行为设定没收的职权,而只设定了行政征收——责令补缴关税,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两项职权。
(二)合理行政原则
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
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歧视对待,相同情况,差别对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该考虑的不考虑,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
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为达致行政目的必须对相对人的权益形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当被限制在
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并且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
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针对的对象不相称,用“高射炮打小鸟”,“杀鸡”用了“宰牛刀”。
(三)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了解权。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5章38条,是中国首部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仍然重要。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听证。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不增加相对人程序负担,处处替相对人着想,方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意《行政复议法》第9条、31条的规定,即反映了这一精神。
《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期限的一再缩短也体现了高效便民的思想。
(五)诚实守信原则
有三个子原则: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可信。
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行政许可行为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属于有利行政且由于被许可人因行政许可行为由国家机关所为,因此而产生了心理上的信任和依赖,据此对自己的相关财产或行为加以处理或安排。
如果获得行政许可后,行政机关随意加以撤回和改变必然造成被许可人的损害,也会使行政机关失信于民,因此,一旦行政许可生效,行政机关一般不能撤回与改变。
这就是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
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许可法》重要的原则之一,其目的首先着眼于对受益的相对人权益加以保护。
不能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是原则,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则可以撤回,但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补偿,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行政机关应作其诺言的“奴隶”。
实践中,以下情况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1.当行政机关作出两个相互矛盾行政行为,往往一个是有利行政(在前),另一个是不利行政(在后),对行政相对人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2.授益行政后的行业“整顿”、收回、关闭、撤回、“停止”等,应适用信赖保护原则;3.由于政策的变化相对人的行为从合法变成违法,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4.行政机关公告或决定允诺的条件和优惠不兑现时,
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等。
(六)权责统一原则分为两个子原则,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行政法的六大原则既要能从论述题角度加以论述,也应能从选择题角度回答!还要能从案例简析题角度回答!如2003年卷四第七题第四问,也是考查行政合法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