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法制教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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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安全教育材料

两河口初级中学2011年5月9日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是与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紧密联系的。

一、进行必要的遵纪守法教育: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起到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法纪,做合格的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如果仅仅用于玩耍,那就大错特错。不能一味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形形色色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镇应运而生。它们中有一些是正规挂牌网吧,但多数是一些无牌的地下黑网吧,这些黑网吧瞄准的市场就是青少年学生。一些学生迷

上网络游戏后,便欺骗家长和老师,设法筹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上网。有许许多多原先是优秀的学生,因误入黑网吧,整日沉迷于虚幻世界之中,学习任务则抛之脑后,并且身体健康状况日下。

案例1:不正确的上网方式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很大的危害。阿军是一名成都市区学习成绩优秀的中学生。他告诉记者,班内30%以上的同学都上网,没有上过网的同学就会被讥笑为“落伍”。同学们上网除了玩游戏、聊天,几乎没其它事可做。许多学生下课,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网吧过瘾,有的甚至逃课去打游戏,现在我们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非常差,家长和老师对我们都很失望。案例2:谈及电脑游戏对孩子的不良影响,老师和家长反映强烈。成都郊区一位班主任说:“成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有一个学生,曾获得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成都赛区一等奖,后来因为沉弱于电脑游戏,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父母为让他避开游戏,把他转到我们学校,期望寄宿制的封闭学校能把孩子和电脑游戏隔开。学校在其上学时还能管住,放假回家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往网吧里钻。最后,他不得不退学,非常可惜。”(根据新华社成都4月23日电)

黑色网吧不仅有学生几天几夜也打不“出关”的游戏,更有不健康、不宜观看的黄色网页。针对这些不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陷阱,我们每一个学生做到自觉、自省、自控;在思想上形成一道防诱惑、防腐蚀、防邪恶侵蚀的“防火墙”。

这里有几句话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于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世

界。法规校纪是为了规范全体同学的行为,保护绝对大多数学生接受在校教育的利益,打击制止坏人坏事而制定的。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通过对法规校纪的学习,应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法制课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办法制与安全主题板报等方式都是学习遵纪守法,维护安全的重要途径,聘请法律工作者或公安人员,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教学,给我们上专题法制课。就是为了让我们感受到法就在身边。这不仅对我们每一个中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有益,而且对其走向社会乃至一生都有益。

二、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学生打架斗殴是引发安全事故纠纷的主要因素:

无规矩难以成方圆。有的学生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想发泄情绪、强迫、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中学生的心理尚未成熟,心理上的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伴有强烈的情绪色彩和偏激的行为特征。学生中的打架斗殴、偷盗、染上不良习气等行为,相当一部分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激烈的竞争,学习竞争、就业竞争,生存竞争,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对中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很必要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的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预防教育,优化心理素质,促成健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从而避免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我校学生中自2011年1月以来,就有这样一些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11年4月28日,梁家伟、赵兵、唐家欣三人在男生宿舍与八四班学生龚军打架,后来各自承担医疗检查费用1767.6元,

合计532.8元;

案例二:2011年1月3日,七三班景辉与刘欢两人在楼道打条跳,造成刘欢手臂骨折,经双方家长协调,进行了手术治疗;总费用也不低;

案例三:2011年1月13日,八二班学生王蒙与女生陈佩佩发生争执,(骂人引发),王蒙用凳子将陈佩佩手臂严重打伤,当时肿胀疼痛,后通过家长协商,进城拍片子检查,光在两河口就出了67.1元检查治疗费和300元的包车费;后来进城又花了几百元;

案例四:2011年1月13日晚,九年级女生11人在女生宿舍将八四班女生任志敏、何青青、扬莎、柯韦等殴打致伤,脸部不同程度被打肿,对家长、对学校、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后学校通过双方家长做了处理,这一切多人参与的打架案,共负医药费赔偿金额3909元。构成聚众斗殴,可拘留并处罚款。

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是对大多数同学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携带管制刀具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是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案例一:2004年6月27日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李某,李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中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李某时被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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