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篇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5)除手术间外,设缓冲间(更衣、换鞋),并有涮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地方。

(6)设观察室和观察床。

2、终止妊娠手术设备:(1)设手术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照明灯等。

(2)紫外线灯,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3)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氧气袋(瓶)、抢救药品)。

(4)手术包。

3、其他必备设施:(1)转送疑难、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条件(交通工具、电话等)。

(2)供血、配血、输血设备。

(3)供氧、抢救监护条件。

(4)有效消毒设施(高压灭菌锅等)。

(5)有关检验等辅助设施。

4、人员配备: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

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标准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禁止非法使用超声诊断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加强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从事超声诊断的工作人员均应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向医院作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

三、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使用超声诊断技术,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母婴保健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分类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是指利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保健和治疗的一种综合性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母婴健康、提高母婴生存率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母婴保健技术的分类、管理和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为母婴保健技术的分类管理制度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母婴保健技术的分类1.1 孕前保健技术孕前保健技术是指对计划怀孕的妇女进行的一系列健康检查、营养指导和生活习惯指导。

孕前保健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婚前保健、卵子储存、不孕不育治疗、婚前遗传咨询等。

1.2 孕期保健技术孕期保健技术是指对已怀孕的孕妇进行的一系列健康监护和医学护理。

孕期保健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孕早期检查、营养指导、产前筛查、孕期疾病的治疗和管理等。

1.3 分娩保健技术分娩保健技术是指对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进行的一系列医学护理和手术治疗。

分娩保健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娩方式选择、产程监护、分娩并发症处理等。

1.4 产后保健技术产后保健技术是指对分娩后的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的一系列医学护理和健康管理。

产后保健技术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后恢复指导、新生儿护理、产后抑郁症预防和治疗等。

二、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2.1 监管机构的建立为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各国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担负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确保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合法、规范和安全操作。

2.2 资质认证和登记制度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颁发相应的资质认证和登记证书。

同时,对于从业人员也应当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注册,确保其具有相应的医疗技能和职业素质。

2.3 教育培训机制为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对母婴保健技术的认识和操作技能,各国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4 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为监督母婴保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各国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质量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规章制度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规章制度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规章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对于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的开展,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机构与人员资质1、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关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包含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2、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按照证书载明的服务项目开展工作。

3、定期对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其持续符合相关规定。

二、服务范围与项目1、明确本机构开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等。

2、严格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或变更服务范围。

三、服务流程与规范1、婚前医学检查(1)服务对象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

(2)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流程进行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3)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出具准确、规范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医学建议和指导。

2、产前诊断(1)对有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进行诊断,包括遗传咨询、影像学检查、染色体检查等。

(2)严格遵循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对产前诊断结果进行充分解释和说明,为孕妇及其家属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决策依据。

3、助产技术(1)配备专业的助产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2)在产妇分娩过程中,密切观察产程进展,提供必要的助产服务和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感染。

4、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1)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2)术前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完善相关辅助检查。

(3)手术操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术后做好观察和护理。

四、质量控制1、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

2、制定质量控制指标,如产前诊断准确率、剖宫产率、产后出血发生率等,并进行监测和统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人们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已成为国家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之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范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三、职责和任务1.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管理机制,制定正确的技术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

2.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应指派专门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职称,严格遵守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并持续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医务人员应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必要的讲解和指导,使患者或家属了解服务的过程、安全性及注意事项。

5.期满维护:保健技术管理人员按期对进行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维护,保障服务效果和相关技术符合标准要求。

四、技术服务的规范及安全控制1.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本身的特殊性,必须严格遵守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并准确诊断,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对任何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坚持温馨、亲切、尊重的服务理念,保持服务环境的清洁、整洁和卫生。

4.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以提供最佳的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

5.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应该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或纠纷。

五、奖惩制度为确保技术服务的效果和质量,对于那些严重违反服务规范和标准的从业人员或机构,应该进行相应的批评、警告或处罚。

对于表现突出的从业人员或机构,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

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

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提高,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在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

本文将从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实施和监管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母婴安全。

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能够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降低母婴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母婴安全。

2.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和制度能够指导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促进妇女儿童健康。

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能够规范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保健服务,促进妇女儿童健康。

二、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的主要内容1.技术服务规范。

技术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产时服务、产后服务等环节的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范。

2.人员资质管理。

人员资质管理主要包括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3.服务质量管理。

服务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对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的监测、评估、改进等方面的规定。

4.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对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三、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的实施1.制定规范和制度。

医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院的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

2.培训和宣传。

医院应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使其熟悉和掌握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3.监督和检查。

医院应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的落实。

四、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的监管1.政府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制度的监管,对不符合规范和制度的医院进行处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母婴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范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技术、节育手术、新生儿疾病筛查、遗传病诊断等母婴保健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基本原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尊重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隐私,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管理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由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提供,并设立专门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部门,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配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七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预约和登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建立预约和登记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的合理分配,并提供完善的服务记录。

第八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实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第九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跟踪和随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建立跟踪和随访制度,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设备与设施第十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设备与设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配备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设备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设备与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保障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服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三)具有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和人员;(四)具有健全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二)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相应的技术服务要求。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八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一)婚前医学检查;(二)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三)助产技术;(四)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五)新生儿疾病筛查;(六)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部管理制度,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是指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职业行为规范、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在我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发布和实施。

其制定的目的是保障母婴的健康权益,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安全。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质要求在执业资质要求方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执业。

这也是保障母婴保健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行为规范除了资质要求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还需遵守相应的职业行为规范,比如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等。

这些规范旨在引导从业人员秉持医德,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服务质量要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也对服务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服务安全、提升服务效果等。

这些要求的落实,有利于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整体水平,保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程是指在实际服务中,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它是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具体操作的规定,旨在保障服务的安全、准确和规范进行。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流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程将具体的服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服务前的准备工作、服务中的操作步骤、服务后的处理流程等。

这些规程的明确,有助于规范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服务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程也规定了具体操作时需要遵守的规范,比如消毒操作、药品使用、医疗器械操作等。

这些规范的制定,有助于规范操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xx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xx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xx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XXX制定了一系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举止,热情接待群众,关心就诊者。

门诊环境要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门诊登记制度要健全,就诊者要按照规定填写登记表,医生要认真询问病情,进行诊断处理和用药科学合理。

对需要住院手术和治疗的服务对象,医生要开具住院手续。

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手术室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外,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各种器械要由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手术室要备有氧气和抢救药品,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不得外借。

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前要进行姓名和术前三问、三查,术后也要进行三查。

手术室每日要清扫和空气消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术后记录登记表要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受术者在手术前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生要详细向其介绍手术的目的、方法、风险、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受术者充分知情并同意手术。

高危手术管理制度和高危节育手术范围高危手术要由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医生负责,手术前要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手术方案。

高危节育手术范围包括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置换、宫腔镜取出、宫腔镜置换等。

并发症评审制度对手术中和术后出现的并发症要进行评审,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制度对医疗差错和事故要及时登记报告,并进行讨论,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妇科门诊消毒隔离制度妇科门诊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计划生育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死亡病例报告制度门诊计划生育登记制度要健全,计划生育死亡病例要及时报告。

计划生育并发症及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对计划生育中出现的并发症和死亡病例要进行评审,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母婴保健技术的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的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的规章制度一、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保护妇女的生殖健康权益。

2.《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规定了对孕妇和婴儿的保健措施,明确了政府、医疗机构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二、医学保健主管部门管理规定1.建立母婴保健机构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建立母婴保健机构,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为孕妇和婴儿提供全面的保健服务。

2.定期检查和随访孕妇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进行产前检查,产后应定期带婴儿接受医生的随访。

3.科学喂养和护理母亲应当科学喂养婴儿,避免过早添加辅食,定期对婴儿进行生长发育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喂养计划。

4.预防接种婴儿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接种,保证接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保障母婴权益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孕妇和婴儿的合法权益。

三、技术规范标准1.孕妇保健指南制定孕妇保健指南,规范孕妇的生活和饮食,提倡科学的运动和休息,预防孕期并发症的发生。

2.产前诊断技术规范规范产前诊断技术,提供准确的遗传咨询和疾病筛查服务,降低新生儿患病率。

3.新生儿护理技术培训护士和家长掌握新生儿护理技术,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和健康水平。

四、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1.建立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母婴保健技术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技术和服务进行评估,确保母婴健康的质量。

2.责任追究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母婴健康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通过以上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母婴保健技术在我国的水平和质量,保障孕妇和婴儿的健康权益。

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母婴保健技术的发展,共同努力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章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章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章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一项关系国家人口素质和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1. 设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条件。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

二、服务内容与流程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下列服务:(1)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分娩期保健、产后恢复和哺乳期保健;(2)新生儿保健和儿童保健;(3)母婴营养指导和胎儿保健;(4)其他母婴保健服务。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约制度,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服务对象的及时就诊。

三、质量管理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质量评价指标。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改进,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四、安全管理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安全。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职责、操作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伦理与保密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重要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指导和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悄然间凸显出其重要性。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现状当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着一些问题。

行业发展不够规范,存在着一些不法机构和不规范从业人员。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地方由于技术设备不足或者从业人员水平不高,导致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制定和完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可以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执业规章制度中,可以规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流程等,以保证服务的专业和规范。

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程的意义操作规程则是对执业规章的具体细化和实施。

通过制定操作规程,可以更好地指导具体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操作流程、卫生标准、服务细节等,从而保证服务的全面和细致。

5. 个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看法对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我认为应该注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态度。

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服务设施的合理与安全。

最终实现全社会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信赖。

总结: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完善,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未来能更多地关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加大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力度,以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发展是一个与社会经济和人口结构紧密相关的领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国家居民的生育愿望不断增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现状与需求当前,我国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业发展还比较不够规范,正规的机构和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虽然个别地区有较好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但是全国整体水平距离还有待提高。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与背景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工作,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母婴健康。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单位和相关人员。

2.管理职责2.1 服务管理部门2.1.1 负责制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计划和制度。

2.1.2 组织实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培训和考评,并建立相应档案。

2.2 监督管理部门2.2.1 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2.2 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3.服务规范3.1 母婴健康咨询服务3.1.1 母婴健康咨询服务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3.1.2 母婴健康咨询服务的知识要求和技术要求。

3.1.3 母婴健康咨询服务的工作文件和信息安全要求。

3.2 孕期保健服务3.2.1 孕期保健服务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3.2.2 孕期保健服务的知识要求和技术要求。

3.2.3 孕期保健服务的工作文件和信息安全要求。

3.3 产前检查服务3.3.1 产前检查服务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3.3.2 产前检查服务的知识要求和技术要求。

3.3.3 产前检查服务的工作文件和信息安全要求。

3.4 产科技术服务3.4.1 产科技术服务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3.4.2 产科技术服务的知识要求和技术要求。

3.4.3 产科技术服务的工作文件和信息安全要求。

4.服务质量管理4.1 绩效评估与考核4.1.1 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

4.1.2 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

4.2 不良事件管理4.2.1 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

4.2.2 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4.2.3 对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改进措施。

附件:相关工作文件和表格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指针对孕产妇和婴幼儿的保健服务及相关技术操作。

2.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指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中人员和单位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一、引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人口素质提高的基础性工作。

为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负责实施。

2.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指导、监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

3. 医疗机构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具体实施,包括婚前、孕前、孕期、产时、产后等各个阶段的保健服务,提供医学检查、咨询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

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包括服务流程、技术标准、人员资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1. 婚前保健服务: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健康教育等服务,确保婚前双方身体健康,预防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等疾病对母婴健康的危害。

2. 孕前保健服务:提供孕前咨询指导、孕前医学检查等服务,帮助夫妇了解孕育健康后代的知识和方法,提高生育质量。

3. 孕期保健服务:提供孕期检查、孕期咨询指导、孕期健康教育等服务,监测孕妇健康状况,指导孕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预防孕期并发症。

4. 产时保健服务:提供产时监测、产时咨询指导、产时健康教育等服务,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

5. 产后保健服务:提供产后检查、产后咨询指导、产后健康教育等服务,指导产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预防产后并发症。

四、人员资质与管理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调整,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

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范本

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范本

母婴保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母婴保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体系,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母婴保健工作所需经费,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母婴保健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母婴保健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母婴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母婴保健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母婴保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技术服务第九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母婴保健咨询、产前诊断、助产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服务。

第十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遵守操作规程和伦理道德规范,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第十二条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母婴保健技术的正确应用和安全。

第四章宣传教育第十三条母婴保健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母婴保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母婴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四条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家长的健康教育,提供母婴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媒体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母婴保健公益宣传,促进母婴保健知识的普及。

第五章培训和科研第十六条母婴保健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母婴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操作,确保母婴安全而制定的。

以下是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的范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操作,确保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疗机构、人员和相关活动。

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服务,尊重妇女权益。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符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要求的场所和设施;(三)具有符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要求的设备和药品;(四)具有经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合格的执业医师和助产人员。

第六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执业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培训证书;(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操作规范第八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一)婚前医学检查;(二)孕期保健;(三)分娩服务;(四)产后康复;(五)新生儿保健;(六)遗传咨询;(七)其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第九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操作规范:(一)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母婴安全;(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三)密切观察母婴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四)做好记录,确保医疗安全;(五)尊重妇女权益,保护个人隐私。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质量评价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各个环节和相关方面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组织架构、技术服务流程和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来介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首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应该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政策法规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执行依据。

制度应明确的规定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权限与义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应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包括建立专门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服务的规划、组织和监督。

各级机构之间要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全面展开。

然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应对技术服务流程进行规范。

制度应落实一个完整的技术服务流程,包括妊娠期、产科、新生儿和儿科等不同阶段的技术服务。

流程要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和责任单位,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最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应设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这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技术服务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及建立投诉和反馈机制,接受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对于技术服务中的违规行为和事故事件,应及时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是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政策法规、组织架构、技术服务流程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可实现技术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技术服务的效果和用户满意度。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我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2.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组织,负责本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监督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技术、节育手术、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2. 婚前医学检查应当包括对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遗传病史、家族病史等进行检查,提供医学建议。

3. 产前诊断应当包括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胎儿发育状况监测、遗传病诊断等服务。

4. 助产技术服务应当包括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指导、产后护理等服务。

5. 节育手术应当包括对妇女进行避孕、节育、复育等技术服务。

6. 新生儿疾病筛查应当包括对新生儿进行常见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筛查。

三、服务规范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证书》。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督制度,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四、服务质量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督制度,定期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7篇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7篇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7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精选篇11.所以员工都应在上班前应按要求提前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2.上班时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店员必须服从店长的安排,在遇到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店长处理。

4.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5.员工严禁于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污言秽语,嬉笑打闹,追逐等不雅行为。

6.保持正确站姿,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谈话。

7.收银员不得带腰包,现金上岗。

8.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如紧急情况,应知会店铺负责人方可使用。

9.若辞职需交书面申请后一个月方可离职,离职时要做好本职工作交接程序,否则公司将追究损失。

10.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

12.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3.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或督导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14.员工因病请假,必须上班之前亲自打电话通知店长,员工因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申请上报店长,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15.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6.所有员工离开卖场,必须互相检查随身物品。

17.工作时间内不可随身带手机或传呼机到货场。

18.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9.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

20.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他人拍摄或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违反以上守则其中之一者,给予5元每次处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规章制度精选篇2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把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范本

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范本

母婴保健技术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率和存活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医院、产科医院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包括母婴保健技术的应用、管理、培训等内容。

第四条母婴保健技术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技术安全、有效,并注重人性化服务。

第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制度,确保技术的规范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母婴保健技术的应用第六条母婴保健技术包括孕产妇保健、新生儿保健、婴幼儿保健等内容。

第七条孕产妇保健技术应包括孕前保健、产前保健和产后保健等环节,保障孕产妇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新生儿保健技术应包括新生儿出生后的护理、喂养、健康监测等内容,保证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第九条婴幼儿保健技术应包括喂养指导、常见疾病预防、生长发育监测等内容,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第十条母婴保健技术应当合理使用现代医疗设备、药品等工具,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第十一条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统计制度。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保证母婴保健技术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三条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应当注重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母婴健康管理与咨询服务体系,为孕产妇和婴幼儿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第四章母婴保健技术的培训第十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内容包括新技术的学习、临床操作技能的培训、沟通技巧等内容。

第十七条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应当针对不同技术人员的需求,灵活设置培训项目和方式。

第十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技术培训考核制度,确保技术人员的培训效果。

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对于技术人员的不当行为,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及时处理,确保母婴健康权益。

第二十条对于技术的改进和创新,妇幼保健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对需要住院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手续。

5、认真、及时、全面、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问(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

每三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1、凡需施行人工流产、安取环术、引产术等手术要详细告知手术的适应症、并发症及相关注意事项。

2、必须在受术者理解、明白需施行手术的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在积极配合下签手术、麻醉同意书方可施术。

3、医护人员告知病情及手术配合相关要求时,态度和蔼,语言通俗易懂,杜绝“冷、硬、简单”。

高危节育手术范围1、《计划生育手术常规》中所规定的各种禁忌症,经治疗者。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史,一年内有2次人流史或连续3年均有终止妊娠史者。

3、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限用甾体类避孕药失败者。

4、生殖道畸形或盆腔包块者。

5、既往有子宫穿孔、胎盘粘连、大出血、子宫或阴道破裂修补术,子宫肌瘤切除术者。

6、子宫位置高度前倾、前屈、后倾或宫颈显露困难者。

7、脊柱畸形、骨盆病变、下肢病变截石卧位困难者。

8、宫内节育器异位、变形、嵌顿、断裂、带环妊娠或绝经1年以上者。

9、严重的器质病变、出血性疾病以及外科成形术后者。

10、年龄≤20岁或≥50岁。

高危手术管理制度高危手术管理是对有高危因素的特殊管理,对有高危因素者给予最好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1、门诊高危筛查,文书标上高危标志,填写高危因素。

2、术前向家属说明手术难度及后果,消除受术者顾虑,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3、作为重点手术,安排充足手术时间。

4、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手术。

5、充分考虑手术的困难,必要时进行术前会诊讨论,采取预防措施。

6、术后观察2小时以上,检查无异常方可离院。

7、术后向受术者宣传避孕知情选择知识,指导落实节育措施。

8、疑难高危手术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时住院手术。

9、术后观察2小时,检查无异常方可离去。

10、术后落实节育措施。

并发症评审制度1、质量证实按照卫生部“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进行。

2、疑难严重的节育并发症鉴定由单位提出,填写申请表,经区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会诊确定,其它单位及个人出具的诊断证明均无效。

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的技术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终结鉴定。

3、经区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做出“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断后,应由所在区县或市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疗单位,由专人负责治疗,建立完整病例,制定治疗方案,定期复查。

4、对计划生育并发症病人,应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不滥用药物,不开人情方,不出具没有临床指征的病休、诊断证明。

5、对计划生育死亡病人,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死亡病例,按照计划生育死亡评审制度开展市、区(县)、院三级评审,每季度填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死亡评审记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质量。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制度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并有记录。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挽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凡隐瞒不报者,后果由本人负责。

3、对已发生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给予严肃处理。

妇科门诊消毒隔离制度1、医护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标准,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手术区域布局、流程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每日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3、医护人员进入室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对每位病人操作前要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窥器、棉签、棉球、纱布等物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启封使用不得超过24小时。

5、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行随意丢弃。

6、无菌物品标识规范、清楚,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柜或无菌物品容器内。

未经灭菌物品不可与无菌物品混放。

重复使用的消毒液盛装容器每周灭菌2次,同时更换消毒剂。

7、使用无菌手术包时应查对名称、灭菌日期及指示剂、指示剂未达标或消毒过期等不符合无菌标准的严禁使用。

8、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室内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一次的消毒灭菌工作。

并详细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

9、医务人员在诊治传染病病人时,做好个人防护。

被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做到无害化处理。

门诊计划生育登记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受术者等知情同意签字制度,抢救、会诊、转诊登记制度,差错事故报告、登记、讨论制度,定期消毒及登记制度,病历文书书写和各种登记制度。

2、门诊医疗文书必须按要求规范书写、内容详实、完整、首页应将服务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联系电话等项填写清楚。

3、各种抢救登记及时,时间记录到分钟、内容客观、真实、认真总结评估,积累经验,提高抢救的成功率。

4、转诊、会诊登记要求记录转诊、会诊原因、病史摘要。

转诊单位等,由科主任提出报院部批准方可转诊,会诊由科主任组织。

5、严格差错事故督察报告登记制度,奖惩过硬,事故认真组织讨论,总结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错误,否则加倍递增处罚。

6、严格清洁、消毒及登记制度,空气物品表面及各种器械按标准要求定期消毒并记录,如无记录的制度未贯彻执行按医院规章给予处罚。

计划生育死亡病例报告制度1、发生计划生育手术疑难或重症病人应积极抢救,必要时转诊相关医院救治。

2、对计划生育手术质量问题应及时登记,填报“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监测登记表”和“过录卡”,不得隐瞒或涂改记录,并积极消除不良后果,12小时上报妇幼保健院。

3、死亡病例应立即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并在48小时内报市妇幼保健机构。

4、专人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登记,专案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市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所。

5、严重并发症及死亡病例,在本单位病例讨论的基础上接受区县、市两级评审,在评审前20日将病例资料上报妇幼保健院。

计划生育并发症及死亡病例评审制度1、质量证实按照卫生部“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进行。

2、疑难严重的节育并发症鉴定由单位提出,填写申请表,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会诊确定,其它单位及个人出具的诊断证明均无效。

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的技术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终结鉴定。

3、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做出“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断后,应由所在区县或市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疗单位,由专人负责治疗,建立完整病例,制定治疗方案,定期复查。

4、对计划生育并发症病人,应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不滥用药物,不开人情方,不出具没有临床指征的病休、诊断证明。

5、对计划生育死亡病人,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死亡病例,按照计划生育死亡评审制度开展市、区(县)、院三级评审,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质量。

质量评审标准:1、可避免违反《节育手术常规》,超越手术范围、无证施术或明显诊断处理不当者。

2、创造条件可能避免限于设备技术及受术者自身条件未能避免,经努力或争取创造条件有可能避免者。

3、根据目前所达到的设备技术水平及术者的自身条件,无法避免者。

计划生育随访服务制度一、随访内容及时间1、放置宫内节育器随访随访时间:手术当年,术后第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一次;以后每年1次。

随访内容:通过询问,主要了解有无出血过多、经期延长、盆腔感染、节育器脱落或带器妊娠等情况,宣传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帮助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

(1)询问月经是否正常,月经周期与月经量有无变化,有无点滴出血,出血持续时间及次数。

(2)询问有无腰痛与腹痛,与月经周期有无关系。

(3)询问白带有无变化,包括白带的量、色、性状及气味有无异常。

(4)告知事项:及时查环查孕,注意发现节育环是否脱落或带器妊娠。

2、人工流产、取环术后随访随访时间:术后1周以内、术后1个月各1次,以后则根据对象不同情况进行随访。

随访内容:一般状况、月经情况,注意有无残留及其他并发症;指导其选择避孕方法,及时落实可靠的避孕措施,防止再次意外妊娠。

对取环后安排生育的对象,要宣传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怀孕后则按孕期随访要求进行随访。

二、随访要求随访中,要指导落实避孕措施,帮助对象解决问题,加强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1、随访形式主要以面对面为主,结合实际,利用电话、网络等手段。

2、随访工作要进行完整、规范、真实的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随访地点(或方式)、随访对象、随访项目和内容、发现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受访者的需求等。

3、有特殊情况,要及时随访。

随访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人口计生部门。

技术考核制度为贯彻执行《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确保院内技术人员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对正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岗位,从事工作一年以上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进行技术考核。

考核方法:1、理论考核: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项目的操作考核。

2、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1、《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2、第七版妇产科学教科书有关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相关技术内容及有关法规、规章,其中法律法规为必考项目。

考核项目:1、宫内节育器置、取术,人工流产术2、药物流产术3、中期引产术、女性绝育术4、男性绝育术。

考核评估:1、对考核不合格的技术人员暂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待培训合格后再度考核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2、将考核成绩列入院内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

3、将考核材料投入个人技术档案,存档。

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避孕药具是健康人使用、使用人数众多、使用时间长、政府采购免费发放的特殊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