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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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协议书
篇一:四方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结合各方优势互补,业务互助,经四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内容
1)合作项目:渤钢集团铁矿石融资合作项目
2)合作周期:20XX年3月-20XX年6月
3)合作方式:甲乙丙丁四方通过相互购买货物的形式完成合作项目,具体操
作流程,方向,价格以及合同模板参照附表
第二条四方责权
1)甲乙丙丁四方对合作项目负责,尽心尽责,不弄虚作假,合作各方定期就
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沟通,并接受其他合作方的咨询。
2)甲乙丙丁四方在项目合作周期内不得擅自撤离资金,或者退出项目合作流
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3)合作周期内任何一方出现失误导致损失,由失误方承担损失,如果出现重
大失误,其他合作方有权作出更换合作方的决定
4)甲乙丙丁四方严格依据附表合作项目流程,按照流程规定的方向以及价格,
使用附表合同模板签订供销合同,并依据供销合同规定完成相关责任和义务,保证合作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条违约责任及项目终止
1)项目合作期内,无论任何情况下不按协议约定执行者视为违约,造成经济
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项目运作的情况下,追究违约方其法律责任
2)项目合作期间,泄漏项目合作机密,或泄漏其他合作方身份或资料,造成
合作方损失,受损方有权提出赔偿,据具体赔偿而定。
3)项目合作期间,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做他用,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4)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丙丁方不负法律责
任,如产生损失,由全体合作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损失。
5)项目合作期满,如无继续合作的需要,合作各方再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和
义务后,项目合作终止
6)各方协议期满,可协商继续达成合作协议,作为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立
新协议。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丁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作方以会议形式再行协商,并对协商结果形成书面决
议或者补充协议,由全体合作方签字认可,予以生效。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表:1)项目合作流程表
2)供销合同模板
篇二:四方协议新
编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四方监管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甲方(建设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金怀支行
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怀化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质量管理站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湘建建[20XX]111号)规定,(以下简称“甲
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金怀支行(以下简称“丙方”)、怀化市建筑工程质量安
全监督质量管理站(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
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
文明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该账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中标
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
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四条乙方在从专用账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
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
请支取。
第五条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账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
的基本账户或其项目账户。
第六条甲方如未及时向乙方专用账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并报告丁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账户。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
方承担。
第七条丁方应定期对专用账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丙方应予配合。
第八条丙方要对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乙方有挪
用或其他
不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并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账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条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第十一条乙方不得利用专用账户规避其它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丁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丁方可撤消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不及时划拨安全文明费;
(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三)监督不力,致使专用账户资金挪为他用的;
(四)与甲、乙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三条丙方遇到法院冻结、划拨专用账户资金时,应告知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该账户的性质,并及时通知丁方,必要时由丁方会同相关人民法院协调处理。
第十四条四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方约定签订《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中所确定的监管内容及操作细则。
第十五条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经甲方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