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级油罐火灾有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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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级油罐火灾有关简要计算
一、理论计算
由于10万吨级油罐火灾变量太多,故假设其为10万吨级立柱式浮顶油罐(直径80m,高度22m),储存油品为原油,该油罐只有一面临路,其余三面临罐。以最不利情况计算,考虑浮盘破坏后全面积着火,形成稳定的池火燃烧,火灾扑救参照理论数据计算如下:
(一)灭火泡沫量:
1、燃烧面积为:A=πD2/4=3.14×802/4=5024(m2)
2、扑灭储罐需要泡沫量为(当进口压力为70×104pa时, 泡沫供应强度为1 L/s·m2 ):Q1=A1q=5024×1=5024(L/s)
3、车载泡沫炮泡沫混合液量为50L/s,泡沫量为300 L/s,则扑灭储罐需用车载泡沫炮的数量为:N1=Q1/q=5024/300=16.74(门),实际使用取17门
4、泡沫混合液量为:Q混=N1q混=17×50=850(L/s)
5、泡沫液常备量为:Q液=0.108Q混=0.108×850=91.8(t)
(二)一次性进攻灭火用水量(L/s):Q灭=aQ混=0.94×850=799(L/s)
(三)冷却着火罐用水量(L/s)
浮顶罐冷却供给强度为0.6 L/s·m2
Q着=nπDq=1×3.14×80×0.6=150.72(L/s)
(四)冷却邻近罐用水量(L/s)
Q邻=0.5nπDq=0.5×n×3.14×80×0.45=56.52 n (L/s) (n:表示需冷却的邻近罐数量)
当n=3时,Q邻=169.56(L/s)
(五)直接出液作战的消防车基本标准(水流量80L/s,泡沫混合液流量50L/s)
泡沫车:17辆
二、力量估算
(一)所需用水量
根据理论计算,所需用水量为冷却着火罐和相邻油罐的用水量以及泡沫混合液的用水量之和,即
Q总= Q着+ Q临+ Q灭= 1438.2+3255.55+3662.50=8356.25(t)
(二)所需泡沫量
根据理论计算,所需泡沫量为灭着火罐与流淌火所需泡沫量之和,即
Q需=91.8(t)
(三)所需装备
根据计算结果,扑灭储罐需用车载泡沫炮的数量为17门,即需要泡沫消防车17辆,冷却着火罐需要8门移动摇摆炮,冷却相邻罐需要12门移动摇摆炮,共需要冷却炮20门,即需要水罐消防车20辆。
(四)所需参战官兵
根据目前灭火战斗行动的需要,每辆车配有指挥员、班长、驾驶员各一名,1、2、3、4号战斗员各一名,即每辆车按7人的标准计算,所需参战官兵约260名。
(五)理论数据与实际灭火差距
根据大量实战经验与理论数据试验研究,采用移动摇摆炮对10万立方立柱式浮顶着火油罐冷却用水量约为理论冷却用水量的3.2倍,可以将K=3.2作为一个经验系数用于在大型着火油罐冷却用水量的估算:
Q估=k Q理论
即实战中的需求量为:
用水量=3.2×8356.25=26740(t) 泡沫量=3.2×91.8=293.7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