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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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全市县域工业

园区发展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做好“园区、城区、景区”三篇文章思路指引下,各县工业园区如沐春风,竞相发展。2012年底,全市以省级重点县域工业园区为主体的13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共实现营业收入1237.75亿元,工业产值在全市工业总产值占比达到70%以上,已经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是,我市工业园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划不科学、定位不准确、功能不完善、管理体制不能充分调动生产要素,招商模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等。笔者长期就职于工业园区管理部门,根据自身工作体会,结合实际并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现就我市工业园区的发展提出一些探索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把握园区发展规划。成熟工业园区发展最主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制定高标准的园区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绝不可因领导人事变更而随意更改规划。规划尚未经过专业评审的园区,要尽快实施规划评审工作;规划不完善的园区,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并提升规划水平。工业园区要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不断提升园区的承载能力和吸引力。全市县域工业园区建设中,一定要找准自己的产业定位,突显主导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招商引资中,坚决摒弃因“找米下锅”而饥不择食,随意招引与主导产业

有冲突的企业入驻园区;要注重主导产业的配套与延伸,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创新园区管理体制。

(一)、加强园区组织领导。市上已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园区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也应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纪检、公安、经发、经贸、财政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为成员的县域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园区工作协调会,通报园区工作情况,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各县应在工业园区成立党工委或党总支。在具备条件的企业成立党支部,隶属所在园区党工委或党总支管理。使党建工作覆盖到每个企业,用各种主题党建活动来团结人、凝聚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非公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理顺园区管理体制。目前各县园区管理体制不尽相同,有的园区成立了管委会,有的以园区领导小组名义工作,有的园区管理机构还挂靠在工信局、经发局等相关单位。建议市上能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所有园区均成立管委会,属于副县级以上的园区,由市委组织部任命管委会主任和党工委书记;副县级以下园区,管委会主任和党工委书记可由分管园区的副县级领导担任,同时可增设常务副主任1名,主持日常工作。各县应赋予园区管委会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项目申报、统计监测等工作直接由市中小局管理,不再由各

县中小局审核,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同时,各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国税、地税、环保、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园区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在管委会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办理园区企业的有关手续,逐步实现园区管理“一厅式”办公。

(三)、完善园区内部管理机构。在园区管委会下设“一室三部”,即:综合办公室、招商引资部、规划建设部、企业服务部(均为副科级建制),各设主任(部长)1名。采取“内调、外聘、交叉、挂职”等办法从全县干部中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园区工作力量。

(四)、建立园区工作人员奖惩机制。对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和新增企业任务的园区工作人员发放双倍的津补贴;不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园区,工作人员津补贴减半发放。对在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优先提拔使用,激励园区工作人员的干事创业激情。

三、完善园区基础设施。

(一)、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县财政每年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工业园区道路、电力、燃气、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园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集中供热项目。

(二)、完善园区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园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园区内职工公交、幼教、食宿、购物、娱乐

等困难,为园区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加快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政府推动、业主开发、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发建设以标准化厂房为主、公租房、商务办公用房、企业服务平台为辅助的“四位一体”的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缩短企业投产周期。

(四)、搭建园区融资平台。有条件的园区应注册园区投资公司,开展土地储备、资本运营、园区产品营销等经营性活动,收益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把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全部交由园区投资发展公司承担。

(五)、促进园区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对中省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整合经发、水务、电力、交通、农发等部门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工业园区采取申请银行贷款、吸收民间资本等方式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优化园区投资环境。

(一)、完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园区中小企业贷款公司,将园区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及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创新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县级领导包联企业、检查审批、一事一议、宁静工作日等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投资商和企业提供更加主动、快捷、

方便的服务,努力在园区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园区网络服务平台,以建设园区网站为基础,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为园区招商引资、提高园区企业知名度、宣传园区企业产品、强化园区企业品牌等发挥重要作用。

(四)、重视园区企业人才培养。逐步完善政府、企业、学校、社会多渠道的企业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政府埋单、企业用人”的“蓝领工程”,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选、表彰给予支持和补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互学”等方式加强企业人才培养。

(五)、充分兑现园区优惠政策。对入驻园区的企业除了享受县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之外,同时享受“三免一议”的优惠政策,即免收费:新建各类企业三年内免收一切县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等待:新建各类企业可先建设后补办手续,需办理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由园区管委会协助办理,并限期办结;免检查:未经园区管委会审批,任何部门不得到园区内企业进行检查;一议: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由投资者同政府协商单独签订更加优惠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六)、提高园区企业法人的待遇。凡是在工业园区进行投资的企业法人经管委会审核后,对投资者及其聘用的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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