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之教育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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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 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 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 学前教育。”……
普通教育法律关系
• 是指存在于以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为指导的实体 法之中的各种教育法律关系
• 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 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 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 法和程序法。实体法(Substantive Law) 是指 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 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 等等。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 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 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 B, 机构和组织(法人)
– 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 社会组织(政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C,国家
– 国际:以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教育活动,签署国际教 育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教育交流合 作协定》(2000年)
• 《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协议》(2010年)
• 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 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分为 – 企业法人 – 事业单位法人(高校)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 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得,承担民事责 任。 – 社会团体法人
行为能力
• 具有教育权利和能力的人或组织要独立地享有 教育权利,实现教育权利、承担教育义务,除 了要具有权利能力以外,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 行为能力 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 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权利能力
• 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没有资格享有权利,也没 有资格承担义务
• 取得权利能力的四种方式
– 依法律规定取得(义务教育法) – 依法定程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专业设置权) – 申请并经核准登记取得(申请举办一所民办小学) – 经培养、考核或考试取(获得就业分配的权利;获得
• 孔子死后,三千弟子云集其墓前守墓三年,然后相继离 去,惟有子贡守墓六年。子贡为什么给老师守墓六年, 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子贡为了尽弟子的孝道。第二种 说法是子贡对孔子内心有愧。孔子病危时,子贡外出不 在身边。孔子思念子贡,不停的唠叨子贡的名字。等子 贡赶到时,孔子埋怨他说:“赐也,来何迟也!来何迟 也!”因此,子贡觉得对不起老师,决定守墓六年报答 老师的教诲之恩。还有的说是子贡家中富有,不用为生 计担忧,有条件守墓六年。但是不管怎么说,子贡独自 守墓六年,体现了子贡对孔子的特殊感情。
• 特殊权利能力
教育部要求,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 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 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 月30日之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 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 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权利能力(根据主体不同来分)
• 法人的权利能力 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结束于法人的解体或撤消
魏昭求师
• 魏昭,东汉时期知名儒家学者。远近闻名的大 儒郭林宗熟读各家典籍,魏昭在都城洛阳做官, 早在太学就学时,他就久闻郭林宗的大名,尽 管郭林宗远在南阳,而自己在京城任官,但是, 他不管这些,毅然决定拜其为师。
• 郭林宗决定还是要考验一下他的诚心。于是, 他故意说:“不见,任何人我都不见!”
• 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主要以民事诉讼的途径进 行救济(民事纠纷)
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
• 隶属型法律关系又叫纵向法律关系,可能存在 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也可能存在于 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在其管辖范围 内的各种被管理的主体之间
• 行政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隶属型法律关系,行 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有管理和隶属的关系。
– 国内:行使国家的教育立法权,教育行政权和教育司 法权
• 人民代表大会等 • 教育部等行政机关 • 司法机关(检查院、法院)
2)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赋 予
• 都需要具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资格,即要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
2)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 权利能力 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能够参加一定的法律 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或承担一定义务 的资格
• 秦代的教育制度,源自于法家的教育主张。
• 以吏为师即整个社会除文吏外,没有具备文字 能力的人,人们要学习文字,只能向政府官员 学习。政府官吏承担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职责。 (学习的内容是朝廷的法令,以法为教)
教育关系:从人类教育发展史分
(3) 制度化教育阶段:教育关系法律化
• 公共教育制度的形成(即国家资助学校的制度)

普通教育法律关系
• 《教育法》《学位法》《义务教育法》对权利 和义务的规定等等
• “受教育者要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 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 行为习惯等义务。”
诉讼教育法律关系
• 是指依据诉讼教育法律规范而形成的, 存在于诉讼程序过程中的教育法律关系
• 当基本教育法律关系和普通教育法律关 系受到破坏或侵犯当事人权利时,由于 当事人提出诉讼而产生诉讼教育法律关 系
• 学校与学生;教育局与教师;教育部与学校等
绝对教育法律关系
• 指存在特定的权利主体,没有特定的义务主体 的教育法律关系
• 义务主体不是具体的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
• 标志:“任何”、“一切”等。
• 如,《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 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 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 或者摊派费用。”
• 自然人:有生命并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也 可理解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 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 法人:与自然人相对的概念,指具有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我国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 A,公民(自然人)
– 我国公民(全部教育法律关系) – 居住在我国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部分-国际条约)
学位证书的权利)
权利能力(根据主体不同来分)
所有公民都普遍享有的法 律权利与从事法律活动的 资格,如受教育的权利和
义务(《宪法》)
一般权利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的 权利能力
特殊权力能力
以跨国高考移民为例
• 一般权利能力
•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 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教育法》
只有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予以干预的社会关系, 才会由一般的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
•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 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只有通过国家的教育立法,被确定为由国家教 育法律法规调整的教育关系,才能成为教育法 律关系
• 教育法调整的基本法律关系主要有
2. 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而结成的社会关 系
3. 其存在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 4. 是反映教育规律的社会关系
四、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
1.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2.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3.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1.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 指在教育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 系的参加者,也可以称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自然人和法人)
分 (1)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 3. 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化划分 (1)绝对教育法律关系 (2)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基本教育法律关系
• 由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的,直接反映 教育制度、教育性质等的法律关系
• 主要包括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教育权利和义务关 系,国家机构之间的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 – 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 学校与教师的关系 –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 – 学校与家庭的关系 –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1. 根据教育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教育内容性质划分 (1)基本教育法律关系 (2)普通教育法律关系 (3)诉讼教育法律关系 2. 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地位是否平等来划
• 相比国内学生高考,留学生申请内地高校门槛低了很多, 加上目前各高校对留学生的审核规定并不统一,特别对 国外居住、学习时间无要求,客观上为“跨国高考移民” 提供方便。
• 教育部要求,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 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 (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之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 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 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学在官府
• 西周教育的显著特点
主要体现在: • ①礼不下庶人,学术和教育为王宫及各级政府
把持,礼器也全由官府掌握,民间没有条件举 行学术活动,更无学校 • ②官师不分,学校设在官府之中,官吏既是教 育官员,也是学校教师 • ③政教合一,教育机构与行政机构不分,教育 与行政合一
(以法为教),以史为师
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 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叫横向法律关系)
• 平权型法律关系又叫横向法律关系,当事人各方 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关 系
•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如不 存在职务上的上下级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 系;不存在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关系学生之间;
• 案例:教育部严打“跨国高考移民” 首设国籍 年限
案例
• 2009一份200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外国留学生的录取名单 一度成为网络热点。54人的录取名单中,22名学生来自 非洲西部国家几内亚比绍,而这些学生的姓名都是中文, 引发网友质疑,怀疑其中涉及“跨国高考移民”。
• 近年来,国内部分城市发现,有国内高考落榜生以“外 国留学生”的身份,持伪造的护照和相关证件“曲线高 考”进入内地数所名牌大学。
• 需要规范来作为尺度衡量学校的工作
• 教育社会化程度越高,教育主体难以调节其与 外部的关系,需要立法
教育关系的演变
道德关系
等级关系
法律关系
家庭教育权 主导
社会教育权 主导
国家教育权 主导
法律关系
• 什么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各 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关系、政治关系、道德关系、职业关系等 并不全部都是法律关系
• 教育关系即是教育教学关系(师生之间)
• 由习俗、道德调整,是一种伦理道德关系
• 教育关系源于人类的血缘关系,是从血缘关系 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
•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子贡守墓
子贡守墓
• 子贡十七岁拜孔子为师,深得孔子学说真谛和儒家思想 精髓,成为孔门高徒,位列“孔门十哲”之一(德行: 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 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第六单元:教育法律关系(1)
主要内容
• 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 • 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性 •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
1. 什么是教育关系? 2. 什么是法律关系? 3. 什么是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关系:从人类教育发展史分
(1)不定型教育阶段:教育关系道德化
• 三次煮粥
教育关系:从人类教育发展史分
(2) 形式化教育阶段:教育关系等Fra Baidu bibliotek化
• 教育组织——学校的产生(形式化标志)
• 师生之间一对一的关系——学校、教师、学生、 举办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 传统的道德关系——以知识传授为特征的教学 关系
• 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平等的教育关系(官学、书 院中教育关系体现为一种等级关系与权力关系)
• 行为能力不是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而是取得 权利、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 权利能力具有“公民”的属性,而行为能力更 强调行为的可行性
行为能力
• 法人:教育权利能力与教育行为能力同生同灭
• 自然人:教育权利能力与教育行为能力的产生 与消亡不一定一致
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 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 间的教育法律关系
• 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具体的
• 明确规定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
• 如,教师聘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者与聘用者 的权利与义务。(以教师聘用合同样本为例)
教师聘用合同.doc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特性
1. 以教育法律规范为存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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