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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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

目录

1、代理文号 (3)

2、申请人类型 (3)

3、申请人名称 (3)

4、主体资格登记证类型 (4)

5、登记证号 (5)

6、申请人地址 (5)

7、国家或地区 (6)

8、是否共同申请 (6)

9、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邮政编码(仅限书式一) (7)

10、商标种类 (7)

11、是否立体商标 (7)

12、指定颜色/颜色商标 (8)

13、商标说明 (8)

14、优先权初次申请国、申请日期、申请号(仅限书式二) (9)

15、类别 (9)

16、商品/服务项目 (9)

17、商标图样 (9)

重要要求:

●国内申请人(不含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的申请人)选择书式一,国外申请人选择书式二。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书式一或者书式二。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商标代理

组织代理;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办理。

●填写申请表格应当使用简体中文、英文或阿拉伯数字,不

得使用其他任何文字或字符,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英文或阿拉伯数字应当采用半角输入法。

●申请信息含有自造字或生僻字的,不得提交网上申请,否

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注有红色“* ”的字段是必须填写的。

●书式一和书式二中,申请人栏应填写非共同申请注册商标

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注册商标的代表人。

●应当遵守《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关于不得提交网上申

请的有关规定。

●本填写要求如果发生变动,申请人应按商标局要求办理。

以下是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1、代理文号

本字段不是必填项。如果填写,应当采用英文字母、数字或二者的组合,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最多不超过40个字符。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可以填写商标代理组织对该商标申请的编号。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的,不用填写。

2、申请人类型

请根据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类型进行恰当的选择。

3、申请人名称

书式一: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的名称应当与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中的名称一致。如:国内企业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名称一致;国内自然人的名称应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

书式二:填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名称、地址应按要求分别使用中文、英文两种文字,不得使用其它文字。关于申请人名称(中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中有中文描述的,申请人中文名称应与该证件中的中文名称一致;申请人能够证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中没有中文描述的,申请人中文名称应采用通用中文译名,译名应当真实、准确。关于申请人名称(英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中有英文描述的,申请人英文名称应与该证件中的英文名称一致;申请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中没有英文描述的,申请人英文名称应采用通用英文译名,译名应当真实、准确。

已经提交过商标注册申请的,建议申请人通过“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查询”栏目查询申请人名称、地址,最好保持申请人名称、地址前后一致,如字符、字母大小写等一致。

申请人名称长度应在120个字符以内(1个全角符号为2个字符,1个中文字为2个字符)。

4、主体资格登记证类型

根据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名称如实选择,即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名称应当与下拉菜单的选项一致;没有如实选择的,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下拉菜单中没有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名称一致的选项的,不得提交网上申请。

商标申请人(含所有共同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资格。

5、登记证号

与主体资格登记证类型的选择对应,填写相应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登记号。如: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登记证号长度应在50个字符以内(1个全角符号为2个字符,1个中文字为2个字符)。

6、申请人地址

书式一:本系统默认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是由申请人选择的省、市/县和在后面的地址栏输入的详细地址组合而成的。例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000号”,应先在下拉菜单分别选择“四川”和“成都市”,然后在后面的地址栏输入“青羊区玉沙路1000号”,这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将被组合成“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000号”。

重点要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的地址应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该证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申请人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按上述规则在其地址前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名称。

书式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应真实、

准确,应包括申请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与书式一不同的是,“国家/地区”选项不参与合成申请人的地址,请在中英文地址栏输入包含国家/地区名称的详细的完整的地址。

申请人地址长度应在120个字符以内(1个全角符号为2个字符,1个中文字为2个字符)。

7、国家或地区

书式一:对于书式一,默认申请人国籍是中国,因此仅限具有中国国籍的申请人使用书式一。

书式二: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选择申请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8、是否共同申请

本系统默认是“否”,表示没有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选择“是”,应按提示在“共同申请人”栏输入除代表人外的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请注意,共同申请的代表人信息应输入申请书的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邮政编码等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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