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在罪犯改造激励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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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在罪犯改造激励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包括罪犯在内的人权保障问题成为我国法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监狱工作的重点正从惩戒犯罪向改造重塑方向发展。90年代以后,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量技术等心理学方法引入我国监狱系统中并得到广泛应用,以心理学理论为背景的罪犯改造实践不断发展。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视角论证罪犯改造问题,阐述罪犯狱内需要的满足情况,为建立人本主义心理学指导下的改造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罪犯需要层次改造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有五种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这一系列需要层次由低到高排列,形成一个系统,当较低层次的需要满足时,人会向更高一层的需要迈进。罪犯改造就是用强制和自愿的方法,转变罪犯的思想,矫正罪犯的恶习,使之成为新人的活动。罪犯改造内容有两个过程:一指被改造者接受外部强制性力量的压力和规范要求,接受劳动和教育,重新社会化。二是指被改造者内心自省,产生自我改造意识,自觉接受行刑机关的劳动,教育和管理,积极主动地劳动,学习,自我改进。在这两个过程中,都需要狱政人员对罪犯进行管理和教育,需要层次理论可以在这两个过程中发挥很好的作用。
(一)生理需要的满足
生理需要是人类最原始的,也是最基本的需要。如:吃饭、穿衣、居住、活动等等。只有依法保障罪犯正当合理的生理需要,让他们没有生存层面的忧虑,才能对其实施有效的改造。对于罪犯的生理需要,监狱系统在操作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一些细微的举动,往往会对罪犯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除了保证罪犯能够吃饱,有足够的体力从事劳动改造以外,还要考虑罪犯的饮食实际需要。如:在炎热夏季提供解暑饮品,提高饮食的含糖量含盐量;每逢重大节日,监狱根据需要改善伙食,提高饮食标准;对从事重体力劳作的罪犯增加餐次,实行每日四餐制、五餐制等。这些充满人文关怀的行动,无疑会使罪犯对生活充满希望,希望早日出狱,恢复美好生活。保证罪犯有足够合理的活动机会,适当的接触社会,利用社会资源使其重新社会化,才能使罪犯出狱后不至于脱离社会,导致重新犯罪的发生。
(二)安全需要的满足
安全需要,人人皆有之,设想如果一个人活在一个没有安全感的环境中,他能正常生活吗?回答当然是不能,并且还可能导致其人格异常。监狱尤其重视保障服刑人员的安全需要,有的监狱还相应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病犯的管理》、《食物中毒应对及处置》、《哄监、闹监的处置预案》等这些制度主要是保障服刑人员的人生安全,免于其身体受到不法侵害,当然对于监狱内发生的重大安全及监管事故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也是为保障服刑人员这一特定身份群体的安全需要。
(三)回归社会的准备
作为身陷图圄的罪犯,他们的活动范围往往被局限于监狱内。我国监狱法依法保障罪犯的社交需要:罪犯拥有通讯、邮件自由,但为了维护监管安全,必须
接受一定的检查;少年罪犯可以参与家人亲情团聚;夫妻可以在监狱里会见等等。这些举措,对罪犯改造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监狱满足罪犯的社交需要,对重塑他们的人格,保障其心理健康,促使再社会化,维护其家庭稳定,社会稳定都具有现实意义。但我们要重申一下,这里的社交需要不单指监狱内的社交需要。不仅指罪犯之间,罪犯与狱警,家属之间的关系,不仅指对监狱生活环境的归属感,更重要的是满足重新踏入社会的各种需要。监狱改造机构如果把社交需要限于监狱内,很容易造成罪犯社交技能的退化与丧失,出狱后适应不了社会生活而出现新的问题。目前国家已逐步认识到这个问题,有些地方在搞试点,将罪犯投入到社区进行改造。
(四)人性的尊重
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自重和被别人尊重三个方面。虽然身为囚犯,他们并不乐意以囚犯自居,要求有正当的身份,这就是尊重的需要。90年代以后,国家不再宣扬敌我矛盾,监狱中也不再把罪犯看成是人民的死敌,监狱改造罪犯的理念正在发生变化。以前我们称“囚犯”、“罪犯”,后来改成“罪犯”、“学员”。这种变化无一不透着理性的发展。正确使用需要层次理论,满足罪犯的尊重需要。民警本着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角度去管教罪犯,与罪犯推心置腹,以平等的语气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罪犯的人格受到尊重,将促使其恢复自信心,从而变得更加自重和自爱。才能深挖犯罪根源,反思自己的错误,真正达到改造的目的。
(五)自我实现
在罪犯改造过程中,能起到关键作用的环节就是在自我实现的需要。对于罪犯,他们时刻都在盼望改变身份,恢复自由,脱离监狱生活,这是改造中的罪犯最为普遍的心理倾向。如果给他们提供积极向善的机会,他们很有可能以自己的行动做出积极向善的行为。这种心理倾向就是促使其思想转变的契机。简单来说,能够重新做人就是罪犯在监狱改造中最大的自我实现。在这期间,罪犯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思自己给受害人,给家人,给社会,给国家带来的伤害,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然后决定重新做人,通过积极改造,使自己得到受害人、亲人、社会的肯定,通过积极表现,获得监狱表扬、嘉奖,获得减刑、假释,尽早恢复人身自由,重返社会。这个过程本质上是自我改造的过程,也是自我实现的过程,是监狱改造丁作的目标。罪犯自己想改变现状,有自我改造的需要,才能产生改造动机,进而指导自己产生利于改造的行为。我们花大力气满足罪犯的基本需要,就是要创造条件,促使其产生自我实现的需要。现在很多监狱都有相应的举措保障罪犯有自我展示,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
总之,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在服刑人员改造中有着很强的实践意义,监狱在保障服刑人员的低层次需要时,努力满足其更高层次的需要,将更能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促进其健全人格的形成,但同时要做好引导和教育,因为服刑人员不同于完完全全社会人,只有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不断强化其社会化,才能维护好监管安全,实现服刑人员真正的重塑新生。
浙试(123)区队余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