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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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勘测设计程序及火力发电厂设计知识简介

电力勘测设计程序及火力发电厂设计知识简介
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按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规定进 行。
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有说明书、图纸、附件所组成。 一般情况下只有一卷。(不包括地质报告和水文气象报 告)
电力勘测设计程序及火力发电厂设计知识简介
可行性研究概要
可研设计中,项目的必要性是项目成立的根本,要有充 分的理由进行论证。
厂址条件中,主要是论证地震稳定、地质、防洪防涝条 件,交通运输、压矿、文物情况,电源点还有取排水条 件等。
外部条件中,主要是论证燃料运输、水资源,环保,灰 场,接入系统等条件等。
可研设计中,土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文件最为关 键,要取得国家级的批准文件。
可研报告是项目核准报告的依据。 可研阶段的技术经济指标称为估算,并要进行效益分析。 电源点可研报告一般由电规总院审查;电网项目500KV
及以上的由电规总院审查,以下的由网局审查。对审查 意见要进行收口。
电网一般派临时工代解决问题。
电力勘测设计程序及火力发电厂设计知识简介
竣工图设计
竣工图是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在工程启动试运行结束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是 工程达标验收所必备文件之一,文件深度按“电力工 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要求规定”DL/T5229-2005进行。 竣工图编制范围为一、二、三级图及部分四级图。 在竣工图编制范围凡发生修改的施工图均应重新绘制 竣工图,未修改的施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设计阶 段代字为“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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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
根据可研的批复意见和政府对项目的核准意见,确 定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并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系统设计,并 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列出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按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规定进行。 初步设计文件有说明书、图纸、计算书和专题报 告所组成;设计成品有多卷,由总的部分和各专业的分 卷组成。

电力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流程

电力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流程

电力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流程一、引言电力工程是指利用电能进行能量转换、传输和分配的工作,是现代经济运行和人类生活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力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流程。

二、前期准备1.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电力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评估,以确定是否值得进行。

2.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工程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背景、技术方案、经济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以供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设计任务书: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明确电力工程的设计要求和目标。

三、设计阶段1.勘测设计:进行勘测工作,包括地形地貌测量、地质勘探、土质分析等,为电力工程的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2.设计方案:根据需求和勘测结果,制定电力工程的设计方案,包括电气参数计算、设备选型、线路布置等。

3.图纸设计:根据设计方案,绘制电力工程的图纸,包括布线图、接线图、设备平面图等,以便后续施工操作和管理。

4.设计审核:对电力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图纸进行专业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施工准备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的工序、工艺、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等,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物料采购: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采购电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工具等。

3.施工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施工阶段1.现场布置:根据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包括设备安装位置、工作区划分等。

2.基础施工:进行电力工程的基础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工程和地基处理等。

3.设备安装:按照设计方案和图纸的要求,进行电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4.试验调试:对已安装的电力设备进行试验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符合设计要求。

5.工程验收:经过试验调试后,进行电力工程的验收,由相关部门对工程的质量、性能和安全进行评估。

六、竣工阶段1.竣工报告:编制电力工程的竣工报告,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过程、技术指标等。

电力工业部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电计[1993]567号

电力工业部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电计[1993]567号

电力工业部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正文:---------------------------------------------------------------------------------------------------------------------------------------------------- 电力工业部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1993年12月22日电计〔1993〕567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电建设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而目前水电设计阶段的划分不能适应这一形势发展的需要。

首先是水电设计阶段的划分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协调,其次是水电招标设计无必要的工作周期。

为适应招投标合同管理体制的需要,并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协调,缩短设计周期,加快水电事业的发展,经与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协商,现对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调整如下:1.增加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在江河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及河流(或河段)水电规划选定的开发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与地区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试行)随文颁发执行]。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编报项目建议书。

2.将原有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阶段合并,统称为可行研究报告阶段,取消原初步设计阶段。

加深原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

使其达到原有初步设计编制规程的要求。

并以《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为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可向国家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即原设计任务书)。

坝址和开发方式的选择是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

对于装机容量1000MW及其以上的工程或一部分涉及面较广的重大项目,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外部条件,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间提出选坝报告,由审查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讨论认定后,再全面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205.101-2008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205.101-2008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版本A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02-205.101-2008管理工作文件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2008—01—30发布 2008—02—05实施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程序根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QHSE)管理体系要求,结合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建立并实施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编制。

通过本程序的实施,对本公司鲁能院各专业在电力工程设计中的分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并保持本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管理程序我公司第一次发布。

本程序规定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部编制、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编写人:王毓琇校核人:刘金栋审核人:王雷鸣批准人:侯学众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1 范围本规定对工程公司鲁能设计院在电力工程设计中各专业间存在的若干分工做了具体规定。

2 引用文件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电力勘测设计技术管理制度DLGJ159.1~9-2001》Q/02-208.104-2005勘测设计专业间配合资料作业程序3 职责3.1 公司鲁能设计院各专业主要设计人、专业室主任、主任工程师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3.2 工程设计总工程师负责本规定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协调。

3.3 公司鲁能设计院院长(副院长)负责本院部门之间各专业执行中问题的协调。

3.4 副总工程师(专家)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执行中重大问题及本规定未作规定的分工问题的协调及新分工项目的审定。

3.5 总工程师负责新分工项目的批准。

3.6 质量安全部是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问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与发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与程序4.1 分工原则4.1.1 设计专业分工规定是根据鲁能院目前专业设置,针对各专业间存在的若干分工不清问题进行编制的,本规定不表述按专业性质已明确的专业间分工条目。

4.1.2 本着专业间联系配合工程主题和基础专业先行的原则,本规定条目编排顺序基本上是按电力生产、输送工艺流程排列,依次为发电工程、送变电工程、系统等工程,按区域排列依次为发电厂厂区、主厂房、炉后区、变电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8-01-30批准 2005-02-05实施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站、出线走廊及送电线路。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的通知-能源电规[1992]483号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的通知-能源电规[1992]483号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的通知(1992年5月11日能源电规(1992)483号)根据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及建设[1991]316号文,我部对1986年编制的《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正式颁发,自1992年1月1日起试行。

试行中双方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有关技术规程,以确保工期和质量。

附:电力工程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第一章总则一、本标准适用于部属和网、省、自治区属电力勘测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勘测取费。

是勘测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与履行工程勘测合同计取勘测费的依据。

承担外资电力工程项目的勘测工作取费另行商定。

实行收费的勘测单位必须持有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证书,并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3]1022号文规定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单位。

二、本标准的制订,是以《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和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建设[1991]316号文为依据,按现行的国家、部颁勘测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有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费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本标准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与勘探、工程测量、工程水文气象与相应的测试、试验工作。

取费标准的费用组成由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技术开发费和现行的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基金)等项费用构成。

三、本取费标准包括火力发电厂、变电站、架空送电线路、微波通信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取费。

0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0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DLGJ159.1-2001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01年9月1日2001年北京目次前言1 范围2 总则3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4 可行性研究阶段5 初步设计阶段6 施工图设计阶段7 施工配合阶段8 竣工图阶段9 设计回访总结阶段10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框图前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9月完成送审稿。

2000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2001年2月完成了报批稿。

考虑到目前电力勘测设计行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渡阶段,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管理模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本次修订仍以原有的阶段划分为基本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随着电力勘测设计行业市场经济管理模式的建立健全及涉外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本规定将做进一步修改。

本次修订增加了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的内容,因此将名称改为《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竣工图阶段”。

本规定颁发实施后,原《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即行废止。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本规定起草人:张润芳。

1 范围本规定提出了电力勘测设计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步骤及工作内容,适用于国内常规的单机容量为50MW~6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简称“发电工程”) 对于利用外资或国外投资等特殊电力工程项目,除参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工程的阶段划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予以调整。

2 总则2.0.1 电力勘测设计是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的重要阶段。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电力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18•【文号】电建[1996]444号•【施行日期】1996.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此表格供参考。

各实行限额设计的单位可酌情调整。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6年7月18日电建[1996]444号)为了推广限额设计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指导,部组织制定了《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施行。

各有关设计单位应按本办法确定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尽快开展基础性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

能否有效地开展限额设计,各网省局和项目法人的支持是关键。

因此,要求各网省局和项目法人积极主动地组织推行限额设计,支持设计部门的工作,促使限额设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请各单位将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部。

附件: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0.1为了进一步落实电力部电建〔1995〕420号文和电建〔1995〕791号文控制电力工程造价措施中关于“要实行限额设计”、“积极推广限额设计”的要求,做到在设计阶段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1.0.2限额设计的控制对象是影响工程设计静态投资(或基础价)的项目。

1.0.3限额设计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管理)两个阶段进行。

1.0.4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

限额设计是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行分解到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而得出的。

1.0.5为了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各设计阶段的内容深度应达到现行规定的要求。

同时还应贯彻我部控制电力工程造价有关文件的规定。

1.0.6限额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各项规定和标准等。

核电项目管理规范文件

核电项目管理规范文件

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2 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伤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伤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管理规定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部门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管理标准(试行)核电项目建设前期管理总流程图核电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分解结构核电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分解结构行政事务部岗位设置及职责后勤保障管理指南企业文化管理指南审计与监察管理指南文件管理指南信息管理指南行政与公共关系管理指南综合管理部岗位设置及职责财务管理指南计划管理指南人力资源管理指南合同管理指南党群与纪检监察管理指南设计与工程管理部岗位设置及职责设计接口管理指南设计进度管理指南设计质量管理指南设计预算管理指南前期质量管理指南前期进度管理指南前期投资和费用管理指南前期风险管理指南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岗位设置及职责QHSE 整合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指南核电前期安全管理指南核电前期环境管理指南核电前期质量管理保证指南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规划选址工作说明书厂址普选委托工作说明书厂址普选报告编制工作说明书核电厂工程地质勘测规定(试行)核电厂水文气象规定(试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核电厂测量规范核电站工程勘测技术规程(送审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核电厂气象规范(征求意见稿)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地震问题核电厂的地震分析及试验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大气弥散问题核电厂厂址选择及评价的人口分布问题核电厂厂址选择的外部人为事件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放射性物质水力弥散问题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核电厂的地基安全问题核电厂厂址查勘滨河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滨海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极端气象事件(不包括热带气旋)核电厂设计基准热带气旋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对核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内容深度及附件的要求(试行)核电厂建设前期工作外委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招标工作说明书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获取政府意向性文件工作说明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说明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说明书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深度的规定(试行)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核电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规定(征求意见稿)核电厂建设项目估(概)算费用构成及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核电厂建设项目经济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版)可行性研究招标工作说明书可行性研究阶段“两评”工作说明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单项报批工作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说明书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放射环境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咸宁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格式核设施、铀(钍)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受理登记表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地震工作内容与深度规定(试行)核电生产统计指标体系管理暂行办法核电厂生产计划和调度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核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说明书设计、建造阶段“两评”工作说明书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制定工作说明书建造许可证申请工作说明书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核电厂建造期间的质量保证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核电厂物项创造中的质量保证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创造中的质量保证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核电厂的安全评价与验证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取证 (延续、变更) 申请审批程序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创造及使用备案程序进口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取证(延续、变更)申请审批程序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工作管理程序(试行)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格式核设施、铀(钍)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受理登记表入境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辐射监测备案表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查批准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民用核设施控制人员执照核发民用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核电厂初步设计内容与深度规定初步设计工作说明书核岛系统设计建造规范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份分级核电厂防火核电厂保护系统及有关设施核电厂内部飞射物及其二次效应的防护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外部人为事件核电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核电厂应急动力系统核电厂安全有关仪表和控制系统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核电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核电厂设计总的安全原则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有关系统核电厂堆芯的安全设计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核电厂安全系统准则单一故障准则应用于核电厂安全系统核电厂安全系统中数字计算机的合用准则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送审稿)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核电厂辅助控制点设计准则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核电厂的抗震设计与鉴定核电厂海工构筑物设计规范及其相关说明RCC-P 法国90 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系统设计和建造规则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前期厂址准备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说明书五通一平工作说明书施工总平面布置工作说明书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电力工程设计代码施工总平面图设计指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说明书施工准备管理工作说明书项目融资工作说明书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说明书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关于与外商签定合资合作意向书有关规定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电力外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创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发机电技术规范书汽轮机技术规范书英汉核电站分类词汇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核电设备设计创造安装单位清单核电站设备创造质量监督检查员手册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

铁路电力工程勘察设计(2024版)

铁路电力工程勘察设计(2024版)
视、控制、测量,其规模、标准应与铁路的等级、站、段及建 筑规模相适应,并应做到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以达到 节省能源、节省人力、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电力工程设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五)自动化系统
1、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2)系统构成: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一般采用集散或分布式控制的方式,由集中监控
二、电力工程设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三)变、配电所
1、变、配电所类型: (1)110(35)kV变电站 电源电压最高为110(35)kV,至少有一路电源由110kV降压为
35kV或10kV的变电站。一般设在铁路枢纽、地区、大型或特大 型客运站等负荷较大的地方。
二、电力工程设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三)变、配电所
二、电力工程设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二)负荷
1、负荷 负荷用电量以kW数表示,铁路系统负荷主要包括:室内外照明及
信号、通信、信息系统、机务、动车、机械、给排水、通风、 空调等动力负荷。
二、电力工程设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二)负荷
2、负荷等级 铁路电力负荷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
二、电力工程设计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一)电源
3、电源质量及无功补偿 正常运行情况下,10kV线路自供电变压器二次侧出口至线路末端
变压器一次侧入口的允许电压偏差为线路额定电压的±5%;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为±5%, 非
正常运行情况下,也可为±7%;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 明为+5%、-10%。 当自然功率因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无功功率补偿,低压侧 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为0.85以上,高压侧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 为0.9以上。
用占地少的配电装置型式。110 kV变电站宜采用户外配电装置,但对于中心 地区或其它环境特别恶劣地区,110kV配电装置宜采用SF6全封闭组合电器 (简称GIS),采用屋内布置;35变电站、10kV配电所一般采用户内成套配电 装置,宜采用免维护、少维护配电装置。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单位在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细设计、严格管理、安全施工、质量保证”的原则,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具有合法的资质和相关经验。

第五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勘测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机构第六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八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监督勘测设计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勘测设计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勘测设计项目档案,记录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包括项目立项、勘测设计、评审批准、施工等阶段。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阶段应当进行勘测设计需求分析,确定项目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勘测设计阶段应当进行现场勘测、数据采集、方案设计等工作,编制勘测设计报告和施工图纸。

第十四条勘测设计报告应当包括勘测数据、设计方案、技术参数、工程造价、安全预防措施等内容,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阶段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四章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勘测设计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电力勘测设计简介介绍

电力勘测设计简介介绍

绿色环保
未来电力勘测设计将更加注重 绿色环保,采用环保材料和技 术手段,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电力勘测设计的成果与经验教训
成果总结
电力勘测设计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配 电网络等的设计与建设。这些成果为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 力支持。
经验教训
控制系统
实现对变电站内设备的控制功能,包括断路器的分合闸控 制、变压器的调压控制等,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能 够按照调度指令进行操作。
配电系统智能化技术
1 2
配电自动化
实现对配电系统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包括配 电站、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和参数。
故障定位与隔离
通过配电自动化系统实现对故障的快速定位和隔 离,减少停电范围和时间,提高供电可靠性。
合适的塔型和杆塔结构,提高线路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导线截面选择
03
根据输电线路的传输容量和允许电压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导
线截面,提高线路的传输效率和安全性。
变电站自动化技术
监控系统
实现对变电站内各设备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包括变压 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保护系统
实现对变电站内设备的保护功能,包括过流保护、速断保 护、零序保护等,确保设备在故障情况下能够及时切除故 障,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绘制施工图纸
根据初步设计阶段确定的设计方案和要求,绘制详细的施工图纸 ,包括电气系统图、电气平面图、控制原理图等。
编制设备材料清单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包括设备型号、规格、 数量、技术参数等。
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和预算

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主要包括前期调研、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

1.前期调研阶段前期调研阶段是电力工程的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地段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地理环境调查:包括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

(2)社会经济调查:包括居民人口、交通情况、用电需求等。

(3)用地调查:确定需要征用的土地面积及现况。

(4)潜力调查:确定电力工程的背景资源以及工程可行性。

(5)环境影响评价:对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是电力工程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前期调研的结果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工程的总体规模、布置和技术参数。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建立电力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包括建设规模、风险控制等。

(2)确定电力工程的技术参数:包括电压等级、供电负荷、配电方式等。

(3)制定电力工程的初步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

(4)进行电力工程的技术经济分析:包括投资估算、收益评估等。

3.详细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是电力工程的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初步设计的方案进行详细设计和工程图纸编制。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制定电力工程的详细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设备的选型、布置和连接方式等。

(2)进行电力工程的负荷计算和电气设计:包括电力负荷的平衡和计算,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布局等。

(3)编制电力工程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4)制定电力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4.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是电力工程的最后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详细设计的结果进行施工图的编制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进一步完善和修改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2)编制电力工程的施工图册:包括施工图纸的补充、修正和标注。

(3)制定电力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制定电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进度计划。

能源部关于火电、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火电、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火电、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能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1.07•【文号】能源电规[1988]26号•【施行日期】1988.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能源部关于火电、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的通知(1988年11月7日能源电规[1988]26号)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全国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办电进一步发展,电力建设更加积极活跃。

为加强对电力勘测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通知如下:1.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对全国电力勘测设计单位进行行业归口管理。

2.电力勘测设计计划编制和工作管理,仍由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归口负责。

3.按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计设[86]1085号《关于加强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的通知》要求,从现在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要逐步减少按行政办法分配勘测设计任务。

实行招标、投标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

凡是有条件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原则上都要招标。

招标项目的确定,由建设单位提出,并按能源部[88]能源电规字第5号《火电厂设计招标暂行办法》进行。

招标工作由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协调。

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在新的办法颁布之前,仍按原水电部[85]水电电规字第52号《电力建设前期工作勘测设计任务管理办法》实行计划管理。

4.为保证勘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改善设计服务,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要加强对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的管理。

在分配勘测设计任务和实行设计项目招标时,必须执行国家计委颁发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5.为了安排一九八九年电力勘测设计计划,做好“七五”后两年及到2000年的电力建设的前期工作,请提出一九八九年电力勘测设计计划项目建议,报送的计划项目请附必要的说明,于十一月底前寄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能源部电力司、综合计划司各一式二份。

勘测规划设计产品级别划分及审签规定-三标体系作业文件

勘测规划设计产品级别划分及审签规定-三标体系作业文件

主要工作人员: 注:如该篇(章)无目录,则签署页应放在其文章之前。 5.2 院管项目(合订本) 格式 2 (1) 卷首页 项目名称 院 长:
主管院长: 总 工:
主管总工: 设总(项目负责人): (2) 总签署页 项目名称 审 核 审 定: 定: 查:
4
勘测规划设计产品级别划分及审签规定

写:
主要工作人员: 5.3 院管项目(分册装订本)格式 3: 签署除按 3.1 规定外,各分册均增加卷首页。 5.4 所管项目、特殊应急等项目的签署参照院管项目执行。 6. 院管项目综合报告装订、编排格式 6.1 合订本(格式 1) (1) 封面 (2) 空白页 (3) 卷首页 (4) 证书页(顾客有要求时) (5) 总目录 (6) 附图目录 (7) 分篇(章) a. 分篇(章)名称 b. 签署页 c. 分篇(章)目录 6.2 分册装订本(格式 2) (1) (2) (3) (4) (5) 封面 空白页 卷首页 证书页(顾客有要求时第一册用) 目录
1
勘测规划设计产品级别划分及审签规定
分析等; (4) 各专业分部性重要图纸,如重要的布置图,重要的结构图、重要的 系统接线图; (5) 全面或重要的施工图、施工说明或施工技术要求; (6) 重大的设计更改通知单,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合同和协议书等; 3.1.3 三级产品 (1) 各设计阶段各专业一般的设计文件、计算书; (2) 本专业施工大样图,安装图,一般结构图,钢筋图、零部件图以及 各种方案比较图; (3) 本专业的设计更改通知单; (4) 本专业的一般技术资料,向其他所(室)提供的设计参数和资料; (5) 院内交流的技术报告、资料等; 3.1.4 产品分级细目 本标准规定了《规划设计产品分级及审签责任表》(表 QESC-04-02), 设总(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大纲中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确定产品分级表。 3.2 勘测产品分级 勘测产品按其重要性分为一、二、三级产品。本标准规定了《勘测产品 分级及审签责任表》(表 QESC-04-03)、《地质产品分级及审签责任表》(表 QESC-04-04)。 4.产品审签要求 4.1 各类产品审签规定 (1)规划设计各类产品审签程序:报告书篇章(除地质、移民、环评、 水保实行三级审签外) ;, 其它篇章实行四级审签(编写、 审查、核定、审定)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划环评报告实行 四级审签(编写、审查、核定、审定);水资源论证报告、征地及移民安置规 划、地质等专题报告实行三级审签(编写、审查、核定); (3)勘测产品分级审签见《勘测产品分级审签责任表》(表 QESC-04-03);地质产品分级审签见《地质产品分级及审签责任表》(表 QESC-04-04);

电气电力设计主设必备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

电气电力设计主设必备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

□受控本□非受控本编号:现行版本:B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标准QB/42-308-2009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2009-05-18发布 2009-05-28实施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职责4 管理内容与要求5 相关文件6 记录附录A(规范性附录)底图修改申请调用单附录B(规范性附录)专利产品印章申请表前言为加强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工作,提高图纸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图纸技术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作业文件,以对我院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做出具体规定。

本文件根据GB/T19001-2008 标准“4.2.3文件控制”的要求编写,是《文件控制程序》的支持性文件。

本文件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对底图修改申请调用单的记录格式作出规定。

本文件附录B(规范性附录)是针对我院专利产品使用提出的规定。

本作业文件由安全质量部提出、解释和归口。

本作业文件主要起草人:樊一蓓、周伟本作业文件审核人:侯帮早本作业文件批准人:刘会武本文件是本院第2次发布本文件现行修订状态:B/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QB/42-308-2009 B版修改码:11 范围本作业文件适用于我院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各阶段形成的设计图纸与卷册(含非图纸设计文件)的编号及套用图纸、修改图纸的管理以及科研、标准设计和内部业务建设中形成的设计文件与图纸编号管理。

其它非电力类零星工程设计图纸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DL5028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GJ28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DLGJ123 电力工程标准设计分类编号及图纸管理办法DLGJ86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科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DL/T5229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 职责3.1 经营计划部3.2 安全质量部科研、标准设计和内部业务建设项目立项时,其项目编号符合本办法规定。

DLGJ 159.8-2001 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

DLGJ 159.8-2001 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
国外工程工代派遣按合同规定办理,工代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总则
2.0.1 工代的工地现场服务是电力工程设计的阶段之一,为了有效的贯彻勘 测设计意图,实施设计单位通过工代为施工、安装、调试、投运提供及时周到的 服务,促进工程顺利竣工投产,特制定本制度。 2.0.2 工代的任务是解释设计意图,解释施工图纸中的技术问题,收集包括 设计本身在内的施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质量信息,加强设计与施工、生产之间 的配合,共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2.0.3 工代是设计单位派驻工地配合施工的全权代表,应能上确积极的履行 工代职责,使工程实现设计预期要求和投资效益。 2.0.4 工代除应执行本制度以,尚应遵守工地的其他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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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306) 1 范围…………………………………………………………………………(307) 2 总则…………………………………………………………………………(307) 3 工代的组织领导……………………………………………………………(307) 4 工代的选派…………………………………………………………………(308) 5 工代的职责…………………………………………………………………(308) 6 工代的权限…………………………………………………………………(309) 7 工代的纪律…………………………………………………………………(310) 8 工代的奖惩…………………………………………………………………(310) 附录 A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通知单………………………………………(311) 附录 B 设计交底纪要…………………………………………………………(312) 附录 C 工代工作大事记………………………………………………………(313) 附录 D 工代汇报信……………………………………………………………(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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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前言1 范围 (5)2 总则 (5)3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5)4 可行性研究阶段 (7)5 初步设计阶段 (10)6 施工图设计阶段 (12)7 施工配合阶段 (13)8 竣工图阶段 (13)9 设计回访总结阶段 (14)10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框图 (15)前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9月完成送审稿。

2000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2001年2月完成了报批稿。

考虑到目前电力勘测设计行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渡阶段,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管理模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本次修订仍以原有的阶段划分为基本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随着电力勘测设计行业市场经济管理模式的建立健全及涉外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本规定将做进一步修改。

本次修订增加了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的内容,因此将名称改为《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竣工图阶段”。

本规定颁发实施后,原《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即行废止。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本规定起草人:张润芳。

1 范围本规定提出了电力勘测设计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步骤及工作内容,适用于国内常规的单机容量为50MW~6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简称“发电工程”),220kV~500kV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简称“送电工程”)和变电所工程(简称“变电工程”),以及调度通信工程。

其他容量、型式机组的发电工程,其他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对于利用外资或国外投资等特殊电力工程项目,除参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工程的阶段划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予以调整。

2 总则2.0.1电力勘测设计是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的重要阶段。

电力勘测设计文件是电力工程建设立项、施工和生产的主要依据。

为了使电力工程各阶段勘测设计工作遵循科学程序,确保勘测设计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制订本规定。

2.0.2 发电工程勘测设计的全过程可划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地服务)、竣工图和设计回访总结七个阶段。

2.0.333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220kV枢纽变电工程及跨网省的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的全过程可划分为可行性研究(500kV和重要的330kV送变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之前应有规划选所、线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地服务)、竣工图和设计回访总结六个阶段;一般的220kV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全过程可划分为初步设计(难度较大的送变电工程在初步设计之前应有专题报告,利用外资的送变电工程应有标书编制原则的专题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地服务)、竣工图和设计回访总结五个阶段。

2.0.4 本规定对勘测设计全过程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步骤做出基本规定,执行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相应的阶段。

2.0.5 在进行专业间联系配合、图纸会签、成品校审、成品质量评定及立卷归档时,应执行现行的《电力勘测设计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电力设计图纸会签制度》、《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及《电力勘测设计科技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等有关规定。

3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3.0.1新建的发电工程项目应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500kV和重要的330 kV 送变电工程项目应编制规划选所、线报告。

3.0.2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应在几个地区或指定地区分别调查可能建厂(所)的条件,择优推荐出建厂(所)地区的顺序及可能建厂的厂(所)址与规模,提出下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建厂(所)地区和厂(所)址。

-5- 3.0.3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工作步骤应包括:接受任务、准备工作、踏勘调研、综合研究、编制文件、出版文件、报上级审批、立卷归档。

3.0.4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时,应根据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委托任务的要求,了解建厂(所)的范围、发电厂(变电所)的本期容量和规划容量、性质与特点;3.0.5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组成设计项目组,由设计单位指定设计总工程师(简称设总),由设总与有关处(室)商定参加工作人员及各级技术负责人;2 设总负责组织编制准备工作及现场踏勘工作大纲;3 准备工作及现场踏勘工作大纲经各级技术负责人、设总签署后,报总工批准,然后各专业分别进行工作。

3.0.6踏勘调研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项目法人为主,组织电力、燃料、铁道、交通、水利、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选厂(所)工作组,设计单位参加其中工作,并任工作组副组长;2 到达选厂(所)地区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计划和提出要求,并取得支持;3 应收集、核实有关建厂(所)条件和各项资料;4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拟订几个厂(所)址方案和现场踏勘范围;5 进行现场踏勘,进一步收集资料,落实建厂(所)条件;6 发电工程按《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取得有关部门对各种建厂条件的同意或意向性文件。

3.0.7综合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将收集到的原始资料和现场踏勘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和处理;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所)址进入可研;初步落实建厂(所)外部条件;对电厂(变电所)规划容量提出建议;根据厂(所)址条件及轮廓进度,通过分析提出投资框算;利用外资工程,还应说明利用外汇额度与性质,并纳入投资框算;3 重点研究工程总体规划设想,取水及排水、除灰及灰场、燃料运输等工程设想的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的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择优推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建厂(所)地区的顺序及可能建厂(所)的厂(所)址与规模;4 设计单位的院长或总工应到现场检查工作,组织检查方案优化情况,确定推荐方案;5 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当地政府领导主持汇报会议,邀请当地有关单位参加,听取有关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汇报和推荐意见,协调解决各部门意见及必要的建厂(所)条件等,应编写会议纪要,作为附件列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3.0.8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在现场踏勘和现场初步方案研究的基础上,由设总负责编写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计划,经院的工程、计划和技术质量处(室)签署后,报主管总工审批;2 发电工程应按《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及-6- 《火电厂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勘测工作内容深度规定》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变电工程编制规划选所报告,按2.0.5有关规定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选所(线)报告进行校审、质量评定和签署。

3.0.9出版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3.0.10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0.11初可报告经审查后,可以作为编报项目建议书、指导可研阶段工作及编制中长期规划与系统设计的依据。

3.0.12在项目建议书批准的规划容量内进行扩建的工程,可直接进入可研阶段;超过规划容量进行扩建时,应进行扩建容量鉴定,其内容应包括进行总体规划,初步落实扩建外部条件,对电厂最终容量提出建议,通过分析提出投资框算。

扩建鉴定的审查程序与初可相同。

3.0.13 应按2.0.5有关规定将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形成的成品文件和原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4 可行性研究阶段4.0.1新建的发电工程项目应在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所推荐的地区和厂址中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扩建的发电工程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50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应有工程选所(线)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系统设计的依据,以经过审议的电力系统发展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在工程主管上报该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4.0.2.可行性研究(含补充可研)的任务是:新建工程应对两个及以上的厂址(所址、线路路径)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落实建厂(所、线)外部条件,取得符合要求的各类协议;工程设想中,煤、灰、水、路、接人系统、环境保护及地基处理等与厂址有关的内容,要有方案比较,使估算能达到要求的深度。

投资估算应力求准确,能够满足控制概算的要求,并应与已审定参考造价进行对比分析;在明确投融资来源的基础上作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出上网电价,并由项目法人据此鉴定合资协议、并网协议及落实融资。

当工程有多种投融资条件可以采用时,应从控制投资及上网电价等角度对其进行优化比选。

电厂接人系统的研究应与可行性研究工作同时或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之前进行。

4.0.3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工作步骤应包括接受任务、准备工作、现场踏勘及厂(所、线)址汇报会、勘测工作及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文件、出版文件、报上级审批、立卷归档。

4.0.4可行性研究应根据上级下达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任务进行。

设计单位首先应了解任务及其要求,并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可研之前已有项目法人的工程,应由法人委托进行可研工作,此时,可研应一次做到规定的深度。

可研之前尚无项目法人的工程,可研工作一般分为两段。

第一段仍称-7- “可行性研究”,由业主委托,主要内容是确定厂(所、线)址,落实建厂(所、线)条件,按委托方意见初步进行工程设想与经济分析工作;待项目法人(筹建组)明确并商定装机方案、投融资来源以及建设方式等条件后,再由项目法人(筹建组)委托进行第二阶段的“补充可研”工作,重点是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作到规定的最终深度。

对于利用外资的工程,补充可研设计文件一般在设备招标前完成,内容还应包括标书技术条件与供货范围(包括设计分工,设备分包,允许返包范围,分岛以及招标方式等)的论证。

此时,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是指导性的,待设备合同草签后,要修编成为能对概算起控制作用的估算,计算出上网电价,并对其他部分作必要的调整。

4.0.5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组成设计项目组,由设计单位指定设总,由设总与有关处(室)商定参加工作的人员及各级技术负责人;2 设总组织各专业人员研究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和要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文件,提出工作范围、主机(主设备)选型及计划进度的初步意见,向总工汇报;3 设总组织各专业编写准备工作和现场踏勘工作大纲;4 应根据工作大纲的要求收集资料。

4.0.6现场踏勘及厂(所、线)址汇报会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组成可行性研究工作组(包括建设单位的人员);2 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听取意见和取得当地各方面的支持;3 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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