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7-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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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风险管理题库与答案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风险管理题库与答案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风险管理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50题)1、财务比率分析不包括()。

A.盈利能力比率B.效率比率C.杠杆比率D.损失比率【答案】 D2、下列关于交易账户的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B.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在交易方面所受的限制很多C.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头寸是自营头寸D.银行账户记录的是银行为了交易或规避交易账户或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答案】 A3、()是衡量汇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的一种方法。

A.缺口分析B.久期分析C.外汇敞口分析D.风险价值【答案】 C4、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金融工具的到期日或距下次重新定价日的时间越长,.并且在到期日之前支付的金额越小,则其久期的绝对值()。

A.越小B.越大C.无法判断D.不受影响【答案】 B5、活期存款和现金具有()的期限和()的流动性,但收益也是()的。

A.最短;最高;最高B.最长;最低;最低C.最短;最高;最低D.最长;最低;最高【答案】 C6、假设某商业银行外汇交易业务的VaR(每10日、99%置信水平)已经确定,则该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最不可能为()。

A.4.0×VaRB.4.5×VaRC.3.0×VaRD.3.5×VaR【答案】 B7、由于内部控制的方面的漏洞,很多金融机构在衍生产品交易中遭受巨额损失,而且短期内难以筹措足够的资金平仓,出现严重的()危机。

A.操作风险B.市场风险C.流动性风险D.信用风险【答案】 C8、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是指()。

A.金融资产根据历史成本所反映的账面价值B.在评估基准日,自愿买卖双方在知情、谨慎、非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公平交易资产所获得的资产的预期价值C.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资产或债券价值D.对交易账户头寸按照当前市场行情重估获得的市场价值【答案】 B9、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单笔贷款的信用风险预期损失的表述,错误的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0.26•【文号】金规〔2023〕9号•【施行日期】2023.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9号各监管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2023年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

为稳妥推进《资本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权重法下损失准备相关要求(一)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分别计算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

(二)对于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为不良贷款余额100%对应的损失准备。

实际计提低于最低要求的部分为损失准备缺口,超过最低要求的部分为超额损失准备。

缺口部分以负数表示,超额部分以正数表示。

(三)对于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最低要求第一年为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50%对应的损失准备,第二年为75%,第三年起为100%。

实际计提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部分为损失准备缺口,超过最低要求但未达到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100%的部分不可计入超额损失准备,超过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100%的部分才能计入超额损失准备。

缺口部分以负数表示,超额部分以正数表示。

(四)商业银行应将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的缺口部分和超额部分进行加总,加总结果为负数应扣减核心一级资本,为正数可计入二级资本,但不得超过《资本办法》规定的上限。

(五)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损失准备最低要求是指不良资产余额100%对应的损失准备。

金融监管总局对损失准备最低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商业银行应充分评估并持续监测损失准备口径调整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存在缺口的银行应制定达标规划,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24年6月底前报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并认真执行,每半年报告达标进展。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LT资本要求。

(七)同一商业银行在同一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具有重叠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应当对重叠部分的监管资本要求进行比较,只需按照最高值计提一次监管资本。

(八)商业银行在按照本办法要求扣减销售利得之后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所计提的资本,以基础资产证券化之前的监管资本要求为上限。

(九)对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只可采用标准法计算监管资本要求,且风险权重为1250%:1.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全面了解其表内外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及基础资产的风险特征。

2.商业银行应当能够及时获取基础资产的相关信息,包括资产类别、借款人资信状况、各类逾期资产占比、违约率、提前还款率、基础资产抵质押品类别及其权属状况、平均抵质押率以及行业和地域分散情况等。

3.商业银行应当全面了解可能对其所持有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证券化交易的结构特征,包括信用增级、流动性便利、与交易有关的违约定义、各种触发机制和资产支持证券偿付安排等。

二、信用风险转移与监管资本计量(一)对于传统型资产证券化交易,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发起机构才能在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时扣减证券化基础资产:1.与被转让资产相关的重大信用风险已经转移给了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2.发起机构对被转让的资产不再拥有实际的或者间接的控制。

发起机构证明对被转让的资产不再拥有实际的或者间接的控制,至少需要由执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表明发起机构与被转让的资产实现了破产隔离。

发起机构对被转让的资产保留实际的或者间接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两种情形:(1)发起机构为了获利,可以赎回被转让的资产,但发起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因基础资产被发现在入库起算日不符合信托合同约定的范围、种类、标准和状况而被要求赎回或置换的情况除外。

(2)发起机构有义务承担被转让资产的重大信用风险。

3.发起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机构不承担偿付义务和责任。

4.在信托合同和资产证券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不包括下列条款:(1)要求发起机构改变资产池中的资产,以提高资产池的加权平均信用质量,但通过以市场价格向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转让资产除外。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7-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7-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7: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一、总体要求针对回购协议、证券融资交易以及衍生工具交易,除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外,商业银行还须计算信用估值调整(CV A)风险加权资产。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CV A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一)商业银行应使用权重法或内部评级法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二)在使用权重法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时,符合标准的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为2%,其他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与信用风险权重法要求一致。

(三)商业银行应采用现额暴露法计算汇率、利率等衍生工具的违约风险暴露(EAD)。

现额暴露法下,衍生工具的EAD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按盯市价值计算的重置成本(MTM);二是反映剩余期限内潜在风险暴露的附加因子(Add-on)。

计算公式如下:EAD = MTM + Add-on潜在风险暴露的Add-on等于衍生工具的名义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

不同剩余期限内各类衍生工具的附加系数如下表所示:(四)商业银行应采用现额暴露法计算信用衍生工具的EAD。

信用衍生工具的附加系数如下表所示:不同剩余期限的信用衍生工具之间附加系数没有区别。

合格参照资产包括主权发行的债务工具以及其他实体发行的、且被两家合格外部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的债务工具。

信用违约互换的信用保护卖方只有在标的资产的发行人尚能履约但信用保护的买方破产的情况下才需计算Add-on。

若信用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组中第一项资产违约即算做整体违约,附加系数就应当依据资产组中信用质量最低的资产来定,若标的资产组中存在不合格资产,则应采用不合格资产的附加系数。

如果信用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组中第二项或以后的资产违约才算整体违约,则标的资产的附加系数仍应按信用质量来进行分配,即由信用质量次低的资产决定此项交易的附加系数。

三、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一)CVA反映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信用利差扩大导致银行衍生交易发生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18——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18——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8: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一、标准法(一)业务指标定义业务指标(BI)为利息、租赁和分红部分(I1.DC),服务部分(SC),金融部分(FC)之和。

业务指标构成说明见表1。

以下损益项目不纳入业务指标项目:1.保险或再保险业务的收入和支出。

2.从保险或再保险保单中获得的保费和偿付/支付。

3.管理费用,包括员工支出、非金融服务的外包支出(如物流、IT、人力资源)和其他管理费用(如IT、公用事业、通信、差旅、办公用品、邮资)。

4.管理费用的收回,包括代表客户收回的付款(如向客户征税)。

5.房产及固定资产的支出(因操作风险损失事件造成的支出除外)。

6.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租赁资产的折旧除外)。

7.与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无关的准备金/准备金转回(如为养老金、承诺和保证计提的准备金/准备金转回)。

8.按合同规定偿还股本的支出。

9.减值/减值转回(如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投资)。

10.在利润表确认的商誉变动。

11.企业所得税(基于利润的税收,包括当期税收和递延所得税)。

12.业务活动终止,并经监管部门认可的项目。

(二)适用的内部损失乘数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应使用1作为内部损失乘数(I1.M)符合本部分(三)损失数据相关要求的商业银行,经银保监会验收合格后,o可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

银保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损失情况,要求其使用大于1的内部损失乘数。

对于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的商业银行,不符合损失数据相关要求的子公司在计算标准法下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时,应使用1作为内部损失乘数。

银保监会可以要求该子公司使用大于1的内部损失乘数。

(三)损失数据的识别、收集和处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将损失数据纳入操作风险资本要求计量。

收集的数据应是高质量、准确并完整的,以确保计算得出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相匹配。

商业银行损失数据的识别、收集和处理应满足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

2022年-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2年-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2年-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40题)1、新会计准则是以IAS32和IAS39为指导,结合我国具体的()而制定的。

A.会计环境、金融环境、监管水平B.会计环境、经济环境、监管水平C.会计环境、经济环境D.经济环境、监管水平【答案】 A2、一般性投诉处理相关要点不包括()。

A.注重服务礼仪B.明确投诉处理流程C.掌握投诉处理技巧D.注重投诉结果【答案】 D3、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义务人B.税目C.税率D.课税对象【答案】 D4、项目融资属于特殊的()。

A.固定资产贷款B.流动资金贷款C.房地产贷款D.住房贷款【答案】 A5、资本约束并不是控制银行操作风险的最好方法,应对操作风险的重要手段是严格的( )。

A.外部监管B.职责分工C.员工培训D.内部控制【答案】 D6、(2019年真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避免存在盲区和空白,这是内部控制的()原则。

A.制衡性B.全覆盖C.匹配性D.审慎性【答案】 B7、下列关于农村金融服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继续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不允许将标准化网点改造为简易网点B.允许成立超过一定期限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C.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推进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D.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贷款平均水平【答案】 C8、(2017年真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不包括()。

A.内部监督B.风险评估C.外部控制措施D.内部环境【答案】 C9、银行应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合理选择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

其中()是不良资产最基本、最常用的处置方式。

A.诉讼追偿B.直接追偿C.债务减免D.以资抵债【答案】 B10、下列贷款应归为关注类的是( )。

A.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B.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C.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D.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答案】 B11、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作为还款保证,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如约偿还贷款本息,则由( )代为清偿。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一、总体要求(一)商业银行应对与非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开展的衍生工具交易计量信用估值调整(CVA)风险资本要求,其中,非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包括非中央交易对手和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衍生工具的范围见本办法附件9第一部分(四)。

商业银行无需计量证券融资交易的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 其中,证券融资交易的范围见本办法附件9第一部分(五)。

对于证券融资交易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较大的商业银行,银保监会有权要求其额外计提该类业务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资本。

(二)商业银行非合格中央交易对手衍生工具名义金额合计小于或等于8000亿元的,可采用简化方法,即取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本要求作为其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

在此情况下,不认可信用估值调整对冲影响。

(三)信用估值调整对冲工具可以是与其他交易对手开展的外部工具,也可以是与商业银行某一交易台开展的内部工具。

如果外部信用估值调整对冲属于本部分(一)规定的范围,应对该对冲交易计算交易对手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

合格的外部信用估值调整对冲工具无需计量市场风险资本,不合格的外部信用估值调整对冲工具视为交易账簿工具,并纳入市场风险资本框架。

如果内部信用估值调整为合格对冲,信用估值调整交易台的头寸应纳入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计算框架,其对应头寸作为交易账簿头寸纳入市场风险资本框架计算资本要求。

(四)合格对冲交易应符合以下特征:1.交易目的为缓释信用估值调整风险中的交易对手信用利差;.交易品种为单名信用违约互换、单名或有信用违约互换或指数信用违约互换。

(五)合格的单名信用工具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1.直接基于该交易对手;2.基于与交易对手具有法律相关性的实体,其中法律相关性是指和交易对手是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共同一个母公司的关系;.基于与交易对手同在一个行业或地区的实体。

(六)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的计算分为简化版和完整版。

存在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合格对冲的商业银行可适用完整版。

二、信用估值调整简化版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一)商业银行应采用以下公式计算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CW风险加权资产=12.5 x 0.65 x K,- J K-二,(夕• Z『+(1 /) .其中:史已是单独考虑交易对手c的信用估值调整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

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一、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一)直接发行且实缴的。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实缴资本的数额被列为权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和披露。

(三)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没有到期日,且发行时不应造成该工具将被回购、赎回或取消的预期,法律和合同条款也不应包含产生此种预期的规定。

(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所有其他债权偿付后,对剩余资产按所发行股本比例清偿。

(六)该部分资本应首先并按比例承担绝大多数损失,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都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

(七)收益分配应当来自于可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的数额挂钩,也不应设置上限,但不得超过可分配项目的数额。

(八)在任何情况下,收益分配都不是义务,且不分配不得被视为违约。

(九)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的分配权都是平等的。

(十)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

(十一)发行必须得到发行银行的股东大会,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他人员批准。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

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一、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一)直接发行且实缴的。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实缴资本的数额被列为权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和披露。

(三)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没有到期日,且发行时不应造成该工具将被回购、赎回或取消的预期,法律和合同条款也不应包含产生此种预期的规定。

(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所有其他债权偿付后,对剩余资产按所发行股本比例清偿。

(六)该部分资本应首先并按比例承担绝大多数损失,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都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

(七)收益分配应当来自于可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的数额挂钩,也不应设置上限,但不得超过可分配项目的数额。

(八)在任何情况下,收益分配都不是义务,且不分配不得被视为违约。

(九)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的分配权都是平等的。

(十)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

(十一)发行必须得到发行银行的股东大会,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他人员批准。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2)第一节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2)第二节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4)第三节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5)第三章资本定义 (6)第一节资本组成 (6)第二节资本扣除项 (7)第三节少数股东资本的处理 (9)第四节特殊规定 (10)第四章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11)第一节一般规定 (11)第二节权重法 (12)第三节内部评级法 (17)第五章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21)第一节一般规定 (21)第二节标准法 (22)第三节内部模型法 (23)第六章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23)第一节一般规定 (24)第二节基本指标法 (24)第三节标准法 (25)第四节高级计量法 (26)第七章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26)第一节一般规定 (26)第二节治理结构 (27)第三节风险评估 (30)第四节资本规划 (32)第五节监测和报告 (33)第八章监督检查 (35)第一节监督检查内容 (35)第二节监督检查程序 (36)第三节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38)第四节监管措施 (38)第九章信息披露 (41)第十章附则 (43)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附件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附件3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4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附件5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附件6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8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9 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10 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附件11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附件12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12: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一、总体要求(一)商业银行应按照本附件计量银行账簿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商业银行应计入表外项目的资产管理产品(如认购资产管理产品的承诺)。

本附件所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设立的理财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私募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资产管理产品定义的产品。

在资本部分已扣除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基础资产不适用本规则。

(二)商业银行应根据可获取信息的程度,采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三)商业银行无法使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的,应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四)商业银行采用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计算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应对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权重进行杠杆调整。

(五)商业银行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计量同一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六)商业银行应采用能获取的最新一期数据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二、穿透法实施条件及计量规则(一)实施条件商业银行采用穿透法计量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应向商业银行提供足够、充分的基础资产信息,用于计算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

2.商业银行所获取的基础资产信息能够被独立第三方确认。

前款所称“独立第三方”是指应独立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的其他机构,如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

(二)计量规则1.商业银行应视同直接持有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采用与本行直接持有基础资产一致的方式,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

(1)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的,应采用权重法计算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

(2)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的,应计算基础资产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风险参数,但股权风险暴露除外。

银监会令[2012]第1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07

银监会令[2012]第1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07

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一、总体要求(一)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的,专业贷款内部评级体系应符合本办法附件5规定的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在估计违约风险暴露时,还应充分考虑债务人违约后,为促使贷款所形成的资产投入运营而继续发放贷款的影响,以确保风险估计的审慎性。

在估计违约概率时,还应注意项目不同阶段违约概率的变化,并谨慎处理违约概率与风险暴露相关性对风险加权资产计算的影响。

(二)商业银行对专业贷款采用监管映射法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权重和预期损失比例计算专业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和预期损失。

(三)商业银行采用监管映射法的,应达到以下要求:1.对专业贷款采用一维评级,评级应同时考虑债务人的特征和债项特征以及两者之间的相关性,直接反映预期损失。

2.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设置非违约级别和违约级别。

(四)商业银行可以对专业贷款中的一个或多个子类采用监管映射法,对其他子类采用内部评级法,但不得同时对同一子类的风险暴露采用不同的方法。

(五)商业银行采用监管映射法的,若专业贷款的内部评级标准与监管评级标准不一致,应记录两者之间的差异,并向银监会解释差异存在的原因和合理性。

二、采用监管映射法的主要考虑因素商业银行采用监管映射法的,专业贷款评级应考虑以下因素:(一)项目融资评级应考虑财务状况、政治和法律环境、交易特点、项目发起人或债务人实力和担保安排等五方面因素。

项目融资的监管评级标准见表1。

(二)物品融资评级应考虑财务状况、政治和法律环境、交易特点、操作风险、资产特征、项目发起人实力和担保安排等七方面因素。

物品融资的监管评级标准见表2。

(三)商品融资评级应考虑财务状况、政治和法律环境、资产特征、项目发起人实力和担保安排等五方面因素。

商品融资的监管评级标准见表3。

(四)产生收入的房地产评级应考虑财务状况、资产特征、项目发起人或开发商实力和担保安排等四方面因素。

产生收入的房地产的监管评级标准见表4。

三、监管评级与外部评级的映射关系商业银行采用监管映射法的,应将专业贷款的内部评级结果映射到“优”、“良”、“中”、“差”和“违约”五个监管评级。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资本充足率运算和监管要求 (6)第一节资本充足率运算范畴 (6)第二节资本充足率运算公式 (8)第三节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9)第三章资本定义 (10)第一节资本组成 (10)第二节资本扣除项 (12)第三节少数股东资本的处理 (14)第四节专门规定 (15)第四章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15)第一节总体要求 (15)第二节权重法 (16)第三节内部评级法 (20)第五章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25)第一节总体要求 (25)第二节标准法 (26)第三节内部模型法 (27)第六章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28)第一节总体要求 (28)第二节差不多指标法 (28)第三节标准法 (29)第四节高级计量法 (30)第七章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30)第一节总体要求 (30)第二节治理结构 (31)第三节风险评估 (35)第四节资本规划 (36)第五节监测和报告 (37)第八章监督检查 (39)第一节监督检查内容 (39)第二节监督检查程序 (41)第三节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42)第四节监管措施 (43)第九章信息披露 (46)第十章附则 (48)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附件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附件3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附件4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附件5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附件6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8 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9 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附件10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附件11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附件12 外部评级使用规范附件13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附件14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附件15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附件16 信息披露要求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计量主权、金融机构、公司和零售风险暴露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股权风险暴露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

一、未违约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一)计算信用风险暴露的相关性(R )1. 主权、一般公司风险暴露⎥⎥⎥⎥⎦⎤⎢⎢⎢⎢⎣⎡---⨯+--⨯=⨯⨯50)50(50)50(1111124.0111112.0e e e e R PD PD 2. 金融机构风险暴露()⎪⎪⎭⎪⎪⎬⎫⎪⎪⎩⎪⎪⎨⎧⎥⎥⎥⎥⎦⎤⎢⎢⎢⎢⎣⎡---⨯+--⨯⨯=⨯⨯50)50(5050FI 1111124.0111112.025.1e e e e R PD PD 3. 中小企业风险暴露()()⎪⎭⎫ ⎝⎛--⨯-⎥⎥⎥⎥⎦⎤⎢⎢⎢⎢⎣⎡---⨯+⎥⎥⎥⎥⎦⎤⎢⎢⎢⎢⎣⎡--⨯=⨯⨯273104.01111124.0111112.050505050SME S e e e e R PD PD S 为中小企业在报告期的年营业收入(单位为千万人民币),低于3千万人民币的按照3千万人民币来处理。

4. 零售风险暴露个人住房抵押贷款,R r1=0.15合格循环零售贷款,R r2=0.04其他零售贷款,()⎥⎥⎥⎥⎦⎤⎢⎢⎢⎢⎣⎡---⨯+--⨯=⨯⨯35)35(353531111116.0111103.0e e e e R PD PD r (二) 计算期限调整因子(b )()[]2ln 05478.011852.0PD b ⨯-=(三)计算信用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K )1. 非零售风险暴露()()()[]⎭⎬⎫⎩⎨⎧⨯-+⨯⨯-⨯⎥⎥⎦⎤⎢⎢⎣⎡⨯-⎪⎪⎭⎫ ⎝⎛⨯-+⨯-⨯=b M b LGD PD G R R PD G R N LGD K 5.215.111999.0111 2. 零售风险暴露()LGD PD G R R PD G R N LGD K ⨯-⎥⎦⎤⎢⎣⎡⨯-+⨯-⨯=999.01)(11 (四)计算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RWA ) RWA = K ×12.5×EAD二、已违约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K = Max[0,(LGD -BEEL )]RWA = K ×12.5×EAD此处,BEEL 是指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地位等条件下对已违约风险暴露的预期损失率的最大估计值。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七)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七)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七)第六十一条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

以风险权重为0%的金融资产作为质押的债权,其覆盖部分的风险权重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六十二条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金融机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六十三条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一)企业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微型和小型企业认定标准。

(二)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元。

(三)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第六十五条商业银行对个人债权的风险权重。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二)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商业银行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的,追加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50%。

(三)对个人其它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

第六十六条租赁业务的租赁资产余值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六十七条下列资产适用250%风险权重:(一)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未扣除部分)。

(二)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

第六十八条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

(一)商业银行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风险权重为400%。

(二)商业银行因政策性原因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

(三)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其它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1250%。

第六十九条商业银行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权重为1250%。

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而持有的非自用不动产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七十条商业银行其它资产的风险权重为100%。

2014年修改后的银行业G4B-3表填报说明

2014年修改后的银行业G4B-3表填报说明

G4B-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风险加权资产汇总表(权重法)》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应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及《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G4B-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汇总表(权重法)》反映权重法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整体情况,数据来源于《G4B-3(a)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和《G4B-3(b)证券融资交易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两张工作底稿。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G4B-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汇总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0044号。

3.填报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

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部分信用风险暂不计算,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工作底稿形式汇总反映在相关报表中。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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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一、总体要求
针对回购协议、证券融资交易以及衍生工具交易,除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外,商业银行还须计算信用估值调整(CV A)风险加权资产。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CV A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一)商业银行应使用权重法或内部评级法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二)在使用权重法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时,符合标准的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为2%,其他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与信用风险权重法要求一致。

(三)商业银行应采用现额暴露法计算汇率、利率等衍生工具的违约风险暴露(EAD)。

现额暴露法下,衍生工具的EAD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按盯市价值计算的重置成本(MTM);二是反映剩余期限内潜在风险暴露的附加因子(Add-on)。

计算公式如下:
EAD = MTM + Add-on
潜在风险暴露的Add-on等于衍生工具的名义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

不同剩余期限内各类衍生工具的附加系数如下表所示:
表1:各类衍生工具的附加系数
(四)商业银行应采用现额暴露法计算信用衍生工具的EAD。

信用衍生工具的附加系数如下表所示:
表2:信用衍生工具的附加系数
不同剩余期限的信用衍生工具之间附加系数没有区别。

合格参照资产包括主权发行的债务工具以及其他实体发行
的、且被两家合格外部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的债务工具。

信用违约互换的信用保护卖方只有在标的资产的发行人尚能履约但信用保护的买方破产的情况下才需计算Add-on。

若信用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组中第一项资产违约即算做整体违约,附加系数就应当依据资产组中信用质量最低的资产来定,若标的资产组中存在不合格资产,则应采用不合格资产的附加系数。

如果信用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组中第二项或以后的资产违约才算整体违约,则标的资产的附加系数仍应按信用质量来进行分配,即由信用质量次低的资产决定此项交易的附加系数。

三、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一)CVA反映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信用利差扩大导致银行衍生交易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于衍生工具交易,需计提CVA资本要求,但对与中央交易对手的交易以及证券融资交易,无需计提CVA资本要求。

(二)商业银行应采用以下公式计算CVA风险加权资产:
CVA风险加权资产

=12.5 2.33
其中:
1.h为1年期的风险持有期(单位:年),h=1。

2.w i为交易对手i所适用的风险权重。

交易对手i的风险权重应根据交易对手i的外部评级确定,三(四)表3列示了外部评级与风险权重的对应关系。

如交易对手i无外部评级,银行应将该交易对手的内部评级结果映射到外部评级,且此映射关系应得到银监会的认可。

如交易对手i无外部评级也无内部评级,则w i=1%。

3.EAD i total为交易对手i的EAD。

估计EAD时可考虑净额结算及抵
质押品的风险缓释效果,且应使用(1-exp(-0.05*M i))/(0.05*M i)的折扣系数进行扣减。

4.B i为银行购买的、标的为交易对手i且用于对冲CVA风险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如有多个头寸,则应进行加总),该名义金额应使用(1-exp(-0.05*M i hedge))/(0.05*M i hedge)的折扣系数进行扣减。

5.B ind为用于对冲CVA风险的一个或多个指数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总金额,该名义金额应使用(1-exp(-0.05*M ind))/(0.05*M ind) 的折扣系数进行扣减。

6.w ind为指数套期工具的风险权重。

商业银行应基于指数‘ind’的平均利差、对照表3以确定该指数套期工具的风险权重。

7.M i为对交易对手i的交易的有效期限。

M i的计算规则见附件4。

8.M i hedge为名义金额为B i的套期工具的期限(如存在多个头寸,则应加总M i hedge∙B i)。

9.M ind为指数套期工具‘ind’的期限。

如有多个指数套期工具头寸,则为名义加权平均期限。

(三)对于任何交易对手,若其本身为用于对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指数信用违约互换中基础指数的组成部分,经银监会批准,该指数中属于该交易对手的名义金额(根据其在指数中的权重)可从指数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金额中扣减,并将该金额作为对单一交易对手的单名套期工具B i,该套期工具的期限等于指数套期工具的期限。

(四)下表列示了交易对手的外部评级与风险权重的对应关系:
表3:交易对手的外部评级与风险权重的对应关系
他们继续往前走。

走到了沃野,他们决定停下。

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过来了。

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到:
“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
另一个笑笑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
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灵的深处,任何风都抹不去的。


朋友之间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

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摩擦,也会因为这些摩擦产生误会,以至于成为陌路。

友情的深浅,不仅在于朋友对你的才能钦佩到什么程度,更在于他对你的弱点容忍到什么程度。

学会将伤害丢在风里,将感动铭记心底,才可以让我们的友谊历久弥新!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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