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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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典和辞书等工具书对于学习古代汉语有哪三方面的用途?
(一) 查检字音和字义。
(二) 查检词语和典故。
(三) 查检虚词和特殊词语。
二、目前汉语字典排列汉字的方法主要有哪三种?各有什么利弊?
(一) 主要有以下三种:
1.按音序排列(现在通行的是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
2.按部首和笔画排列(部首检字法)
3.按号码排列(通行的是四角号码检字法)
(二) 以上三种汉字排列法各有利弊:
1.音序法迅速方便,但不明读音或读音不标准都无法顺利查检。
2.部首法不存在上述缺点,但有的字究竟归于哪一部首,不易确定。汉字简化后,笔画
变化很大,其中有些字的归类还没有一致的意见。
3.号码法也有问题,有些角的归类只能凭死记,如果不常用,容易忘记。
三、对王本和郭本所列之字典、辞书及语言学著作逐一进行分析。
(一) 《说文解字》
1.东汉许慎著。公元100年写成初稿,公元121年定稿。
2.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也是一部杰出的语言
文字学著作。
3.全书分15卷,第15卷为叙目,每卷分上、下。
4.收正篆9353个,重文1163个,总收10516个。
5.首创部首编字法,分540部。
6.最大特色:以形释义。
7.清人王筠著《说文释例》,对全书体例作了总结归纳。
8.其部首排例体例:
1)始一终亥。
2)据形系联,形近的部首挨着排。
3)据义系联。形既远,则取诸义,或以义相引,或以类相蒙。
4)先独体部首,再同体重叠部首。
5)先正体,后反体,倒体。
6)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部叙》对说文540部先后相承的意义有专门的解释。
9.列字体例
1)按所反映事物的虚实远近排列,先实后虚,先近后远。无虚实远近可言的,则按义训
之好恶。
2)以事物本来的顺序排。
3)以义联属。
4)与部首字相对或相反的字列在该部末尾。
5)以某字为部首而实非某类事物之字列在该部之末。
6)组成双音节的两个字排列在一起。
10.说解体例
1)释义:界说、描写、区分、沟通、互训、声训、互文错见等方法。
2)释形:以六书为据;
(1)象形字:象形、……象形、象……之形
(2)指事字:象……之形、从某从某
(3)会意字:从某从某、从某某
(4)形声字:从某,某声、从某,某省声、从某省,声、从某从某,某亦声
3)释音:
(1)形声字:从某声
(2)其它:读若某、读又若、读之若、读与某同、读若某同
4)附上该正篆的重文:古文、籀文、奇字、或体
5)阙:表示对某个字的字形、字音或字义不明白,反映了实事求是的作风。
11.原本失传,世所通行是徐铉校定本——大徐本;番禺陈昌治据孙星衍刻本改为一篆一
行本,大字印许书原文,以双行小字印徐铉校注及反切;1963年中华书局将陈昌治刻本影印出版,于每篆之首增加楷体,卷末附新编的“部首”“正文”“别体字”三个检字索引。
(二) 《说文解字注》
1.清段玉裁著。
2.王念孙序曰:盖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
3.贡献:
1)以声训发明许意
2)以经证字
3)善推本义,也讲引申义、假借义、后起义
4)同义词辨析
5)补正删校,归纳许书条例,阐发语言理论
4.局限:
1)有时极力维护
2)有时妄加擅改
3)滥谈引申
(三) 《说文通训定声》
1.清朱骏声著
2.三部分内容:
1)说文:以许说为宗,补充举例
2)通训:讲转注(即词义引申)、假借(通假)——朱书中最精彩最重要的内容
3)定声:以上古韵文的用韵来证明一个字的古韵。同韵相押为古韵,邻韵相押为转音。
(四) 《康熙字典》
1.张玉书、陈廷敬奉敕编纂。
2.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
3.以梅膺祚《字汇》和张自烈《正字通》为基础。
4.字头按部首排列,分成214部;部首又按十二地支分为十二集,每集又各分为上中下
三卷。笔画少的部首排在前面,同部首的字再按笔画数目排列。
5.全书收字47035个。
6.这部字典释字体例是先音后义。每字下面先列历代主要韵书的反切,然后解释字义,
每义之下一般都引古书为证。如果这个字有别音别义,便再解释别音别义。其解释字义主要引用前人的意见,很少有编者自已的看法。她解释字音和字义也引用古注。(1)其缺点和错误还是很多的。王引之奉旨作《字典考证》,王力作《康熙字典音读订误》
四、谈谈古代汉语的代词。——郭本P319-335
(一) 人称代词
1.第一人称:吾、我、予、余、朕
1)吾:魏晋以前不做宾语(魏晋以后可以),否定句中可作。例:不吾知也。
2)朕:秦始皇以前可以用于一般人。
2.第二人称:汝、尔、而、若、乃
1)女、尔、若:用于主、宾、定语。
2)而、乃:只作定语,偶尔作主语,绝不作宾语。
3.第三人称:其、厥、之、他(严格来说,先秦无第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其”、“之”
可看作。)
1)其:定语;作用相当于名词后面加“之”。例:其名为鲲。“其名”等于“鱼之名”;
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其出”相当于“师之出”。(这句的其必须认为是定语而不是主语。)
2)之:宾语。
3)厥:定语。
4)他:上古为指示代词,唐代开始才作第三人称。
5)现代汉语用第三人称作主语的地方,古代有两种表达方法:
(1)重复前面出现的名词:献诸子罕,子罕弗受。
(2)省略主语:使子路反见之。(子路)至,(丈人)则行矣。
4.表人称的复数:
1)古代人称无单复之别:齐师伐我;若皆罢去归矣!
2)第一、第二人称后可加“侪”、“属”、“曹”等字,相当于“这班人”、“这些人”。5.用谦称(或自称其名:文倦于事。)代第一人称,用尊称(或称人之字:今少卿抱不测
之罪。)代替第二人称。
6.古汉语人称代词比现代用得少的原因:
1)古汉语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而且没有用作主语的第三人称代词;
2)谦称和尊称较多,代替了人称代词。
(二) 指示代词:此、是、斯、兹、彼
1.此、是、彼:可以指人、事、物。例:此(这人)谁也?彼(那个人)哉!彼哉!
2.彼:很少情况下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译作“他”、“他们”,她到底不是正式的人称代
词。例:彼,丈夫也;彼且奚适也?
3.之:表泛指,用来作定语或宾语。例:之子于归;姜氏欲之。
4.其:指示一定的人或物,相当于“这个”、“那个”。例: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
5.夫:表远指,指示性轻,不必译出;有时放在结构比较复杂的宾语之前,仍是指示代
词。例: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弗得也;乃哥夫“长铗归来”者也。
6.若:作定语。例:君子哉若人;闻若言,莫不挥泣奋臂而欲战。
7.然、尔:作谓语。译为:这样、如此、那样。
8.焉:
1)特殊指示代词,既是指示代词,又具有语气词的性质。
2)不仅用来指代某一范围或方面,还经常用于叙述句的句尾表示停顿,后面一般不加别
的语气词。
3)其所指代的范围和方面,常与人物或处所有关。
4)一般放在不及物动词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