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系统录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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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系统录入说明
安装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就同时被安装。资助系统主要用于我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数据录入和上报,现将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国家奖助学金的录入流程
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处学籍系统中的数据已基本将我校所有在校生的数据导入资助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库中,因此各院系在进行国家奖助学金的数据录入时只需按照下面讲解的步骤进行数据添加即可。
在进行数据添加的过程中如发现某学生数据无法找到得情况应先确定该生是否存在转系、专业等学籍异动的情况,如为学籍异动可直接与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变更;如系统中确实没有该生数据,可直接在“资助系统”的“学生信息管理”中添加数据: 点击“添加”进入学生信息添加框:
其中红色信息为必填,其他可不填。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一、困难认定
如果省资助中心对系统进行限定,则添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数据
困难认定则按照以下操作进行:
在系统左侧操作栏中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点击“添加”:
进入困难认定学生添加对话框
首先选择拟获得一档助学金的学生,点击“选择学生”进入本院系学生数据库,按住“ctrl”不动选中拟获得一档助学金的学生数据后点击“确定”,自动返回添加栏:
选中数据后,在左侧“学生经济类型”中选择“家庭特殊困难”,点击“保存”。
拟获得二档和三档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困难认定的步骤同上,拟获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经济类型”栏中选择“经济困难”,拟获得三档助学金的“学生经济类型”栏中选择“经济一般困难”。
拟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困难认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但不要选择“经济不困难”。
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困难认定数据添加完成后,选中所有数据点击“审核审批”:
点击“确定”即完成了这些学生的困难认定流程,院系认定完成后由资助中心进行审批审核。
二、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数据添加
以国家奖学金为例,在系统左侧操作栏资助管理中选择“资助管理”然后在工具栏中点击“添加”:
点击“选择学生”进入院系在校生数据库,选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数据,并点击“确定”:
选中学生数据在右侧资助类型中选择“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栏中应简要进行填写不用太多字,但不要每个人都一样,写明学生综合排名、获奖情况,如果有特殊贡献的请注明。点击“保存”即可,如学生数据在资助管理框中没有直接显示,则退出资助管理重新进入即可看到。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添加方法同上。
注:1.国家助学金添加时资助类型应选择“高校国家助学金”,注意选择助学金的档次,获得不同档次助学金的学生建议最好分别录入,以免造成混乱;
2.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获奖学生进行数据添加时,“申请理由”栏中应简要进行填写不用太多字,但不要每个人都一样,写明学生综合排名、获奖情况,如果有特殊贡献的请注明。
3.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数据添加完成后必须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在资助管理选中学生数据点击“修改”,
除红色必填项外,通讯信息栏中的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家庭电话、宿舍号和户籍地址也必须填写,通讯地址和户籍地址都按照学生家庭住址填写:**省**市**县**乡**村**组,城市学生要精确到街道校区和门牌号,不得省略。
家庭成员信息,父母至少填写一位,家庭人口和收入也需填写。
4.国家奖学金:品德:优秀,成绩:特优。申请理由:必须填写;学生经济类型: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没申请资格
5.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德:优秀,成绩:特优或者优秀。申请理由:必须填写;
6.国家助学金:品德:不能为差,成绩:良好以上;学生经济类型: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没申请资格;学生户籍地址和联系人必须填写,便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类型,户籍地址必须按照助学贷款数据录入的要求填写即省市县乡村精确填写。
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学生数据添加完成经核对无误后,选中所有学生数据点击
“审核审批”选中院系审核通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