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史 第六章 辽夏金时期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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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承安宝锭”是据今815年 前金朝(女真族)所使用白银货 币,而“承安宝锭”之珍贵,在 于它是中国史上首先发行官方银 锭,也是中国史上首次为解决 “通货膨胀”问题所产生的法定 货币,在中国货币史上占有相当 重要之地位,加上流通时间短, 铸量极为稀少,以致其于1985 在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分行首次 现世时,即引起了钱币界的轰动。
发行数量较少
天赞钱是最早的年号钱
南京最早使用铜钱,但多来自于宋 2.辽圣宗到天祚帝时期:中期以后货币制度确立
1089年,宋朝苏辙出使辽,辽国市场公私交易 使用送铜钱,是造成宋朝钱荒的原因之一。
三、白银 辽境内多产金银,且澶渊之盟宋每年给辽白银 10万两,仁宗时增为20万两。
(三)私营高利贷和有关立法 金朝抵押放款盛行,土地、房屋、动 产直至人身都可以抵押。人身抵押使典质 者成为债务奴隶。太祖和太宗时曾为出卖 或典质自己的同姓人赎身。 高利贷的取息标准,金朝曾立法: “举财物者月利率不过三分,积久至倍则 止”。月利不超过3分。比南宋的规定降 低了1分。
除仁孝天盛、乾佑年间外,其余各朝铸钱规模都 很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宋钱流入
铜钱、铁钱、白银、交钞 三、高利贷活跃,基本形式有:
1.谷典:发生于商品货币经济薄弱的边远地区
2.钱贷:河西地区交通方便、商业繁荣
第三节 金代的货币与信用
金朝历史简介 金朝的货币 金朝的信用和金融机构
金代第一钱:正隆元宝
泰和重宝和泰和通宝
金钱中最杰出的代表 是金章宗的“泰和重 宝”和“泰和通宝” 钱,因其铸造精美, 深受后世藏家的珍视 和喜爱,并将其与王 莽和宋徽宗三代所铸 之钱并称为“钱币三 绝”。
泰和重宝
《金史·食货志》载:(泰和)四年(1204年)八 月,定从便钱法。后铸大钱,一值十,文曰泰和重 宝,与钞并行。铸行的泰和重宝当十钱,玉箸篆书, 顺读,素背。“宝”字为长冠书,有大样、小样之 别。泉家郑家相曾说过,“小样狭缘细字,极珍罕。据传说泰和重宝四字钱文是当时的大书法 家党怀英书写。
中 国 金 融 史
主讲:范晓婷 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第六章 辽夏金时期的金融
第一节 辽代的货币和信用 第二节 西夏的货币和信用 第三节 金代的货币与信用
第一节 辽代的货币与信用
一、辽初经济落后且铜钱短缺,用布帛做货币 二、铸币分早期和中晚期
1.太祖天赞年间至辽景宗:早期萌芽和初步发展
一、金朝简介
金(1115年-1234 年),或称大金、金国、 金朝,是位于今日中国 东北地区的女真族建立 的一个政权,全盛时: 东北到日本海、黑龙江 流域一带;西北到河套 地区;西边接壤西夏; 南边以秦岭到淮河一线 与南宋交界,1234年灭 于蒙宋联盟
金建国时,女真族还处于物物交换时期。受中原 地区的影响,迅速向货币经济转化。金朝的货币 主要由铜钱、白银和纸币组成。铜钱数量不足, 白银的流通扩大,而铜钱的不足是促进白银货币 化的一个因素。金朝有得自宋朝的大量白银,有 利于白银的货币化。纸币初期稳定,后来不断贬 值,造成了中国古代最严重的一次恶性通货膨胀。 在建国初是40余年间,金朝用辽、宋旧钱。其间 曾扶植刘豫建立齐伪政权,刘豫铸通钱和发行纸 币。铜钱为年号钱,小平为元宝,折二为通宝。 折三为重宝。纸币为交子,从一贯到一百贯,以 八年为界。
泰和通宝
泰和通宝则在历史上没有明确的记载,仅能推 定铸于泰和年间。泰和通宝钱文为瘦金体,顺 读,素背。有小平、折二、折三、折十等四种。 形制和币值上整体效法宋徽宗大观通宝。同时 铸量稀少,均比泰和重宝珍贵,折十钱更是极 为罕见。据说民国时期,折十钱仅有陶心如和 一个赵姓泉家各藏一枚。
金代承安宝锭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海陵王完 颜亮正隆二年(1157)设监铸行正隆元宝钱, 是金朝的铸钱之始。其实早在贞元二年 (1154),就开始设置交钞库,以管理印制、 兑换交钞事务,交钞与铜钱并行。这种二元的 货币制度,贯穿了金政权的始终。金朝的铸币 钱文都用汉字,因为掠取了北宋遗留在陕西的 铸钱作坊和铸币工匠,所以铸钱的技术水平很 高,文字清晰俊美,范型规整,好郭深严,铜 质精良,整体风格与北宋一脉相承。
四、信用:寺院经济
僧俗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雄厚的经济力量, 占有大量土地并积累了大量货币财富。
义州静安寺 今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静安寺 创建之初得到耶律昌允 与妻子施与的土地三千顷 懿德皇后给燕京大昊天寺 布施钱币达十三万缗
第二节 西夏的货币与信用
一、实物货币 二、金属货币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后取消了交钞的 “以七年为一期,到期换新钞”的七年厘 革制度。从此交钞“收敛无术,出多入少, 民侵(渐)轻之”。走上了贬值之路。
到天兴三年(1234年)金亡,金朝的物价 至少上涨了200亿倍以上。而且,主要发生 在短短的20年时间内。金末的恶性通货膨 胀,对当时及后世造成了深刻的印象。
(二)官营质库——流泉务 世宗大定十三年,因当时民间典质“利息重 者至五七分,或以利为本。小民苦之”,世宗决 定设立官营质库,“十中取一为息,以助官史癝 给之费”。既可以降低利息,又可以增加收入。 于是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今天河北正定) 等处设质典库,定名为“流泉务”。 流泉务放款的标准是相当于质物价格的七成。 月息一分,不到一月的按息算。抵押期为两年零 一个月为限,超过期限的下架出卖。典质时,要 在帖子(当票)上写明质物人的姓名,质物的名 色,金银的等级分两,以及典质日期,质钱数和 下架年月等。质物遗失,除由经办人赔偿原借官 本及利息入官外,还由库子按质物的上等价赔偿 给质物人,旧物亦按新物赔偿。
三、金朝的信用和金融机构
(一)政府的赈贷 金朝随着国土的开拓,实行了移民政策。 天辅七年(1123年),太祖下诏所在有司 对前后起迁的民户深加存恤,“衣食不足 者,官赈贷之”。同年太宗即位,改元天 会。十二月,免除民间的贷息。熙宗皇统 四年(1144年),立借贷饥民酬赏格,对 赈贷饥民的富户实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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