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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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大实验安全间隙—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一个外壳内最易点燃浓度的爆
炸性混合物被点燃后产生的爆炸火焰穿越25mm长的结合面,不能点燃外壳外部环境的爆炸性 混合物时,接合面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
(5)最小点燃能量—在最易点燃浓度的混合物中,一个电路的一次放电足够点燃混合
物,这个电路总能量的最小值。
4)用固体(胶粘剂)隔离 浇封型“m”-将设备可能产生火花或高温的部分浇封在浇封剂(树脂)中,
使它们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适用于电子器件或小电气元件)
3.用外壳隔离并限制能量释放 隔爆型“d”
4.限制能量释放 本质安全型“i”
5. 其它 1)1~4的组合,复合型;
eg:增安本质安全型“eib”外壳采用工程塑料成形、具有较好抗冲击能力 和防腐蚀能力
》
GB3836.8-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 》
《爆炸危险场所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计和安装规定》
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防爆基础知识》
一、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的爆炸特性
爆炸是指燃烧的一种形式,当氧气反应的速度达到
一定程度时,由于反应瞬间释放大量的热,造成气体激烈膨 胀,对外做功(即冲击波),并伴有声响,这种现象成为爆 炸。
(2)引燃温度(自燃温度)—在没有明火等点火源的情况下,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
温度达到某一温度时,自动着火。 (eg:二硫化碳 :102⁰C …乙醚:160 ⁰C …氢气 :560 ⁰C )
(3)闪点—在标准条件下,使可燃性液体变成蒸汽的数量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空气混
合物的最低液体温度。在防爆工程中将环境中存在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性液体, 环境应考虑为爆炸危险环境。
增安隔爆型“ed”--防爆控制箱外壳位增安型结构,(采用高强度 难燃塑料压制而成,外形美观且具有抗静电耐冲击及稳定性好又耐腐蚀等 优良性能。)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和按钮。
2)防爆特殊型,“s”。 现行防爆标准就是9种防爆型式。复合型不算独立的防爆型式。
《防爆标准化 》
第一节 各国防爆标准概述
一、20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各国防爆标准自成体系,防爆标志各不相同。 1、原西德和东德的标准是VDE 0170/VDE 0171;煤矿用和其它工业用防爆 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分别为Sch/Ex;防爆类型代号分别为e,p,o,q,d,i和s。 2、原苏联的防爆标准还只是规程,矿用防爆标志为P,防爆型式中的增安 型、隔爆型、本质安全型的类型代号分别为п,в,和и。 3、法国:MS/AE;增安型、正压型、充砂型、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的代号分 别为SA,SP,RD,ADF,si。 4、英国:BS227:1957;FLP;增安型、正压型、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的代号分 别为e,p,d,i。 5、日本:防爆标准为JIS C0901/JIS C0903;增安型、充油型、正压型、隔爆 型、本质安全型和防爆特殊型的防爆型式代号分别用的是相应日文中的汉 字:(安)、(油)、(内)、(压)、(本)和(特)。
如果不能完全避免可燃性物质,可以将可燃性物质的浓度限制在 爆炸下限以下。(eg: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措施)
2、二次(secondary)防爆措施 如果爆炸性环境不可避免,则在环境中消除点燃源。 eg: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产品 油库,加油站中的“严禁烟火”的牌子
三、常用防爆类型的防爆原理
下述条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遇,才会产生燃烧或爆炸。
燃烧剂 eg:氢气,汽油 等
氧化剂 eg:氧气,空气等
点燃源 eg:明火,火花,电弧,静电、激光束、高温表面等
2、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的安全参数
(1)爆炸界限—可燃性物质在可燃性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浓度),只有在某个浓
度范围内才能爆炸(燃烧),过浓或过稀不能形成爆炸或燃烧。工程上采用通风的方法降低 环境中可燃性物质的浓度。
2)用液体(不燃性绝缘油)隔离 充油型“o”-将设备全部或部分浸在外壳中的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 上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适用于用于变压器和高压开关)
3)用固体(石英砂)隔离 充砂型“q”-外壳内填充砂粒材料,使其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
电弧、火焰以及外壳壁和砂粒表面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适 用于熔断器、电容器)
受控的爆炸可为人类服务,如:内燃机的转动和火
箭的升空等。
失控的爆炸就是破坏,如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石油
化工厂的爆炸等。
防爆就是防止这种非受控状态发生。
1815年,英国人H.大卫(H.Dawy)发明火焰灯,金属网防爆。
1、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
可燃性物质(eg:甲烷、氢气。乙炔等),可燃性液体(eg:汽油、柴油、苯等) 以及煤尘和棉花纤维等可燃性粉尘纤维等能够形成燃烧或爆炸。但是形 成燃烧或爆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防爆基础知识》 《防爆标准化 》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
GB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
GB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wk.baidu.com”
(6)最小点燃电流—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7)最大爆炸压力—爆炸性混合物被点燃爆炸后,释放的热量使气体剧烈膨胀,产生
的最大爆炸压力。(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充满的空间内,离爆炸源愈远,压力愈高。)
二、防止爆炸的措施 1、一次(primary)防爆措施
空气中的氧气是不可避免的,要从根本上避免火灾或爆炸危险, 可行的方法是避免可燃性物质。(eg:密闭的容器,管道和阀门)
根据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采取不同的防爆措施,避免电气设备成为点燃源。 爆炸的基本条件: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加点火源。 防爆的基本途径:将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与点火源相分离: 1.防止火花出现 1)无火花型“n”
2)增安型“e”
2.用介质将爆炸性混合物与点火源隔离 1)用空气或氮气隔离 正压型“p”-在设备的外壳内通入一定压力的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周围 的可燃性气体不能进入外壳内部,从而阻止点燃源与爆炸性气体接触,达到防 止爆炸的目的。(适用于大型电动机和控制开关设备)
炸性混合物被点燃后产生的爆炸火焰穿越25mm长的结合面,不能点燃外壳外部环境的爆炸性 混合物时,接合面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
(5)最小点燃能量—在最易点燃浓度的混合物中,一个电路的一次放电足够点燃混合
物,这个电路总能量的最小值。
4)用固体(胶粘剂)隔离 浇封型“m”-将设备可能产生火花或高温的部分浇封在浇封剂(树脂)中,
使它们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适用于电子器件或小电气元件)
3.用外壳隔离并限制能量释放 隔爆型“d”
4.限制能量释放 本质安全型“i”
5. 其它 1)1~4的组合,复合型;
eg:增安本质安全型“eib”外壳采用工程塑料成形、具有较好抗冲击能力 和防腐蚀能力
》
GB3836.8-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 》
《爆炸危险场所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计和安装规定》
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防爆基础知识》
一、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的爆炸特性
爆炸是指燃烧的一种形式,当氧气反应的速度达到
一定程度时,由于反应瞬间释放大量的热,造成气体激烈膨 胀,对外做功(即冲击波),并伴有声响,这种现象成为爆 炸。
(2)引燃温度(自燃温度)—在没有明火等点火源的情况下,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
温度达到某一温度时,自动着火。 (eg:二硫化碳 :102⁰C …乙醚:160 ⁰C …氢气 :560 ⁰C )
(3)闪点—在标准条件下,使可燃性液体变成蒸汽的数量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空气混
合物的最低液体温度。在防爆工程中将环境中存在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性液体, 环境应考虑为爆炸危险环境。
增安隔爆型“ed”--防爆控制箱外壳位增安型结构,(采用高强度 难燃塑料压制而成,外形美观且具有抗静电耐冲击及稳定性好又耐腐蚀等 优良性能。)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和按钮。
2)防爆特殊型,“s”。 现行防爆标准就是9种防爆型式。复合型不算独立的防爆型式。
《防爆标准化 》
第一节 各国防爆标准概述
一、20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各国防爆标准自成体系,防爆标志各不相同。 1、原西德和东德的标准是VDE 0170/VDE 0171;煤矿用和其它工业用防爆 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分别为Sch/Ex;防爆类型代号分别为e,p,o,q,d,i和s。 2、原苏联的防爆标准还只是规程,矿用防爆标志为P,防爆型式中的增安 型、隔爆型、本质安全型的类型代号分别为п,в,和и。 3、法国:MS/AE;增安型、正压型、充砂型、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的代号分 别为SA,SP,RD,ADF,si。 4、英国:BS227:1957;FLP;增安型、正压型、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的代号分 别为e,p,d,i。 5、日本:防爆标准为JIS C0901/JIS C0903;增安型、充油型、正压型、隔爆 型、本质安全型和防爆特殊型的防爆型式代号分别用的是相应日文中的汉 字:(安)、(油)、(内)、(压)、(本)和(特)。
如果不能完全避免可燃性物质,可以将可燃性物质的浓度限制在 爆炸下限以下。(eg: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措施)
2、二次(secondary)防爆措施 如果爆炸性环境不可避免,则在环境中消除点燃源。 eg: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产品 油库,加油站中的“严禁烟火”的牌子
三、常用防爆类型的防爆原理
下述条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遇,才会产生燃烧或爆炸。
燃烧剂 eg:氢气,汽油 等
氧化剂 eg:氧气,空气等
点燃源 eg:明火,火花,电弧,静电、激光束、高温表面等
2、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的安全参数
(1)爆炸界限—可燃性物质在可燃性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浓度),只有在某个浓
度范围内才能爆炸(燃烧),过浓或过稀不能形成爆炸或燃烧。工程上采用通风的方法降低 环境中可燃性物质的浓度。
2)用液体(不燃性绝缘油)隔离 充油型“o”-将设备全部或部分浸在外壳中的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 上或外壳以外的爆炸性混合物。(适用于用于变压器和高压开关)
3)用固体(石英砂)隔离 充砂型“q”-外壳内填充砂粒材料,使其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
电弧、火焰以及外壳壁和砂粒表面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适 用于熔断器、电容器)
受控的爆炸可为人类服务,如:内燃机的转动和火
箭的升空等。
失控的爆炸就是破坏,如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石油
化工厂的爆炸等。
防爆就是防止这种非受控状态发生。
1815年,英国人H.大卫(H.Dawy)发明火焰灯,金属网防爆。
1、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
可燃性物质(eg:甲烷、氢气。乙炔等),可燃性液体(eg:汽油、柴油、苯等) 以及煤尘和棉花纤维等可燃性粉尘纤维等能够形成燃烧或爆炸。但是形 成燃烧或爆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防爆基础知识》 《防爆标准化 》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
GB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
GB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wk.baidu.com”
(6)最小点燃电流—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7)最大爆炸压力—爆炸性混合物被点燃爆炸后,释放的热量使气体剧烈膨胀,产生
的最大爆炸压力。(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充满的空间内,离爆炸源愈远,压力愈高。)
二、防止爆炸的措施 1、一次(primary)防爆措施
空气中的氧气是不可避免的,要从根本上避免火灾或爆炸危险, 可行的方法是避免可燃性物质。(eg:密闭的容器,管道和阀门)
根据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采取不同的防爆措施,避免电气设备成为点燃源。 爆炸的基本条件: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加点火源。 防爆的基本途径:将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与点火源相分离: 1.防止火花出现 1)无火花型“n”
2)增安型“e”
2.用介质将爆炸性混合物与点火源隔离 1)用空气或氮气隔离 正压型“p”-在设备的外壳内通入一定压力的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周围 的可燃性气体不能进入外壳内部,从而阻止点燃源与爆炸性气体接触,达到防 止爆炸的目的。(适用于大型电动机和控制开关设备)